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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梧桐那么伤-第12部分

小说: 梧桐那么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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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戎歌脸色缓和了很久,看了看我,声调生硬,眼神游离,漂亮的嘴唇微微一扯,冷冷地说,莫春,要不,你也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

我一巴掌抡在他脸上,眼睛像喷火的烽火轮,顺便也恶语奉还了他,你他妈的才该去检查一下,看看得没得世纪绝症!

我和眼前这个男子。

从几日前的陌生,到他开着30迈车追赶我时语言的戏谑;再到我为他刚刚从天而降的感恩,再再再到此刻的仇视,仿佛是一夕之间,我们便经历了别人需要多年才能经历的情感纠结。

纪戎歌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中闪过如春水上的薄冰一样的冷光,他抬手,轻轻擦了擦自己的唇角,说,你知道不知道,你是第一个给我甩耳光的女人!

我为他刚才的话愤怒,但更为自己甩的耳光而颤抖,但是,我依旧故作镇定地冲他喊,这是你自找的!

纪戎歌的脸上,闪过一丝仿佛宿命一样的表情,虽然愤恨,但是也仿佛我这耳光是理所当然,是他对于某种隐藏在命运深处的事情的一种偿还。

突然,他淡淡一笑,脸上浮上了一层坏坏的表情,眼睛里闪过幽冷的光,他一手捉住我的手,一手捏着我的下巴,说,莫春,你恐怕也是自找的!你要为你刚才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你想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

哦?你、想、我、干……什么?纪戎歌一把把我捞进他怀里,指着腮边的那四道胭脂红色的巴掌印痕,眼睛里闪过一丝邪美的笑,那笑容吓得我差点昏死过去,他说,我今天晚上大半夜跑过来,英雄救美一场,你不以身相许倒罢了,反而赏给了我一巴掌。我难道今天半夜睡肿脑袋,就为了你一巴掌来的吗?我难道不该干、点儿、其他的事情吗?说到这里,他的唇角的弧度弯得更深了。

说完,他看了看仿佛被非礼了一般挣扎的我,笑,轻轻地一撒手,正在挣扎的我,一下子失去依托,栽在了墙上。

他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笑,怕是你很乐意被我非礼吧?别表现得那么迫不得已似的……

没等他说完话,我抬起无敌鸳鸯脚,一脚踩中他的要害……我说,你去死吧!说完,没来得及看纪戎歌那痛苦的表情,就冲麦乐的病房跑去。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十五、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

纪戎歌被我一脚踩走之后,那一夜,我一直在医院里坐到天亮。白楚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轻轻一碰,他就碎掉了,碎成好梦一样。

一直以来,我都迷信好梦成真。可是,好梦其实是用来碎给我们看的。

第二天,我带麦乐离开的时候,纪戎歌连同他的“坐骑”一起在医院门口。他缓缓地放下车窗,探出头,晨风轻轻亲吻过他纯黑色的头发,还有他纯黑色的眼睛。

他冲我晃晃手中的学生证,一脸倦色,很无所谓地说,昨天忘记丢给你了。

听听,他居然说,“丢”给我。

然后,他又故作很无意地看了看我和麦乐,撇了撇嘴巴,说,顺便捎你们一程吧。

本来看到他的时候,我还大惊失色,心想,难道,他是来蹲点反击于我的?

可后来听他言语如此良善,我不禁好笑,难道我一脚将他从地痞恶霸踩成良家妇男了?还是他准备开着车拉上我和麦乐同归于尽,以报我的一脚之仇?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仿佛看透了我的小心思一般,眼角瞥出淡淡的一丝不屑,好像在嘲笑我的多疑猜忌一样。

后座上,麦乐眼睛一直游离在窗外,那些从车窗划过的风景,如同画面一样疾驰,抓不到手中,温暖不到心里。

我抬头,偶尔在观后镜中与纪戎歌的眼神相碰。其实,我很想为我昨晚的行为道歉的,其实,我不是那么无理的女孩。

只是,麦乐身上这突发的事件,让我整个人都懵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麦乐,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从来没有想到。

中午,我去食堂给麦乐买了满满一份鸡汤,端到她眼前。麦乐一直在发愣,睫毛安静地落在眼底,薄薄的,就像天鹅折断了翅膀。

她一直发呆。

然后,转头,问我,你,都知道了?

我默默的点头,长发缓缓垂落到颈项前。

忽然,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最近的麦乐都不肯喝酒这件事情,就很小心地问她,我说,麦乐,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后面的话,我生生憋回肚子。

麦乐点点头,很茫然地看着窗外,又茫然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转头,看向了窗外。

那天中午,麦乐喝汤喝得很慢,喝一口,发一会儿呆。

我不敢问她,麦乐,你打算怎么办?我怕这个问题问出来,也没人能回答。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麦乐这些日子,突然戒掉了烟,戒掉了酒,为什么宁肯被非难也不去碰那杯酒。她在用自己最低的姿态去保护一团随时会与自己身体剥离的血肉。

下午,天气突然变得异常的冷冽,我一直和麦乐蜷缩在床上。她尖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一枚锋利的钉子一样,钉入我的血肉。

她问了我那句我原本想问她的话,莫春,我该怎么办?

我无言,只能傻傻地看着她,满眼满心满脸的心疼。

突然,她的身体急剧地抖动起来,情绪变得异常激动,莫春,我要退学!我就是不活了,我一定要保住它!我一定要!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不要!

说完,她脸色苍白,跳下床去,蹬上皮靴就离开。

我上前去拉她,她推开我的手,迷离地笑,一脸惨白。莫春,我没事。我只是去找那个男人,我去求求他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陪你!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睛异常的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个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一样疼痛!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优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了一样,说,浑球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我就冲他吼,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1)

纪戎歌这个男人总是在不断地挑衅着我神经纤维的柔韧性,当他把“于莫帆”的名字甩给我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行了。

可能潜意识中,于远方留给我的阴影太大了,这样浸漫在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中,所以,让我唯恐弟弟莫帆也会如他一样,随时会由一个好生生的人,变成一个人人唾弃的罪犯。

因此,纪戎歌还没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自己的思维已经向最坏的方向滑行了。我竖着寒毛回答,我说,你给我看好了那浑球,我这就去!

说完“呱唧”就合上了手机,不由分说地冲出了校门。这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脚下能踩俩烽火轮,再或者学会武侠剧中的乾坤大挪移也好,再不济也会个凌波微步什么的,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杀到于莫帆的“作案现场”。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

可是正当我人力驱动下在城市之中虎虎生威地跑了几百米后,我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因为我太焦虑,根本没有问纪戎歌他在哪里!

我沮丧地拿起手机,再次给纪戎歌打电话,手机里却传来了悦耳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我立时就崩溃了。

我想,难道纪戎歌踩上了烽火轮?或者是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可以一行千里?这么快就挪出了地球的服务区,绑架了花季美少年于莫帆奔赴火星上演“背背山”?如此多诡异的念头在我的小脑瓜里忽闪忽闪地跳跃着,就好像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火一样。我想可能是我在酒吧里“假唱”时间过长,它变态的灯光影响到了我原本清纯可人的思维,让我清纯可人的思维也变得变态起来。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肯定没有想到,美男子纪戎歌此时正和美少年于莫帆厮打得不成人形。

就在他给我电话之后,本来,已经被纪戎歌制服了的莫帆同学一听纪戎歌居然联系到了我,这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的。

凭借莫帆同学这么多年对我残酷手法的了解,他一想自己将会在不久之后,遭遇我的“辣手摧花”,悲愤之下,就一个黑虎掏心直掏纪戎歌的心脏。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线的手机就被莫帆的九成功力给震出了百米之外,“呱唧”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呱唧”声。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是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除去了这三个人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纪戎歌妩媚的右眼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下午时分,我被传讯进入派出所后,才得以知晓的。当时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型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时,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梧桐那么伤 第三章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一触即燃,火舌冲天!(2)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模样也出奇的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以粗狂的风格行事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的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莫春我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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