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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鬼屋夜话(灵异)-第40部分

小说: 鬼屋夜话(灵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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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娉见两人都没有预想的那样高兴,有点扫兴。也懒得细数钱的张数了,拿起电视的遥控板,开始搜寻自己爱看的节目。

    高保国和高学琴商量几句后,决定明天先将钱存进银行再说。

    高保国默默地观察了一会叶娉,忽然问道:“你们学校那个大沟里发现了一个人头骷髅,学校里有没有同学风言风语什么?”

    叶娉微微一惊,“舅舅你也听说了?”

    高保国苦笑道:“你舅舅什么事不知道?我不但听说了,而且听说的情况一定比你们学生还要多!”

    叶娉虽然知道舅舅一向爱说大话,但也知他这话一定不假。

    舅舅虽然文化不高,又不上网,又不天天看报纸,但却是一个消息灵通人士。城市里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总能听到。大到官场沉浮,小到青皮斗殴,几乎各个阶层的新闻,无远弗届。

    “舅舅你听说了些什么?是不是公安局……破案有进展了?”

    高保国不动声色地看着外侄女,说道:“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叶娉纳闷道:“舅舅你打什么哑迷!”

    高保国看叶娉神色很紧张,心里微微一沉。顿了一下才说道:“听说XX区有家人听到消息后,第二天就跑去公安局报案,他们怀疑那是他们失踪了五年的儿子……”

    “哦,那……是不是呢?”

    “结果不是。”

    “怎么知道不是?”

    “因为两点不相符。一是时间上不吻合,他们的儿子是五年前失踪的,但那个被害人却是二十年前遇害的。二是性别不吻合,那个被害人是个女性。”

    “天哪,那个女人真可怜,被坏人杀害后,过了二十年才被人发现她的头骨……”

    叶娉发呆半晌,才又问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公安局还能破案吗?”

    高保国叹息一声,“我估计公安局不会立案。”

    “不会立案?!为……为什么?这可是命案呀!”

    “是呀,人命关天,怎能因为时间太久就不查了?”高学琴也很奇怪哥哥为何会那样想。

    高保国抽了最后一口烟,将烟蒂用力扔到地上,又用脚踩灭烟头后,说道:“你们不懂。对于犯罪追诉时效,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过了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过了1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15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过了20年才发现,可以不立案。”

    母女俩听了,都很吃惊。叶娉道:“舅舅,你是听别人讲的吧?”

    高保国苦笑道:“我是听一个战友讲的,他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那天他来我的洗车店洗车,我们聊了一阵,恰好聊到了这件事情。”

    他端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开水,接道:“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就算经过了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继续追诉。

    “另外还有几种情况可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一种情况是:在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嫌疑人逃跑,是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而且,在追诉的有效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的,要重新计算追诉期限。因此,除非犯罪不被发现,一般都要受到刑事追诉。”

    高保国记性很好,常常听了甲人的话后,会比较完整地转述给乙人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一般不会说出自己是听别人讲的。但问话的不是外人,而且叶娉和高学琴都不会相信他对法律了解得这样详细,因此他也没有必要隐瞒,所以老实讲了。

    母女二人听了一时都没有说话。

    屋子里沉默一阵后,高保国才又说道:“公安机关到底立不立案,也不一定。但我那个战友估计,有很大难度。因为就算立案了,也非常难破案。”

    叶娉想了想,说道:“那个被害人的家人应该报过案吧?就算她的家人不知道她其实已经被人杀死了,但一个大活人失踪了,不会不报案吧。”

    高保国道:“可能报案了,但公安机关不一定会立案。”

    “为什么?”

    “假如当时只以为是走失了,公安机关就可能不立案。除非有迹象,怀疑失踪人是被杀害了,或者是被拐卖了等情况,才会立案。”

    叶娉点点头,一时提不出新的问题。

    但她的脑子里却在想一个古怪的问题:“假若我就是被这个女人附身了,她为我报了仇,我是不是也该回报她?帮她查出那个凶手,让杀人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或许只有这样做,她的灵魂才会安息,才会……离开我的身体?”

    又想:“可是要想查出她是被谁杀害了,首先就得查明她究竟是谁?我怎么查得出来呢?除非……她给我一些提示,甚至直接投梦给我,告诉我她是谁!”

    她在心里幻想自己象个侦探一样,在她的帮助下,一步一步地逼近事情真相的画面,觉得既恐怖又刺激。

    正自遐想,忽听舅舅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他今天来妹妹家吃饭,只是想看看叶娉,看她对那些“鬼画桃符”是否有很大的反应。如果反应太大的话,就说明她确实已成了鬼的替身。那自己就会按那个阴阳先生说的做,带叶娉去阴阳先生家里,让他再为她施法辟邪。

    但看叶娉的表现,似乎对那些东西没有过分的恐惧和不适感,因此放了大半心。

    高学琴也跟哥哥一样,认为女儿并没有什么问题,心想可能真象叶娉说的那样,只是左脑开了窍而已,是自己和哥哥多想了。因此也没有挽留哥哥。

    高保国道:“把钱放好,明天中午12点钟过后,如果还没人打电话来认领这笔钱,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陪你一起去银行存钱。”

    高学琴道:“好。”

    ※※※

    高保国走后,高学琴将茶机上的钱藏进自己卧室的抽屉里了。

    叶娉被舅舅的离开打断了遐思,看见妈妈将钱收好了,说道:“如果过了一个星期,失主都没打电话来的话,肯定就不会打电话来了。”

    妈妈说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也许今晚人家就打电话来了!”嘴里虽然这样说,内心里却暗暗期盼没有电话打来。本想埋怨女儿不该留电话号码给火锅店的老板娘,但又觉得这样对孩子的教育不好,叹了口气,终于没有责怪。

    叶娉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如果失主过了很长时间才打电话来联系,自己又忘记了今天的日期是几月几号的话,就不好办了。于是立即从书包里取出笔和本子,翻到一页空白的页面,写道:

    8月12日,我和五个女同学一起去王妈鱼火锅吃鱼,大约18:20分左右,我在火锅店最里面那个卫生间里拾到了一个黑色口袋。里面装有36000元钱,钱是用尼龙绳带捆扎的,一共五捆,100元面额三捆,五十元面额一捆,10元面额一捆。另外,口袋里面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着梅芳华的名字。信封里没有任何东西。信封是贵州省贵阳市东风纸张印刷厂出品的。我们离开火锅店的时间大约是19:45分左右。

    写完后,她将这张纸从作业本子里撕下来,折好放进那个牛皮纸信封里面。然后将信封放进自己屋里的书桌抽屉里。

    母女俩放好各自的东西后,又看了一会电视,妈妈便去睡了。叶娉周末一般会看到零点过后才会睡觉,但今天她喝了一点酒,刚才还不觉得怎样,现在才感到有些头晕,所以也早早休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叶娉9点过才起床,吃了妈妈做的面条后,便开始做作业。妈妈则出去卖自己的小吃。

    叶娉开着小灵通,边做作业边等电话。但整个上午,那个失主都没有打电话过来。她只接到袁小惠、周雪梅、庞媛媛三个朋友打来的电话,问她接到失主的电话没有。

    叶娉做完作业后,又看了一会电视,但不知是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还是不想把第一天假期浪费在电视里,她看什么都不专心,最后干脆关了电视,准备上街去逛一会。恰在这时,袁小惠打电话来,约她一起上街去玩。

    她答应后,立即换下身上的睡衣,换上一套休闲衣服,然后去找妈妈要一点零用钱花。

    妈妈听说失主没有打电话来,心里略安一些,想到这笔钱是女儿捡到的,似乎也该表示一下,所以大大方方地拿出100元钱,说道:“拿去花吧,用不完就自己存起来。”

    叶娉知道妈妈大方的原因,心安理得地接过钱,高兴地走了。

    她和袁小惠在约定地点见面后,袁小惠问去哪儿逛,叶娉说干脆坐车去解放路逛吧。解放路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两人身上虽然都没有多少钱,但都喜欢去那个地方玩。

    两人乘坐公交车到了解放路后,因为都没吃中饭,觉得有些饿,袁小惠提议找家小面馆吃碗面条。叶娉早上吃的是面条,不想中午又吃面条,说道:“我们去‘好吃一条街’吃点小吃吧?”

    袁小惠道:“那些小吃都很贵,我身上只有25块钱!”

    叶娉道:“我请客!我们去吃鸭脖子好不好?”

    袁小惠又惊又喜:“你今天‘子弹’很多吧?”

    叶娉笑道:“老妈给了我100元钱!是对我的奖励!”

    袁小惠哇了一声,说道:“快走吧,我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两人半跑半走地到了好吃街后,买了半斤又香又辣的鸭脖子,就站在街边啃起来。

    袁小惠吃了几口后,问道:“要是失主真的一直不打电话来,你打算怎么花那笔钱?”

    “又不是一点点钱,老妈肯定不会给我,一定会存起来。不过……我可以再向她要100元钱零花,我想老妈不会那么不讲理吧?!”

    两人吃完了鸭脖子后,虽然都意犹未尽,但嘴巴被辣得不行,不敢再吃辣的了,于是又买了两碗刨冰吃。

    吃完后,两人才离开“好吃一条街”,去逛那些人流最多、装修最气派的大商场。

    以前叶娉身上只有一二十元钱,也会在这些大商场里逛进逛出,下了这家商场的电梯,又马上站上另一家商场的电梯。今天她身上“子弹”很“充足”,但不知为何,只逛了一会,就觉得这样逛没多大意思。甚至有一种在浪费时间的感觉。

    她们出了一家百货商场后,叶娉看见前面的新华书店,忽然心里一动,说道:“我们去书店看看吧?”

    袁小惠微感奇怪,心想叶娉平日除了爱在学校附近几家书店里租一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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