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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吴刚砍倒桂花树-第3部分

小说: 吴刚砍倒桂花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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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

    吴刚十八岁零十一个月,阿兔还在娘胎里——

    “啊——你怎么在看这种书啊?”妻子举着一本名为《小菊花古今考》的书尖叫。

    “这是我唯一的兴趣爱好了。”

    吴刚十九岁,开始在网上写文,文章题目不详,据说可以用写文来报复欺负他的人(男),原因不明。不过看他的样子,颇为自得其乐。

    吴刚二十一岁,阿兔三岁——

    “呀——这是什么?!”妻了拿着从棉被夹层里搜出的一迭照片杀过来。虽然初衷是想突击检查吴刚藏匿私房钱的情况,却未料有更重大发现——隔壁阿三姿态撩人的裸照。

    “这个啊,上次,我和他大吵一架后说要拿他当下部小说的男主角,他就拿他的自拍照给我做人设参考……”

    (……这个人还敢说妻子和他离婚的原因是“不解之谜”……)

    吴刚二十四岁,阿兔六岁——

    “妈妈为什么要离开爸爸?”

    “爸爸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爸爸写关于同性恋的文章吧。”

    “什么是同性恋?”

    “就是这样、那样,那样、这样。”

    (……这种话还是别对小孩子说吧……)

    吴刚二十九岁,阿兔十一岁——

    “阿兔,编辑老说我的文章没什么感情,要怎样才能有感情呢?”

    “……你问我,我也……”

    以上是吴刚到目前为止“感人”的人生奋斗史(请自行替换“感人”二字),还在持续这追加中。

    吴刚,男,二十九岁,单身爸爸,就职于Luxiona化妆品公司,是个平凡的销售员,个子不高,相貌一般,唯独有一张性感的红唇;缺点不少,业绩平平,性格和名字差距很大。

    他对中国文学史上的泰斗鲁迅先生,有着一种莫名的崇敬之情。儿时读鲁迅著作无数,对《阿Q正传》尤其抱持好感,对文中的“精神胜利法”甚是推崇,并且懂得活学活用,将“精神胜利法”演绎得淋漓尽致。

    例一,他学生时代的同学路人甲,优秀异常,可是对平凡的吴刚半点瞧不上眼,此人已经N次沦为帝王将相的禁脔。

    例二,南大街上的大熊(吴刚起的绰号),身材矫健雄壮,经常对瘦小的吴刚嗤之以鼻,此人在被一群人妖XX后,成为一个与吴刚同样瘦小的书生的暖床人。

    例三,Luxiona化妆品公司的众位员工们,上至总裁“地中海”(吴刚起的绰号)下至看大门的李大爷,无一幸免地成为吴刚笔下的主人公,颠沛流离、几经沉浮、虐得死去活来,情状之惨烈让人不忍观览。

    这真是……男性的死敌啊!

    最近,吴刚正在发展总经理陈某与销售部部长王咪咪(吴刚起的绰号)之间轰轰烈烈的爱情,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好,阿门。

    吴刚是一家名为《粉色幻想》的耽美小说月刊的作者,这也算是他的副业了。这是一家专门刊登国内耽美作者原创连载文的杂志社,旗下有很多风格各异的作者,在国内销量很好。如果杂志中的某篇文章得到读者的热烈回响,《粉色幻想》就会将其结集出版成书,因此也成为众多耽美作者的必争之地,竞争之激烈自下必说。

    虽然吴刚从事耽美小说的创作已有多年,无奈笔下的男男主角们都是他平日里憎恨、唾弃之人,故事情节常常是虐来虐去,少有甜蜜温馨的片段,因此他还被读者冠以“后妈”之名。

    “广寒宫(注一),读者们一致认为你的文章没什么感情,写的故事总有事不关己的感觉,虐得太厉害,这方面你能否改进一下?”

    女编辑的话语是温柔的,可在吴刚听来是字字钻心啊——为啥?因为这是吴刚的死穴,感情!感情!到底要怎样才能写出感情啊!

    ***

    窗外风雨交加,每过几分钟,天空就会惊现闪电白光,然后轰隆升的雷声也会滚滚而来,起先是闷闷地带着尾音的长久不绝,渐渐地,雷声越来越近,越来越短促响亮。

    “呀,讨厌!”每次雷声一起,附近初小的小女生们就会塞作耳朵,尖叫、闪躲,好闪电就要劈在她们身上一样。

    这些鬼丫头,胆子也忒小了,吴刚嗤之以鼻。

    这时,一道青白闪电无预兆地,劈向了离吴刚不远处的树干上。

    “呀!不要劈我!”吴刚叫得比初中女生们还要响亮、清脆。

    拖着工作了一整天的疲惫身体,吴刚步履蹒跚地走进家门。怎么没开灯啊?都这么晚了,难道阿兔还没回来?

    “阿兔,你在吗?”

    没响应,吴刚顺手打开灯,朝儿子的房间走去。只见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阿兔,蹲在角落里划圆圈。

    吴刚一见阿兔的小脑袋晃啊晃的,就知道又有什么事让小家伙不高兴了,这是他生气时的习惯动作。吴刚强忍着笑意,蹑手蹑脚地一步一步地逼近阿兔……

    “站在原地不许动!”

    “是!是!”冷不防阿兔发号施令,吓得吴刚立马举起双手作投降状。

    “你怎么啦?什么事让你不高兴啊?跟爸爸讲讲,让爸爸开导开导你。”吴刚嬉皮笑脸地讨好儿子。

    阿兔不信任地白了老爸一眼,“不用了,你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听听,你听听,这就是新世纪少年的榜样,这就是“最受欢迎的白马王子”,这就是祖国的小花朵啊,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啊,儿童教育制度的彻底失败啊!吴家的不孝逆子啊!天煞啊!

    “老爸,你又在絮絮叨叨咕哝什么?”

    “哼,狗嘴怎么了,狗就不好啦?狗是人类的朋友,对人类誓死效忠!狗的种类多么繁多啊,长相也不尽相同……(以下省略N字),狗嘴里长的当然是狗牙,狗牙就不好啦?总比你那句子龅牙强!”

    “行了,行了,是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说一句,你要说一百句。”面对老爸的口水攻势,阿兔不得不求饶。

    “上个礼拜国语老师制定了一篇作文名称,今天发下来了,可我的分数却不是全班最高的,比坐在我邻座的‘崔小胖’还低两分。”(阿兔喜欢给人起绰号,大概是跟他活宝老爸学的。)

    “什么,你老师也太不给你面子了!”吴刚愤愤道。

    (这种话也不太像家长会讲的……)

    “你的国语老师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男的?那就对了,他一定是嫉妒你受女生欢迎,不过,他这种手段是阴了点。”

    (这种话,要说是身为十一岁孩子的父亲的人讲的,你也不会相信……)

    阿兔又白了老爸一眼,故意不接他的话,重又说道:“他说我的文章没什么感情。”

    顿时,吴刚只觉得犹如五雷轰顶,脑子里一片空白。

    感情!又是感情!

    “你写的是什么内容?”过了好一会儿,吴刚才回过神来。

    “我写的是前几天如何把一只癞蛤蟆弄死的故事。”

    “……”

    这就是新世纪少年的榜样,这就是“最受欢迎的白马王子”,这就是祖国的小花朵啊……(以下省略N字)

    “呵呵,”吴刚努力压制着心中的熊熊怒火,说道:“阿兔啊,你写这样的文章是不行的,太灰暗了,做人要积极一点啊,人生还是很光明的嘛。莫非……你和那癞蛤蟆有仇?这样的话……”

    “那要写什么?”为了防止老爸继续仿效唐僧,阿兔赶紧打断了他。

    “你可以写一些身边美好的事物嘛,比如……你眼前不就有吗?”吴刚故意往阿兔身边蹭了蹭,算是与他拉近距离。

    “你是说你吗?”

    见阿兔有些不屑的眼神,吴刚立刻正色道:“写我有什么不好?我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也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我把一腔热情和关怀都给了你,你可以具体描写一下我对你情深似海的父爱嘛,又有感情又积极向上。”

    “好吧,好吧,下次写作文我就写你。”

    嘻嘻嘻!终于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阿兔啦,不知道我在阿兔笔下是个什么样子?嗯,嗯,一定是充满慈父光环的伟大形象,呵呵。

    对啦!我的小说也常常被编辑说没有真情实感,我竟然没想到还有这一手啊!

    吴刚右手紧握拳头,敲击着左手掌心,嘴里喃喃自语着。

    “老爸?”

    “阿兔!我决定了!我不要再写那些我憎恨的丑恶男人了,我也要写美好的事物,我要写帅哥,真正的帅哥!而且还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吴刚握紧拳头在儿子面前宣誓。

    “那祝你一切顺利。”拿这样的老爸没辙,阿兔只好敷衍两句。

    “可是……你知道哪里是帅哥出没最多的地方吗?”吴刚问道。

    “公共澡堂。”

    “什么啊,这种不行的,那里尽是些欧吉桑、老头子的,真正的帅哥才不会去那种地方呢。再想想,再想想!”

    “有是有的,不过……”阿兔见老爸两眼放光的恐怖表情,有些犹豫该不该说。

    “快说!快说!”

    “……GAY吧。”禁不住老爸的一再催促,阿兔还是不甘愿地说了出来。

    “对啊!我本来写的就是BL小说,以真正的同性恋为人物设定是再合适不过的啦。我怎么没想到呢?原来还有这一手啊!”吴刚继续右手紧握拳头敲击左手掌心。

    “老、老爸……你要去GAY吧吗?”

    “嗯,嗯。”

    “这、这好像不太好吧,那里可是GAY吧……”

    这时的吴刚双眼燃起熊熊火焰,斗志昂扬地摩拳擦掌起来,全然无视儿子的告诫。

    “……老爸,去是可以,你可千万别做违法乱纪的事啊!”

    这时,一记响雷“轰”的一声在屋顶上炸响,两人都吓了一跳。

    “你看,老天爷知道你预备干坏事了,叫雷公来劈你了!”阿兔说着,朝吴刚扮了个鬼脸。

    “死阿兔,兔嘴里吐不出狗牙!”

    ***

    这座城市的GAY吧不少,大大小小的都有,经过连续几天的熟悉场地,吴刚终于选择了一间叫Stehlen(注二)的酒吧。

    选择这间酒吧的原因嘛,因为它堂堂正正地坐落在繁华的银邪(注音:ye)路上,这条路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是城市的主干路,万一发生什么事,易于逃跑。(三十六计中,他最会用的就是这条。)

    这间酒吧规模着实不小,外观采用全欧式风格设计,夹杂在众多高档建筑楼群中间,依然十分显眼。一到晚上,镶嵌着无数小彩灯的酒吧更是灯光璀璨,熠熠生辉,恍若童话里的城堡。

    因为GAY吧通常都开得十分隐蔽,这么惹人注目的GAY吧,吴刚还是第一次见到。开这间酒吧的老板不是很有权势的人,就是不懂行情的白痴!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条黑影鬼鬼祟祟地混进了Stehlen酒吧的大门。那人头顶鸭舌帽,配一副深色眼镜,身着黑色短袖T恤衫,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

    尽管他本人并未注意,但他这身自以为掩人耳目的行头,实为大大的惹人注目。因为这间GAY吧并非寻常酒吧,来到这里的客人都是衣着体面的有钱人,而他们中的多数看上去并非是同志。

    在身着华服的人群中,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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