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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古代贵圈.贵圈(古代) 作者:赵熙之(晋江金牌vip14.04.23正文完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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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台笙再看一眼那少年,这才发觉他是先前在集会堂里站起来指责陈俨浪费时间的那位。
  所以马车里的人……难道是陈俨?
  少年挑衅般地敲了半天,车窗帘子这才拉开一角。少年看看隐在昏昧车厢里的男人侧脸,鼓足了气问道:“都说你博闻强识,但我不服气,想与你比一比。”
  无聊。陈俨陡然放下了帘子。
  少年不死心地继续拍窗框,陈俨复掀开帘子一角,偏头看了他一眼。
  少年被他这一眼看得愣了一下,但仍旧底气十足:“我、我知道得也很多,我也会进弘文馆做待诏,你……没什么了不起的!”他舔了舔干燥的唇,顿了顿:“这月的十五日午时我在藏书楼等你!”
  陈俨沉默良久,微微偏过头,脸上还是老样子,声音清清淡淡,听不出什么情绪:“感谢你的挑战,不过,若怕出丑被人瞧见,请千万勿带上你的小同窗们。还有——”
  他忽然抬了一下慵散的眼皮,声音低沉:“你记性似乎有些差,我方才分明说过,再见面时请用敬语。”
  他偏过头去,又淡淡看他一眼:“你在家,没有长辈教你这些吗?”真是可怜的孩子。
  他的声音自始至终都低缓到客气,的确没有什么攻击性,但当真……有些让人说不出的意味。
  他抬手轻叩车板,车夫便挥鞭驾车走了。
  少年怔怔站在原地,好不容易回过神,握了握拳,自我暗示道:“肯定会赢的,会的……”
  在不远处站着的常台笙大约猜到了他们的谈话内容,毕竟方才那少年的语声实在高了些。只是出乎意料的是,陈俨竟当真答应了这比试。
  真是热爱较劲。
  常台笙原本对这场较劲没什么兴趣,但十五日那天,恰好有一些新书要送去书院,她陡然想起那场约定好的比试,看了看自己的日程,便亲自将书送了过去。
  见完赵掌书,路过藏书楼,楼下已聚集了不少学生。这么多人来看热闹么?
  常台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听其中一个学生与身边人道:“陈俨这是怕输不敢来罢?温琼可是出了名的小神童,过目不忘,这是真杠上了啊。”
  “温琼也傻,何必跟那种沽名钓誉的家伙比试。”
  “呵,年纪小,总爱现的。”
  常台笙看了看一楼堂间中央站着的那位少年,叫温琼么?大约也是很聪明的家伙。
  午时将近,藏书楼一层的人越聚越多,却迟迟不见陈俨身影。
  有好事者在堂间中央的台子上,燃起了一炷香,嚷嚷道:“离正午时还有一炷香的时间啊,若那胆小鬼还不来就当认输了啊!”
  一阵哄笑声。
  常台笙却只盯着那炷香,静静站着旁观。香还剩一节指头那么长的时候,人群渐渐安静了下来,且自动让成两路。陈俨一身宽松青袍,穿过预留给他的走道,不急不缓地行至堂间中央。
  恰在这时,那炷香燃尽了。
  叫温琼的少年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似乎在为自己壮胆。
  今日的比试,说白了是比记忆力及阅读量。同样一部经典,历朝历代,总有人为之评注,版本之多数不胜数。比试分两轮,共两部经典,每部经典选了若干个版本。
  第一轮,每个版本抽一句评注,由比试者分辨是哪个版本。
  第二轮,每部经典抽一句原文,由比试者写出指定版本的相应评注,评定回答正确的标准是一字不差。
  藏书楼管事取了考题分给两位,而版本的选择与句子的摘选,皆由书院最德高望重的几位讲书而定,在考题分发之前,完全保密。书院常有这类比试,其实算不得稀奇,而这位温琼,恰好是次次比试的佼佼者。
  记忆力超群且好学的神童嘛,很正常。
  常台笙站在人群里安静看着,只见陈俨翻看了一下考题,脸上无甚波澜地取过一旁的狼毫笔,耐心地润了润笔,提笔书写起来。
  而温琼,更是奋笔疾书,动作麻利,丝毫不输人。
  常台笙的视线又移回陈俨身上,文秀漂亮又从定,生来似乎就是与书墨为伴的人。她看他搁下了笔,那边温琼亦是停了笔,大舒一口气,似乎成竹在胸。
  藏书楼管事上前收了考题答卷,拿过去呈送给几位讲书评定。
  几位讲书一一阅完,小声地交流了一会儿,最终其中一位讲书走到了堂中央,看了一眼温琼,最终目光又落在了陈俨身上。
  然他静静坐定,面上什么也瞧不出。
  常台笙静候结果。
  而那讲书却慢吞吞地开始讲解今日考题,并不急不忙给出了答案。有几个特别偏门的,若不是钻研很深,确实很难知其答案。
  末了,那讲书道:“今日比试这两位,每题皆给出了正确的答案,但若论输赢——陈俨更甚一筹。”
  他说着低头翻了翻陈俨的答纸,眼眸里的惊喜之意不减:“他给出了原文的页数。”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小修了前三章,主要是措辞方面的,对后面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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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抱紧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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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五】

  讲书话音刚落,周围议论声倏地就高了起来。
  寻常人不过记内容,页数谁会在意?写页数这种办法当真赢得刁钻又变态。
  但这结果却在常台笙的意料之中,事实上陈俨做了那么些年的编修工作,阅读量是惊人的,内心也必然细致,更何况又被老天厚爱——那么聪明。
  旁边那叫温琼的少年固然也聪明,但毕竟年少。不过按照这表现来说,当真已算得上是非常难得的佼佼者。假以时日,应当也会成为了不得的人物。
  常台笙隐在略显吵闹的人堆里,本打算悄悄走了,却下意识地又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便对上一双正盯着这边看的漂亮眼睛。
  陈俨忽地起了身,穿过人群朝她走了过来。常台笙一时间竟退无可退,所有人都朝这边望了过来。但陈俨却绕过她,径自走了出去。常台笙忽觉周围眼光有些异样,她暗皱了下眉,转过身便往外走。
  她走在陈俨身后,大约行至大门处,陈俨忽地转过身来,常台笙的步子猛地一顿。
  她及时收住了步子,轻蹙眉头:“有事么?”
  陈俨似乎是特意问她:“造过势,书会好卖一些么?”
  常台笙当然知道他什么意思,今日这一局比试很漂亮,想来西湖书院的学生也该收收对他的沽名钓誉的评价了。至于卖书的事,他竟还当真惦记上了,真是让人“感动”。
  常台笙只给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微笑:“借你吉言。”
  陈俨似乎很满意她的回应,侧过身去,忽然又想起什么般转过身来:“难道不该谢谢那位提出比试的勇气可嘉的小英雄吗?”他声音听起来甚至有些轻快:“噢,至少要送一盒点心吧,那孩子看起来瘦巴巴的。”
  他说归说,却压根没有要做的打算,反倒是一脸闲定地望着常台笙:“杭州你比我熟,自然也知道哪家的点心做得好吃,所以……”
  常台笙哪能听不出他的意思,这分明是要掏她口袋里的钱给别人买吃的。
  她竟是有些无可奈何地轻叹出声,最终亦不过说了一句:“……好好赶稿。”
  ——*——*——*——*——
  两个时辰后,像霜打了的茄子般沮丧的温琼,回到学馆时,赫然发现自己桌上多了一盒点心。
  常台笙送完点心坐马车离开西湖书院。大约是昨晚未睡好的缘故,她竟在马车里睡着了。抵达芥堂时,车夫喊她醒来,她刚下了马车,便陡见常遇从芥堂里冲了出来。小丫头这几日似乎与她亲近了不少,虽还未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但她也隐约感受到——小丫头已经将她放在亲密家人的位置上了。
  小丫头似乎是方才跑得太急的缘故,这会儿站在门口还微微喘着气。常台笙揉了揉脑侧,正要朝她走过去,却顿感脚下虚浮,脑子里亦是闪过一片空白,视线陡然模糊起来。她试图伸手抓住什么,耳边却只是模模糊糊响起一声“姑姑”……
  常台笙摔了一跤,额头磕破,不幸挂彩。她先前直直栽倒,晕了过去,故而之后发生了什么她也不甚清楚。醒来时是在芥堂书房屏风后的软榻上,旁边团墩上坐了一个男人。
  男人见她醒了,随手取过一旁案上的装水的瓷杯递了过去,仍旧那么坐着,脸上神情温和:“近日很忙么?”
  常台笙坐起来,下意识地抬手去摸额头,男人却忽然伸过手去阻止了她:“别碰,刚上了药。”他目光停留在那伤处:“没什么大碍,过几日结痂便会好的。”
  常台笙将瓷杯接过来,男人随即起了身,从方几上的药箱内取了一些安神药放在一旁:“近期服一些,天气冷了,多养一养好过冬。”
  常台笙道了声谢,手里还握着那瓷杯,静静躺坐着问道:“只是因为没休息好么?我这阵子早上起来会觉得……头疼,总是头疼。”
  她的声音低矮得甚至不像是她自己的,那是一种失望的、近乎自我否定的颓废嗓音。
  男人低头看了她一眼,笃定道:“你只是疑心病太重,这些只是没有休息好,加之天冷容易发作而已。”
  常台笙伸出一只手来看了看。在抖吗?她总是梦到自己变成父亲那个样子,变成兄长那个样子,到最后无法自控,难得清醒却觉得活着是旁人的累赘,而选择自我了断。
  她放下手,似乎有些回过神来,声音也渐渐苏醒:“这么点事让你特意跑一趟,真是麻烦了。”
  “老交情了,何谈麻不麻烦。”
  男人唤作商煜,是位名医,与常台笙私交甚好,但事实上也不过才相识一年。商煜从北方过来,性子长相却都有些南方人的味道,为人极好,在杭州开医馆两年多,口碑名声已是比原先一些本地同行还要好。
  常台笙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很敏感,商煜是知道的。她家的情形搁在那儿,基本已是女户之家,且又时时笼罩在这未知的疾病阴影之下,很难让人真正释怀。
  商煜拎过药箱,正打算走时,宋管事在外头轻叩了叩屏风板。常台笙应了声,宋管事站在屏风外门口道:“东家,有位姓程的夫人找您。”
  常台笙微微不解的轻蹙眉头:“程夫人?哪个府上的?”
  宋管事站在外头答:“程员外府上的。”
  常台笙自认与什么程员外无甚交情,何况这位程员外似乎去年就过世了,这位孀妇来找她做什么?
  常台笙起身披了袍子,偏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都天黑了啊……原来她昏睡了这么久。
  她转过头来时,商煜朝她淡淡一笑:“打算出去见客么?”
  常台笙说话声还有些微哑,懒懒抬眸:“有什么办法,鬼知道是否欠了别人什么债,既然都亲自登门了,总没有不见的道理。”她低头系好腰带,行至铜镜前顿了一下,看到自己挂彩的额头,几不可闻地轻笑了一下——真丑。
  她走了出去,商煜却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才离开她书房,从另一条走道离开芥堂。
  他行至门口时,偏头便瞥见不远处停着的那辆程府的马车。按说程家在程员外死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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