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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本色警察-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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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讨好的一笑说:“这个,警队是纪律部队,就算我知道什么,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我也不能告诉你的。”

“那么算了。”肖蒙抓起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变了脸,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女人真是说变就变啊。她刚才明明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突然就似乎毫无兴趣了。其实她要是再跟我多说几句话,哪怕再给我一个媚眼,说不定我就招架不住把我知道的什么都说出来了。我发现我这种人绝对不能去当地下党,严刑拷打我铁定顶不住,美人计那就更不消说了。所以,我现在什么也不是。

不过我这个人有个好处,那就是很清楚自己是什么货色。我在肖蒙头也不回的离开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后悔,后悔自己太绷了。可是回到家以后,我就很清楚的认识到我和她之间的差距,我觉得能和我大学时代的梦中情人约会一场我就已经赚了,何必还要想更多呢?再说了,我的话没说错,我们是有纪律的。我的人生理想是混吃等死,如果我做了什么事情导致我的人生理想破灭的话,又有谁会来帮我呢?

所以我很快的将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在优酷上搜了一些搞笑视频哈哈大笑了一番,然后玩了一个前阵子下载了还没来得及玩的**游戏,然后不过瘾又调了一些精彩小电影看了自我满足之后,洗澡睡觉了。

我的睡眠质量很好,基本上是一挨枕头就能睡着,而且从不做梦。当然,青春期的时候除外。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九章 流鼻血啊……

但是这个晚上我做梦了。我梦见的不是肖蒙,而是一双动物的眼睛,像蛇,又像蜥蜴,眼珠子是墨绿色的,但突然之间又会变成红色。我梦见那双眼睛老盯着我,我就没命的跑。然后我跑进一个山洞里,山洞里很深,很大,就像《魔戒首部曲》里面矮人的莫瑞亚矿坑。里面是一个巨大的神殿,供奉着一个兽首人身的巨大神像。我不知道那个神像到底有多高,起码有几十层楼那么高。那么山洞又有多深呢?我抬起头,简直看不到顶。那个神像的头像是蛇,又像是蜥蜴,原来那个一直色迷迷的盯着我的眼睛就是它的眼睛。我赶紧往外面跑,可是那数也数不清的石阶我怎么跑都跑不完。

突然我又出现在一个什么原始部落的祭祀仪式上,一大堆长得奇丑无比的土人围着一个木桩大喊大叫的跳舞。那个木桩上绑着一个少女,那绝对是一个绝色美女,比肖蒙还要美,仔细一看的话,似乎还有点像那天遇见的那个女中尉雪冰魂。那个少女的身上什么也没有穿,可是非常遗憾的是,我在梦里总是看不清她的身体。我以为这些土人要怎么怎么她,这让我有些兴奋,或许我混在他们中间也有机会上去怎么怎么一把。

可是我突然看见一个长老模样的老鬼拿出一把刀来,在那个少女的喉咙上割了一刀,血就出来了。然后那些土人排着队,一个个的上前去,把嘴凑在她的脖子上喝她的血。这个就有点超出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了,我一下就醒了过来。仿佛,在最后一刻,那个少女还看了我一眼。

我醒来,一身的汗。我这个人喜欢脱光了睡,掀开被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正硬邦邦的立着。我赶紧去撒了泡尿,借此让自己从那个莫名其妙的梦里走出来。

我没有开灯,摸索着回到床上,点了一支烟。夜还很深,估计也就三四点钟的样子,我现在睡意全无,我想着那个梦,好像坐回床上之后,一切就有些模糊了。这样好,我这个人不喜欢对自己弄不清楚的事情刨根问底,记不起来了最好。可是我现在该做些什么呢?继续玩**游戏?我决定下一个《臭作》来玩,虽然很老,但是我觉得很适合我玩。

我鄙视日本人,我更鄙视日本人做的**游戏,但我还是喜欢玩。

下载需要时间,我又变得有点无所事事了。既然无所事事,我就决定到楼顶去透透气。我随便给自己套了一条短裤,拿了一罐啤酒和烟就上去了。好久没有到楼顶上来,发现现在头顶上的星星很少,没有风,感觉闷闷的。我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忍不住就想为什么这时候没有一道闪电劈中我,让我穿越到某个古代去,直接附身到某个盛世王朝的皇帝身上,从此过着酒池肉林,荒淫无度的生活。我说过,混吃等死是我的人生理想,就算让我穿越,可是要让我空手白狼,从头干起,还要带着一帮兄弟打江山之类的事情我也不想干的。我更不想挽社稷江山于即倒,或者奋发图强实现民族复兴之类。那是大神们做的事情,与我无关。

如果不是穿越,让我被雷击中从此拥有异能也可以,但是还是不要白手起家,直接让我能预测彩票号码就行了。我不是很贪心,弄个几亿就会停手。建立什么金融帝国,统率黑白两道之类的也不用,在混吃等死这个人生理想上,我可以说是非常的执着的。当然我也希望身边众美相伴,每天都有不同的身材,不同的脸蛋和我XXOO,可是难道有几亿还不够吗?如果不够那我再去买彩票就行了吧。

重生呢?算了,太累。我长这么大已经够累了,再长大一回,我没兴趣。

不过楼顶上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我把啤酒喝完,把烟抽完,就有点困了。目的达到,我又可以回去睡觉了。这时候我发现对面顶楼的房间亮着灯,不知道住进什么人了。我说过我的视力很好,好到不需要望远镜就能看见对面房间里的一切,因为他们也没关窗帘。我看见一对男女在做好事,只是那个女的太丑了,而且几乎没有胸,要不是恰好看见了某个关键部位,我还以为是两个男同。那个男的居然也做得下去?

我发现居然有人比我品味还差,就心满意足的回去睡觉了。这次一直睡到闹钟响,我又手忙脚乱的开始一天的生活。生活总是重复着同样的单调和无聊,但是我很满意。

我才离开一天。感觉股长对我地态度就好了不少。我想是因为那个民国档案地发现。得到了局里地表扬了吧。因为那个民国档案地发现。市史志档案馆认为这是填补我市司法史地一个空白。特意向市里领导表达了对我们档案股同仁地由衷感谢。虽然他们感谢地重点变成了股长而不是真正地发现人我。我也不怎么在意。股长对我这样地态度十分地满意。对于窃取了我地成果他毕竟还是有点内疚地。前一阵子我干得太苦。现在反正上面也不催了。他就让我放松一些。也不用再加班了。

过了几天。股长带着我将那份民国档案移交给市史志档案馆。这对他们是珍贵地资料。对我们来说却说不上有多大地用。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外面地人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可是移交地时候还是出现了一个记者。

没错。是肖蒙。

这几天我把她忘了。准确地说。我把她要我帮她查这份民国档案地事忘了。不是我觉悟有多么高。在美女面前也能严守纪律。而实在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没什么搞头。所以忘掉了。

肖蒙看见我地时候假装不认识。作为一个文字记者。她拍了一些照片。问了一些无关痛痒地问题就离开了。整个过程她连正眼也没看我一眼。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可以自己从史志档案馆查阅这份资料了。留在警局里这份资料是内部机密。可是到了史志档案馆。机密级别就降低了。以后它还会直接出现在市志地司法部分里。

真可惜。虽然我估计我也不可能占到肖蒙地什么便宜。可是能有机会多和她亲近一下也是好地。不过可惜之后就算了。反正我也搞不定她。现在不用加班。我回家早了一些。我到菜市里买了些菜。不管怎么样吧。照顾好自己还是很有必要地。到了晚上。我又拿着啤酒到楼顶上去吹风。

现在还是夏季,光阴市的夏天总的来说不算很热,但是有几天也还是很难受的。这几天就是。我没有装空调,所以,在楼顶上吹风算是一种比较环保而省钱的乘凉方式,我为自己能把日常生活和环保联系起来而感到自豪,我们境界多高啊。

不用说,我其实还想再看一下对面的好戏,虽然那个女的很丑,但是这种免费的真人版小电影还是不看白不看的。出乎我预料的是,对面一眼看去竟然人去口空了,我看见屋子里面一片杂乱,剩下半幅窗帘怪异的挂在那里。难道说昨晚是那两个人离开前的彻夜狂欢。也许他们今天已经各分东西了吧?唉,真让人不胜嘘嘘啊。我可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些莫名的感触。

一连几天晚上,我都爬到楼顶上乘凉。对面的房子空了很久,突然有一天,已经是夏末了,我想可能是这个夏天我最后一次到楼顶吹风。那天晚上,我终于看见了一幅我最想看到的场景——对面搬进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不,我敢说她还是个女孩,虽然在这方面我的经验不多,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得到。她扎着一条辫子,只穿着白色的背心和一条白色平角短裤,也许是没留意到对面天台可能有人,她也没关窗帘,那白色小背心里面呼之欲出的饱满和清晰可见的沟壑还有雪白修长的大腿……我流了鼻血。

真的流了鼻血。这个小女孩的身材太火爆了,以至于我有点忽略她的长相。我不知道我站在那里看了多久,但是,我确定了一件事——在最后的时候,我被她发现了。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十章 有此芳邻

第二天是周末,我几乎玩了一个通宵的网游。我在网游里比在现实生活里拉风得多了,我有一个公会,里面有好几十个牛人。那天晚上我们为了打一个高阶的BOSS而和另外一个公会恶战了一场,由于我们级别和装备都比对方强上不少,他们好多都直接被郁闷得差点删号了。然后我起得很晚,不打算自己弄东西吃。就走进了附近一家新开的快餐店。

我一进快餐店就露出了猪哥的本性来,我看见了一个美女,昨晚上在天台上看到的住我对面楼顶的那个身材火爆害我流鼻血的美女。她穿着快餐店服务员的工作装,围着卡通图案的围裙。还是梳着辫子。我在想我是不是走进日本人的**游戏里了,玩那种**游戏我可是高手,就算是日文版,或者乱码版,不用攻略我也能把里面的女主角搞定。而这中出现在住处附近的美女就更容易搞定了。

那个辫子美女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虽然游戏里也会有这样是设定,可是当时我感觉自己好像被捅了一刀一样,很快就手脚冰冷,继而有些神志不清了。不过,那种感觉也只是一瞬,辫子美女走到我的面前,递给我一张菜单,问我吃什么。她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不错的,很有磁性,略有点沙哑,唱歌一定很不错。我猜想她可能是光大的学生,虽然漂亮,但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为了养活自己,只能用课余时间来打工。这好像是我自己在编故事,可是很快我就从侧面打听到,确实如我猜想的一样。

她叫李莎,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就读于光大**教育学院的中文专业。这很合理,因为她看起来比真正应该读大一的女生稍微大了一些。

很显然,因为李莎,我和附近很多雄性动物一样,成了那家快餐店的常客。在我看来,李莎比肖濛可爱多了,虽然她总是绷着脸,可其实她并不是那么冷。最重要的,是她不像肖濛那样习惯了众星捧月的校花身份,也习惯了目中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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