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地繁华-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晚过后,我开始烦恼,每一次看到黄修文在纠缠李小莺,我就有种冲动,想冲过去,和他拼命,但,看到他华丽的穿着,还有跟在他身后的一个个讨好的小混混,小流氓,再想到自己,一个衣着朴素、一副穷小子模样的弱书生,又想到,家里日益的不景气,父亲整日与母亲吵架,有时,三更半夜,会被他们的吵架声吵醒,然后,看到喝醉的父亲吐得一地都是,酒味呛得我难受,母亲的眼泪扑簌扑簌地流,想想,这一些,我就只好忍过去了,因为,我感到自卑。。。。。。。
有一次,我上楼去找隆世,在四楼的走廊上,我看到黄修文,就知道他又来纠缠小莺了,可是,我还是颤抖着往上走,每跨过一个台阶,心就滴一滴血,我似乎还能听到血大点地滴落的声音!现在,想想,如果时光还能回到那一个时候,我干脆冲过去与他拼起来算了,反正,生活得那么狼狈,那么无趣!
没有一个好的背景,我除了努力打拼之外,我不能奢侈更多,爱情,于我,我没有那一个资格去拥有,我只能埋头学习,好好地学习!这是我的宿命。
很可笑的是,我也学习不下去,最后,含恨中考,我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沦落到一所普通高中里。
其实,在第二轮考试之后,我的成绩一直在下滑,从全校前二十名降到三十几名、四十几名,以至最后落榜,这一个心路过程,我从未与人提起过,我只是默默地承受着,想想,我好笨好傻好懦弱啊!
我恨自己!
>>>>曹钊良/往昔碎片/小莺,我不懂你的眼神/不知跑了多少圈,当曹钊良感觉自己浑身发热、发软,大腿胀痛时,他跪了下去,跪在地上,再向后倒下,任体内大量的汗水与热气不断向体外流散,他望着天空,发呆,气喘吁吁地,仿佛看到天空中浮现出一些熟悉的脸:一头长发,穿着粉红色短衬衣,微笑着的李小莺,还有,小声地叫他哥的倪雪,还有,隆世,他很认真地看着书,而绍荣,他手中拿着一个篮球,问他,钊良,敢与我打一场吗?
。。。。。。
我好想你们啊!曹钊良轻轻地说。
天气慢慢地变冷,侨园高中的天空已经看不到一只鸟儿飞过,久未降临的雨水,不紧不慢地缓缓而降,一连好几天,干燥的大地湿润一片,那些半死不活的无名小草呈现出一片翠绿,还有,操场上变得生机勃勃的马尼拉草,给学校增添了几分绿意。
在别的学校,也许有古典尔雅的亭阁,有翠绿一片的绿地,有香樟,有松柏。。。。。。。可是,这些,在侨园高中都没有,在这里,只有一幢很长的七层教学大楼、两幢宿舍楼、一幢实验楼,围着一个200平方米的小操场,红色是这些楼的主色调当曹钊良决定了振作精神后,已经是期中考后的半个月了,很多人穿上了厚一点的衣服,曹钊良在爱与恨的挣扎中走过了又一年春、夏、秋。
正文 第十一章:仰望·灰飞烟灭(2)
十二月中旬开始,曹钊良把心都投入到学习中,他把长发剪掉,把零乱的桌面整理一新,那些书整整齐齐地堆满他的书桌,书桌底下也塞满一大堆的书。
翻着它们,曹钊良有一种悔愧的感觉,他想,堕落了那么久了,应该重整旗鼓了,为了未来,为了还未结束的生活,为了大学梦,得努力下去。
那天,在语文课上,他想通了之后,拿着笔,在书桌上写下:我要甩掉所有的烦恼,好好把明天重新打扫!
他当然不知道,谢美瑜看见他拿笔写字,突然多么地兴奋,她赶忙写一张纸条传递给坐在第一排的林阿雪。林阿雪看完,看完后,也为之兴奋,嘴角落出开心地笑容。
曹钊良拿起笔,却不是在做笔记,他的语文成绩好得很,所以,他很少听课,江老师讲课又普遍不受欢迎,曹钊良从上高中以后便慢慢地学会自学,他前几天在街头上晃着,在书店里看了很多杂志,杂志上有很多学生的作品,他开始萌发了通过写作赚一点稿费的念头,他想一会儿,便写下了《遗失》,之后,便刷刷地写着。。。。。。。
写好时,也下课了,他从书桌里拿出信封与邮票,把信装进信封。
接下去的几节课,他都很认真地在听、在学,在第三节的物理课上,他还被提名上去做一道没有人做得出来的题目。他上去后,不仅把解答过程写下来,还画了示意图。下去的时候,老师开始按他写的讲解,一个比较调皮的同学大声地说:这道题可不简单,要班长出动才做得出来!
林阿雪坐在一边,听他那样说,高兴着,她想,钊良一直都是最棒的!她看着曹钊良身上衣着过于简单,不禁心里微觉发酸。[·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做早操的时候,曹钊良站在最前面领操,好几天来,他都是有气无力地站在那里,随便比比划划,这一天,在做跳跃运动的时候,如往常一样,后面的同学,还有别班的同学都站着不跳,伸出懒手比比划划,可是,曹钊良从头到尾跳了起来,而除了他之外,整个高二年级的同学都没有跳,包括其它班的班长。
后面的几个同学说道:“完了,班长把我们班的脸丢尽了。”别的班级的一些人也在嘀咕着曹钊良,有的说他,不要脸,太“爱塞”(闽南语,爱表现的意思)。曹钊良心里知道肯定有人会说他,可是,他之所以那样做,是想证明自己不想再消沉下去。绝无表现什么的用意。
做完操,台上的老师发话了,他说:“(1)班的同学再跳一遍就可以上去,其它班跳四遍才能解散。”
台下,顿时一片哗然!
在走廊上看其它班级一遍遍地做跳跃运动的(1)班的一些同学,一边看一边笑,有一个说:“要不是刚才班长跳起来,我们也要受那一个罪啊!”
操场上的人一边做操一边骂着台上那一个被称为阿胖或阿凸的体育老师。
(1)班教室里,曹钊良刚坐下来,就看起了下一堂课的书,英语,翻开一本英语杂志,看到这样一句话:Adiligentpersonvalueshistime;Alazypersonloseshistime;aninactivepersongivesuphistime。(勤奋者珍惜时间,懒惰者丧失时间;无为者放弃时间!),还有一句:Ifyoulieuponroseswhenyoung;youwilllieuponthornswhenold。(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看完,他心里想,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再大的困难,我也要为我的未来努力,时间不多了,转眼,一学期又要过去了,曹钊良啊曹钊良,你要记住那些耻辱,不能再这样子堕落了。
林阿雪与谢美瑜坐在一起,看着曹钊良奋笔疾书,心里都很高兴,谢美瑜拍拍杨天尚的肩膀,说:“天尚,你看,班长又变了,又努力起来了。”
杨天尚笑了笑,说:“我就知道,他一定能想通的,一定可以过这一道坎的。如果他轻易地就被困难打倒的话,那他怎么做我们的班长呢?”
“哎,班长到底出什么事了,你说是不说?”
“哎,奇怪啊,你们怎么这么关心班长,是不是有什么。。。。。。。。”杨天尚没有说完,谢美瑜就捏住了他的手臂,这一时,英语老师也走了进来,林阿雪赶紧回座位。
星期六下午,由于林阿雪与谢美瑜一直很想知道曹钊良的事,便逼着杨天尚留在校里,把事情说了才让他走,她们给杨天尚的犒劳是请他吃饭。
吃完午餐,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渐渐地,不会像早上那么冷了。
他们三人在广播室里说话,以免让别人听到,侨园高中太小,想找个合适的地方都很难,但广播室的负责人是杨天尚的好友,所以,他就选在这里说话。
“你们怎么那么关心班长,阿雪,你是不是喜欢班长啊!”杨天尚首先开玩笑,嘻嘻地说着,谢美瑜听了,心里想,还好我没有什么举动会让人发觉。
“你不要乱说啦,我没有啦!”林阿雪不好意思地说。
“反正,我知道,有没有,我一看就清楚,你们两个人中,阿雪最可疑,呵呵!”
林阿雪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的一些行为很容易让人发觉她喜欢曹钊良,产生一些误解。
“别东拉西扯了,说吧,我们等着听呢!”谢美瑜为林阿雪打破尴尬的情景。
杨天尚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开口说:“我们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个女生,叫李小莺,是一个很漂亮很优秀的女孩子,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的人也很多,我没有想到班长也是其中的一个,而且,他爱得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前些日子,无意中,我与萧南偷看了班长的日记,才知道的,当时,真的很意外,也是在一个多月前吧,李小莺不幸被人家玷污,而且是发生在校园内,伤害她的人就是我们那里一个很有钱很有势力的一个富豪的儿子,你们应该也有所耳闻吧,就是黄敦儒的儿子,黄修文,在我们那里,这件事都传得几乎无人不知了,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那天,萧南在宿舍里对大家说起这事,恰巧,那天晚上,班长比较早回宿舍,就让他给听见了,原来,他还不知道,他很激动,我跟他在操场上单独谈了好久,那晚,他很晚才回宿舍,脚都没有洗就躺在床上了,用被子盖住,一句话也不说,后来,他就变了个人,他的心情,我能理解,只是,我也不能做什么,我也喜欢李小莺,可是,我也无能为力,不能做什么,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能力真的很有限,遇上这样的事,只能忍着了,只是,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的朋友身上,显得有些不可思议。班长,很喜欢小莺,我看她的日记里写好多好多关于她的事,你们想一下,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发生了这样子的事,又不能做什么,心情肯定难受得很!”
正文 第十三章:仰望·灰飞烟灭(3)
听完杨天尚的话,谢美瑜与林阿雪的心一下子沉重下来,杨天尚说完后很久,她们都无法接受这一个现实,她们也大致可以理解曹钊良的痛苦,可以想像曹钊良的内心世界的一些挣扎。
谢美瑜说:“天尚,阿雪,我们一起帮帮班长,让他快乐一点,想开一点,好吗?我们一起努力!”
“这还用说,你不说,我也会做的。”杨天尚说。
“我就更不用说了,赴汤蹈火也愿意!”林阿雪说。
“哈哈,说你喜欢班长,还死不承认!”
“啊。。。。。。。”
三人都笑了出来。彼此击掌而笑。
月末,在晚自修课上,陈阳老师把两封信放在曹钊良桌子上,此时,曹钊良在会议室里开会,他的邻桌,黄朝阳好奇地伸过头看一下,其中有一封是市团委寄过来的,他拿起它,摸摸,怪怪的,他打开来看,看着,突然,在报纸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作者:**市侨园高中高二(1)班曹钊良。他大吃一惊,把那一篇文章看了一遍,心里想,钊良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
原来,曹钊良投出去的那篇稿子《遗失》发表出来了。
曹钊良回来的时候,黄朝阳凑过头去,说:“老班啊,你可真行啊!”
“我怎么了?”曹钊良一脸茫然。
“看看那一封信,你就知道了。”黄朝阳说。
曹钊良把信拿起来,当他看到自己的文章与名字,都变成铅字,一起被印在报纸上,心里显得很兴奋,在他快要忘记那一篇稿子的时候,却意外地收到回音。第一次投稿,就可以成功发表。他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