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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施蛰存作品选-第59部分

小说: 施蛰存作品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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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变成一个唯唯诺诺的人,对一切都欣然同意,对一切都恭维一阵。这一种人的思想状况,分析起来,还可以分成两个类型:一个是真的完全失却了自信心,心灵整个麻痹了,只求适应他的生活环境,以取得生存;另一个是把他的自高自大转为向内发展,表现做一个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者。我以为,不管他是属于哪一类型,都是戕贼了他的个性,无形中也妨碍了社会的进步。
  我所谓极自然的教育方法,就是给他以工作。一切人都能从适当的工作中受到教育。
  这里最重要的是“适当的”这一条件。对于一个自高自大的人,如果给他以超过他的能力的工作,这是对他讽刺,也等于打击。如果给他以他的能力以下的工作,这是培养他的自高自大,无补于事。一定要适当的工作,使他不能不努力去做。他既不轻视这工作,也不憎畏这工作,他就不会再自高自大了。
  自高自大虽然从自尊心发展而成,但自尊心与自高自大却截然是两个东西。我们要消弭的是自高自大,可不必连自尊心都一起铲除。夏原如果从前确是个非常自高自大的人,可是“几年来,他到处奔走,要求职业,连机关的传达都乐于去做。”这说明他的自高自大已经消耗到连一个艺术家的自信心都崩溃了,然而人们还把他当作一个游民处理,这又怎么能怪他要认为是“宗派主义的排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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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 
  语言文字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社会安定的时候,它也是安定的,很少变动,但是在政治社会起了一个大变动的时候,它也立刻跟着来一次大变动。近百年来,我们的社会变动得很大,因而我们的语言文字的变动也特别大。鸦片战争以后,舶来了大批新名词,它们使我们的散文乃至诗歌,改变了面貌,饮冰室文和人境庐诗是其典型的例子。
  五四运动以后,语体文代替了文言文,白话诗代替了旧诗,当时以为这一变动似乎是最大的了,但从今天看来,也还只是一种书面语文的改革,其影响还没有波动到口头语言。
  解放以来,语言文字的变动才是真大,非但今天的白话文已不是五四时代的白语文,连今天的口头语也已不是五四时代的口头语了。例如“坦白”,“靠拢”,“支援”,“联系”,“打通思想”,“克服困难”,“如所周知”,“做好准备”,这些都已经成为目前每个人的口头语,现在讲的时候不觉得它们有什么了不起,但是仔细想一想,就可以发现这些词语所代表的思想情况,在从前是很难适当地表达出来的。我最欣赏“坦白”这个词语。这不知是谁的天才创造。他把一个状词用成动词,像我们这些被旧的语文习惯拖住辫子的人,决不敢作这样的尝试。可是这个词语帮我们解决了一个不小的困难。在这个词语未诞生以前,我们常常用“招认”,“供认”,或“招供”,这些词都像用在罪犯身上的,在非罪犯身上就不适当。或者用“承认”,意义似乎又轻淡了些。倘若用“忏悔”,又像是一个教友的口气了。现在我们都用“坦白”,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有此新词语,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意义似乎仅限于一方面,否定的或肯定的,但用到后来,似乎就泯灭了这一区别。例如“一贯”这个词语,最初只用在否定的意义上。
  譬如说某人一贯的不重视劳动,或一贯的做小广播,或一贯的与人民为敌。但是当我们有一天看到报上出现了一句“中国人民是一贯的爱好和平的”,这才觉得这个词语的倾向性在改变了。再举一个例子,“高度的”这一个状词,一向似乎专用在肯定的事物状态上的,例如高度的爱国主义,高度的艺术性等等,但最近我又发现了一句:“当时残酷的官吏高度的剥削人民”,于是我对这一个状词又得另眼相看了。
  “现潮这一个词语,我看见过好几次,总觉得有点古怪。这个词语在从前很少人用得到,只有人民警察才常常用到它。这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当场情况,例如室内发生了谋杀案,那么在尸体未移动,室内一切器物未改变出事时的位置的时候,就叫做现常可是这个词语,现在却变成“场地”的意义了。
  我在北京阜成门外看到过一块大木牌,写着“现场不准吸烟”,过去一看,才知是一个建筑工地,写着禁止工人吸烟的,那里边并没有发生工伤事故。这一类的语文现象目前也存在着很多,也许是它们变得太左倾了,也许是我的接受性太右倾了。
  有一个新词语,却使我感到很为难。五四运动叫我们把“拙荆”,“贱内”,“内人”,“内子”,“老婆”,“家斜,“屋里”以及“阿大的娘”一概废弃,改用“太太”。现在大家都不说“太太”了,现在叫做“爱人”。这个名词,不知怎的,我这张五十多岁的嘴巴里,总是叫不出来。听见七十多岁的人在把他的尊夫人叫作“爱人”,我真是衷心地佩服不已。我没有勇气用这个名词,一半固然因为它似乎太青年性了,中年以上的人用起来有点“肉麻当有趣”,另外一半理由却是以为它的意义不够明确。从逻辑上来看,“爱人”不一定是“妻”,尽管你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个男子除了“妻”以外不再有“爱人”。但是我们如果向一位国际友人介绍自己的妻子,说这是“我的爱人”,他一定会怀疑,或者竟要偷偷地打听一下,这位女客到底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的外室?或者他会诧异,怎么中国人竟把他的外妇公然介绍给人家,这倒是社交上少有的事。
  年轻人不会对这个名词感到尴尬。“爱人”可以是妻子,也可以是未婚妻,也可以是“女朋友”。如果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称他的妻子为“太太”,确是反而有点少年老成。
  我个人虽然不很赞成,也不习惯“爱人”这个名词,但也不抹杀它的好处。它的好处是男女双方都可以使用。五四运动虽然把“太太”这个名词普遍化和平民化,但它只解决了一个问题的片面。妻子称丈夫没有变成“老爷”。而“先生”这个名词似乎又不受女界的欢迎,很少采用。因而一方面虽然叫她为“太太”,另一方面却依然是“他”或“阿大的爷”。“爱人”这一名词既然双方都可用得,这就可见解放以后祖国语言的改革,确是照顾到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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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根司小说中的旅店B 
  B本文所用“旅店”,是英语inn的译文;“酒店”是Tavern的译文,都是一种小客栈,管住宿,管饮食。现代所谓Hotel,则译作“旅馆”,兼营饮食者,则译作“大饭店”。
  英国的驿车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古代交通事业的好榜样。十八、九世纪的英国作家,常常在作品中提到旅途上打尖和歇夜的旅店,都以为这是享受安闲舒服的好地方。
  约翰逊博士甚至说过:“一只旅店里的靠背椅是人生快乐的宝座。”他还说:“一个好的旅店或小酒店乃是人们设计出来的最使人感到愉快的地方。”
  海乐特的《格言集》中也有一句:
  让世界纷纷扰扰,我自在旅店里逍遥。
  散文家特昆赛还专门写了一篇著名的散文《英国邮车》来赞扬英国的邮车驿站。我每次读了英国作家的这些叙述,总觉得我们的古代交通旅行设施比他们差得很远。但是,从火车出现之后,驿车很快地被淘汰了,接着被淘汰的就是沿着驿路供旅客打尖歇夜的旅店和酒店。
  狄根司的时代,正是英国驿车交通最繁荣的时代。以伦敦为集中点,从全国各城市各乡镇来的驿车,一日之间,何止千乘?所经由的道路,其干线就有十几条之多。这些路上的旅店、酒店,有许多是很负盛名,为旅客所津津乐道的。它们或则历史悠久,或则以美酒佳肴著名,或则以招待殷勤,宾至如归著名。狄根司浪游全国时,对这些旅店、酒店非常熟悉,因此,他常常把它们写进他的小说中去,或则仍用原来的店名,或则改用一个杜撰的名字,有丰富的旅游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一家。
  十年前,我看过一本雷却逊所著《英国古代的旅店》(一九三四年出版),谈了几十家著名的旅店,极有趣味。其中有一章《文学里的旅店》,引述了英国文学家在他们的作品中提到过的旅店,从乔叟起到狄根司,都是极好的社会史料。
  近来又看到一本麦资所著《匹克威克外传中的旅店和酒店》(1921年),专讲狄根司的那本《匹克威克外传》中提到过的那些旅店和酒店,有三十多家,其中有几家还兼见于狄根司的其他小说,可见狄根司对于这些公共场所是很有兴趣的。著者将这些店家详为叙述,常引用狄根司的原文,以证明这位作家在描写这等地方时,也是字字实录,惟妙惟肖,可知他的作品真不愧为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现在我抄译几段,作为这本妙书的经眼记念!
  白牡鹿
  在《匹克威克外传》第十章的开头,狄根司把伦敦所有那些古老的旅店客栈作了一个有趣味的概述,然后给我们介绍了一个“白牡鹿”旅店。在这一家旅店里,跟了金格尔先生私奔出来的五十岁的老处女来雪尔小姐终于被她哥哥华尔德先生追上了。一场喜剧就在这个客栈里发生,使这家旅店和当时那个擦皮鞋的赛缪尔·维勒先生永垂于不朽。
  这个白牡鹿旅店确是伦敦最有名的几家客栈之一,它开设在南华克镇上,一向是泰晤士河南岸的一个马车活动的中心点。从大陆上和英国东部及南部来伦敦的旅客大多在这个客栈里歇脚。载客的马车、运货的大车,整天整夜的拥挤在这家客栈的大院子里,甚至还停满在它附近。因此,在马车时代,白牡鹿可以说是旅客和商人都非常熟悉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狄根司那枝生花妙笔,它决不会成为没有到过伦敦的那些全世界的读者所熟悉的地方。
  这个旅店大约在公元一四○○年以前就有了。白牡鹿的招牌是取自国王李却第二世的徽章。这个旅店无疑地历来都是达官贵人富商豪客的旅郏十五世纪的《巴斯顿书信集》中,在讲到杰克·凯特的时候,常常提到这个旅店。莎士比亚的剧本《亨利第六》中,也提到过它。一六三五年,由于大主教威廉·劳德的宗教迫害而引起的人民暴动,据说当时的兵士和民众都集合在这家旅店里。一六七六年,南华克镇遭了一场大火灾,这家旅店完全被焚烧了。可是,随即就在原址照原来样子重建了起来。据当时一位宗教史学家约翰·史屈莱普的记载,说这是一家最大的旅店,可以接待二百位客人和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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