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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天籁纸鸢by天籁纸鸢(温柔美攻he)-第23部分

小说: 天籁纸鸢by天籁纸鸢(温柔美攻he)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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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欢脸上即时发红,半景便高高肿起。千落道:“这次是因为有人来找,且放你一马。再有一次,我会取你性命。”语欢蹭了蹭脸,点头。 

千落转身出门。语欢唤道:“千仙长,等等。”千落只停住,却未回头。门口的光映着腰,纤细美丽。语欢道:“泡在那个池子里,虽然可以养颜,可对身体不好。你若要脸不要命,就这么待着吧。听不听由你,你想打就打吧。”语气明显不满,且有些赌气。 


千落仍未回头:“与你无关。” 



…第一部 完… 



最后的话 

前段时间曾提过要封笔,但是后来有大大看到我开的新坑以后,就问我是不是还要写一部。我说,封笔是说着玩的。 

然后她们笑,早就知道这死纸说话就这样,老想吓唬我们。 

其实这不是吓唬,我真在考虑,只是想到那些蹲坑等更新的大大,舍不得了。 

因为前天只睡了两小时,昨天一天补觉去了,所以一天没更新。结果看到一条非常惊爆的留言:大人,弃坑不HD(大概是这样吧) 

我还和朋友开玩笑,你看看,我把这群丫头都惯坏了,我这才一天没更,人家就说我弃坑了。 

这个时候,心情依然是好的。 

这一年,写文已经变成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要我戒掉它,感觉就像在割肉。 

在JJ上写文是一粒银子也拿不到的,对于出书,也是可出可不出。一直以来,我更新的动力,就是大家的欣赏,支持,以及鼓励。 

不想让大家失望,所以更新比谁都卖力,尽管这占去了我大部分的时间。 

我写字很慢,每一章要耗掉2~3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但一看到有人鼓励自己,即使是两个字,撒花,都会觉得十分满足。所以,我可以一天成千上万字的写,原本想增肥的我,是一天比一天像甘蔗,笑。 


到了英国以后,因水土不服病了几次,最好的朋友又因利益问题疏远自己。我神经再粗,也不可能视若无睹。 

但我没在网上说,因为不想让大家看到一个整天愁眉苦脸的小纸。 

在这边,时差变成了我更新的最大阻碍,我属于晚睡晚起的类型,所以基本上我起来的时候,大家都要睡了。 

所以我在想办法,要不早睡,要不熬夜,生活规律乱得一塌糊涂,前几天都只睡两小时,还是趴在电脑旁睡的,为的就是赶上大家的时间。 

我们同学也都是一群熬夜狂人,所以他们去TESCO买东西,都是在中国的晚上。而这个时候,我不能走,于是我天天吃方便面。为的是更新。为的是不让大家失望。 


昨天一个同学来我屋里聊天,大家在出国的以后,心情都很低落,各有感触,于是聊了一个通宵,自然,起床就晚了。一如既往地打开电脑,想要写文,可是心情复杂,加上情节没安排好,瓶颈了。又看到有人冒充着我玩,和她在版面上聊了几句,结果被人催文。 


我一直都喜欢催文,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这种方式的催文,让我觉得很无奈。我说想开个新坑发泄发泄,得到的结果却让人寒心。 

大家不喜欢我的新坑,我申请把它删除了。可这篇依旧瓶颈,没法写下去。 

再想想最近经历的事,真的是百感交集。一次次让大家失望,一次次让自己失望,真的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 

就在刚才,脑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不写了。 

原本只是随便想想的,可很快就让它成了现实。长痛不如短痛,晚散不如早散。 

大家一定在心里把我骂了一百遍,我自责,可再难改变。看在某纸以前辛勤更新的份上,好聚好散,也不枉朋友一场。 

即便现在什么都解决了,几日后这边开学,学习相当紧张,如果想拿到好成绩,一样会离开。17P太长,肯定写不完了。这几日,我就找老师练练口语和听力,把花容番外补上,尽量做到自己能做的。 


我从英国回来以后,如果这个专栏还在,如果大家还没离开,那我会继续写文,把17P补完,再开新坑,再努力飙文。 

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可是心中依然期待,会有那么一天。 

我想,就算过了很多年,我也不会忘记这段时光,每天挤时间就像挤牙膏,吃饭都在想着文,收到长评后猢狲似的跳来跳去,偶尔还会互相闹脾气。大家高高兴兴的聚在一起,就像一家人。有苦有甜,有笑有泪。 


真的是比什么时候都来得开心。 

看看时间,伦敦已经凌晨三过了,就说到这里。 

朋友们,再见。 

天籁纸鸢 上 
《天籁纸鸢》第一部 by 天籁纸鸢 


楔子 落魄 

杭州西湖。雨茫茫,桥弯弯,两岸青山,花红柳绿。暮春时节,湖光山色,优美如画。路转堤斜,满目繁华。细雨中,几声箫管丝竹,江南女子眉目清秀,撑一柄竹伞,穿一身碎花裙裳,自是一番美景。一灰衣少年放下手中的重物,倚于桥栏,倾听几名妇女的对话。 


“春二爷近曰看上张家少奶奶,这事儿闹得可不小。” 

“可惜张少奶奶对相公痴心得很,任他春二爷再是风流潇洒,也是媚眼做给瞎子看呢。” 

“真不知道春二爷在想什么,都一妻三妾了,还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 

灰衣少年不屑地瞅了她们一眼,无心再听,搬起地上的重物就准备离开。方走一步,那几个妇女又开始谈论,提到了一个名字,复家小公子。少年停下来,又继续听。 

“春二爷那点德行,跟复家小公子比,就是用小拇指比大腿。人家那是一夫十三妾,十四岁就开始纳妾,把晨耀山庄都纳垮了,病床上还摘牡丹呢。” 

“这个谁不知道呢。姑苏复府,晨耀七子。七公子复语欢,风流弄垮自家府,十三小妾顿成一群虎!哈哈,死到临头了,还送他那什么牡丹公子一只纸鸢,人家甩都不甩他帐,转身就走。” 


灰衣少年抿了抿唇,准备搬东西离开。此时,一个彪形大汉冲过来,甩手就在他脸上拍了个漏风巴掌,啜口唾沫道:“给老子在这里偷懒,今天不打死你这反叛肏的!肏屄!” 


白皙皮肤瞬间红了一块,灰衣少年埋下头,原本高挑秀美的身形顿时矮了一截,眼中尽是愤然不屈。那大汉见他如此,更是怒火中烧,又拍过去几巴掌:“你娘那个臭屄!你不服气是不是!老子就在这里打死你奶奶的!”一边说着,一边拳脚相加。 


少年身上原就有几处淤青,这会子又红又紫,隐隐浸血。那大汉依旧不解气,朝他小腿骨头上踹,少年眉头紧蹙,愣不跪下来。几名谈天的妇女都停下来看着他们,面有不忍,一劲儿咂嘴,却不敢阻挠。那汉子打得不耐烦,拖着他的领口就往湖边走。 


晚霞染湖水,黄昏烟波里。垂柳阑干,飞絮濛濛。湖边酒馆,陈旧却热闹。一名女子独坐一角,相貌平平,却相当显眼:面前一排空酒坛,一脚踩地,一脚蹬椅,动作粗俗之极。 
不时抱着坛子,直接灌酒入口,用袖子蹭蹭嘴皮子,仍不觉解渴。正欲找小二再要一壶,回头见来人却停下。一名灰衣少年跛脚走入酒馆,坐在她身边。 

那人满脸青红伤痕,半垂着头,精神衰竭,正是白曰被人殴打的少年。女子道:“嘿,小复,怎的又给人打了?我说你呐,也不知道学乖一点。”少年慌道:“雨红姐,小声些。” 


那女子姓锦,名雨红。雨红雨红,一树樱桃带雨红。原是个极美的名儿,她却解释为“天下酒雨脸就红”。锦雨红号称为酒生,为酒死,为江湖三大风骚女之一,是个孤儿,却从不自怜,如今已二十有三,也不急着嫁人,醉生梦死浑浑噩噩的生活过得倒也自在。 


夜间西湖旁,笙歌四起,酒馆内人来人往,路过的人,都会禁不住扫一眼锦雨红。她倒不大介意,拍拍少年的肩道:“你雨红姐我不是读书人,说不来大道理。但就凭我在外打滚这么多年,怎么着也不会说假话。在外头混哪,没有不吃亏这个道理。” 


少年点头道:“我知道。”锦雨红灌了一口酒,嘴皮翘得老高:“我也明白你的,小复啊,不不,小李啊,我能理解你的苦。江湖上的人对你是有偏颇,晨耀败坏与你无关,这点雨红姐是清楚的。你原来过的那生活啊,我也明白,那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金迷纸碎一下变成贫困潦倒,是我也该苦死了。可愁有啥用呢?人无笑脸休开店,会打圆场自落台……” 


锦雨红最大的毛病就是唠叨,少年被她念得头皮发麻,便打断道:“雨红姐,谢谢你。我只是来同你谈谈心,不是来抱怨的。”锦雨红将酒坛子往桌上一搁:“行,你想说什么。” 


少年苦笑道:“我也不知道。”锦雨红道:“你不知道我帮你定。给我说说你那十三个爱妾好是怎么收的好了。”少年支吾道:“嗯……其实他们不都是女子。” 

锦雨红又喝一口酒,模糊道:“我知道,女妾的我不想听,我就想听男妾的。你和我说说那个什么牡丹公子好了。”少年怔怔地看着她,半晌无语。 

锦雨红道:“怎么了啊?我喜欢看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有错了吗?天下男女爱情多了去了,听了腻不腻啊。”少年道:“牡丹公子是我的七妾,名叫复容。原来姓什么,我忘了。” 


锦雨红道:“慢着,你先和我说说‘天籁纸鸢’是什么。”少年顿了顿道:“那是我家的楼阁名。”锦雨红纳闷道:“就这样?”少年苦笑道:“就这样。” 

天籁纸鸢,其实是少年随性所创。儿时的晨耀山庄,鲜花盛开,芳草如茵,左手揽着复容,右手抱着仙仙,筱莆在前面引纸鸢之线,鸣见在一旁吹笛曲。意气风发之时,偶而念上那么一句诗,生活倍感闲逸:风际纸鸢那解久,闲听天籁静看云。 


只是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第一章 语欢 

大庆年间,民间流传着那么一句话:北是京都,西占乾坤,东南晨耀,合而大庆。即指京都长安是皇帝长清的地盘,天地教雄霸西方沙土,晨耀山庄并吞东南两地。 

身为大庆子民,你若说你没听过晨耀庄主复正茂的名字,别人只会说你孤陋寡闻,但你若说你不知道复语欢,那人家极有可能问你: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么。 

复语欢非神非魔,只是复正茂的小儿子。与他的四个姐姐两个哥哥,合称为“晨耀七子”。 
复正茂有一妻两妾,正室一直都无法生产,直到战乱时期,两妾都生了六个孩子,才怀上了语欢,谁知一怀就怀了一年有余。后来天下太平,大家都在猜测胎死腹中,语欢才姗姗降世。 


复正茂迷信,请人算卦,八字先生说:成开皆大吉,闭破莫商量。你儿子出生一日,长星赤口,这孩子将来,定是个灾星。一语中的,复语欢自此被自家老爹说为成不了大器。 


天违人愿。复语欢非但未成大器,还成了个大大器。 

十余年前,语欢便已仗着神童的名号,誉满天下,妇孺皆知。一个八岁的猴巴崽子,竟将《太史公书》整一百三十篇倒背如流,数年后,单手击败诗剑公子,杨笙歌。 

其实,神童每数十年便会出现一个,这些理由不足以让天下人牢牢记住复语欢三字。复语欢所做的事,那叫雷公动怒,不同凡响,掰掰手指头数一数,总共有三件。 

头一件,喜欢丑人。越是丑得惊天动地无懈可击,他越是喜欢。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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