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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生命风景线-第7部分

小说: 生命风景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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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下楼梯、又是怎样挤进电车的,但等到自己在车上站稳脚跟,才发现这趟电车正好是5非曲直路。而那个将要被歹徒刺伤的姑娘就站在我眼前!容不得再作任何思考,我赶紧上去对那姑娘说,小姐,你要注意呀,一会儿车上将要上来两名歹徒,他们要抢你的钱包、项链,你不给,其中一个坏蛋就用匕首……。那姑娘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我,象躲避瘟神一样向后直缩身子,然后用纤长的双手紧紧摄住挂在身上的小包,让它靠贴在自己的胸前。我急了,大声向所有乘客呼喊道,乘客们,前方到站马上就要上来两名歹徒,一个戴鸭咀帽,一个穿皮夹克,他们要在这趟车上行窃,我们大家一定要齐心协力,把这两名坏蛋制服,扭送公安局!乘客们听到我的话,一个个显出鄙夷的目光,后排坐上甚至有人出声说,疯子,一定是个疯子!
  危险的时刻终于来到了。电车在下站停车点刚一停稳,那戴鸭咀帽和穿皮夹克的两名歹徒便一头冲进车内。我指着两名歹徒高喊,两名歹徒上来了,大家一起跟他们拼呀!可是没有一个人来响应我。两名歹徒楞了一下,很快从腰间拨出匕首恐吓道,闭上你的臭嘴!那穿皮夹克的歹徒说着向我狠狠踢来一脚,踢中了我的下腹部。鸭咀帽晃着匕首向司机喊,快点开车!司机连头也不敢往后转一转,乖乖地启动了电车。这时那些站立着的乘客争着向前后退缩,有座位的乘客或是抵下头、或是把脸转向车窗外,装作什么都没看见,车内顿时鸦雀无声。鸭咀帽开始强行抢夺那位姑娘的小包和项链,那姑娘反抗死死揪住小包不放。鸭咀帽便凶残地举起了匕首。看着这场面,我正要冲上前去,觉得胸口一凉,鲜红的血象箭一般地从体内喷洒出来,就在这关键时刻,我惊叫一声便从恶梦中清醒过来…… 
  
    

 
作者:周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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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河无界 

 
 
 
 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
(对于一个漂亮的女孩,我想多数人是不愿放弃涉猎她内心世界的机会的。可是,如果你正好不感受兴趣,就请避开括弧内的文字,往下读。)
莹的未婚夫成在边疆当兵。哨子兵。
(莹那样一往情深地爱着成,以至于一个礼拜收不到成的来信,就象要发生什么灾难似的,诚慌成恐,烦躁不安。)
莹喜欢跳舞,她的交谊舞跳得真是棒极啦。
(自从莹在一次舞会上认识了成,便再没有跟第二个男人跳过舞。因为曾经对她说过:“我只要你跟我一个人跳探戈!”莹对成的话总是百依百顺。)
元旦,市里组织交谊舞比赛,要求每个单位出一对选手参赛,单位推荐了莹和伟。 
(莹起先推辞,但耐不得宣传科长三天两头做工作,就答应了。当莹在伟的气息里起舞时,老是想起成:“亲爱的成,要是他知道我跟伟在一起跳舞,一定会不高兴的。”)
后来,伟邀莹一起出去散步,莹推辞不过就去了。
(要是说莹是个轻浮的女孩,那你就错了。在和伟一起散步的时候,莹老是提起成:“你知道我多爱成呀。。。。。。”)
再后来;伟又邀莹去看电影;莹推辞不过就去了。
(要是说莹会因此改变心思,那你就错了,在与伟一起看电影的时候,莹老是走神:“可怜的成”莹在想“他这时候会在干什么呢?”)
再后来,伟邀莹去家里欣赏他的集邮。莹推辞不过就去了。
(要是说莹因此忘了成,那你就错了。在欣赏那些珍贵的集邮时,莹想的是已经足足一个礼拜没有写信给成了。)
一年后,成退伍回来的时候,得知莹跟着伟去了深圳。
(莹和伟在深圳先后有了自己的小车和公寓,日子过得令人羡慕,但莹在无聊的时候,还是常常想起成,“要是能跟成生活在一起,”莹想:“一定会比现在更充实”)

    

 
作者:周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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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娘 

 
 
 
 

  “五一”前的一个周未,苏红正在家帮母亲串帘子,小妮领着男朋友来了。小妮是苏红高中时的同学,在学校时她们是一个班的同学,但小妮是校花,名气大得很,苏红跟她交情并不深,岂至不深,那时小妮根本就没把苏红当成可以交往的同伙。离校后,小妮凭着父亲的关系进了市工行;苏红又上了两年技校,分在国营纺织厂,两人彼此很少碰面,几乎没有来往。她们之间的距离太大了,无论是品貌上、情趣上、还是家庭地位上。
  这突如其来的贵客让苏红娘俩一时手脚忙乱,局促不安。苏红娘见苏红愣在那里傻乎乎不知道应酬人,忙搓搓大手说:“苏红还不快招呼客人,愣在那里。”又堆副笑脸对小妮两个说:“我说,您们坐呀,……你看这屋子,又挤又乱的。”
  小妮男朋友衣冠楚楚红光满面的,朝主人很有分寸的微笑、点头,又朝两边看看,似乎没有合适他的座位,依旧笔挺地站着。小妮赶紧说:“阿姨快别客气,我跟苏红是老同学啦。”说时向苏红伸过玲珑秀气的手来,迷人的脸上浮起一层甜甜笑意。苏红这才回过神来,上前勾了小妮的手说:“是你小妮……”
  小妮看苏红有些拘紧,拉一拉苏红的手娇气地说:“你们家好难找哦,迷宫似的,害得我几次下车问路。”
  苏红不好意思地说:“我们这儿是平民区罢,难为你们……”
  一阵寒喧后,小妮挽了男朋友的臂郑重地对苏红说:“我跟重阳‘五一’结婚,特来给你送帖子,还准备让你当伴娘呢。”
  苏红听说,脸一时涨得通红,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要我当伴娘?你快别开玩笑了。”说时低头下意识地抚弄自己皱巴的衣角。苏红自小知道自己长得丑,到人前常畏缩,大方不起来。
  小妮一本正经地说:“我可是真心请你当伴娘哪。”
  “再没别的人吗?”苏红说:“咱们一个班女同学可不少呢,随便找一个都比我强。”
  小妮说:“你快别提了,咱们班的女生考研的考研、留洋的留洋、出嫁的出嫁,农村的又占了大半,谁象我们这么大岁数才结婚,我想来想去还是你最合适。”
  苏红听着似乎是有道理,但她实在不敢就答应。小妮太阔了,怎么能配上给人家当伴娘呢。
  小妮不容苏红犹豫:“老同学不会连这点面子也不给吧?”
  苏红心里矛盾,正想该不该答应,小妮替她做主道:“这事就这么定啦,五一一早派车来接你,别忘了噢!”
  苏红看小妮不容推辞,见娘也并不反对,一时就答应了。

   

  送走小妮两个,苏红对妈妈叫苦:“这可如何是好。工厂半年发不出工资,老爸又下了岗,我连一件象样的衣服也买不起了。” 
  娘看苏红着急的样子,安慰说:“你先别急,一会你爸回来让他想些办法,再说这又不是坏事,别人想当还轮不到呢。”娘其实心里巴不得让苏红出些风头,二十五六的大闺女了,总没个上门提亲的,当娘的能不急?
  晚上老爸回来,苏红向他一说这事,才爸当时脸就吊下来,好半天闷在那不出声。娘出来打圆场说:“人家要苏红当伴娘是看得起咱苏红,你也想想办法,总不能让孩子……”
  老爸依旧不答话,默默地从内衣口袋摸出一叠钞票扔在床头说:“我手头就这三百块钱了,还准备交半年的煤气费呢。”
  苏红也不瞅老爸难看的脸色,一努嘴抱怨道:“这够买衣服呀。”
  老爸嚯地一下站起来吼道:“嫌少你不会自己去借。也不照照镜子,当什么伴娘,丢人现眼!”
  苏红第一次听老爸这么恶毒地骂自己,当时眼泪就要往出涌,拔腿跑进自己的卧房里,可劲地把门一甩,扑在床上出声地嚎啕起来。
  明天一早苏红睡在床上不起来。娘把早饭端在床头,几番地劝慰,苏红只是不搭理,娘就把自己的私房钱全窝端出来,硬往女儿手里塞,苏红依旧不起来,最后娘就哭,哭自己的辛酸苦命,哭所有女人一想起就伤心的事情。苏红每次赌气总要把娘逗哭才罢休。
  吃过饭,娘陪了眼睛红肿的苏红上街买衣服,逛了大半天商场,竟找不到一件合适的。最后终于在一家服装店试到一件起眼的裙子,一问价钱,要八百八!吓得苏红那两只相隔远得要害相思病的眼睛也一下子睁得老大。卖衣服的老板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使尽浑身的解数,极力恭维苏红:“这可是名牌,你穿再合适不过。你看这颜色、这质地……照照镜子,呔,多大方,多气派!”说得苏红心里发热,试在身上左转右转,不肯脱下来。娘见苏红动了心,想女儿长这么大没穿过一件象样的衣服,自己平日里恨不能早早给她找个称心的婆家嫁出去,却何曾在衣着上费过心思。这么一想,也就横下心来对苏红说:“你要觉着满意就买这件。明天婚礼上人山人海的看,我们就是再穷也不能让人家觉得寒酸。” 
  裙子买回来,苏红又穿起来对着家里的大镜子,前后左右反复地照。她从来没有穿过这么高档的裙子,这会子真觉得自己象换了个人,自信心都增添了不少。不过,很快她又不满足了,这么漂亮的裙子,没有一双配得上的鞋子怎么行,再说,脖子上空荡荡的,也没有一条光彩的项链。她把这想法对娘一说,娘也发愁了:“你知道,为买这裙子,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这回真的是一分钱也拿不出了……”看苏红渐渐由睛转阴的脸色,娘赶紧补充说:“不过,这两样可以借你表妹的。她元旦结婚时买的那串白金项链值三千多块呢,你要愿意,我这就……”苏红不等娘说完,一拍脑袋跳起来:“我咋没想到呢?!” 
  晚上,苏红到表妹家一说,表妹当下把白金项链从脖子解下来说:“你要这就拿去,这串我都戴腻了,正想换一串戴。”
  苏红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往脖子上一戴,激动得脸都涨红了。想起自己有这样的装束,再大的场面也不怕了。


  “ 五一”那天,苏红一大早就起来描眉画眼、穿戴整齐,专等有人来叫她。好几次都按捺不住,跑出去观望。她心里又是好奇、又是胆怯,一会子巴不得立刻就飞到婚礼现场,一会子又担心自己不够老练,到时候出错让人见笑。
  九点刚过,接她的车终于来了。听到喇叭声,苏红和娘一齐奔出来,就见一辆豪华的皇冠轿车等在门口,巷里早有远近的邻居用惊奇的目光朝这边打量,并发出窃窃感叹的私语。苏红提着裙子下摆钻进轿车的时候,向邻居们羞郝地笑着致意,觉得自己有些飘飘然了。
  婚礼在全市最高级的四星级宾馆举行。苏红从轿车里出来,见宾馆大楼前小车云集、热闹非凡,正不知所措时,一位粉红旗袍鲜红佩带的礼仪小姐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很有礼貌地把她领进一间高级客房里说:“小姐,这里是伴娘休息间,请安心休息,有事随时为你服务。”苏红这时犹如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头脑都有些晕乎了。
  十一点整,婚礼正式举行。当苏红挽着小妮缓步走进婚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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