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铁血帝国(月兰之剑) >

第94部分

铁血帝国(月兰之剑)-第94部分

小说: 铁血帝国(月兰之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十二,制定统辖和管理军队的条例;十三,规定征召民团,以执行帝国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十四,规定民团的组织、装备和纪律,规定用来为帝国服役的那些民团的统辖事宜,但民团军官的任命和按国会规定纪律训练民团的权力,由帝国政府行使;十五,对于由经国会批准和相关省议会同意而成为帝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在一切事项中都行使专有立法权;对于经省议会同意,由帝国在该省用于建造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场和其他必要建筑物的一切地方,亦行使同样的权力;十六,制定为执行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帝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而适当的各项法律……”

“第九款,一,国会不得中止人身保护状之特权,除非发生内乱或外患时公共安全要求中止这项特权。二,国会不得通过公民权利剥夺法案或追溯既往的法律。三,任何商业或税收条例,都不得给予一地以优惠于他地的待遇。四,除根据法律规定的拨款外,不得从国库提取款项。一切公款收支的定期报告和帐目,应经常公布。五,凡在帝国下担任任何有报酬或有责任之职务者,未经国会同意,不得从外国接受任何礼物、报酬、官职或任何一种爵位。”

陈宝缄中间插话道:“国会权力似乎过大了?”

谭嗣同道:“非也,国会乃国民之代表,其权力为国民之权力,帝国既然为国民权力所建筑,又何其担心国会权力之大,泰西各国皆有国会掌大权,国家形势安和,君民同心同德之故事,陈大人过虑了。下面一条乃本人与牛大人共拟,盼望各位高见。”

文易笑道:“别忘了,鄙人也添过几笔呢。”

谭嗣同道:“你用我们宣传部的印刷机印出这文件,又怎么说?”

文易道:“说笑而已,正事要紧——第五条,帝国法院。第一款,帝国的司法权,有皇帝自本宪法生效之日起让渡给属于帝国最高法院和国会可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帝国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的法官如行为端正,得继续任职,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得到服务报酬,此项报酬在他们继续任职期间不得减少……”

“第二款,一,司法权的适用范围包括:由于本宪法、帝国法律和根据帝国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条约而产生的有关普通法和衡平法的一切案件;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关于海事法和海事管辖权的一切案件;帝国政府或帝国人民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二,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以及帝国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帝国最高法院有初审管辖权。对上述所有其他案件,不论法律方面还是事实方面,帝国最高法院有上诉管辖权,但须依照国会所规定的例外和规章。三,除弹劾案外,一切犯罪皆由法院审判;此种审判应在犯罪发生的省内举行;但如犯罪不发生在任何一省之内,审判应在国会以法律规定的一个或几个地点举行……”

“第三款,一,对帝国的叛国罪只限于同帝国作战,或依附其敌人,给予其敌人以帮助和支援。无论何人,除根据两个证人对同一明显行为的作证或本人在公开法庭上的供认,不得被定为叛国罪。二,国会有权宣告对叛国罪的惩罚,但对因叛国罪而被褫夺公民权的人,除非其仍在世,不得褫夺其继承财产的权利,亦不得没收其财产……”

司法独立的精神在这一条里闪烁着不太耀眼却绝对明亮的光芒,对于一个经历了两千年中央集权体制的帝国来说,是否能真正实现,则不是当事人能完全意料得到的。

文易和马丰、韩浪合写了第六条和第七条:“第六条,帝国行省。第一款,各省政府机关为帝国政府派出机构,对帝国政府负责。国会为各省议会的代议机构,省议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国会议员。各省法院为帝国最高法院辖下机构,帝国最高法院为各省法院之上诉法院……”

“第二款,一,新省得由国会接纳加入本帝国;未经有关省议会和国会的同意,不得在任何其他省的管辖范围内组成或建立新省;也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省合并或将几个省的一部分合并组成新省。二,对于加入帝国的领土或其他财产,国会有权处置和制定一切必要的条例和规章。第三款,一,帝国保证各省免遭入侵;并应省议会或省行政长官(在省议会不能召集时)之请求平定内乱。二,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各省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四款,一,任何一省都不得:缔结任何条约,宣布独立,参加任何同盟或邦联;铸造发行货币;通过任何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或授予任何贵族爵位。二,任何一省,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任何进口税或关税,但为执行本省检查法所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任何一省对进出口货物所征全部关税和进口税的纯收益均应充作帝国国库之用;所有这类法律得由国会加以修正和监督。三,任何一省,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军队,不得与他省或外国缔结协定或盟约,除非实际遭到入侵或遇刻不容缓的紧迫危险时,亦不得交战……”

“第五款。已有的直隶、黑龙江、吉林、盛京、山东、山西、陕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台湾、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青海、甘肃、宁夏、新疆二十四省为首批行省。西藏和蒙古地位按《帝国特别行政区暂定基本法》的规定,不在本条之内……”

“第七条,帝国藩属。第一款,帝国藩属国家的身份根据帝国以明文条约认定。藩属条约中任何有效期之条款均为无效。”

“第二款,藩属国家法律不得和帝国宪法第一条相抵触。”

“第三款,藩属国家的国家元首就职前,应向帝国皇帝取得就职允许的书面证明。”

“第四款,藩属国家对其他国家和帝国实行相同的关税。帝国和藩属国家之间、藩属国家相互之间均不得征收关税……”

“第五款,帝国和藩属国家之间,藩属国家相互之间的合法人口迁移或出入境,帝国和藩属国家均不得加以禁止。藩属国家人民前往帝国定居满五年、帝国人民前往藩属国家定居满五年以及藩属国家之间人口迁移定居满五年者,在该国境内视同在该国出生并从未离开该国之人民,唯与帝国宪法第一条至第五条相抵触的情况除外……”

“第六款,帝国保证各藩属国免遭入侵;并应该国元首之请求平定内乱。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帝国士兵不得在各藩属国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七款,一,任何藩属国家都不得:同帝国之外的国家(含其他藩属国家)缔结任何军事条约或关税减让协定,宣布脱离藩属地位,宣布与其他国家结合为新的国家或邦联;铸造发行帝国货币;通过任何公民权利剥夺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二,任何藩属国家,未经帝国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出口货物征收任何进口税或关税,但为执行本国检查法所绝对必要者,不在此限。三,任何藩属国家,未经帝国国会同意,不得在和平时期扩充军队人数,除非实际遭到入侵或遇刻不容缓的紧迫危险时,亦不得交战……”

在这宪法草案的最后,文易和牛金合写了第八条:“第八条,修正和解释。第一款,国会在两院各有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又如有各省三分之二省议会提出请求,亦应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不论哪种方式提出的修正案,经各省四分之三省议会或四分之三省制宪会议的批准、皇帝的签署和总理大臣的副署,即实际成为本宪法之一部分而发生效力;具体采用这两种批准方式中的哪一种,得由国会提出建议。但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

“第二款,任何一省,未经其同意,它在参议院的平等投其权不得被剥夺。”

“第三款,本宪法正式通过前订立的一切债务和承担的一切义务,对于实行本宪法的帝国仍然有效。”

“第四款,本宪法和依本宪法所制定的帝国法律,以及根据帝国的权力已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都是全国的最高法律。”

“第五款,帝国皇帝、帝国参议员和众议员、各省省议会议员、帝国总理、帝国和各省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以及藩属国家当局,均应宣誓拥护本宪法。”

“第六款,关于本宪法的最高解释权,在帝国参议院。”

署名:承恩侯爵文易,子爵牛金,子爵韩浪,子爵田正宏,男爵张志高,男爵陈宝缄,财政大臣次官莫宁,科技大臣次官马丰,资政院议员谭嗣同。

“基本上,就这样了。”文易轻轻呼了口气,吞下一整杯茶。

三个月后,资政院宪法委员会以中民党的宪法草案为底本,完成了帝国宪法的制订,并提交资政院表决,以一百七十四票赞成,十七票反对,九票弃权,超过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的结果得以通过。之后,资政院将宪法文本提交皇帝审阅。光绪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8月,御赐帝国宪法正式颁布,史称“1895年宪法”。

在空气几乎被阳光点燃的八月里,除了帝国宪法颁布这样的国体大事外,很难再有什么消息能让苍蝇般的在京各国记者感到异常兴奋的了,包括俄罗斯帝国从日本北海道撤兵的通告。

作者的话:衷心感谢现正在北美求学的HAPPYDAI兄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并撰写了帝国宪法草案文本的初稿

第三十九章 雄狮与雄狮

光绪二十一年,西元1895年8月15日,帝国总参谋部常会正在酷热的天气中按部就班地进行。

情报处处长朱涛中将稳坐在红漆檀香木的椅子上,捏着一叠文件,一边擦汗一边汇报着最新的军事情报:“……俄国陆军部队正从北海道主要城市撤出,但是仍占据了北海道以北的主要岛屿,至8月13日,俄军在北海道主岛上尚部署有一个步兵旅和一个骑兵团,大约六千人,在北海道附属岛屿上驻扎了至少三千人,预计一周之内,俄军可全部撤出北海道,但估计不会从附属岛屿撤出。”

“从彼得堡到北海道,多么漫长的补给线,远东铁路才刚刚修建到赤塔,离日本海还差两千公里,就想跟我们争抢日本列岛的利益,真是愚蠢至极。”总参谋长刘云上将不以为然道。

朱涛提出了解释:“去年8月25日,沙皇亚历山大三世驾崩,尼古拉二世登基,新登基的沙皇大概急于建立功业,不顾以财政大臣维特为首的理智派官员劝阻,强行插足中日战争,占领北海道。但是因为补给线漫长,后勤支援跟不上,加上我国与日本签订结盟条约,俄国方面必然担心我国向远东进军,截断北海道驻军的后路,故被迫主动撤军,集中力量在贝加尔到滨海一线防范我国。”

刘云点点头:“我同意朱涛的分析,大家对此还有什么意见?”

作战处处长杨正金中将疑惑道:“我在传送过来之前看过一本书,叫《维特伯爵回忆录》吧,说是沙皇亚历山大三世于公历1895年10月31日病死,现在却是在8月25日完蛋,奇怪了——”

刘云笑道:“历史之树已经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