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的涩涩小妻_-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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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丢到地上。
“烟。”马骐笑着指了指对方的裤兜。
“这个不是战备物资。”营长抬手捂住,只有半盒烟,自从下飞机他就没舍得抽过一口,回去的路上还得解馋。
“哥们儿,别那么小气嘛!”严肃笑了,露出白森森的牙,“说实话,你若是不留着那半盒烟,我还没那么容易摸上你呢。”
“就是,我们队长就是奔着你的烟来的。”马骐笑着上前去,不由分说把那位兜里的烟掏出来,甩手丢给严肃。
别人不知道,马骐可是明白的很,他家队长对‘烟’这种东西情有独钟,只要你身上有,他鼻子一嗅,准能闻见味道,比哮天犬还灵。
“得!碰上你们这帮混蛋,算老子倒霉。”营长同志怎么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根烟都没抽,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是会被对方发现,骂骂咧咧的甩手带着同样‘牺牲’的部下离开战场。
严肃拿出一根烟来,压在鼻子底下狠狠地嗅。这次演习全程防红外,高温会立刻引起对方的注意。他烟瘾再大这会儿也得忍着。
“队长,只能看不能抽的感觉,是不是特别难受?”
“滚!”严肃瞪了马骐一眼。
“是。”马骐打开通讯设备公共频道,宣布最后一组目标已经清除,大家各自收拾装备,原地待命。
丛林中,一个个隐晦的身影以肉眼难见的方式各自转移。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章 思念(二)
白天是不利于行动的时间,这世界上最好的伪装就是黑夜。
收拾完这个小岛上的对手和一切潜在的危机之后,严肃决定让忙了一个晚上的大家潜伏轮流休息四小时,集中精力准备晚上的泅渡行动。
马骐和严肃搭档,小伙子打开探测仪把方圆几十米探测完毕后,说道:“队长,你先睡,我守着。”
严肃二话不说一把把这小子摁在草丛里:“睡你的,到时间我叫你。”
“好吧。”这种时候争论是没必要的,马骐把手里的仪器交给严肃,调整自己的姿势,趴在灌木丛中。
他们这些人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可以让自己快速的进入睡眠,身体也会保持十二分的警醒,在危机发生时做出最快的反应。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精兵,又经过千锤百炼,是国家秘而不宣最精锐的武器。
严肃靠在一块被植物覆盖的岩石上守着探测仪器,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多功能手表。中午十二点半,这个时候宁可拿小姑娘在干什么呢?
小姑娘吃饭的时候很娴静,不是那种自诩富贵之家的呆板规矩,更不是那种小门小户的没规矩。她随性自然,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都那么优雅,这样的姑娘会是什么样的人家教养出来的呢?
最后严肃给自己的思考下了判断,不管她是什么人家的姑娘,她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母亲。
而此时的宁可却正抱着枕头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几千里意外荒岛丛林里某个人的思念丝毫不知。
宁和是周六中午才从J市回来的,一下高速他便驱车直奔宁可的小公寓来。
宁可昨天下午睡了一下午,晚上来了精神,码字码到凌晨才睡。宁和敲门的时候她还没醒。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卷一 一见钟情 第三十一章 酒会(一)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肩设计,前襟互相交叠形成深V领,里面里面打横一道类似抹胸的设计,却用上等的丝绸制作了数朵极浅的粉色花朵。
宁和看了之后不由得摇头:“可可,这件衣服不怎么合适。”
“切!你什么眼光。”宁可哼了一声,拿着衣服进了更衣间。不多时换好走出来,却让宁和眼前一亮。
这件衣服看上去的确没什么不同,但整件衣服最出彩的地方在腰上。
这件衣服是高腰设计,腰带足有五六寸宽,像是古装里的腰封一样,洁白的绸缎上也是手工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有十几种不同的白色和浅粉绸缎制作而成,清雅秀丽,妥妥的裹出纤细的小蛮腰。
这样的设计非常挑身材,胖了自然是臃肿,水桶腰穿什么都不好看。瘦的太过骨感撑不起衣服来不说,也太过生硬,也少了那份珠圆玉润的柔美感。
女孩的风与韵,更多的是在这小腰儿间,迷人的魅力正因了腰的细和柔,柔且韧才尽显了出来。
宁可的腰细而柔,柔且韧,她的骨架小,所以腰显得纤细,可摸上去,却肉肉的、软软的。
被这洁白的素帛一束,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连宁和这样的Gay看了都移不开眼。
“MayI?”宁和长臂一伸,行了个西方的绅士礼,躬身下去,抬着下巴,含笑看着宁和。
宁可轻笑伸出手去搭在宁和的手上:“Yes。”
宁可手臂用力轻轻一拉,便把他姐拉到怀里,一个旋身,带着她跳了几步华尔兹。
漂亮的裙摆如荷叶翻飞,宁可光着脚丫踩在地板上,转出柔美的舞步。
“太棒了!”宁和停下来,双手扶在宁可的肩上,连连摇头:“凌墨真是瞎了眼。”
“别胡说。”宁可拍开宁和的手,转身去穿衣镜跟前摆弄自己的长直发。
“不行,我得去挑礼服。说什么也要挑一套配得上我们宁家的公主的衣服。”
“我也要去做一下头发。”宁和觉得自己黑色的长直总不能披散着,但又觉得盘起来跟这身衣服不配,于是微微皱眉问道:“晚上几天开始?”
“七点。你去做头发还来得及。”宁和审视着宁可的长发,忽然灵光一现,“交给我,我有更好的主意。”
宁可不放心的瞥了他一眼:“别坑我啊!”
“放心!”宁和打了个响指,拉着宁可出门。
而这个时候,南海却是狂风云卷,眼看这一场暴雨即将到来。
原本隐蔽在丛林之中刚刚休息了一个小时的严肃在暴雨到来的那一刻猛然清醒,他抬头看看头顶上低沉浓密的乌云,打开通讯设备公众频道,低声说道:“各单位注意,各单位注意!现在核对一下地图坐标。”
原本隐蔽在各处休息了一半的勇士们陡然惊醒,一个个纷纷打开自己的通讯设备,点开电子地图,核对自己的坐标。
“这阵暴风雨是对我们最好的掩护,大家各自准备,提前行动!”
“是!”频道里众人齐声回应,各自收拾东西准备开拔。
“太爽了!妈的,老子身上都臭了!”
“天作莲蓬地为盆啊!爽!”
“马骐,你他妈的又臭酸拽文!”
“滚,你们这些没文化的流氓,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