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同居-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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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墨镜男闻言,脸上布满喜悦。
龙血袍哥见此,笑了笑,“有些时候我还真感谢上天,有你这个好帮手在身边。从小到大,就知道你并不比我差。如果不是因为……”
“袍哥!”墨镜男脸色出现一丝漠然。
“哦,不提了,不提了,往事不可再提!”龙血袍哥知道,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内心里面有一道疤痕,这道疤痕即便是他,也不能随意触碰的。
显然而然,从这件事之中可以说明了先前一个问题。
为何龙血袍哥即便会对喜欢他的嫣红有所怀疑,也不会对这个叫老莫的墨镜男有半点猜疑。
不仅仅是因为这墨镜男是龙血袍哥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还是一起喝过血酒,杀过人,熬着大半辈子舔刀子的日子。
所以,他们两人的兄弟情,可不是一般的家族成员所能比拟的。
隔日!
清幽幽的空气不断给吸入鼻梁之中,昨天下了一场雨以后,今天的天气就特别的好,而且空气也格外清新。
站在阳台边上猛吸了好几口空气的秦浩,大感叹的说:“空气真清新,每天都能呼吸新鲜的空气,那就证明自己还活着,活着……真好!”
“你发什么神经,什么活着还好?你不是一直都活着么?”刚刚从卫生间走出来,走路还一拐一拐的吴彩月也不介意穿着有些许暴露的瞪了秦浩一眼。
“是啊,我是一直都活着,可并不是每天都能呼吸到今天这样清爽的空气啊。”
“神经病!”
“呵呵……”秦浩也不介意一大早就给吴彩月骂,因为今天起床之后就接到一个很好的电话。
那边是,龙血袍哥已经在今天离开了杭州,这说明了,战魂在近期发展之内,不会有任何问题。
同时,也能免去了他会看到,秦家不肖子孙在自相残杀。
这是秦浩觉得,没有任何事比这好消息来的好,所以,心情也特别的好。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
“今天你打算去哪里?”坐在餐桌上喝粥吃油条的吴彩月一边吃,一边对秦浩发问。
“没去哪里。今天我很有空,可以全程陪你。”
“陪我?”
“恩,你脚受伤了,一个人不方便。而且,你今天还需要回医院换药不是,索性我陪你去好了。”
“…………”
吴彩月咬着一口油条忽然从嘴边落到那半碗粥里,满脸愕然的盯着秦浩。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秦浩疑惑的问。
“你今天好像真的发神经了,若是平时的你,你会那么好的关心我?”
“你这么说,好像我平时对你并不好一样。”
“那本来就是。”
“…………”
秦浩觉得大受打击之余,还很无语,所以就索性不理她。
“不过……”看到秦浩不理自己,吴彩月最终还是笑了笑,道:“你能这么关心我,本小姐还是蛮开心的。”
“你开心就好!”秦浩嘴角扯出一丝无奈的笑意。
吃完早餐,等吴彩月换上了衣服以后,两人变相的和那正在热恋的情侣一样,两人有说有笑的往车库走去。
由于今天秦浩都没事做,所以阿牛也不例外。
为了不让阿牛打扰两人的宁静,终于在吴彩月那一句“该干嘛就干嘛去”的话,直接把阿牛给落下了。
当然,作为阿牛的兄弟,秦浩自然也不能看着他那么无聊的待在公寓这里,于是,也秘密的让他到三杯醉那边,找雷迪斯他们一起去探查情报,并且,等候着狐狸把尾巴露出来!
龙血袍哥的事儿,秦浩是暂时解决了。
但是,那一批关系到秦家的死士,秦浩还是没有一点涉及呢!
而想到这一点,正在开车的秦浩忽然说:“对了彩月,一会儿换好药,我们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去了你就知道。”
“哦!”
也不知秦浩葫芦里卖什么药,吴彩月就如此轻易的答应了,这不由的说,她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第434章 你是在诅咒本小姐吗?
“公子今天不打算做点什么吗?”
“怎么,你想干涉本公子?”
“属下绝无此意,只是感觉公子你今天有些异常,如果平常的你,今天必然不会如此安静的待在这里,你说,是不是!”
“本公子要做什么,该怎么做,都无需你来插话。”
秦榆冷哼一声,说完以后便往楼上走去,丝毫没有给离魂一丝好脸色看。
而也正因为如此,离魂才会在他走了以后,露出一抹凝沉的表情。
自从昨日的计划失败以后,秦榆一直都没有新的行动,这不可说,的确也有足够的理由让他离魂觉得奇怪。
“难道他已经察觉了些什么?”
离魂皱起眉头的嘀咕了一声,继而也离开了大厅。
而回到二楼书房的秦榆,脸色没有一刻消停,一直都是那么的绷着。
“暗部的人要赶来杭州,最低也要两天的时间。在这两天里,我得想一个办法好好与那次子纠缠一下才行,不然,照离魂那小子多疑的性格,肯定会时不时回去给大长老汇报的。”
处在目前这种危机频繁的情况之下,秦榆已经没有了选择的余地。
大长老既然已经有除掉他秦榆的心,那也就意味着,只要秦浩一死,他的死期也会跟着到来。
那么,秦浩若还没死,或者直接点说是,能延迟一点去死,那么他与大长老的立场也不会马上给撕破嘴脸。
如此而来,秦榆当之选择这点,不急着要秦浩的命。
即便再怎么想杀秦浩,他也必须等暗部的人来齐以后,才立即对秦浩动真格,然后才有能力与大长老对抗。
无可厚非……
当一件事只要是涉及到自己性命的同时,即便是你,也会选择这样做。
毕竟,这样做不但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还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何乐而不为?
暂时的宁静往往给后面的日子带动着激烈的反面,正陪着吴彩月在医院换药的秦浩,早已经想到昨日的事儿,将会给他带来几天的宁静。
但,几天过后,宁静的生活将不会复在。所以,接下来他必须要去一个地方,一个相当神秘的地方。
一个家庭!
当你和你哥,或者是你妹,又或者是你姐,闹得天翻地覆的情况之下。
你会选着怎么做?
与之决裂掉你们之前的亲情?
还是,与之好好谈谈,来一个大团圆收场?
如果你选择后者,并且还真能达成所愿,那祝福你,你运气真好!
不过,你选择了后者,可事情并没有如你所愿那样发展,那你又会如何?
以秦浩对秦榆的了解,他不可能认为自己的这位大哥会轻而易举的收手的。
而且,从小到大,秦浩一直都很清楚知道,秦榆对秦家家主之位特别的看重。所以,当年年纪轻轻就懂得利用自身权势扼杀掉在秦家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小小年纪就已经具备相当出色的秦家族人。
想要把这事很简单就解决掉,秦浩就必须要做一件事。
那便是把他秦浩目前的情况详详细细的给他父亲汇报一下,让他来解决。
或许,这种做法有点幼稚,甚至还很让人觉得可笑。但,这不可失是最好的方法。
再说,他秦浩也不是那种无情无义之人,不可能做到秦榆那种,不顾手足情义去千方百计的想要自己兄弟死的心态。所以,他也只能处处对自己那位大哥留情。
当然,即便是血浓于水,也有大义灭亲的一种概念存在。
是与秦榆继续闹下去?
还是会因为秦浩告知秦龙之下,整件事得到平息?
甚至还可能会出现其他变数,这也是说不准的。
为此,有些时候,秦浩还真觉得,秦榆这个人心胸太过于狭窄了。
他明明就没有那种要争夺秦家家主之位的心,可秦榆却处处为难他,难道就是因为他秦浩是秦家次子,不同一个母亲,而且深受秦龙关爱的关系?
很蛋疼,看来多半都是因为这些原因。
人的心胸一旦过于狭窄,那就会不断去犯一些自己明知道是错误的错误。
周而复始,当错误越来越多的时候,当事人就不会觉得是一种错误了。
“接下来要去哪儿?”
“换好了?”
秦浩发现吴彩月那脚跟边上缠着的绷带很明显比之前少了很多,而且,她走起路来,虽还有些不自然,可看起来也比之前好上许多了。
“恩,换好了。医生说了,只要这次的药敷上一天一夜,过多一两天,我就全好了。”
“还有两天啊?”秦浩苦笑一声。
“喂,你这是什么话啊?”吴彩月瞪眼的说:“难道你是在诅咒本小姐吗?”
“不敢,不敢!”秦浩连忙摆手,一刻都不敢犹豫。
“哼,你要知道,本小姐可是给那桌子压在脚跟关节的部位,没把骨头弄破裂已经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而且,能这么快就可以走路和复原,那还得靠本小姐平常就有运动的功劳。”
“若换上普通人,像本小姐这样给那么巨大的一张桌子压在脚下,没有一个礼拜,或半个月才好,那别想走路!”
“没有那么夸张吧?”
“切,你不信可以去问医生。”
“…………”
秦浩无奈,他自己也是一名一声,只是医术不精罢了。
再说,对于那张巨大的桌子压在她吴彩月脚跟关节部位,他秦浩也是清楚的,给压中那个位置,的确是很麻烦的。
因为,脚跟关节位置是存有相当连接的神经筋脉,一般给压着,不到一会儿就会肿了起来。并且,一肿起来,起码要一个星期才会好。
吴彩月能这么快复原,不可不说,的确是她有经常运动的功劳。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走?”吴彩月可没有理会秦浩发愣的表情,捷径往医院门口那边走去。
而也正当秦浩想要走的时候,忽然没有凑了凑,脸色有些古怪。
“彩月,你先到车那边等我,我一会就来。”
“啊……你要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去下卫生间。”
“快去,千万别掉进厕所里面,否则,不管你怎么喊,本小姐也不会去救你的。”
“我靠!”
秦浩扯了扯嘴皮,吴彩月诅咒人,还真是不要命的。
不过,没有空闲的时间与吴彩月斗嘴的秦浩,连忙往医院的另外一个出口方向走去。
也正因为如此,让那往轿车走去的吴彩月皱起眉头的嘀咕道:“这臭秦浩搞什么鬼,厕所明明在那边,他干嘛往别处走啊?”
有些时候,当你想去做一件很想去做的事情之前,关系到那件事情的人,或者别的东西,都极其有可能自动往你靠近。
像秦浩心中的那种事,恰恰就是如此!
“仇叔,你出来吧!”
“小少爷!”
“真是你!”秦浩看到从角落走出来的身影,脸色立即动容了起来。
“小少爷,好久不见。”
来者的确是仇恨天,他一脸笑意的跟秦浩打着招呼。
“仇叔,你来得正是时候,我恰恰准备去找你呢!”
“哦,小少爷找我有事?”
“先不说这事,你是我父亲派来的,还是你自己……”
“我自己!”说到这里,仇恨天忽然沉住的脸色。
秦浩眉头一挑,问:“仇叔你来找我是……?”
“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