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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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女主人心爱的猫跳到她的身上。我听见背后闹哄哄的,回头一看,原来是猫在打呼噜。当女主人喂它、抚摩它的时候,我看见它的头和一只爪子。我估计,这畜生要比我们的一头公牛大三倍。虽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边,离开它有五十多英尺,女主人按住它,怕它跳起来抓我,这畜生那副狰狞可怕的相貌还是使我很不安。结果并没有危险,因为主人把我放在离它三码远的地方,它一点也没有注意我。我时常听人说,并且根据我旅行的经验证实,在猛兽面前要是逃跑或表现恐惧,准会引起它追你,或者攻击你。因此,我打定注意,在这个危险关头要显出不在乎的样子。我在猫的脑袋跟前大胆地走了五、六趟,离开它不到半码。它把背弓起,好象怕我似的。我更不怕狗。有三、四只狗进了屋子,这是农民家里常有的情形。其中有一只抵得上我们的四只象;还有一只,比它高些,不过身体没有那么大。
午饭快吃完的时候,保姆抱着一个一岁大的孩子走进来。他一看见我,马上叫喊起来。那喊声可以传五英里那么远。他象普通小娃娃那样说了一些不清不楚的话,要把我拿去当玩具。母亲一味纵容孩子,把我拿起送到他的面前。他立刻拦腰抓住我,把我的头往嘴里送。我大吼一声,吓得这个小顽皮赶紧把我丢掉。要不是她母亲拿围裙接住我的话,我的脖子准会跌断的。保姆用一个响盒子去哄孩子。那东西里面是空的,装了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绳子系在孩子的腰身上。但是白费力气。她只好使出最后一着,给他吃『奶』。
午饭吃完以后,主人到他的雇工那儿去了。我从他的声音和表情上看得出来,他嘱咐妻子要小心照顾我。我非常疲倦,很想睡觉。女主人感觉到了,把我放在她自己睡的床上,用一条干净的白手帕给我盖上。那手帕比我们军舰上的主帆还要大,而且还粗糙些。
我大约睡了两个钟头,梦见在家同妻子儿女呆在一起。我醒来发现,在一间两三百英尺宽、两百英尺高的大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床上。这个时候,我更加伤心了。女主人料理家务去了,把我锁在这房间里。床铺离地有八码高。我虽然想要下床,却不敢叫喊。这家人都在厨房里。我睡的这房间同厨房距离那么远,喊也没有用。
我正处在这种情况下,有两只老鼠爬进帐子,在床上东闻闻西闻闻。有一只几乎跑到我的脸上来了。我吓得跳起来,抽出宝剑自卫。这两只可恶的畜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用前爪抓住了我的衣领。幸亏它还没来得及伤害我,我就把它的肚子剖开了。它倒在我的脚下。另外那一只看见同伴的命运,就逃掉了。它逃走的时候,我给了它一下子,使它的背受了伤,身上直淌血。
这桩伟大的事业结束以后,我在床上来回地溜达,让呼吸平静下来,恢复精神。这种老鼠有我们的大猎狗那么大,比猎狗更机灵、更凶猛。如果我睡前解去了系剑的皮带,那一定会被撕成碎块,给吞掉了。我量了一下死老鼠的尾巴,只差一英寸就有两码长。我可不愿意去拖死尸下床,它还在那儿淌血。我看见它还有一口气,就在它的脖子上猛砍一剑,赶快杀死了它。
不一会儿,女主人进来了。她看见我全身是血,连忙跑来把我拿起。我指着死老鼠,笑着做手势表示我没有受伤。她喜欢极了,叫女仆拿火筷子把死老鼠夹起,扔到窗外。然后,她把我放在桌上。我把我那全是血的宝剑给她看,再用上衣的下摆揩了揩,『插』进剑鞘。
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 第三章他被带到城里去展览。
我的女主人有一个九岁的女儿,是个懂事的孩子,做针线活很灵巧,会打扮洋娃娃。她母亲和她想法子把洋娃娃的摇篮整理好,给我过夜用。摇篮放在一个衣柜的小抽屉里。为了防老鼠,又把抽屉放在一个悬空的架子上。我同这些人住在一起的时候,这一直是我的床铺。
她给我做了七件衬衫和一些别的衣服,用的是最好的布料,实际上比粗麻布还要粗糙。她经常亲手给我洗衣服。她也是我的语言教师。我指着什么东西,她就用她本国话告诉我那东西的名称。几天以后,我就可以随意要什么东西了。她的脾气很好,身高不到四十英尺,按年龄说,是矮小的。她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格里锥格”,全家人都这样叫我。后来全国都这样称呼我了。这个字的含义就是英语里的“矮人”。我在这个国家里活得下来,主要是靠了她。我呆在那儿的时候,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我把她叫做我的“葛兰达克利赤”,意思就是小保姆。要是我不提一下她对我的这种高尚的关怀和爱护的话,那我就是忘恩负义。
现出,住在附近的人们都开始知道和谈论起来了。他们说:我的主人在田里发现了一头怪兽,大小象一只“斯卜来克努克”(这是这个国家出产的一种动物,样子很美,身长六英尺左右),形状的确处处象人。这只怪兽也处处模仿人的动作,好象会用它自己的语言说话,并且已经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它用两只脚走路;『性』情驯良,喊它来就来,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它的四肢是世界上最纤巧的;皮肤颜『色』比三岁的贵族女孩子还要白嫩。
有一个农民是我主人的好朋友,住得很近,为了打听这事情的真相,特地到这里来拜访。我马上被拿出来放在桌上。我奉命在桌上散步,把宝剑找出来又『插』进去,向客人敬礼,用他们的话向他们问好,说欢迎他来,完全照着我小保姆所吩咐的去做。这个人,人老眼花,戴上眼镜想把我看个仔细,这可叫我忍不住大笑起来了,因为他的两只眼睛就象从两扇窗户照进房里的满月一样。家里人发觉我高兴的原因,也都笑起来了。这个老家伙傻里傻气,又生气又不好意思。
他是一个大财『迷』,出了个坏主意,劝我的主人在赶集的日子,把我拿到邻近的镇上去展览。那儿离我们这里大约有二十二英里路,骑马半个钟头可以到。我看见主人同他在一块儿悄悄谈了半天,有时候指着我,就猜到他们打什么坏主意了。
第二天早晨,我的小保姆“葛兰达克利赤”把全部情况都告诉我了,这是她巧妙地从她母亲那儿探听来的。这个可怜的姑娘把我放在怀里,伤心地哭起来了。她怕那些粗人会伤害我,在他们手里可能会把我捏死,或者扯断我的手脚。她又说,我的『性』情多么柔顺,多么重视自己的面子,把我拿出去展览赚钱,我一定会认为是极大的耻辱。她说,她的父母曾经答应过,“格里锥格”是属于她的,现在她却发现他们又象去年那样骗她了,那个时候他们说给她一只小羊,可是一到羊长肥,就卖给屠户了。老实说,我没有她那么担心。我一直抱着强烈的希望,就是总有一天会恢复自由。
我的主人照着他朋友的话,就在下一次赶集的日子,把我装在箱子里带到邻近的镇上去。还带着他的小女儿,坐在他背后的马鞍上一起去。箱子封得紧紧的,有一个小门给我进出;钻了几个眼,让空气流通。小姑娘把她洋娃娃床上的被褥仔细地铺在里面,让我好躺下。虽然旅程不过半小时,把我晃『荡』得可了不得。因为马儿迈一步就有四十英尺光景,我在箱子里上上下下颠簸,就同乘着一艘在大风浪里行驶的船一样。
我们走了二十多英里路,在一家客栈落脚。他同客栈老板商量以后,作了一些必要的布置,雇了一个广告员到镇上去宣传,说绿鹰客栈展览一头怪兽,还没有“斯卜来克努克”大,处处象人,能说几句话,会表演上百种有趣的把戏。
我被放在客栈最大的房间里的一张桌上,这房间差不多有三百平方英尺。小保姆站在桌旁一张矮凳子上照顾我,指导我该怎么办。我主人为了避免拥挤,每次只允许三十人进来参观。我照着小姑娘的吩咐在桌上走来走去。她用我能够听得懂的话,问我一些问题。我尽量大声地回答。我好几次转身对观众行礼,说欢迎他们,还说了我学过的一些别的话。我拿起一个盛了酒的套形顶针,祝他们健康。这个顶针是小保姆给我当杯子用的。我抽出宝剑,照着英国击剑家的姿势舞弄了一番。小保姆给了我一节麦秆,我拿来当矛耍了一阵。
这一天,我为观众演了十二场,一直到我累得半死才止。看过的人把我的表演说得神极了,引得人们都想冲进来。我主人为了防止危险,拿了一些长凳子围在桌子四周,隔开一段距离,使得人们伸手够不到我。可是,有一个该死的小学生把一颗榛子对准我的头扔了过来,差一点打中我,那颗榛子几乎有南瓜那么大。不过,我很满意地看到这个小淘气挨了一顿好打,给赶了出去。
我主人通知大家,下次赶集的日子再来展览。这次至少花了三天工夫,我体力才恢复过来。我在主人家也得不到休息。凡是住在附近一百英里以内有身份的人,听到我的名声后,都来看我。
我主人觉得我大可以赚钱,就决定带我到国内主要的城市去。1703年8月17日,也就是我到这里大约两个月的时候,我们动身前往首都。首都的位置靠近这个国家的中部,距离我主人家有三千英里光景。主人叫他女儿骑在他后面马屁股上。她把装着我的箱子用绳系在腰上,随身带着。我们只带一个仆人,他带着行李骑马跟在后面。
我们一路上慢慢地走,每天不超过一百四十或一百六十英里。小保姆有心体贴我,老是抱怨马儿把她颠簸得疲倦了。她常常顺着我的意思,让我到箱子外面呼吸新鲜空气,看看田野风光,她总是紧紧地抓着绑住我腰身的带子。我们在路上走了十个星期,除了在许多村子里和私人家里举行展览以外,还在十八个大市镇里举行了展览。
10月26日到达首都。用他们的话说,这里叫做“劳不鲁格鲁”,意思就是“天下第一”。我主人在城里离王宫不远的大街上找了一个住处,到处张贴广告,详细描写了我的容貌和演技。他租下一间三百到四百英尺宽的大房间。预备了一张直径六十英尺的桌子,供我表演用:又在桌面四周围上一道栏杆,防止我跌下去。我每天演出十场,使所有的人又惊奇又满意。我现在说他们的话已经相当流利,也完全懂得他们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我也学会了他们的字母,能够想办法解释个别的句子了。
外国文学大系:大人国游记 第四章王后买下格列佛。
我每天不断地劳累,不到几个星期,健康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瘦得差不多只剩下一把骨头。主人断定我快要死了,便决心尽量多捞一把钱。他心里正在这样盘算的时候,朝廷派人来了,命令我主人带我马上到宫里去,给王后和贵『妇』们消遣消遣。原来有几位贵『妇』人已经看过我的表演,把我的美貌、举止和智慧向王后报告了。
王后陛下和侍奉她的那些人,非常喜欢我的风度。我跪下请求王后赏脸让我亲一亲她的脚。可是,当我被放在桌上以后,王后却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