夏暮雨--上海 上海-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皇粲谖颐橇└鋈说母惺埽鹑嗽趺纯矗胰辉谝狻
我们班包了一个KTV唱歌,在喝完酒之后。我们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四十二个同学,只有十一个女生,而我们班男生,基本属于“野狼派”歌星。特别是喝完酒后,便无坤士和淑女可言。
林枫找了一个沙发躺下,头枕在我腿上。他喝多了,我陪在他身边,我们拉着手,这是我们头一次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别人的眼光下手拉手。惹得同学们一阵嘘声。我们在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常常会这样,安静的靠在一起,不用说话,只静静地听对方的心声。拉着手,是能感觉到对方,能感觉对方的温度,他的手很粗,很大,我永远不能握满他的手。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翻身起来,拉着我向外大步走。我被他的举动搞糊涂,只能任由他拉着我,在一个避静的角落,他把我推到墙上,然后附下身吻住我。我曾经以为,我的初吻会是那种蜻蜓点水式的浅吻。那种平静与现在的狂暴完全不一样,我迷失在他的吻里,因为这种吻,让我感觉他很爱我。
这就我理解的爱。我不要什么“惊天地,泣鬼神”;也不要什么“轰轰烈烈,至死方休”,我相信“平平淡淡才是真”;我相信“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感悟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脸上的泪痕还未消却。原来想起以前在一起的时光,便让我更不能原谅林枫。他是我的初恋,是我的唯一,也是伤得我最深的痛。
但日子还在继续。
来到上海一周后,才想起了一件事情。去校友录上,在上个月有我的结婚通知的那条信息(已经被置顶)下面,留下了一段话,告诉大家我的婚礼已经取消,我和林枫已经分手。
这条留言引起了轩然大波,让我们班的校友录以前所未有的留言量出现。大家先是嘲笑我,这个玩笑并不高明,任谁也不相信,以我和林枫的深厚感情也会分手,听起来象是很不高明的笑话,而且是在宣布结婚之后。而后,有人证实了这条消息的准确性,他是林枫的最好的朋友,也是我们班的班长。结婚通知被删掉了,大家才开始相信。然后,有人把我们分兵手的原因公布于众,林枫成了众矢之的,大家都在为我鸣不平。
我现在知道遗臭万年是怎么来的了。原本林枫在大家眼里,是好男人的代表,是幸福真爱的代言人。可现在,他成了流氓、狗屎、变态和男妓。
还有一句叫墙倒众人推;树倒猢孙散。在我和林枫的爱情婚姻毁灭之后,我听到了各种版本的有关林枫的流言。可想而知,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出现的也不算少。有人说早看出来林枫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人说林枫在上高中的时候就一脚踏N船,和许多学姐学妹都有过暖昧关系;有的说林枫和我在一起不过是找个精神安慰,根本不是爱情。
我并没有因大家为我出头,臭骂林枫而感到解气。相反,我感同身受,仿佛大家的咒骂中,也含带了我,只是没点明说我蠢笨、无知。但是一切都是我自寻自找的,谁叫我所爱非人,怨不得别人。
除了苦笑,我还得做什么。
最让我笑不出来的是,我在那所高中里最要好的石雪,给我写来一封邮件,告诉我,林枫最喜欢的人不是我,而是她。曾经在我转校的日子里,林枫就向她表白过,而且还吻过她,不过被她义正辞严的拒绝了。最后说象这种男人不值得我为他伤心,不要再想着他之类的云云。
……
我的生活观好象被完全改变了。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要告诉大家我们分手的消息。也许一切都不了了之是不是会更好呢?我开始可怜林枫,也可怜我自己。我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去相信大家所说的话,不过即便这都是真相,对我来说,也已经无所谓了。
林枫已经不是我的林枫了,现在的他,不知道在谁的怀抱里沉睡?而我,也已经成了他的过往。
路晓
情场失意,让我把精力都投入到职场中去。于是,这一个星期我所打的文件要比平时我一年打的还要多。唯一的好处是我发现我的五笔输入法突破了自己的极限,由一百二十字每分钟直升到一百四十字。原本以为爱情才是我的动力,没想到失恋的动力远比爱情来得猛烈。
“你都要把我们的工作都抢光了。”路晓是北京来的,坐在我的对面。因为前一位北京职员刚辞职,她才从北京分公司调过来没有多久,算是和我是同期的新人。
整个后勤部门,除了我们俩,其他的事务女职员全部是上海人。正因如此,我的到来让路晓很是高兴,认定我是她的盟军,可以从此不再孤立。路晓是很典型的北方女孩,173公分高的个子,大大咧咧,有些毛燥,因为不细心总会挨汤姆的骂。可是我喜欢她的性格,爽直。
来到这个部门的第二天,路晓便在中休时间给我讲在办公室的生存定律:
话说在中国范围内,北京人管北京以外的地方叫“地方”;香港管香港以外的地方叫“内地”;广东管广东以外的地方叫“北方”。上海最绝,管上海以外的所有地方叫“乡下”。
“城里人历来看不起乡下人的。在我们这些乡下人面前,人家的眼睛都不会正眼看你一下;尾巴嘛,可是比金茂大厦还要高的。”路晓说话的样子很是夸张,学起别人来也是有模有样:“还有。和她们在一起,就没听过什么正经话。自己没什么吧,老拿事儿说事。就说吧,她们午休时间在一起,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比试衣服,鞋子和皮包。这个要是说:我这个衣服花了一千块阿里。肯定有人在一旁接道:我格个花了一千八百块阿里。其实背过去都在关心哪个商场最近在打几折,就她们说的一千块的衣服,有可能是商场促销,原价200还打了五折买的呢。”
“不至于吧!”这也太夸张了一点。向来听说上海女孩娇气,可让她一说跟恐怖故事一样。
路晓早猜到我有这种反映,呶了一下嘴:“早晚你会领教的。”
我向来追随毛主席的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再说歌里不是也说了:“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可从没人告诉过我,这豺狼分不分公母?
在上海,下班准时回家叫“俗”;那是已婚的男人才做的事情。办公室里的女孩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就开始化妆,打电话订约会,和电视里演的一样,一点不夸张。要是打下班铃你还在位子上,那叫“傻”。
今天我就“傻”了一回,和我一起“傻”的,还有路晓。我的文件还有四分之一没打完,我一向今日事今日毕,拖到明天不是我的风格;路晓是被抓了倒霉,打了一天的文件刚被事业部退回来,错误太多,正在一点点改正呢。
“还有人在吗?”推门进来一人,声音一点都不客气。
路晓站起来,“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来人把一撂资料放在路晓桌子上,“一式三十份,明天上午九点之前开会用。”说完,转身走了。
除了事业部,没有人说话这么嚣张。我抬起头,看见路晓脸上有点红。“姐姐,那个人不是正好是你所暗恋的吧?”
路晓一直暗恋事业部的张志伟,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听说那个张志伟眼高于顶,非要找一个上海女孩不可。这也可能是路晓不喜欢上海女孩的原因之一。
“小夏,”路晓转过身,一脸无奈,“帮我。”她把文件转送到我的桌上,“我的文件还没改完,这个,麻烦你了。”
这也算是我的工作,无所谓帮忙与否。“我还以为你要我帮你追他呢!”调侃人的本事我可不输别人,不过只限于我喜欢的人。
路晓叹了口气,坐下来改文件。若大的办公室里,就我们俩个人,一个敲键盘,一个复印。七点半之前,我们俩都结束了工作。把印好的资料钉好,送到楼上,这个一定要由路晓来做。我们一起在食堂吃了点东西,走出大楼。
“去喝一杯吧。我请客”。路晓伸手拦了辆车,把我推了进去。
上海是个夜的城市,白天看上去毫不起眼的旮旯,到了晚上便会散发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气息。最常见就是在衡山路或茂名路之类的大小酒吧,什么科罗娜、太阳啤、可乐JAZZ,一家挨着一家。酒吧大都装修别致,灯光昏暗,有的还带点荧光,有那袅袅上升的烟雾包围,有乐队表演。
我平身第一次涉足酒吧。对我来说,它还是带点神秘色彩的。吧台上有各种漂亮的杯子倒吊在那里,零散的坐了几个人。路晓说,现在来是早的,上海人的夜生活要从十点才开始,他们大都下了班,回去洗澡换衣服,再来这里。
路晓为我点了酒,那种有淡淡蓝色的鸡尾酒,我叫不上来名字。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路晓开始给我讲上海酒吧和北京酒吧的区别。
在北京,喝酒就要喝个热闹,男女皆然。在三里屯,从南街到北街,你要找一间清静点的,不带表演的,还真是困难。不过真正的北京人倒很少去那里喝酒,通常你看到的都是外国人居多,还有来北京的游客,再者就是怕寂寞找伴的。大多数人还不喜欢到这里来,找家不错的小饭馆,一帮人扯膀子喝,而且不醉不归。
在上海,如果你在饭店里吃完饭,老赖着不走,干聊天,旁边的服务员一定拿“白眼”看你。背地里骂你是外地人。等你看到上海满世界有那么多“静吧”,没有表演,最多放点背景音乐,你会感觉,这个酒吧一定是快要黄铺了。这么冷清,没人关顾。
路晓只长我一岁,但阅历却比我丰富许多,初到上海的日子,从她那里学到不少东西。“在上海不会泡吧,是会让人瞧不起的。”
我并喜欢追赶潮流,却喜欢上了酒吧。
看酒吧中那些独饮的女人,你即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她要到哪里去。或许她们有无限的哀愁和衷肠无人可诉,只能一杯杯又酸又辣独自咽下肚去。若你把她们视作酒女,上前搭话,她们便会用冷冷的眼神直射过来。若此时还不知难而退,只诺诺解释自己并无恶意,那么对方会立刻一言不发地用手势招呼酒保结账走人,那种扬长而去的架势,让你觉得既是尴尬,又是无趣。
我从不一个人泡吧,若无人陪伴,宁可不去。我不想让人一眼便看得出自己的寂寞与伤感来。我的感受就是我的,不必要别人来与我分享。
朋友
一个人朋友的性别与多少,取决于他(她)的性格。星座学上说,射手座的人是仅次于双子座而拥有双面性格的人。因为林枫,我隐藏了我性格中刚强的一面,在男人眼中,女人都是需要保护的,所以女人要学会依赖男人的保护,即使你不需要。
我从小到大都以男性朋友为主,女性朋友少之又少。那时男生总感觉女生太娇气,不愿意和女生在一起玩,可我除外,因为他们从没把我当做女生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