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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铁血帝国(月兰之剑)-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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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不完。”吾闻法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邻邦等.美国未革命以前,其教育与英人等,此兴国之往迹,为中国所未梦见也。吾闻印度之亡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犹太之灭也,其无教育与中国等,此亡国之往迹,我国擅其有也。不宁惟是:十三洲之独立,德意志之联邦,意大利之统一,试读其革命时代之历史,所以鼓舞民气,宣战君主,推倒母国,诛杀贵族,倡言自由,力尊自治,内修战事,外抗强邻。上自议院宪法,下至地方制度,往往于兵连祸结之时,举国糜烂之日,建立宏猷,体国经野,以为人极。一时所谓革命之健儿,建国之豪杰,流血之巨子,其道德,其智识,其学术,均具有振衣昆仑顶,濯足太平洋之慨焉。吾崇拜之,吾倾慕亡,吾究其所以致此之原因。要不外乎教育耳。若华盛顿,若拿破仑,此地球人种所推尊为大豪杰者也,然一华盛顿,一拿破仑倡之,而无百千万亿兆华盛顿、拿破仑和之,一华盛顿何如?一拿破仑何如?其有愈于华、拿二人之才之识之学者又何如?有有名之英雄,有无名之英雄,华、拿者,不过其时抛头颅溅热血无名无量之华、拿之代表耳!今日之中国,固非一华盛顿、一拿破仑所克有济也,然必须制造无量无名之华盛顿、拿破仑,其庶乎有济。吾见有爱国忧时之志士,平居深念,自尊为华、拿者,若而人其才识之愈于华。拿与否,吾不敢知之、吾但以有名之英雄尊之。而此无量无名之英雄,则归诸冥冥之中、甲以尊诸乙,乙又以尊诸丙,呜呼,不能得其主名者也。今专标斯义,相约数事,以与我同胞共勉之。

一、当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中国之一块土,为我始祖黄帝所遗传,子子孙孙,绵绵延延,生于斯,长于斯,衣食于斯,当共守而如替。有异种贱族,染指于我中国,侵占我皇汉民族之一切权利者,吾同胞当不惜生命,共逐之以复我权利。

一、人人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有生之初,无人不自由,即无人不平等,初无所谓君也。所谓臣也。若尧、舜,若禹、稷,其能尽义务于同胞,开莫大之利益,以孝敬于同胞,故吾同胞视之为代表,尊之为君,实不过一团体之头领耳。而平等自由也自若。后世之人,不知此意,一任无数之民贼、独夫、大冠、巨盗,举众人所有而独有之,以为一家一姓之私产,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无一平等,无一自由,甚至使成吉思仟、觉罗福临等,以游牧贱族,入主我中国,以羞我始祖黄帝于九原,故我同胞今日之革命.当共逐君临我之异种,**专制我之君主,以复我天赋之人权.以立于性天智日之下,以与我同胞熙熙攘攘,游幸于平等自由城郭之中。

一、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政治者,一国办事之总机关也,非一二人所得有之事也。譬如机器,各机之能运动,要在一总枢纽,倘使余机有损,则枢纽不灵。人民之于政治,亦犹是也。然人民无政治上之观念,则灭亡随之;鉴于印度,鉴于波兰,鉴于已亡之国罔不然。法律者,所以范围我同胞,使之无过失耳。昔有曰:“野蛮人无自由。”野蛮人何以无自由?无法律之谓耳。我能杀人,人亦能杀我,是两不自由也。条顿人之自治力,驾于他种人者何?有法律亡观念故耳。由斯三义,更生四种:

一曰养成上天下地,惟我独尊,独立不羁之精神。

一曰养成冒险进取,赴汤蹈火,乐死不辟之气慨。

一曰养成相亲相爱。爱群敬己,尽瘁义务之公德。

一曰养成个人自治,团体自治,以进人格之人群。

第四章革命必剖清人种

地球之有黄白二种,乃天予之以聪明才武,两不相下之本质,使之发扬蹈厉,交战于天演界中,为亘古角力较智之大市场,即为终古物竞进化之大舞台。夫人之爱其种也,其内必有所结,而后外有所排。故始焉自结其家族以排他家族,继焉自结其乡族以排他乡族,继焉自结其部族以排他部族,终焉自结其国族以排他国族,此世界人种之公理,抑亦人种产历史之大原因也。吾黄种,吾黄种之中国之皇汉人种,吾就东洋历史上,能相结相排之人种,为我同胞述之,使有所观感焉。

亚细亚黄色人种,约别为二种:曰中国人种,曰西伯利亚人种。

中国人种蔓延于中国本部、西藏及后印度一带地方,更详别为三族:

第一,汉族。汉族者,东洋史上最特色之人种,即吾同胞是也。据中国本部,栖息黄河沿岸,而次第蕃殖于四方,自古司东亚文化之木铎者,实惟我皇汉民族焉。朝鲜、日本亦为我汉族所蕃殖。

第二,西藏族。自西藏蔓延克什米尔、泥八刺及缅甸一带地方,殷周时之氐、羌,秦汉时之月氏,唐之吐蕃,南宋之西夏等,皆属此族。

第三,交趾支那族。自支那西南部(即云南、贵州诸省),而蔓延于安南、暹罗等国,此族在古代,似占据中国本部,而为汉族所渐次驱逐者,周以前之苗民、荆蛮,唐之南诏,盖属此族。

西伯利亚人种,自东方亚细亚北部.蕃殖北方亚细亚一带,今更详别之,凡四族。

第四,蒙古族。原蕃殖于西伯利亚之贝加尔湖东边一带,其后次第南下,今日乃自内外蒙古,蔓延天山北路一带地方。元朝由此族而起,将统一欧亚。印度之莫卧尔帝国,亦由此起。

第五,通古斯族。自朝鲜北部,经满洲而蔓延于黑龙江附近地。秦汉时之东胡,汉以后之鲜卑,隋唐时之(革末)(革曷),唐末之契丹,宋之女真等,皆属此族。今日入主我中国之满洲人,亦由此族而兴焉。

第六,土耳其族。原蕃殖于内外蒙古地;后渐西移,今日则自天山南路,凡中央亚细亚一带地方,多为此族占据。周以前之獯鬻、(犭严)狁,汉之匈奴,南北朝之柔然,隋之突厥,唐之回纥等,皆属此族。今东欧之土耳其,亦此族所建。

今就今日人种之能成立者,列表如下:

汉族(中国人)

朝鲜人

暹罗人

黄种:中国人种:其他:日本人

西藏人

其他亚西亚东部人

蒙古族

满洲人(今日之所谓政府皇帝者)

蒙古族:西伯利亚人(古鞑靼人)

其他亚西来北、中部人

西伯利亚人种:

土耳其人

土耳其族:匈牙利人

其他在欧洲之黄种人由是以观,我皇汉民族,起自黄河东北一带之地,经历星霜,四方繁衍,秦汉之世,已满布中国之全面,以中国本部为生息之乡。降及今日,人口充溢四万万,为地球绝大蕃多、无有伦比之民族,其流出万里长城以外,青海、西藏之地者,达一千余万之多。更进而越日本之境,或侵入北方黑龙江之左岸俄界,或达南方,进入安南、交趾、柬蒲塞。暹罗、缅甸、马来半岛。更入太平洋,侵入布哇、美洲合众国、加拿大、秘鲁、伯拉。逾南洋侵入吕宋、爪哇、(氵孛)泥及澳洲、欧洲者,亦不下三四百万。无资力者,孜孜励精,以劳力压倒凌驾他国人民。有资力者,拥数十百万之资本,与欧美之富商大贾,争胜败于商场中,而不相下。我汉族之富于扩张种族之势力者有如此,即以二十世纪世界之主人翁,推尊我汉族,吁!亦非河汉之言也。

呜呼!我汉种。是岂飞扬祖国之汉种。是岂独立亚细亚大陆上之汉种,是岂为伟大国民之汉种。呜呼汉种!汉种虽众,适足为他种人之奴隶;汉地更广,适足供他种人之栖息。汉种!汉种!不过为满洲人恭顺忠义之臣民。汉种!汉种!又由满洲人介绍为欧美各国人之奴隶。吾宁使汉种亡尽,**,死尽,而不愿其享升平盛世,歌舞河山,优游于满洲人之胯下。吾宁使汉种亡尽,**,死尽,而不愿其为洪承畴,为细崽,为通事,为买办,为绎干地球各国人之下。吾悲汉种,吾先以种族之念觉汉种。

执一人而谓之曰:“汝亡父,非真汝父也,为汝父者,某某也。”其人莫不立起而怒,以得其直而后已。又一家人,父子、夫妇、兄弟,相居无事也,忽焉来一强暴,人其室,据其财产,又奴其全家人,则其家人莫不奋力死斗,以争回原产而后已。夫语人有二父而不怒,夺人之家产而不争,是其人不行尸走肉,即**残骸。吾特怪吾同胞,以一人所不能忍受之事,举国人忍受之;以一家所不能忍受之事,举族忍受之,悲夫!满洲人入关,称大清朝顺民;联军破北京,称某某国顺民;香港人立维多利亚纪念碑曰“德配天地”;台湾人颂明治天皇功德曰“德广皇仁”。前之为大金、大元、大辽、大清朝之顺民既去矣,今之为大英、***、大俄、大美国之顺民者又来。此无他,不明于同种异种之观念,而男盗女娼,羞祖辱宗之事,亦何不可为!

吾正告我同胞曰:昔之禹贡九州,今日之十八行省,是非我皇汉民族嫡亲同胞,生于斯,长干斯,聚国族于斯之地平?黄帝之子孙,神明之胄裔,是非我皇汉民族嫡亲同胞之名誉乎?中国华夏,蛮夷戎狄,是非我皇汉民族,嫡亲同胞,区分人种之大经乎?满洲人与我不通婚姻,我犹是清清白白黄帝之子孙也。夫人之于家庭,则莫不相亲相爱,对异性则不然,有感情故耳。我同胞岂忍见此莫大之奇辱,而无一毫感情动于中耶?爱尔兰隶于英,以人种稍异,故数与英人争,卒得其自治而后已。谚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又曰;“狼子野心,是乃狠也。”我同胞其三复斯言;我同胞其有志跳身大海洋中,涌大海洋之水,以洗洁我同胞羞祖辱宗男盗女娼之大耻大辱乎?

第五章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

曰国民,曰奴隶,国民强,奴隶亡。国民独立,奴隶服从。中国黄龙旗之下,有一种若国民,非国民,若奴隶,非奴隶,杂糅不一,以组织成一大种。谓其为国民乎?吾敢谓群四万万人而居者,即具有完全之奴颜妾面。国民乎何有!尊之以国民,其污秽此优美之名词也孰甚!若然,则以奴隶畀之、吾敢拍手叫绝曰:“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

印度之奴隶于英也,非英人欲奴隶之,印人自乐为奴隶也。安南之奴隶于法也,非法奴隶之,安南人自乐为奴隶也。我中国人之奴隶于满洲、欧美人也,非满洲、欧美欲奴隶之,中国人自乐为奴隶耳。乐为奴隶,则请释奴隶之例。

奴隶者,与国民相对待,而不耻于人类之贱称也。国民者,有自治之才力,有独立之性质,有参政之公权,有自由之幸福,无论所执何业,而皆得为完全无缺之人。曰奴隶也,则既无自治之力,亦无独立之心,举凡饮食、男女、衣服、居处,莫不待命于主人,而天赋之人权,应享之幸福,亦莫不奉之主人之手。衣主人之衣,食主人之食,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倚赖之外无思想,服从之外无性质,诌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呼之不敢不来,麾之不敢不去,命之生不敢不生,命之死不敢不死。得主人之一盼,博主人之一笑,如获异宝,登天堂,夸耀于侪辈以为荣;及樱主人之怒,则俯首屈膝,气下股栗,至极其鞭扑践踏,不敢有分毫抵忤之色,不敢生分毫愤奋之心,他人视为大耻辱,不能一刻忍受,而彼无怒色,无忤容,怡然安其本分,乃几不复自知为人。而其人亦为国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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