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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我的同性恋人(感人同志故事 )-第129部分

小说: 我的同性恋人(感人同志故事 )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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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生气?”我敢肯定这里面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要不然杨儿也不会这样的勉强,于是我更加的着急了,“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你说呀!”

  “是关于赖赖的事情!”杨儿终于沉不住气把话说了出来,关于赖赖?我像丈二的和尚一样摸不着头脑,晨晨和那个赖赖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吗?见我有些胡思乱想,杨儿才继续说,“其实这么多年来,晨晨始终没能忘记他,在得知自己被感染后,他也去找过赖赖,他总是担心自己会突然死掉,只是想见他最后一面而已!”

  听杨儿这么一说,我心里顿时塌实了许多,虽然有些吃醋,可是我并不感到难过,脸上也洋溢出发自内心的笑容,然后语重心长的对杨儿说:“你错了,我不会责怪晨晨,也不会生气,晨晨是一个至情至圣的人,他从来不会轻易的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便会奋不顾身,他爱上赖赖在前,喜欢我在后,能够成为晨晨心里的第二,我也已经满足了,他对赖赖的念念不忘,正是说明他是一个多情的人,如果随随便便就遗忘了,那么那样的感情就不是爱情,这也不像是晨晨的作风呀!”

  听了我的话,杨儿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眼神盯着我,我知道,她怎么也不会相信我会说出这样的话,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会不介意晨晨对赖赖的思念,甚至还在自己生日的时候替他们二人祈愿,或许我是太爱晨晨了吧,爱一个人便会希望他快乐、幸福,对于那个素未谋面的赖赖我也是很坦然的对待,不但没有一丝敌意,还打心底的想要与他见上一面,或者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吧。

  杨儿叹了口气,坐在床头,开始讲述她和晨晨的那段经历,我认真的听着,一句话也没有打岔,只是听到伤感的部分也还是忍不住会落泪,晨晨的那段经历真的好让我感动和痛心,原来没有我的陪伴,晨晨竟受了那么多的苦和委屈,我认真的听着,时不时的把自己放到当时的情形之中,并且拼命的记在脑子里,虽然没能陪着晨晨一起分担和承受,我也要把那段经历全部记在脑子里,永远也不会忘记。 


(尾声)

  二零零四年二月,陈霖虽然还未大学毕业,却有一个长期的实习时间,于是他从家里借来了一笔钱,在市内开了一家“同志”酒吧,当时因为张远和许杰仍在上课,文言又在外地读书,所以从前期筹划直到开张,一直都只是我帮着陈霖张罗着,这也是全省范围内第一家的“家庭会所”,其实说白了,我们是在市内最热闹的小吃街租借了一间二楼的住宿房,房子也并不大,只有八十几个平方,也就是说我们的酒吧并不是正规的门面,这样做起初只是为了节省投资,可没有想到却无心插柳柳成阴,在住宿房里开出的酒吧,因为布局和地形的原因显得格外的亲切,尤其是客厅还摆放了四张沙发,门口挂着一面很大的穿衣镜,洗手间我们没有一点儿修饰,这样一来,就会给客人一种近似于回家的感觉。

  从找房、租房,到定做吧台和搭建小舞台,从打扫房间到购买一切用具,我们仅仅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一切都准备就绪,马上就可以开张,真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可是却有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我们酒吧的名字,我和陈霖真是费尽了心思,最后我想起多年前由于寂寞无聊,而写下一篇关于GAY的文章,名字叫《左手》,在跟陈霖解释了名称之后,陈霖便觉得这个名字再合适不过了,于是就在当月底,我们的“左手酒吧”正式营业了。

  张远和许杰也算是老板之一,当晚自然是不会缺席,想到先要打响酒吧的招牌,于是第一天营业我们是买一送一,消息一传出去以后果然是全场满坐,生意火爆得不得了,有好些客人来了之后实在安排不了座位,只好无奈的离去。其实同志的圈子并不大,人数也不多,来的客人基本上相互都是认识的,就看到酒吧里人来人往,笑声不断,考虑到圈内的朋友都喜欢文艺,于是我们的酒吧还可以唱卡拉OK,动听的歌声夹杂着人们阴阳怪气的说话,这样一来,酒吧里就显得更加的热闹非凡了。

  五天的打折活动过后,酒水已经恢复到原本的价钱,可酒吧的生意却丝毫没有影响,来的客人真可以说是络绎不绝,我不是自夸,我们的酒吧可以说是省内最热闹、生意最好的一家,这可乐坏了陈霖,看着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我心里也是暗自喜悦。

  这天下午,我一个人到附近的印刷店去重印酒水单,并在上面加上了我写的一段话:“生活中,太多的人都习惯于使用右手;就好象,太多的人都局限于传统,而我们唯一的不同是用左手创造幸福 。”

  这正是我们的酒吧为什么取叫“左手”这个名字的原因,是的!其实同性恋跟异性恋并没有区别,如果一定要究根问底的话,两者的区别或许就好似世人习惯于使用左右手一样吧,纵然辛苦,我们仍然要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我们的幸福,虽然憎恨上苍,但我还是诚心的希望,希望它能放过每一对相爱的恋人,让该发生的永远别发生。  

  我拿着重印好的酒水单往回走着,静静的欣赏着周遭的一切,今天的天气格外的晴朗,我不由的想起远在郑州的晨晨,不晓得这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我想他也一定正在思念着我,脑海里顿时浮现了晨晨甜美的笑容,真的好象重新拥抱他,静静的感受他身上那独有的体味,还有均匀的呼吸、激烈的心跳,我嘴里不自觉的哼起了《First Love》的旋律,这是我和晨晨最深爱的歌曲,也是我们爱的主题曲,就算听一千次、一万次也绝不会腻。

  我正沉浸在幸福的甜蜜之中,忽然一个人与我擦肩而过,撞了我一下,他并没有跟我道歉,甚至连头也不回就这么走了,我自然是有些气愤,正准备开口骂他的时候却突然怔住了,他的背影—— 一个多么熟悉的背影呀,这个背影我一定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我闭上眼睛,把记忆在我脑海里翻阅了一遍,是他!我有些不敢相信,为了更好的确定,我从背包里取出了晨晨留下的那张照片,拿着照片上人的背影与眼前这个人的相比,丝毫也不差,我顿时有一种说不出激动。

  “请等一下!”

  我开口叫住了他,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对我这个素不相识的人露出一脸的疑惑,我一步步的朝着他走了过去,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我是在跟他说话,然后好奇的问:“怎么?有事吗?”

  我停在了他跟前,盯着他那双很深、很黑的眼睛,想着晨晨也曾经时常的跟这双眼睛四目相对,我心里突然荡起一丝喜悦的快感,看着眼前这个男孩那张俊俏的脸孔,的确是帅气得会让人窒息,难怪晨晨会对他这么迷恋了,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我还是很清楚的,记得晨晨也曾经说过,他爱的是这个人,是这个人的灵魂、是这个人心灵,并不是外在的东西。

  见我盯着他想得入了神,他显得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了,于是大声的重复说道:“你叫我有什么事吗?”

  “噢!对不起!”我这回过神来,迟疑了一下,接着说,“请问,你是姓赖吗?”

  “是呀!你是谁?我好象并不认识你吧!”他依旧一脸的疑惑。

  我心里已经完全的确定了,他就是赖赖,就是晨晨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就是晨晨深爱的那个人、就是晨晨与他今生无缘,于是寄托来世的那个人,我终于见到他了,他与我幻想的倒是差别不大,浑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气息,是一个活泼、阳光的运动男孩,我忽然感到一阵晕旋,什么话也没跟他说,只是摇了摇头便转身走掉了。

  我真的见到赖赖了,我一定要写信把这个消息告诉晨晨,不晓得他知道以后是怎样的心情,会表现出怎样的神态呢?我继续朝前走着,步伐竟忽然的变得轻盈起来,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晨晨虽然去了“另一个城市”,但他之前便承诺过,会一直的守护在我的身边,因此我并不是孤单一人,晨晨正时刻的看着我,所以我要活得更加的精彩,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安心,纵然一生一世都没有见面的时候,可死后是一定会团聚的。

  街边有一个音响店,此刻正放着许茹芸的《美梦成真》,这是一首已经很老的歌曲了,此时此刻却非常的适合我的心情,我不由的停下了脚步,静静的聆听着,完全的投入到歌声里,仿佛整个世界也在同一时间沉静下来,唯一有的只是那动听的旋律:

  “我能感觉,我像只麋鹿奔驰思念的深夜,停在你心岸啜饮失眠的湖水,苦苦想你习惯不睡,为躲开寂寞的狩猎。我的感觉,像小说忽然写到结局那一页,我不愿承认缘份已肠思枯竭,逼迫自己时光倒回,要美梦永远远离心碎。我抱着你我吻着你我笑着流泪,我不懂回忆能如此真切,你又在我的眼眶决堤淹水,爱不是离别可以抹灭。我除了你我除了疯我没有后悔,我一哭全世界为我落泪,在冷得没有你的孤绝,我闭上双眼,用泪去感觉你的包围。”

  音乐声停止了,我又迈出了脚步,依旧轻快的走到大街上,猛的大口呼吸,感受生活的美好,右手里拿着重印好的酒水单子,左手不停的玩弄戴在脖子上的十字架,这是晨晨一直随身带着的饰物,里面装满了周阳无限的祝福,如今已经挂在我的身上了,我会继承晨晨之前说过的话,一辈子都戴着,时刻都不摘下来。
  
  回首看过去,我和晨晨第一次在桥上相遇,当时被他那个莫名其妙的游戏弄得我胆战心惊;而又在便利店里偶遇,晨晨更是借助偷窃来让我体会刺激的快感,还用我最喜爱的可乐拼出一个“自”字给我看,一个小小字里,却包含了无限的意义;之后晨晨又转学过来,更是让我不知所措,他带我翘课,帮我打扫卫生,从此闯进了我原本乏味的生活;最让我心痛的莫过于晨晨为了凑钱,救助周阳而牺牲了自己,当时我真的不能理解,一个人可以为朋友付出这些,而晨晨这种重情重义、誓为知己者死的精神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有就是那一次从周阳家出来,坐车回家的路上经过了一座桥,看到一个桥上一个歹徒正在抢劫一个中年妇女,晨晨二话不说的冲下车去救助,结果受了刀上,晨晨见义勇为的行为深深感染着我,也正是因为那件事后,我们和吴勇也渐渐成了朋友;再后来我和晨晨对彼此都产生了好感,可是双方的家长和学校的老师却极力阻止,这让我们之间的爱情苦不堪言,然而晨晨并没有退缩和害怕,他甚至为了我放弃了高考,从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爱我最深是晨晨,如果我再不勇敢起来的话,就太辜负晨晨的一片痴心了,于是我们不顾任何后果的逃离了,到了另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重新生活,那段在重庆生活的时光是我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也是我和晨晨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没有太多的焦虑,整天幸福的生活,就像是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根本不懂得世俗的残酷,只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和对未来的幻想,就不惜牺牲掉周遭的一切,用晨晨的话来说,我们是没有能力让别人幸福的人。

  可是好花不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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