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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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cute。”沈芳眉毛扬了扬,笑里带着的肯定,让我决定硬屎也要拉。
我拿过我的包,准备找出卡去刷帐。
沈芳却若有所思的来了句,“下摆太宽了,很不好配裤子。”
我看看镜子,有吗,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看别人穿,而对穿在我身上的衣服从来就没有鉴赏力。我没说话,转头去看苏。
“我觉得挺好的啊,”苏有点困惑,但,顿一下,像想到什么,“不过,似乎也是,你穿靴子吗?……哦,不穿啊,……那算了,确实不很合适。”说着飞快的把衣服从我身上扒掉,一把扔回去,“咱们走。”拎起包们,头也不回去了。沈芳也拎起她保管的那些袋子,跟着走了。留下我,傻了一会儿,天知道她怎么变得这样快。这个女人,真难琢磨。
很久以后,我和沈芳又逛过一次那个店。沈芳帮我挑了一件大同小异的。然后,在镜子中看着我试,一脸温柔,仍是那句,“so cute。”
“上次来的时候,苏给我选的那件也差不多,你怎么不让买?”我看看镜子里的我,问道。
她扬扬眉毛,努着嘴,满眼的淘气,“嗯,我怕,你买了后,要被迫减肥好几天,又该小脸煞白,营-养-不-良-呗。”
我心中一动,不再说话,就着样静静的从镜子中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和温暖。我忽然有很想抱她一下的冲动,但是我没有,我只是伸出手去,在镜子上找到她的脸,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镜中的那双眼睛又开始波光流动。终于,我扭过身去,拿出钱包,径直往收银走去,付了帐。
我想,这就是人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就是善解人意,懂得体谅。而有些人,就像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
我和沈芳在椅子上做了一会儿,东聊西扯了几句无非是天气,苏什么的话题。我看到街对面有家麦当劳。我下意识觉得有些口渴。我想沈芳应该也是。犹豫了一会儿。我问,“小姐,您渴吗?”
沈芳一愣,接着笑一下,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也算朋友了。”
她说我们是朋友让我有点得意。但是,我还是有点结巴,“哦,我,就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呢。”说完,我不好意思的蹭蹭鼻子。
“哦!”这个大笨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的我有点可气,你以为你真是赵雅芝吗,人人都识得你。
“哦,叫SXX。”
“S沈芳?”
“不是了,是XX。”她纠正。“我写给你。”
她从口袋里翻出一张收银单,我摸出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名字和她的字。名字和字,基本和本人相符。
“我还以为是沈芳呢。”我傻笑一下。
“呵呵,不是,不过猛地读起来有点像了。”她把纸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叠了一下,放进口袋。
从那以后,我一直叫她“沈芳”,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的这个小动作让我觉得或许这样,可以让她觉得我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对了,你不是下午要上班吗?晚了吧。”这会儿想起时间,真是个小傻瓜。
“是呀!晚了。”我看看已经擦黑的天空,英国的冬天,天黑的比中国的北方早很多。
“啊,那怎么办,你带够钱吗?打车走了?”她被我骗得有点着急。
我觉得她实在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也不忍心再骗她。
“没关系的,刚才我已经跟店里打了电话了,本来是准备编个理由请假的,谁知道本来约好要来的客人取消了。老板不在,就我作主。我已经跟他们说晚上才回去的了。”
她挺了,松了口气,“哦,我还以为抱歉把你耽误了呢。”看上去,她有些开心。
等我在麦当劳拥挤的人流中排队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我为我能够认识这样一个有钱人虚荣的感到沾沾自喜。“三杯可乐。”我觉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
等我提着这袋饮料过马路往沈芳哪里走去时,我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和沈芳的故事经过一段平淡的序曲,正剧才刚刚掀起帷幕。
今天是周末,一头睡到下午快一点。起来洗个澡,拿起球拍去家附近的运动中心打了会儿球。冲凉的时候,想起今天天气很好,似乎不应该呆在家里,出来后,直接把车往郊外开,那有间大的购物村。
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今年的top10 bands,听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一个男子唱道,I don't wanna go,I do wanna stay……
我经常会被音乐一下把情绪带走,我听着这首歌,不经意间居然错过了下路的出口。只好往前就这么一直开着,希望不远处能找个地方掉头。
前方的指示牌出现了几条指引,当中的一个第一行,写着大大的“M1”,我的大脑顺势出现一片死一样的沉寂,车子就像遇到了黑洞,就着样,唰,被吸了进去。
我漫无目的地踩着油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不知开了多久,也不知车上嗡嗡作响的收音机在讲着什么。这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We are twelve billion light years from the edge
That's a guess
No…one can ever say it's tru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I'm warmed by the fire of your love everyday
So don't call me a liar
Just believe everything that I say
There are 6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More or less
And it makes me feel quite small
But you're the one I love the most of all
We're high on the wire
With the world in our sight
And I'll never tire
Of the love that you give me every night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And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And you know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我非常非常想把这首歌介绍给大家。也或许,你们早就知道了,因为这首歌出来差不多快两年了。
唱歌的是一位在英国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以轻爵士而走红。
个人很新欢爵士乐,有段时间近乎痴迷。
当我第一次在BBC radio1中听到这首歌时,主持人给这首歌以毫不吝啬的赞美,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一直在排行榜上稳居头牌。
而当时,我正在实验室加班,夜很深了。在嘈杂的排风扇的轰鸣中,她第一句歌词就牢牢的抓走了我的心。或许是因为里面有我熟悉的地方,北京。
我记得我当时几近于疯狂的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像个傻瓜一样,专心的听着这首歌,听着每一句话。当尾音渐渐消失,我颤抖着关上收音机,慢慢弯下腰,接着干脆坐在实验室的地上,泪水,抑止不住的往外涌出。
我胸口抽搐地几乎要窒息,于是慢慢地躺倒。时间在那时好像完全从我的生命里抽离了。恍惚间,听到警铃大作,恍惚间,我听到吵杂的脚步声由远即近。原来是我的窘相被值班的保安从CCTV中扑捉到,他们误以为我发生了实验意外,被毒气熏倒。打那以后,有将近两个月,我失去了下班后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许可。尽管,他们相信我的这一举动仅仅是因为我忘我的长时间工作导致的后遗症。
我现在仍不是非常明白到底这首歌哪里这样地触动了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思乡之情。
时至今日,这首已经过气的歌曲,对我的杀伤力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成长而消弱。
歌只听到2/3,我便打开左转灯,强行把车停到边道上,打开车门,我几乎是爬上路边的土坡,强烈的呕吐起来,眼泪也跟着落下。是不是昨晚没有睡好呢。
等我感觉到有些力气,我抬起头,眼前是英国郊外常见的广阔牧场。我坐在地上,背后是车辆穿梭的高速路,我看着过冬的马儿穿上厚厚的衣服,悠闲地甩着尾巴,在天空,云朵随风,飘过草场。我在那里坐到天黑。走回车。这次,我不敢听什么歌曲。我只是打开车灯,翻出一本03年的老地图。看清了前面的下道口,然后,打道回府。
傍晚时,我已驶入我的城市,我在一家肯德鸡门前停下。因为吐了,所以,打算买些东西带回家吃。
在我接过服务生递给我的外买袋的一瞬间,那个小女孩出其不意的凑近我,压低声音,又带着迫切,说“帮我一个忙?”
我愣了一下,“什么?”
“门外左边的窗子下有个穿绿外套的人,你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就说‘艾丽思要再晚20分钟。’”她说的小声又飞快。
“左边?艾丽思?”
“是的,他会在这个方向,”小姑娘看看经理室,对我反应慢似乎很焦急,左手在胸前比了一下,“艾丽思,艾丽思会晚20分钟。”
我明白了,笑着扬扬眉毛,小声说,“男朋友?”
小姑娘得意又有些害羞的飞快怂了下肩,“是的,谢谢。”
“没问题。”我冲她挤了下眼。
走出门口,我向左望去,果真,隔壁已经打烊的服装店的橱窗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背对我,左边的肩靠在窗户上。
我提着外买,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站住,他没有回头,于是,我说“对不起。”
男孩子没有改变姿势也没接话,只是回过头,一张年轻的脸孔,带着些冷漠的好奇。
“你在等艾丽思?”
男孩子的眼神一下就有了光彩,嘴唇动了一下。我猜这小子是不是被冻僵了。
我没等等到肯定的答复就猜到一定是他。“艾丽思让我给你捎句话,她会再晚20分钟。”
男孩子身子马上站直了,“谢谢,朋友。”
“不谢。”我边走边掏出钥匙,远处我的车在夜晚中,黄灯一闪。我回过头,冲那个男孩子笑着来了句,“有一个好的夜晚。”
男孩子已经不再是一副懒洋洋的酷酷神情了,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挥了一下,“你也是。谢谢,朋友。”
这个男孩子的身影渐渐在我的反光镜中越来越远,我思绪飘回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的记忆中,清楚的记得,那时,也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子,每天傍晚会准时出现在那家快餐店,他有着一样青春白皙的面孔,修长的身躯,他常常隔着橱窗找寻工作间里那个年轻女孩子的身影,然后,脸上现出满意的甜蜜的微笑。那微笑,多少年过去,在我心里,仍然那么清晰和甜蜜。
我拿着饮料,瞅准机会,见缝插针地穿过并不宽阔的繁忙马路。
我看到沈芳正冲着我微笑,于是,也不由自主的裂开了嘴。就在我笑容刚刚打开还没完全绽放,我忽然看到沈芳背后出现了一个人影,高大的黑人。那黑人在走过沈芳背后时迅速的弯了下腰,我就看见沈芳被他一带,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接着,我和沈芳几乎是同一时间,啊的一声。就见那黑人手里拿了个什么,拔腿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