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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天籁纸鸢by天籁纸鸢(温柔美攻he)-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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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欢道:“喳。” 

  鸣见凝神道:“慢著。你抬头,让我看看。” 

  语欢有些忐忑,慢慢抬头,和鸣见对视。鸣见看了他许久,最後蹙眉道:“果然不是同一个人。那我放心了。安胜,这人还是给我使。”庆容心不在焉,只点点头。 


   

  就这样,语欢就被鸣见拖回了景阳宫。 



第二三章 明珠 

  语欢骑了老虎屁股,就这么住进景阳宫。内廷东有六大宫,景阳宫就是一个。六宫理应是贵妃太子住的地方,鸣见却去插了一脚。据说是皇上御赐的。景阳宫的东边是钟粹宫,住的人是喝了天风的主儿,庆寒。 


  鸣见身边的传诏童叫小李子,带着语欢在景阳宫里打磨磨,认个路。 

  景阳宫是个二进院,正门南向,名景阳门,正殿面阔三间,黄琉璃瓦块庑殿顶,跟其他五个宫比,叫个性。檐角设了斗拱,下头还有五只丑兽。满屋爬满雕龙,玺彩画。天花上两只肥鹤,内檐涂了旋子彩画。里头方砖,殿外月台。东西各套仨屋,长了硬山式的脑袋。 


  后院正殿御书房一间,长得跟前院一样,就脑袋换了歇山式。西南角有井亭一座,据说晚上会闹鬼,因为那破井跳死过不少姑娘。讲这话时,小李子那神情叫一个抽搐,语欢忍笑忍到抽搐。 


   

  语欢就在景阳宫住下,还得想尽法子联系赵探花。可这会子,他相当于给鸣见包养,成了跟屁精一个。劈着鸣见的脚跟走,以他的话来说,就是要充当护花使者。 

  只是越想越觉得不对。鸣见看去那叫一个葱花,实际要真有人谋杀,死的人是他复语欢。把他弄到这种地方,长清长了颗什么脑袋,活该给人篡位,混帐个鸟屎! 

   

  这一日,葱花小姐叫招他入寝……啊呸,是招他进房,大概是想跟下头沟通沟通。语欢就不喜欢这儿,跪跪跪,走到哪都是跪,连给鸣见这小贱人都要跪。跪得心不甘情不愿,估计鸣见也看出来的,叫他平身,还赐坐。语欢当然不客气,大马金刀抖抖袍子,尻子往凳子上扔,一脸的晦气。鸣见手搭上桌子,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语欢,你家是哪里的?” 


  听他这么叫着,语欢那叫十二分口碜:“回主子,在万岁爷招微臣入宫前,微臣一直浪迹萍踪。”鸣见淡笑道:“你不必紧张,在我这里,没像父皇那儿严谨。” 

  房内围了一圈的太监宫女,一个比一个安静。语欢扫了一眼周围,沉默。 

  窗外一只乌鸦缓缓飞过。 

  鸣见会意,挥挥手,把人都赶出去。待所有人都走干净,鸣见又道:“我不会武功,以后这景阳宫的安全,可都要靠你了。” 

   

  神棍!这二字提起来,都喷到口腔中了,差那么一丁点儿就爆出来。语欢干咳两声,硬吞回去,笑道:“李语欢一定竭尽自己所能,为主子效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鸣见莞尔,水杏眼弯弯,迷得人神魂颠倒:“你的房间在我的房间右侧,晚上需要你的时候,好随时唤着。”语欢应声,但就觉得背上麻麻的。 

   

  语欢不是没有耐性的人。只是,接下来的几日,鸣见都待在房里,不养出蛤蚤不罢休。偶尔有一两个别宫的太监来,在房里鬼鬼祟祟唏唏嘘嘘,然后又溜掉。 

  每晚语欢都要卸妆,卸妆后,房门一定是拴得死死的。若鸣见召他,他又还得重新贴上去,麻烦得让人呕血。好在鸣见不是个多事婆,虽然他房里的灯总是会亮到半夜。 


   

  和宫女太监们都混熟了,知道要等到春节彻彻底底过去,才能上朝。还好鸣见没打算春节期间一直窝着。大年初五,他总算离了御书房,并且带上语欢,几个太监,一个车夫,驾着马车,便衣出巡。一路上,鸣见俩眼不离窗外,马车轰隆隆开过一段,外面依旧吵嚷。 


   

  车停,探窗外,庞大的府第。抬头看到打头一个字,容。语欢不爽了。再低头,看到门口站了一堆人,打头的三个,两女一男,看去格外显眼。左边那个姑娘语欢不认得,不过看去还不错。缃裙露一双小足,素额逗几点微麻,唯一的瑕疵,大抵就是有些青白眼。中间那个男的,右边那个女的,语欢化了粉儿都认得出。庆容还是当年那副柔水皮囊,筱莆却变了不少。眼睛比以前还大,衣服比以前还贵,笑容少了几分纯真,多了几分高贵。不过,不像言之和鸣见说的那么夸张。 


  男的负心薄幸,女的水性杨花,一对鸟男女! 

  语欢恼得很,屁股往车里头甩了甩,待他们上车,又不得不行礼。不过他们都坐定了,语欢才发现,筱莆实际没怎么变。对鸣见,她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对庆容,一直都是黏黏搭搭。庆容依在靠背上,筱莆依在庆容身上,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容哥哥,我们现在去哪里?” 


  庆容道:“鸣见叫的,你问他吧。”筱莆看了一眼鸣见,又在庆容身上蹭来蹭去:“不要,人家就要容哥哥说。”鸣见转过头笑了笑:“筱莆还是这么容易害羞。庆容,我们去明珠楼。”庆容道:“筱筱,知道了?”筱莆嘟嘴道:“喔,知道了啦。” 


  这时,跟他们一起来的姑娘接道:“鸣见哥,怎么突然想着要出来了?”语欢打了个激灵。佛祖保佑,满车的哥哥。鸣见道:“好久没出来了,不过透透气。”那姑娘道:“嗯,你这几天肯定很忙,要注意身体,早点睡觉。”鸣见点点头,点得颇顺畅。 


  语欢呆滞。完全不知道这些人在说什么。 

   

  听了一路,总算摸出点头绪。那丫头姓余,名青兰,芳龄十八,真正的花样年华。军机大臣余自为的女儿,长得漂亮,又是个才女,追她的男子多得可以用麻袋运。这姑娘以前拽起来,真是皇帝老子都吹不破她拉不长她。据说有个小伙子曾来京城游玩,自与被她三回首电住,回去后便一直魂不守舍,最后从广武奔来求亲,马不停蹄的,赶来却遭到一个无人鸟的下场。小伙子牛心拐孤,在余小姐家门口守了几天几夜,被雨淋得严重风寒,差点折腾升天。 


  余小姐拂袖而过,依旧踢着正步,在光辉的清高大道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余小姐的眼里,缺是容不得一颗沙,头发长了或短了,眼睛大了或小了,鼻子高了或低了,银子少了帽子小了,都可以成为她拒绝人的理由。青兰的口头禅有俩,一念出来,像足了被人抛弃的怨妇。头一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再一句:人无完人,更无完男人。 


  原本是个自命不凡的丫头,戏剧性地遇上九皇子,观念彻底颠覆。接下来,一头扎进相思的波涛,淹不死救不活,清高与不可一世都扔了,变成现在的水柔相,庆容都甭和他比。 


  至于鸣见是怎么想的,没人知道。以语欢的话说,就是:瞧他看她那暧昧的样儿,就知道他们俩一定那个啥了。再说,天上砸下的馅饼,还是个漂亮馅饼,谁不吃? 


  语欢一直这样。约呵澜伲此际峭练恕?/P》 



第二三章 明珠2 

第二三章 明珠 



  京师有三大娱乐地。第一堵场,龙坞坊;第一娼馆,快活林;第一酒楼,明珠楼。这三个地方,是所有王侯将相纨绔子弟聚集的场所。头两个不一定人人都去,毕竟影响不好。可后一个,上至太子爷下至千总公子,无人不是定时去打一趟。 


  部分王孙子弟有种奇怪的癖好:穿得破烂,给人欺负后再暴露自己的金壳,让对手俯首求饶。何况在长安,一抓就是一把官,没人敢露青白眼。明珠楼里的人更聪明,逢人拍马,先把人哄进去再说。甭以为大王好见,小鬼难当,若想吃霸王餐,结果就是被人暴打再扔出来。 


   

  明珠楼的老板是户部尚书的公子,小小年纪就学得商道之精髓,把这楼弄得人模狗样。且他最喜欢的客人,一是九皇子,二是庆容小王爷,三是太子少师。此三人要来一个,明珠楼就会多出许多“随意逛街顺便前来”千金大小姐。只要此二人带了姑娘,其他小姐就只会在门口徘徊,顶多有几个胆子大的进来,目光还忒挑衅。 


  所以,这一日,尚书公子并不开心。 

  不过,再不开心也要装得开心。九皇子来,老板哪有不出来迎接的道理。尚书公子笑脸迎人,把几个人马屁都拍尽了,忽地看着语欢道:“这位是哪家公子?器宇不凡啊。” 


  鸣见道:“这是我的贴身侍卫。”尚书公子自然道:“九皇子就是九皇子,身边带的人看去都颇有气质。”鸣见笑了笑,尚书公子亦收放自如,带着一帮子人进去。 


   

  庆容最爱进包间,鸣见最爱往外头坐。前者是因为内向,后者是因为外向。在语欢看来,是因鸣见长了个能见人的破壳子,就爱到处现。鸣见帽子大,说往哪坐就往哪坐。 


  三人在二楼的临窗处坐下,语欢等人围成一圈。鸣见随口就叫上一堆神奇的菜名,问余小姐要什么,余小姐果然说你要什么我就要什么。问庆容要什么,庆容果然说随便。问筱莆要什么,筱莆还是要了一堆甜食。问过这几人,鸣见忽然抬起一双亮晶晶的眼,看着语欢:“语欢,你呢。”语欢一愣,笑道:“我自是随着主子吃。” 


  筱莆道:“语欢?语欢?”语欢心中直打鼓:“微臣姓李,名语欢。”筱莆的脸忽然垮下来,看了一眼庆容,喝上两口她不爱喝的茶,俏脸别向窗口。庆容也不管她,有些失神地看着桌面。 


   

  鸣见淡淡一笑,指了指身边的位置:“语欢,坐吧。”语欢谢过,坐下,浑身不自在。鸣见道:“长安西南侧有东西两市,西市经营范围比东市要广,而且波斯,大食,高丽,百济,新罗,东瀛的商人云集于此。波斯和大食的胡商最多,你若想买东西,可以到那里去。” 


  语欢看了看周围,没有其他人。鸣见确是在跟自己说话。于是点头道:“有所耳闻。不过听说那里的东西很贵。”鸣见道:“要银子,去找小李子,我已嘱咐过他。”语欢道谢过后,开始觉得毛骨悚然。莫非鸣见认出来了? 


  这些年他变了不少,加上易容,不可能的。 

  余青兰道:“鸣见哥,要不待会去那边逛逛?我瞧你好久没出来,多走走也好。”鸣见道:“也好。”余青兰灿烂一笑,那叫一个美。 

  过不多时,小二上了菜。葫芦鸡,枸杞炖银耳,鸡米海参,口蘑桃仁汆双脆,奶汤锅子鱼,酿金钱发菜,三皮丝,水晶莲菜饼,煨鱿鱼丝,温拌腰丝,长安的名菜都给弄了来。潦倒了好些年的语欢开始肉痛。这么几个人,吃得完么?这,这都是银子啊~~ 


   

  大家开始动筷,语欢看着酿金钱发菜,想起小时吃过一次,对那形如古钱币的圆片印深刻。当时老爹还给他解释过,唐代有个叫王元宝的商人嗜食发菜,后来成为长安城中富比王侯的大财主,城中商人纷纷效仿,都吃发菜,以求“发财”。语欢当时还不稀奇,说咱们家银子多的是。现在则不同,头一个看的就是发菜。夹了一口,吃进去,嫩脆棉软,味鲜利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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