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文集-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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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找到了工作,立定了脚跟。兄弟俩又商量,决定弟弟留在济南挣钱,哥哥回乡务农。季羡林的叔叔希望有朝一日混出点名堂来,即使不能衣锦还乡,也得让人另眼相看,为老季家争一口气。
于是,季羡林的父亲便从济南回到了老家官庄,耕种祖父留下的半亩多薄地,以维持生计。就在父亲从济南回到官庄种地的这段时间,1911年8月6日,这个贫穷农民的家庭里,终于有了一丝欢乐的气氛——一个小生命降生了!季羡林呱呱落地,来到了人间。
关于季羡林的生日,这里顺便作一点说明。几十年来,大家都知道季羡林的生日是8月6日。每逢这一天,他的亲朋好友,学生晚辈,各级领导,甚至外国大使,都会向他祝寿,这已经成了惯例。可是,200l年8月,聊城和临清市的党政领导邀请他回故乡,庆祝他的九十岁生日。在祝寿大会后,他在写《故乡行》一文时,却写了下面一段文字:“八月六日──我在这里顺便说明一件事情:我的生日从旧历折合成公历是八月二日。由于一次偶然的笔误,改成了六日,让我少活了四天──算是我的生日。”这件事也算得季羡林生平中的一件趣闻。不过,这么多年来,他对自己生辰的讹误,听之任之,将错就错,不置一辞,也颇耐人寻味。
季羡林的母亲也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娘家姓赵,就住在离官庄五里的一个村子里,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不识字,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季羡林六岁以前,同母亲朝夕相处,相濡以沫,母子之间的感情至厚至深,至博至大。如今,已经年届九十的季羡林,念及母亲时,仍然忍不住要老泪纵横,不能自已。
季羡林幼年时候和母亲形影不离,母亲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有时候,在做午饭前,母亲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做午饭。季羡林便跟着母亲到地里去。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云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歌唱,空气中飘拂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在绿豆地里,季羡林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不停地问这问那。他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母亲看一看。棒子上长了乌霉,他觉得奇怪,一定要问母亲这是为什么。母亲总是一边摘着豆荚一边耐心地回答他的问题,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有时,他想和母亲比赛谁摘豆荚快。尽管他全神贯注,使出全身力气去摘豆荚,想超过母亲,结果他还没摘到半筐,母亲的筐里已经满了。失望之余,他细心观察,发现这里面也并没有什么奥秘,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老茧的手上。从那以后,母亲那双长满老茧的手,就在他心里占据了重要位置,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想到母亲,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便浮现在眼前。
季羡林童年的境遇,他在《我的童年》一书中这样记述:
在我记事儿的时候,我们家已经穷到了可观的程度。一年大概只能吃一两次“白的”(指白面),吃得最多的是红高粱饼子,榛子面饼子也成为珍品。我在春天或夏天,割了青草,或劈了高粱叶子,背到二大爷家里,喂他的老黄牛。赖在那里不走,等着吃一顿棒子面饼子,打一顿牙祭。夏天和秋天,对门宁大婶和宁大姑总带我去外村的田地里去拾麦子和豆子。把拾到的可怜兮兮的一把麦子和豆子交给母亲。不知道积攒多少次,才能勉强打出一点麦粒,磨成面,吃上一顿“白的”。我当然觉得如吃龙肝凤髓。但是,我从来不记得母亲吃过一口。她只是坐在那里,瞅着我吃。眼里好像有点潮湿。
有一年夏天,季羡林拣到一小篮麦穗,高兴地递给了母亲。母亲把麦穗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季羡林越吃越想吃,吃完饭以后,他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追着要打他。季羡林当时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连忙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来捉他,只好站在水坑边上,看着儿子站在水里,把剩下的白面饼子津津有味地吃完。最后,母亲也笑了。
季羡林家徒四壁,穷得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不可能去私塾念书。当时,他的家中没有一本书,甚至连个带字儿的纸条都没见过。季羡林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如果不是出现非常的机遇,大约他至今仍然是个农民,在村里当个羊倌、猪倌什么的,了此一生。
命运的转折
但是,世事难料,人生变幻莫测。就在季羡林六岁的时候,幸运之神突然向他伸出了召唤的手。转瞬间,他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大改变。
事情是这样的:官庄的季家原来是一个大家族。父亲一辈中,大排行兄弟就有十一人。其中六个因为家贫,下了关东,从此杳无音信。留下的五个,一个送了人,自然也与季家无缘了。余下的四个,只有季羡林的大大爷有一个儿子,但不幸早亡;而留在济南的叔叔又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女儿。这样一来,季羡林就成了整个季氏家族中惟一的男孩子。在封建社会中,他当然就成了给季家续香火、光门楣的惟一指望。为此,叔叔与父亲经过反复的商议、筹划,终于共下决心:为了光宗耀祖,无论如何也要把季家的这根独苗苗培养成人。恰好,此时叔叔在济南谋得了一个职务,有了稳定的收入。于是,兄弟俩决定把小羡林从官庄带出去,离开农村,送到济南去培养。
父辈的这个决定,对于季羡林来说,无疑是他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捩点。这个决定,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1917年春节前夕,父亲把六岁的季羡林送到济南叔叔家。从此,季羡林便离开了父亲、母亲,告别了故乡和儿时的伙伴,结束了农村生活,开始了一个全新的然而却是寄人篱下的生活。
童年生活也随之结束了。这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农家孩子的童年生活。对一般人来说,这也许没有太多的意义,但是,对于一个将要成为一代学术大师的人来说,特别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大师来说,童年时期的蒙学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因为人文社会学者不同于作家,他需要长期积累中外文化知识,只有在掌握了前人创造的知识的基础上,融会贯通,然后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创造。而要打好这样的文化基础,一般是需要从童年时代开始的。纵观20世纪中国学坛大师的情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像季羡林这样六岁以前还在地里拾麦穗,割草喂牛,与文字无缘的人,日后能成为学术大师的,不能说绝无仅有,也是寥若晨星。例如,比季羡林大三十岁的鲁迅先生,虽然幼年时家道中落,“从小康而坠入困顿”,却仍然能够在“三味 ”中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开蒙教育;又比如比季羡林大二十岁的胡适先生,从小就能受到父亲的严格教育,不满三岁便认识了七百多字,三岁多就进了正式的学堂读书。因为个头太小,还需要别人抱上高凳子坐着,才能听老师讲课。三四岁的胡适,便已经开始诵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著作了;再比如比季羡林小一岁的钱钟书先生,出身于无锡有名的书香世家,四岁识字,五岁入私塾读《毛诗》,每天上学都由家中派人接送。诸如此类,不胜枚举。相比之下,季羡林的“蒙学”却等于零。说实在的,像季羡林这样家庭出身的人,若无特殊的机遇和过人的聪慧与勤奋,要想日后在中国学坛独树一帜,并且成为世界知名的学者,几乎是不可能的。季羡林常说:“我少无大志,从来没有想到做什么学者。”这完全是他发自肺腑的实话实说。当时季羡林到了济南,开始上学读书,他“惟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用当时流行的口头语来说——能抢到一个饭碗。”而不是做学者。他的家庭也从来没有期望他成为学者。季羡林做学者的“志向”并非从小所立,亦非家庭所希冀,而是“水涨船高”,一步一步地逐渐树立起来的。
寄人篱下
1917年初春,北方大地春寒料峭。在阵阵扑面的寒风中,父亲带着六岁的季羡林,骑着毛驴,踏着地上的残雪,从鲁西北的官庄,一步步走到了济南。
到了济南,展现在幼年季羡林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这儿的一切,都使这个一直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又惊又喜,大睁着双眼,左瞧右看。不必说那些鳞次栉比的商店、五光十色的景观,也不必说车水马龙的街巷、来往穿梭的人流,无不使他目不暇接,喜出望外,单是那巉岩嶙峋、险峻雄伟的”千佛山”,就让这个少年大吃一惊,大开眼界。因为他从小生活在北方大平原的黄土地上,从未见过山,更不用说如此奇特的大山了。
济南虽然比官庄好,但是让他伤心的是离开了亲爱的母亲。他初到济南时,常常在梦中梦到母亲,然后从梦中哭着醒来。尽管这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能吃上肉,但是他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吃咸菜,也要回到母亲身边。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他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但是对母亲的想念一天也没有停止过。
这里应该介绍一下他的叔父,这个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人。1993年,季羡林在《我的心是一面镜子》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过他的叔父:
叔父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人。他并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在颠沛流离中,完全靠自学,获得了知识和本领。他能作诗,能填词,能写字,能刻图章。中国古书也读了不少。按照他的出身,他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对宋明理学发生兴趣;然而他竟然发生了兴趣,而且还极为浓烈,非同一般。这件事我至今大惑不解。我每看到他正襟危坐,威仪俨然,在读《皇清经解》一类十分枯燥的书时,我都觉得滑稽可笑。
一个对宋明理学如此热衷的人,当然是坚守“三纲五常”、“夷夏之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类传统思想的人。一个有趣的例子最能说明叔父的思想。季羡林刚到济南时,曾上过一年私塾。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后来,叔叔把他送进了一所新式的小学校——济南一师附小。当时“五四”运动已波及到了山东。一师校长是个新派人物,他率先在自己的学校采用了白话文的教科书。国文教科书中有一篇寓言,名字叫作《阿拉伯的骆驼》。故事讲的是:为人做事不应该“得寸进尺”,否则便会灾难临头,当时在世界上是一篇流行的课文。碰巧,课本被叔父看到了。他勃然变色,大声喊道:“骆驼怎么能说话呀!这简直是胡闹,赶快转学!”于是,季羡林便转到了新育小学。新育小学最初是用文言教学,后来,随着时代的潮流也改成用白话文教学了。不但骆驼能说话,连乌龟蛤蟆都会说话。叔父也没有办法,只好置之不管了。
但是,在家里还是叔父说了算。叔父对季羡林的期望极大,要求极严,因为他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季家这根独苗身上。叔父虽然思想守旧,却是个既明白事理又务实的人,而且颇具远见卓识。在季羡林上高小时,他便出钱让侄子课余去学英语。时间虽然不长,只不过学了一点语法和一些单词,可这短期的英语启蒙,不但引发了季羡林学习外语的兴趣,使他终身受益;而且,在考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