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写下些回忆 >

第12部分

写下些回忆-第12部分

小说: 写下些回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芳赶快俯过身来,嗔道,“得意忘形了吧,疼不疼,让我看看出血了没有?”


她的手指在我嘴角轻轻地滑动着,我还接着贫,“肯定又破了吧,你说我撑的了没事儿当什么活雷锋,哎哟,别碰,疼。”


“对不起,对不起。”她有点认真了。


“哎,以后再也不出这风头了,你说要在国内,还能树个见义勇为典型什么的,在这儿鬼地方,哎,沈芳,英国有没有表彰见义勇为的啊?”


“好好好,求你别说了,我表彰你行了吧。”


“喂,可是你自己说的啊,谁骗人谁不是妈生的。你,你表彰我什么?”


她被我气的哭笑不得,“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吧,你想让我表彰你什么?”


“嗯,那我可得好好想想,绝对不能放过资本家。”我有点心花怒放,看来这下没白受。想了一下,我自言自语道,“容我琢磨两天,反正我不要什么名牌手袋,树大招风,”接着,我故意地问,“沈芳,你那包是香港买的水货吧?怎么那样不结实?”


沈芳把手收回去,扫我一眼,“我看你是伤的轻!”


我悻悻地瞥了瞥嘴,心想,我要是以后有钱出息了,我就专买水货,拿出去别人还以为都是真的。


沈芳却已转过头,拿起菜单,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想想看,你能吃点什么。”


她又瞬间恢复了以往的那种平静。眼睛注视着菜单,一眨一眨的。我心想,她总是那么快就把情绪收回去了。留着我还在那里意犹未尽。


“别看了,我喝点汤就行了。”我其实真的不饿,可能是平时饿习惯了,我一日两餐也根本就没按点吃过。


“也好,喝点汤。等明天伤口张住了再吃饭。”说着,她又站起来,走了出去,“你等我一下。”


她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瓶酸奶和几只吸管。想的倒是周到。


她把吸管插进酸奶中,递给我,“你喜欢和这个吗?先喝着。我把汤给你凉一下。”


我看着她帮我盛好一碗汤,拿调羹在里面一下一下挑着,那动作让我想起小时候生了病,妈妈也是这样在旁边帮我晾凉一碗水或是板蓝根,然后,心疼的看着我,严肃的逼我喝下。后来,那年暑假后,妈大病了一场,我学着当年妈妈的样子,帮她冲上一碗退热的中药,然后,坐在床边,看她喝下去,我当时心里很酸很酸。


沈芳的动作让我就着样痴痴地陷入了回忆,汤凉好了,她先用勺子舀起一点试了一下,然后,放进一根吸管,端到我面前,“来,不烫了。”我似乎觉得好像是回到了小时候,母亲把碗举到我面前,也是这样说,“来,不烫了。”我没有伸出手,也没有像小时候母亲教得要说谢谢,我只是凑上头去,含住吸管,母亲的面容在我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妈妈,你快起床了吗?今天我出事了。我很想你。


汤喝了近一半,我才意识到我的失态。我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正想说什么,看到沈芳怔怔地看着我,脸上不再是笑容,眉宇间有一丝淡淡的忧伤。是因为我吗?


我想该说些什么,是谢谢还是对不起?


她已经转过身,又在碗中添了一些汤。这时,我抢上去接过碗,说,“我自己来吧,你敢快吃饭,别光顾着我了。”顿了一下,又说,“谢谢。”


“嗯。那我吃了。”她没有看我。坐回原来的座位,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中间那张空出来的椅子上,似乎隐隐带着她的余温和香气。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会笑我没出息,我偷偷望去,她似乎专心吃着饭。于是,慢慢,我的心也放下些。我想我是不是要讲个笑话什么的。但是,我怎么都集中不了我的情绪。于是,干脆就一碗一碗喝我的汤。我们没再开玩笑,甚至也没讲话。


奔奔奔,今天是快乐的一天


今天的一天就是奔奔奔。连着几天夜以继日的写写写。写的我今天早上闹钟都没听到。正睡得香呢,听见手机在桌子上震震震。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有些奇怪,闹钟那么大声都没把我闹醒,手机开成震动我居然却听得到。


拿起来刚哈喽,那边Zoe就急着问,“你是不是病的很严重啊?”


“没,我没事了。”


“那你怎么现在还没来?”


我摸起针边的手表,一看,操,10分过9了!今天早上我要主持每周的周会。


翻身下床,最快的速度洗脸刷牙洗头(不洗头会死),然后,随便柜子里抓起衣服换上,骑上自行车,奔去公司。


去年我从原来城里的住处搬到了这里。图的一个就是上班近。平均计算,从我住处到公司,走路15分钟,骑车7分钟,开车10分钟(因为要找地方停车)。只是,大部分时间,天气或是心情好时我走路,天气或是心情差时,就开车。因为,英国人比较保守,上班要穿的比较那个。虽然,自行车是最快最环保的,但是,我实在有点忍受不了我穿成那个样子却撅着屁股趴在一辆赛车上。而且,按照英国的交通法规,妈的,还要带个头盔。


除非是快迟到时。比如今天。


我一手提着电脑包,肩下夹个挎包,另一手拎着头盔,跟鬼子进村一样往会议室奔。门口保安估计眼前一花,都没让我刷卡。想是那哥们儿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在公司里跑步!欧买高!英国人就这德行,在办公室或是比较正式的地方,只走不跑,决不跑,死都不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刚来的时候,第一次碰上火警,吓的我包都没拿就窜出去了,到安全岛半天,才看见后面大批同志们不慌不忙的走过来,我自己一个人站在那片空地上,看着他们大部队走近,想我要不装成日本人好了,鞠个躬,来句瓦搭西哇尼哄紧打死,什么的。


刚奔到门口见Zoe走出来,老太太一脸焦急,“我正想再给你打个电话呢。”说着,把brief塞我手里。“实在对不起。”我口上这么说,心里却想,不至于吧,我上班到现在真正迟到也就这么一次,够快的了,你以为我叫翠花就头上真有光环会飞吗?


打开会议室门,里面的人哄笑,“我们的守时者来了。”


我一向很守时间。英国的风气偏向这个,决不早一分钟,但也不晚一秒钟。这点,因为早上懒床,我做的比他们酷很多,在这里两年,我每天都是踩着9点的点儿来的。他们一般误差在5分以内。所以,上班半年后,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守时者。因为,每次不管是在公司开会或是出去办事,只要我一来,大家就开始不再等了。表都不用看。


我硬撑着场面,举起手叫他们安静下来,然后,编了个理由,然后道歉。然后装出一脸严肃开始念简报。


回到办公室,我看看我的日志本,一般周一都没什么事或约会,就是文字上的看看写写。回了几封信,靠在椅子上开始睡。刚闭上眼,Zoe就过来敲门,拿来一堆东西,然后,还拍给我一张周五下午的来电名单,长长的list上,第一个就是俺亲耐地大老板安德鲁。我一直比较郁闷这点,从小到大每次我偷懒做坏事总会被人逮住或是到最后要么被出卖要么东窗事发。


然后,挨着打电话,打到手软。


放下电话,头刚靠到椅子上,又开始接电话。放下电话,我看看表,11的一半。抓紧时间赶快睡。似似乎乎,手机又开始震。我一把操起,这次号码有现实,一个不认识的手机。


接通电话,我小心翼翼地“hello”,里面有动静但是没人,我又试着“喂”。这次,倒是有回复了。一个似乎是熟悉的声音,大大咧咧地一口京片子,“小景?我你PJ啊!”


P姐,国内著名Y视“前”主持人,混到家喻户晓的级别后,逐渐改玩儿幕后了。名字隐去字母代替,人家是名人,要低调低调,你们别乱猜啊。我是05年下半年和PJ认识的,那时,一个重量级同志来英国,她也跟着来了。而我,被一个在这边的哥们推荐去使馆帮忙干义工,装成学生欢迎首长。PJ比较敬业,每次都是早来晚退现场盯着。而我恰巧当时感觉挺荣幸的,所以搬桌子抬椅子特掏力。然后PJ就特别喜欢我。开始还以为我是个好孩子好学生,后来知道我都一把年纪上班了,然后更觉得我属于爱国青年。我本来在国内挺烦PJ的,没成想PJ本人和银幕上风格那是海了去了。特直特8的一中年女性,没事儿就给我们8那些名人轶事,基本上从国内外大事到大小影星,没她不知道8不出来的。具接触,我感觉她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就是私下时言谈和形象严重不符,不知道是不是几十年银幕上一直端着憋得了。她说话相当有水准,笑死人不偿命那种,就是带话掰儿。到最后,每次等她给我8完一人,我都跟着她一起说,“操丫真一孙子!”


后来走时一起吃顿饭,她做东,还跟我特热情说回国一定找她玩。我也把我手机留给她,说,下次你来我做东。今天,果真来了。


电话里PJ问我这里有没中餐,我说了一个,每次同胞过来我都拉到那里。我这里小地方不比伦敦,就那家虽是自助,但是还算有些花样。只是环境和味道都比伦敦差许多,更不比国内。


“行,那12点半,咱那儿见。”完了儿还来句,“我还带俩人啊。”


我顿时心中特高兴。赶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取车。出门碰上Zoe,我看她像是想跟我说什么,赶紧抢在前面说,“我约了人,午饭后见。”然后,奔出公司,保安眼前又一花。我觉得我ID要不换成“X留香”?


12:29,我奔奔奔准时到达,time keeper又回来了。我先进去,侍者问几个人,我想了一下,PJ、我、加俩人,“四人台”。


5分钟后,门口开过来一辆全顺。车门拉开,吭哧吭哧下来一车人,长枪短炮的,我正看着眼晕,前门开了,跳下来一大墨镜,隔着玻璃狂招手,我差点吐血,真是带了“俩人”。


我赶快跑去迎接,还没开口,就被一把搂住,“丫头发这么长了,F4啊!”我脑充血。旁边人接口,“超女、超女。”我恨不得把脸皮揭下来挖一深坑给埋了。第一口鲜血喷出,我擦了一口血发誓,下周一定去理发。


“来给你们介绍,我妹妹,小J,世界级大公司,当那什么来着?”我赶紧从包里掏名片,还好是从公司来的,“看没有,supervisor,多年轻。”PJ一个劲儿吹我,旁边人“年轻有为,年轻有为”。


然后PJ又说,“瞧这公司,正儿八经牛企!” 旁边人,“前途远大,前途远大。” 


“世界上那可是,number1!”PJ竖起大拇指,旁边人,“大公司,大公司。” 


我瞅准机会赶快谦虚,“一般一般世界第三。”不过这倒不是吹牛,美国人这样认为;在中国,人们觉得第二,英国人自己才跟PJ似的吹成number1。我个人趋向于美国人的说法。只是,当时,我觉得血又上来了。


当我努力刚想咽回去,PJ又问,“supervisor和那什么经理,那个大?”我靠,我怎么觉得PJ总是问这种深奥问题啊?


“经理大,经理大,”我说。旁边人:“也不错,也不错。”我终于第二口血又喷出。我发誓以后再也不随便发名片。


然后,一窝人蜂拥而进,店小二快傻了。


我觉得这就是PJ的“风格魅力”,甭管咱搁在哪儿,这JJ一到,马上转成自己地盘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