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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游行的酒徒-第32部分

小说: 游行的酒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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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姐夫的话,童政忽然惊愕的抬起头看着姐夫,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让姐夫觉得累!“因为和你们生活在一起,我总是要想办法是自己看上去更有水准,更出类拔萃,所以我活得开始不像我自己,我总是装出一副耀武扬威的样子,总是摆出精明干练的德行,总是千方百计让自己脱离原来的生活背景,可是我回到自己家里,我和你姐姐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就会完全卸掉这些沉重的外壳,我又重新变成我自己。”DG男人说话时眼中含着泪水,这些话他憋在肚子里很久了,终于有个时间不顾一切地说出来,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你就是这样的人,我相信你和我一样,整天这样装腔作势,一定很累,不如放下来,这样才真能快乐!”说实话,DG男人很少说这样的话,不是很少,简直是绝无仅有,这么诚恳,这么朴实,比起从前说话时那种故弄玄虚,那种华而不实,那种自以为是,童政心里慢慢对这个在心里总不以为意的人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地不一样了。
爱珍贵,所以相遇珍贵、相见珍贵、每一句说话每一个眼神都珍贵,那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珍贵。
回到办公室,童政开始整理心情,他的桌子后面的书架上摆着一本《孙子兵法》,但是很明显童政并没有看过那本书。
窗户占据了一堵墙的空间,外面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城市舞动的气息充斥着整个房间。
房间内的昏暗让童政难受,他将屋内所有的灯都打开,闪亮的白炽灯的灯光刺了一下童政的眼睛,童政本能的闭上眼睛。眼睛中开始浮现很多奇异的,从前不曾注意过的曼妙的图像,那些带着向水流一样浮动的线条在光影中飘来荡去,微小的粒子一闪一闪,像浩瀚无垠的宇宙。怪不得聪明的人说眼皮是这世上最大的东西,闭上眼睛,全世界就都消失了,也都装在里面了。
望着窗外,童政开始发呆,对面楼上的高大霓虹灯广告牌子红得像血一样,几乎要滴下来。
等车的女孩子一个个花枝招展,叽叽喳喳,那些都还是在学校里享受父母薪金的千金小姐吧,不知道步入社会的无奈也不知道道路的坎坷。
城市的女孩子们在等车的时候也不老实,摆姿势,摆表情,总给人一种搔首弄姿的混乱,这也算是大城市女孩子见多识广的一种表现,一种享乐。
也可能是一种对青春无忌的张扬,在无个人的社会里,偶尔半真半假地表现一下自己。
刚刚下过雨,风很软,在暮色里吹动落在满街的湿叶,冷调的街灯和暖黄的光在地上混合着,也混合了一点晚秋的斑斓和败落。这时候开始从各个大楼的台阶不断涌出匆忙,急迫的人流,那些外资企业的白领每到这个时候就会结伴去常去的酒吧间畅饮,那大都是一些没有结婚的人的逍遥集散地,算是让自己没有白白浪费掉那短暂的独身青春。童政站在天井上面,感觉像浮起的岛,脚下一条条街道在每个房顶之间飘飘晃晃,淡白的街灯拉出灰的影子,如慢慢织起的河。从前很少有这种诗意般的感受,只觉得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今天。大城市有这样一点好处,你不需要朋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冷漠的,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知道你的私情,可一旦你需要朋友时,就算是买卖也会变成安慰、关心,问寒问暖,体贴不尽。
大城市永远都是一个华丽而诡异的语言。
喝完了酒,侃完了大山,说尽了上司的坏话,是时候在末班车还没开走之前回家了,可是回家,要不然是孑然一身寥落寂寞,要不然就是有人相伴。
回家。
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每天擦身而过的人数不胜数,可真能陪着回家的,只有一个。发生了任何大事,传宗接代,生死攸关,也只能有一个。
因为这个唯一的人,家就成了一种牵挂,而不是负担。
命运的甜头,就可以心甘情愿的骗人兴致勃勃的过完这一辈子。
我们也可以开心的唱歌:在我什么什么的时候,怎样怎样的爱你,互相调戏着过完一辈子。童政想不出最后白发苍苍的时候会是谁陪在自己的身边。
想到那些聪明的女人互相开导着对方:说好了我们还要一起养老的。
是大智慧还是愚钝,都到了那种时候,大家抱在一起养老,互相依靠到底是大规模的孤独还是大规模的温暖。后来的事情变得很匆匆,伍恩梓被分到深圳那边的公司做头儿,秋风正紧的时候,他穿了一件薄薄的亚麻色体恤衫,腰上一如既往地挂着那个金黄色大大地Dior链子,头发喷了发胶,深邃颓废的模样一如崔健罗大佑时代那些北京小瘪三。
走的时候他很有些不情愿,他说自己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说来就来说走就走,难道嫁给了北京,说离婚就离婚吗?“人的年纪越来越大了,再也不想去DISCO和KTV了。一听见激烈的节奏和高分贝就他妈头晕脑涨的。酒吧也不能有现场演出的,就说喝的东西吧,一下从啤酒杰克丹尼变成了巴黎水和金汤尼;连茶馆都不能是嘈杂的,看见人打牌也敬而远之;谈论的都是他妈狗屁政治和股票,再也不想深夜流连街头了,知道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场所,开始物色门当户对的大姑娘了。终于慢慢发现,最舒服的地方是放着几本书的床。操,他妈的,人真的不得不服老了!”伍恩梓抿口茶,神色凝重,望着我,让我说不出一句附和的话,“快点保养一下自己吧,都有鱼尾纹了,你还真以为鱼尾纹性感?”一句话差点没噎死我。“年纪大了,身体抵抗力也下降了。所以你要知道生活要规律,要保重自己,不再暴饮暴食。过去冬天只一条牛仔裤也可以安然度过,现在刚刚入冬就冻得开始到处打听什么保暖内衣最舒服;出远门坐车的时候开始考虑飞机火车汽车的安全性;病了再也不硬撑着得赶紧吃药。你要告诉自己:即使没有别人来爱自己也要自己爱护自己。”伍恩梓的声音又变得很温和,像多年未见的情人,身边是自己幼小的孩子,他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孩子,也格外珍惜这得之不易的家庭。
但是当多年以后再在街头看到初恋时曾发誓一生一世永不放弃的女孩子,心里的思念又不由自主地释放,只是这其中添加了更多现在家庭中得到的温暖和稳定。那种幸福洋溢在脸上,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轻轻地对那个女孩子说,生活能改变很多东西。黎天爱就要被这种伤春悲秋、感怀生命无常的氛围感染了,忽然听伍恩梓大叫了一声,又重新回过神来。“这下衰大发了,一滚蛋,不知道猴年马月,老子才能再滚回来。一大老爷们儿,不知道怎么活得这么感性,你说是不是有点幼稚,还幻想自己能在北京生根发芽,又不是做梦的小女孩儿,怎么这么……这么快!我就要郑重其事的和丫告别了!”伍恩梓站在国贸顶层,望着喧闹的北京,忽然低下头故作调侃地说了这些让我后来又想起时仍会哭的话,“他妈的,丫也太有把握了,认定了我会爱上它?又保守又丑陋,简直不是我的风格,真他妈被老王说中了,人心就是一块瓷,你看着硬哈,他妈禁不住人家轮圆了往地上一摔,你就他妈碎的全剩片了。我就不是离不开这儿,你们都知道吗?你们都知道什么?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我就一个人,走到那都是我一个人,我小时候就这么打算的,一年换一个地儿,三十岁不到就把全国各地溜达个遍,只要不赶上火山爆发、泥石流、恐怖组织,我就开心,走到哪都开心,我就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呆太长时间的人,呆时间长,我就没了,就像一根灯芯,最后被耗尽!你说,我在北京是不是呆的时间太长了?说实话我都腻歪了,有什么可好的啊,我这次走也挺是个机会的,慢慢的,咱们这几个人也都得各忙各的了,没事也别老往一块瞎凑了,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像长不大的穷大学生似的,有什么劲?装什么小资?装什么知识分子?装什么高尚?假惺惺的,活了一回遭儿,净招人烦了。你说,算不算我倒霉?从上大学开始就没离开过北京,我这年轻时代就这么浪费在这了,你说我冤不冤啊!这北京一下雪,新闻都说,这是北京几年来最罕见的一次大雪,你说那雪叫雪吗?这在东北算什么啊?怎么没看大家伙都去关心一下咱东北的父老乡亲啊!丫不就因为是首都嘛!出身高贵血统纯正!有个屁大点的事儿,靠,搞得就像全世界都要灭亡了,甭管您有什么本事,该您尽义务的时候了,就得当成世界末日一样关心。我他妈也窝囊,有什么舍不得的啊,等老子赚了大钱,还不想到哪就到哪,到时候我身上的卡比你们他妈每个人的头发都多!我他妈过得比你们丫谁过得都好——”他的声音飘洒在北京喧闹的国贸顶空,下面是奔流不息的汽车,我们俩站在那里,风吹乱头发,带走我们的温暖。
然后,伍恩梓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悄悄地一个人走了。他从前说自己是一个坚强的人,他也说自己很少流泪,可我说他根本就不是,喜欢喝酒的人从来都不理智。
这城市有什么东西控制了他……我一直想告诉他,其实离别并不很痛苦,不用太伤心,别把自己关在自己铸建的铁牢里,把一切都看开点,生活就会是截然不同的风景,可我没有机会告诉他,他就像凋零的花一样走了,不过根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带着更好的成绩回来找我们,然后自豪地对我们说:“走,不醉不归!”这绝版的青春让人不禁感慨——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中间如果没有痛苦,那么一定是没有意义的浑浑噩噩。这个时候,如果依然能唱心中的歌给我爱的人,那么何尝不是另一种清澈,另一种永恒。
哪一天无喜,哪一天无忧。若离于爱者,无惧亦无忧。
没有激情,就一切都无所谓。
总是可以带着微笑看着沧海桑田。一切都变了吗。也许是人心变了。其实,变化都是因为苍老,因为我们不再青春。
因为不再青春,所以见过的悲欢离合就多,终于知道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意义,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相爱的人都能够在一起,知道不如意的事常常是十之八九。
于是不再敏感得伤春悲秋,不再动不动就死去活来,不再说话做事毫不留回转的余地。于是常嘻嘻哈哈的打发掉很多东西,只想快乐的事情,忘记那些不愉快的场景。不是强颜欢笑,只不过是想一想,哪里有那么多放不开…一转眼青春过去了一转眼爱情过去了一转眼一辈子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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