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系列-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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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寒假里,情人节那天,我寄了一只熊给芳,我往袋子里喷了我妈的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香水,混合在熊毛里,象林彪的屁,挺臭的。再后来,我和芳再也没见过。〃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闭上双眼,泪水顺着鼻子一侧慢慢地落下来,咸咸的。
我曾纯洁过……
男人都是有需要的。大学里,我的手淫更加频繁,主要是因为无聊。我的小弟第一次因为活生生的女人而勃起是由于她,一个比我大的妹妹,她叫红。是我的同班同学,忘记是为什么,我们认识了,还很亲密无间。她叫我小哥,我叫她妹妹,我们俩有一个约定,在大三之前,不允许任何男人碰她。大一下半年,我估计她已经不是处女了,六系那个逼,我操。
我们一起去过一个摇滚音乐会,是冬天,我戴着那副破败的棕色皮手套,她穿得很俗,像个傻妞。一屋子的疯子在歇斯底里的狂吼。我从后面抱着她,她脱下我的西服,像老婆一样挂在自己的臂弯里。我握着她的手,跟着疯子们一起拍。屋子里很热,但我舍不得松开,那是我第一次抱处女。渐渐的,一丝恐惧冲到我的大脑里。它硬了。
我当时真他妈的傻逼。
我的胸紧紧的贴着她的背,而屁股却慢慢地向后撅着,小弟结结实实的指向了十二点。那是我自认为有生以来最糗的一次。我像大虾一样,把腰挺的直直的,屁股努力的使劲向后翘,为了保持平衡,得用脚尖踩地,同时还要不停的握着她的手疯子般的拍。最后,我想是因为太累,小弟才软下来的。散场后,我在花园里紧紧的抱着她,于是,我们有了上面的约定。我们就是这样结束的。我没有吻她。
大学里我吻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叫萍的丫头,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儿。她很清秀,长的小小的,说话轻轻的,连生气时都含着笑,从不跟人吵,像一朵水莲,就是那么静静的漂在一潭水上,默默的,却一直在笑,而且,笑的那么纯。她很会疼人,做她的男朋友迟早会被宠坏的。在她面前,仿佛人人都是痴呆儿,都得一动不动的让她伺候着她才会高兴。就是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女孩,竟也落入了我的魔爪。我是一个赖子,学习成绩差、邋里邋遢、诱拐无知少女且不负责任,我真不知道像天使一样纯洁的她怎么会爱上我这样一个垃圾。
第一次被感动仍是在那个多事的冬天。其实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我的羊毛衫袖口开了,她跑回宿舍拿针线,然后回来给我缝上,没了。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细心且多情的人呢?一切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教室在五楼,她跑下五楼,再穿过校园,回到宿舍,仔细的挑了适合我的羊毛衫的小号针和红色的线,然后跑回来,又爬上五楼,(他妈的苏联人盖的,有七层高,)在楼梯口十分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针的给我缝,甚至我都没把衣服脱下来。今天,我又拿出了那件羊毛衫,我轻轻的搓着那个小的不起眼的线疙瘩,模糊的视线中又出现了那个清秀的面庞。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医院输液,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输液。大夫是个魔鬼,我拖着高烧的身体独自在空荡荡的走廊里站了一个半小时,当时是深夜十一点半。我操她妈。是夜,没有月亮,且没有星星。病房里阴森恐怖,窗外黑漆漆的一片,惨白的灯光照在劣质的玻璃上,漫反射后,仿佛玻璃上充满了孤魂野鬼的幽怨的眼睛,很大,却没有神,只是一个洞。每张床上都死过人,仇恨的鬼魂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张牙舞爪的抚摸我的胸部和臀部,争先恐后的融进阴凉的葡萄糖和柴胡的溶液中,我的血液在冷却,我的心跳在停止。恐惧与孤独瞬间占据了我的全部。〃独在异乡为异客〃。陌生的人、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自己、陌生的一切。我讨厌孤独!讨厌!讨厌!〃我操!〃我歇斯底里。
〃你还好么?〃仿佛上帝专门派来的天使,她轻轻地飘到我的面前,瞬间驱散了所有的孤魂野鬼和我心底的孤独。天使微笑着,充满了母性的爱与关怀,手里是一条白蓝相间的毛巾和一个水杯。我已感动地说不出一句话。
凌晨三点,我把她紧紧的包在我的风衣里,她娇小的身体在轻轻的颤抖着,两支纤细的胳膊木讷地垂在胸前。我怜爱地拥着她进了我的社团办公室。像一切浪漫故事一样,我温柔的吻了她,秋天的干涩的嘴唇。
我曾纯洁过……
在她之前也许我从没理解过什么叫做爱。很累,很苦,更多的是痛。
她叫双。
我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里面有一个叫雨森的男孩。文慧爱杨峥,自卑的杨峥没有接受她。为了逃避和发泄,文慧投入了一直爱她却不被她爱的雨森的怀里。小孩子脾气消了后,毫不犹豫地,文慧回到了杨峥身边。后来,雨森死掉了,他也只有死去才符合剧情的发展。他只是一个可悲替身。我在双面前就是雨森,双便是文慧,〃杨峥〃是一个穆斯林。不过我没有死去。
她是我的顶头上司。第一次学生会例会上,作为我的部长,她很暴露,白色的吊带,没有肩带的胸罩,发育的刚刚好的胸部,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修长纤细的腿,小巧白嫩的脚,粉红的脚指甲,不美但很妩媚。黑且亮的短发,散发着幽幽的清香,圆润的脸庞,明亮而妩媚,粉嘟嘟的唇自然的向外翘着,成熟,又可爱。既然是部长,就理所当然的要尊敬。我没敢往深想。
很快,我们第二次见面了。顺便说一下,那时我刚刚上大二,就是一年前的现在,现在我是部长,也要开第一次例会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是时,一袭洁白的她,如圣女般典雅而青春。第一次,我在一个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女孩面前无可挽救地心跳加速了。直觉告诉我,我真的开始恋爱了。但以后发生的事残酷地告诉我,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一个并不爱我的女孩子。
她是我的学长,理所当然的,我叫她双儿姐姐。女孩子的感觉都是很敏锐的,我的不知所措很快便得到了回应,刚刚失恋的她糊里糊涂地接受了我,但,像文慧接受雨森一样。
〃雨一直下。〃那是一个飘雨的中午,去年的八月初八,我的生日。她答应我在这一天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今天是2000年的八月初八,淅淅沥沥的秋雨在窗外飘,我深深的抽了一口烟,十秒后,吐出了淡淡的丝一样烟气。我又回到了一年前的那个飘雨的中午。天雾蒙蒙的,一切都像在梦中一样,在雨水中冲刷着的树叶显得分外的亮。我飞快的骑到西南门,噢,看见了,她,还是那件白夹克,牛仔裤,白鞋白袜,手里撑着一把淡淡的花伞,素雅、高贵、青春而迷人。我们共撑一把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无语,只是在仔细聆听雨滴打在伞面上那清脆的声音〃嗒……嗒……〃。那个中午,她请我吃蛋糕,吃冰激凌,吃月饼。我贪婪的吃着,她幸福地看着,眼里充满了做姐姐的快乐。当时,我的唯一想法就是为了她,无论什么我的愿意干。
八月十五那天晚上,我去了她们宿舍,她开始拿我当〃家里人〃了,抓抓我的头发,挠挠我的痒,打打我的背,反正不闲着。也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我可以牵她的手,捏她的脖子,我们的距离近了。再以后就是我送她去火车站,那时快十一了,我像往常一样开玩笑,闹,只是多了一件事,拎一个好重的箱子。车上,我成了她的〃安全柱〃摇摆中,她紧紧揽住我的腰,上电梯时,她也从后面抱着我,那一刹那,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正是这种感觉,伴我日日夜夜,支撑着我不顾阴雨绵绵,从钟楼走到碑林又走回学校,整整五个小时——只是为了一串既避邪又不会冰着手腕的桃木手链。我心甘情愿。把手链交给她的那个晚上,在宿舍里,她倚着我陪我看照片,虽然里面有她的男朋友;在主楼东区前,我们两个,一个大二,一个大三,在一起叠纸飞机,比看谁的飞的远……那一夜,她向我倾诉了许多许多。我轻轻的告诉她,要珍惜她和他之间的那段感情,也许只有在那时我才明白,什么叫爱一个人。只要她过的幸福、快乐——无论和谁在一起,只要他爱她。我想,爱是无私的。
是到雨森知道文慧和杨峥之间的故事的时候了。
又是一个雨夜,丝般的雨,缥缈而朦胧。我轻轻的握着她的手,寒冷、光滑、像一块冰。桔黄的路灯光呆呆地散在铺满雨水的柏油马路上,反射出一片云一般的朦胧的梦一样的世界——是噩梦。寂静的夜,偶尔会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渐渐消失的呼啸声再慢慢融入无声的夜色,使本来就寂静的夜显得更加寂静。
她终于扑在我的怀里,哭了。紧紧地,她搂着我的腰,额头伏在我的肩膀上,沾满泪水的小脸狠狠的钻进我的胸膛。她哭的那么伤心,又那么痛快淋漓。
她告诉了我一切。小马是她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他们彼此都爱得很深。整整八年了,从初一开始,为了她,小马就从没有交过其它女孩子,他们无话不说,她会为他做一些很丑但很可爱的小娃娃,她一直像妻子一样的关心他、疼他、爱他。他也像丈夫一样,矢志不逾的保护她。她有很深的恋父情结,在他面前,她既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又是一个小鸟依人般的乖女儿。注定,在他们彼此心里,他们已经是很美满的一对了。但要怪只能怪造物弄人,老天不让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小马是穆斯林,按回人的规矩,他们是不允许与汉人通婚的,除非对方信仰伊斯兰教,这似乎很容易,但老天不厌其烦地又继续与他们开着玩笑,小马的父亲是当地回人的首领,还是按回人规矩,作为首领的子女,严格禁止与汉人通婚,即使对方信仰伊斯兰教。
这时的双哭的更凶了,她死死的抱着我,用牙齿咬我的毛衣和肩膀,我很疼,有点窒息,但没有知觉。我木讷的戳在那里,两只眼睛呆呆地望着前面,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我的两个胳膊无力的垂着。我没有抱她。我就像一根有体温的电线杆,但体温也慢慢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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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里是双的生日,我买了蛋糕、蜡烛、糖葫芦和玫瑰花,我请她吃火锅。在一家只有我和她两个人的小饭馆里,我们点着了蜡烛,一共二十根,温柔的火焰调皮的跳动着。隔着温馨的烛光,我们彼此默默的注视,浅浅但甜甜地笑着,真的好温暖。谁也不忍心去吹灭它们,直到火焰烧到蛋糕里,我们俩才乐此不疲的去拔蜡烛的小尾巴。她没有许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