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嫂,何以成妻 作者:灵鹊儿(晋江vip2012.12.13完结)-第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手臂紧,手却僵,不敢摸,不敢碰,怕一时没把握会把她揉碎了,可身子里的力道横冲直撞,把持不住就想都用给她,于是用力,再用力,却怎样都不够,不够近,不够紧……突然一狠,想捏碎她,真的捏碎她……
心跳,早就跳出了身子外,头晕,又是一层汗珠……老天真真是要折磨死他,夜夜梦里都有,竟不及这真实的万分之一……周遭哪还有天地,哪还有日月,都在怀里,都香香软软在他怀里……
……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要……
承泽的心陶醉,早已飞天驾云,去了不知所踪的世外桃源,根本不知道静香此刻已经透不过气。极度的紧张与恐惧中,又仿佛是曾经那可怕的窒息,也是这样,紧紧地勒着她,那么狠,那么用力,一夜又一夜,直到“他”冰冷僵硬,依然如故……
恍惚中,又见那张青紫的脸,身上又是那日日夜夜……没完没了的挤压……
冷……冰凉彻骨……
眼睛直,心神越来越散……
“小姐,小姐?”
听到荷叶儿急急的声音,像曾经的每一次,帐外苦苦哀求的声音,静香突然惊醒,身体里猛一股骇人的力气,疯了一样推开他,自己也重重一个踉跄,摔到了围幔外。
“小姐!!”荷叶儿惊呼着扑过来,扶了静香,“小姐,小姐,你怎么……”
震惊中的承泽也回了神,赶紧走到她身边,“静儿!静儿!”
终是又辨出眼前的人,她努力匀着气,慢慢缓了些,“承,承泽……”
“二爷?怎么是你??”荷叶儿又惊呼。
“悄声儿!!”承泽呵斥。
看着失神失魂的小姐,荷叶儿恨得咬牙切齿!又是他!又是他!!这个大灾星!!心里腾一股火,正是要开口,忽听小姐叫,“荷叶儿……”
“小姐,小姐,”
“……姨,姨娘呢?”
“姨奶奶?姨奶奶还跟寂善大师说话儿呢。”
静香惊魂未定的心忽一顿,继而明白了刚刚的一切,眼中顿时噙了泪,颤着声恨道,“你……你!!”
“静儿,我……”承泽只是略略有些窘,依旧腆着脸带笑。
“哎!!”荷叶儿“啪”一把打掉承泽伸过来的手,“你干什么??”
“啧!”承泽丝毫没有料到荷叶儿敢打他,惊得挑了眉,“怎么这么没规矩??”
“规矩?二爷有规矩么?怎么就是欺负我家小姐??”
“你,你这丫头……”
“爷,爷,”两人正别着,门外传来福能儿急急的声音,“快出来,姨娘往这边来了!”
“知道了。”承泽顾不得再理会荷叶儿,看着静香满眼的泪,这才觉得刚才有些过了,“静儿……”
“你,你还不快走。”
“静儿……”
“我家小姐让你快走呢!!”
承泽真是无法,狠狠瞪了荷叶儿一眼,这才起身离去。
出了小佛堂,主仆二人一路往寺院后门去,承泽问,“不是让你在外头守着么,怎么把荷叶儿放进去了?!”
“哎哟,爷,你是不知道啊,”福能儿一路小跑着碎碎地念叨,“那丫头,那丫头像个小疯子似的,每次看见我气就不打一处来!这不刚才,一见着就嚷嚷,眼睛瞪得吓人,非要进去!我又实在不能与她在寺里拉扯,后来想着大奶奶让她贴身伺候,必是也没瞒她,再者说,爷你在里头也定会支应,总比留她在外头嚷嚷强,遂就放她进去了。怎么,爷,她跟你耍蛮了?”
看了一眼福能儿,承泽没搭话,只管大步走。
“爷,爷,究竟怎样?”
“福能儿,”承泽翻身上了马,“爷给你个差事。”
“是!”
“明年娶荷叶儿做媳妇儿。”驱马离开。
“什,什么??”福能儿像被什么火钳子烫了一下,赶紧追过去,“那可不行!!”
“为何不行?”相与福能儿的惊乍,承泽的声音尤其显得平淡。
“我,我还没,没这心思……”福能儿应得磕磕巴巴的。
承泽不屑地笑笑,“你不就是看上怡宁苑做针线的那丫头了么?”
“啊?这,这是怎么说?我,我其实……”福能儿憋得脸通红。
“其实什么?其实早就偷偷去勾引人家,又是送东西,又是干活儿,当心老妈妈们知道了打死你。”
“嘿嘿,嘿嘿,”福能儿尴尬不已,笑得极干,“爷,爷你既然知道了,就成全小的吧,啊?那丫头可本分了,老子娘也是小门小户的老实人。”
承泽撇撇嘴,“本分就好么?我看那长相可比荷叶儿差远了。”
“长得好有什么用?母夜叉似的!!”
“你口下积德啊,当心娶母夜叉的时候她踹折你的腿。”
“爷!!你,你怎么当真说啊??”
“我哪儿有功夫跟你扯闲话。”
“你,你真要逼我娶荷叶儿啊??”
“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我逼你娶?是你得自己去,求娶人家。”
“我才不去!!”
“由得你了。”
“爷!”绝望中,福能儿突然很硬气,“你要逼我,我,我就出家做和尚去!”
岂料承泽奔儿都没打,“滚,现在就滚。”
福能儿恨得咬痒痒,也不敢再犟,一路跟着回贺府,只闷头琢磨究竟哪件差事办砸了,惹爷这么不待见他……
承泽的马刚刚来到贺府门前,管家就迎来出来,帮着拢了马,“二爷!你可回来了,正说要着人出去寻呢!”
“哦?”承泽一边递了马鞭,一边问,“有事?”
“大喜事!京城的贵客到了!将军要你回来即刻去前厅。”
“哦。”承泽淡淡应了一句,抬步往府里去。心想,到慕家庄接他们的时候就说有贵客,回来才知道原来贵客扑了空已经往应天去办事了,怎么过了这些日子才到?也顾不得多琢磨,掏帕子擦擦额头的汗,匆匆往前厅去。
未及近前,便闻厅中传来爽朗的笑声,承泽不觉纳闷儿,这是何等贵客,让老将军如此开怀?
大步进得厅中,尚未看清座上客,便听老将军洪钟般的声音招呼道,“承泽!来,快快见过庞大将军!”
——————————————————————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男一和男二的交集不一定是女主。。。
PS:亲爱的天空,你果然要我像某紫说的那样心率不齐么??这哪里是砸雷,分明就是迫击炮么,我这小体质。。。o(≧v≦)o~~
☆、第四十八章 精心安排
傍晚的阴云连到了夜里,风骤起,电闪雷鸣,雨一落便成滂沱之势,摔砸在门窗上,能清晰地辨出聚流成柱的声音。
客房内,烛火透过玻璃灯罩漫了一屋子清亮的桔光。庞德佑披衣做在桌边,目光专注地走在手中的纸张上。夜深雨重,烛花跳燃,最后一个字读完,眉心轻轻一挑,又翻回前几页快速览了一遍,这才整理好放在桌上。靠回椅背,长长吁了口气。事出意外,如何是好……
见易家二公子原本也在行程之内,只不过当时只如必经之地一般,以为是绕不过的客套,毕竟在京城贺峰几次三番向他提起,那当着皇上都丝毫不掩饰的极力举荐,让他实在驳不过面子。千里而来,无论如何,都得看一眼。却谁知,这一眼之后都是始料未及……
七尺男儿,神采英拔,眉目朗朗,所谓将门虎子,这面相实在不俗。两厢引见,听闻是威远大将军,他也双眸一亮,甚是欣喜。大礼拜过,一番客套礼数,钦佩敬重,却不失风仪。
落座后,贺峰将所有的话题都搁下,似定要把握他二人这千载难逢的相聚,字字句句都落在了这易老忠王嫡孙易承泽的身上。
庞德佑边听边应,边冷眼打量。老将军行武出身,英勇善战,却这口中并没有什么锦绣之才,说承泽德才兼备,说承泽文武双全,夸饰之词虚浮繁重,听在耳中,只觉过犹不及,心生反感。可看那少年郎稳稳端坐,彬彬有礼,他显是也觉出了自己的质疑与不耐,却并不躲闪,迎着他的目光,坦坦荡荡,似这高高在上的贵客不过是一个压在头上却并不当真如何威如何远的官中名头。看在眼中,庞德佑不禁心中暗忖,小小年纪如此镇得住场势,是果然心思稳重,世人之言不关己身,我自独我,还是年少轻浮,不知轻重,盲目自傲?
原以为这一点疑惑要待来日多做考量,却不料老将军心切,直言要承泽当下展示武艺。当时已是阴云密布,眼见暴雨将至,庞德佑本想婉言待明日再看,却见承泽一副平常神态,丝毫不见少年气盛之势,似庞大将军赏识也好,误会也罢,他全不在意。这一来,反倒让庞德佑起了兴头,想着借此教训教训他也好,于是叫了傅瞻过来,要他“陪易公子舞剑”。傅瞻接了眼色,心下会意,知道压制住他即可,不必多究。
府后山林,树影绰绰,天低云暗。
一道寒光,长剑出鞘。茫茫暮色之中,白袍的身影如一丈白绫腾蛟龙出海,剑光迅疾,不辨招式,只闻风声簌簌,卷下叶落枝头,漫浑天地;只见道道凛冽,刺穿滚滚云海,骤雨飞落……
风随影去,时狂时缓,变幻无常;雨随剑走,飞珠溅玉,虚实难辨……
人为剑魂,剑同人心,却为何天也与地合……
看着眼前这一场恢弘之势,庞德佑震惊无语,原来所谓“舞”,背后竟是辉煌二字,一剑飞虹,奈天地沮丧……
傅瞻输了,输得并不难看,在这少年英雄精心避让之后。不觉尴尬,只叹苍天造物……
看庞德佑紧紧锁眉,神思凝重,贺峰知道不需再多言,只是在安置他回客房后,又将承泽最近做的几篇文章送了过去。这一看,便入深夜……
十八岁的少年郎,一字一句,才思敏捷,气势铿锵,这一番血气方刚的心胸胆识,果然是继承了老忠王之盖世英杰么?看来贺峰所言不虚,老易家真有重振之势!只是,他庞德佑是该助,还是该阻……
若承泽是个平庸之辈,带他走不过是顺水人情、举手之劳,京中六部随意寻个领俸禄的地方,也算于忠义之后有个交代。可如今这势头,假以时日实在不可小觑!按说如此千里良驹,等的就是这伯乐之人,只可惜,他偏偏姓易……
当年他爹爹易伯瀚官居兵部侍郎,秉承了祖上的声望清名,为人忠义耿直,劝谏进言、忧国忧民,可一朝落马,一败涂地!彼番之奇耻大辱,之讯不及防,简直堪称官场上的一出戏,开锣退场,俯仰之间,至今都为清浊两派称恨、称快!若是易家重出山,重入朝,虽说时日已久,又是一乳臭未干的儿郎,根本不具威慑之力,可一旦被人别有用心加以利用,成为两派相争的又一步棋子,以承泽的阅历实在是不堪一击。
想到这儿,庞德佑不由叹了口气,其实所谓清流实在都是些不知变通、极顽极愚之人。怎的能不懂此乃一家江山,若想真正成事,先要摸准这一家的脉络,对症施药。正可谓殊途同归,本是一个想头,达成为上,何必看不惯他的行事做派,说什么君子小人,非要硬碰硬,逞那清名义气!若是今后承泽也随了他爹爹的性子,随了那帮人去,于他庞德佑实在不能说是什么好事,甚而还可能成为一块不大不小的绊脚石。
窗外雨声隆隆,屋内烛火将尽……
坐起身,重在灯下翻他的文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