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同赴西天共登极乐。越说越离谱了,怎么听着象“双飞”哪?其实我就是在说海誓山盟呀!你还没听出来吗?他不真不假的贫,我也不假不真的应和。我与他,他和我,似乎就那么薄薄的一层了……晚餐主菜只有一道“什景彩盘”,可单这一道菜就用去了整整两个小时,另外给健康宝贝一人考了一个小蛋糕。
“宁叔叔,你穿这件围裙真好看,很漂亮也!”欧阳健像个小尾巴在我屁股后面转,他是个很喜欢粘人的孩子,嘴巴特甜。
“是吗?”我有一句没一句的答。
“是呀!”欧阳康站在厨房门口气愤愤地说,他很喜欢欺负欧阳健,欧阳健粘我,他也看着我不顺眼,“就像新娘子一样,可是没有奶奶。”他用手比划着胸部,恶意地说。这个超级讨厌的小屁孩!真想把他大卸八块,摁带锅里炖上七七四十九天。
对面房间内坐在餐桌旁看报的欧阳丰乐出了声,觉得失态又用报纸把脸遮起来。他和欧阳康不折不扣是父子,全有恶魔基因。我偷偷想着明天买菜时,顺道买包砒霜……电视上的联欢晚会是越来越没意思,我们全移到阳台上赏月。我给健康宝贝讲“嫦娥奔月”的故事,半途健健说:“她是坐太空梭飞上去的吗?”
“笨!她是乘太空船。”康康非常肯定地说。
“恩,她乘的是‘阿波罗号’”欧阳丰也跟着瞎参合。
“是呀!她还是美国人呢。”我生气了。
结果康康问:“不是苏联大鼻子吗?”
最后健健以一句话结尾:“反正嫦娥阿姨是男的,因为她有胡子,我在画册上见过。”
康康和丰丰都拚命点头。
我只想从这十二层楼跳下去。
九点一刻,两个小家伙终于睡着了,一人一个把他们抱到卧室小床上。
欧阳丰说:“他们会永远记得这个月夜的。”
“是呀,因为今天嫦娥阿姨变成了男的。”我说。
欧阳丰笑了,揽着我出来,轻轻带上门,“再到外面坐坐吧。”
“恩。”四周一片寂静,心跳过快让我快支撑不住了,我说:“想听首乐曲。”
“什么?”欧阳丰的眼睛在月光下荡著令人迷醉的温柔。“月光曲,贝多芬的,真的很美,会醉人的。”
“不用听我已经醉了。”欧阳丰的声音象天外之音,我强抑着一阵阵的悸动。
“月不醉人人自醉吧?”我笑着说。
“不!月不醉人,醉人的是别的东西。”
“什么?”
“Your eyes。”
“不懂,我的外语超烂的。”我说。
“你懂!”他猛然抱住我,我的一颗心快从胸口跳出来了,“你是这么的灵秀聪慧,你怎么会不懂?”
“欧阳大哥!”我的声音听起来很飘渺虚弱。
“叫‘丰’!”他在我耳边说,热热的气息使我的脊梁骨抽冷气。
“丰!”我更虚弱的喊,“不要这样。”
“你的眼睛很美,”他说,“笑起来更迷人,就像弯弯的月牙,宁宁!宁宁!你一定是月下老人馈赠我的小月牙儿……”
***
那一夜,在那张欧式古典铜床上,在他的怀里,我止不住的啜泣,他一遍遍地轻唤着:“我的人儿,我的小月牙儿,乖!不哭!不哭!”
可是我止不住。止不住地哭泣,为了体内重燃的火热和悸动,为了让人晕眩的快感,为了这似有似无、不可琢磨、莫可名状的幸福。紧紧抓着他的背,看着他随着剧烈的动作有节奏起伏的发旋,我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心情想着:我的男人!这一刻只属于我、只为我狂的男人!二十二年来我第一个唯一的情人啊!
“我是不是很变态?”我问,泪水朦胧了眼睛,“我居然喜欢像个女人似的被男人抱,我很变态是不是?”
“不!”他吻我,吻去不停滚落的泪珠,“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男孩子,是我最美丽的月牙儿,不许诅咒自己!”
“丰!”我缠紧他,“那么给我!给我!给我吧!直到我死去!”
“直到我们死去!”他低声吼,猛然强烈的力道使我在刹那间升至颠峰,迷失在灿烂辉煌的激情里。
那一夜我们做了三次,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就像轻悠和缓的序曲,带点试探的,力图安慰我激动慌乱的情绪,他温柔体贴地抽动;第二次是急风暴雨的狂奏曲,我们纠缠在一起,直至分不清谁的汗水,谁的呼吸,他以超过200马力的高速前进,我颠簸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第三次是一首完整的交响曲,从慢板、行板、快板到终曲,他是名出色的指挥家,我在他的指挥下或快或慢,或缓或急,或高或低,或俯或仰。
他的技巧如何,我无从比较,可是我知道,我荒芜已久的心灵、饥渴已深的身体都获得了满足。后来我想,我的潜意识里是认同女性式身份的,虽然我极力想否认,可无法抹去事实,欧阳父子调动了我体内所以的雌性激素,我很害怕自己是否会因此而变得娘娘腔。
同性恋者最恨娘娘腔,可是一个素质型的男同性恋者却无法驱除这种隐藏躯体、思想深处的,根深蒂固的,一有阳光雨露就恣意生长蔓延的气质,就像一个人无法驱除呼吸一样。这会使人想起普鲁斯特笔下的德·;夏吕斯男爵,普鲁斯特是个天才,同性恋者所有的矫柔造作、虚张声势、色厉内荏以及表面的阳刚气概和骨子里的阴柔之气在夏吕斯身上一览无余。在他的身上,我也看到自己的影子。我本就有些文弱书生气,如果再阴阳怪气,女里女气……我一定会杀了那样的自己!我非常讨厌男艺人着女装,譬如乔治男孩,譬如香港那位天王。我讨厌他们,是因为内心惧怕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
在没有切实的性行为以前,我百分之百确信自己是个男人,虽然我意识中的性物件和一般男子不同,但我幻想自己是主动的施与者,或者是平等的互相施与承受者。可是事情发生了。我成了完全的被动承受的一方,最关键最要命的是,我不排斥,我不讨厌,我甚至喜欢、期待着被填充的那一刻,我为了那强壮炙热的触感而狂喜、颤栗、尖叫。我不知道,除了男人的性器和外表,我和一个女人还有什么差别。
次日醒来已近中午,睁开眼便看到站在床头审视着我的健康。
“早啊!”我试图微笑,却不知该怎么解释为什么丁宁叔叔会睡在爸爸床上。
“爸爸说你已经是我们的新妈妈了。”欧阳健少见的寒着一张小脸说。
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该死的欧阳丰!他到底给孩子说了什么鬼话?
“可是叔叔不是男的吗?叔叔没有小鸡鸡吗?”欧阳健非常困惑地问。
我窘的张口结舌。
“笨!他当然是男的啦,他没有奶奶嘛!”欧阳康总是很聪明。
“那你会不会生小贝比?”欧阳健仍要追问。
“笨!女的才会生小娃娃啦!”
“那你会不会让爸爸不要我们?”
“笨!他才不会告诉你!”
健康宝贝一唱一和,演起了双簧,我一个头两个大。
我套上睡衣坐起来,示意他俩也坐到床上,我认真地对他们说:“我不知道爸爸对你们说了什么,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和你们爸爸在一起是因为我爱他,就像你们爱他一样,我也爱你们,就像爸爸爱你们一样,如果你们愿意,我会非常高兴成为你们的好朋友,就像七个小矮人和白雪公主一样,丁宁叔叔永远也不会像恶毒的皇后那样抢走你们的爸爸,把你们赶到大森林里,我希望咱们永远在一起,除非爸爸或你们不想要我,明白了吗?”
健康宝贝不说话,像受惊的小鹿敌视着我。
“你说的是真的吗?”最后欧阳康半信半疑地问。
“我可以象孙悟空对唐僧一样的忠诚,不然,你们可以念紧箍咒。”
再瞪着我看两分钟,“那好吧,我们相信你了,如果你说谎,你就会变成丑八怪!”欧阳康说。
“我们要叫你妈妈吗?你会和爸爸结婚吗?你要穿漂亮的白纱礼服吗?我们可以做花童吗?”欧阳康忽鲁鲁冒出一大串问题。
“这个……等爸爸回来和爸爸商量好吗?”
忽然间,我好像真成了未婚妈妈,物件是带着两个拖油瓶的年方二十九的青年才俊。
上帝真是幽默!幽默的过火!我洗了个淋浴,仍然有些腰酸背痛,但较之上次是轻微多了,上次时的欧阳丰根本是个野兽,我想当时无论是什么人,他都会上的。虽然他矢口否认。他说他只是因为我的眼睛让他有归属感才抱我的。气!鬼信!如果男人的理性这么靠得住,男人的兽性这么容易被控制,那么泰森也成了节烈男!
我洗好出来,健健朝我喊:“叔叔,你的电话!”
“爸爸吗?”除了他,还没有别人给我打过电话。
“不,是位叫林枫的叔叔。”
“喂?林枫吗?”我拿起话筒,对面却寂然无声。
“林枫?如果不是你我就挂了。”从我出来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我一直没和林枫联系过。
“你敢?”对面终于传来一声低低的、咬牙切齿的声音。
“真的是你呀?你弄什么玄虚?”听得出他语音中的愤怒,我有些心虚。
“来见我。”林枫的声音怪怪的,似乎在刻意忍耐什么,我想是我真的把他惹恼了。
“有事吗?”我还是不想见他,尤其是在这种时候。
“来,还是不来?”
“我……”
“既然如此,以后永远别来找我了。”
“哎──林枫!”我吓坏了,从没听林枫说过如此决绝的话,即使是我们闹的最不愉快的时候,我想解释什么,可是电话早已挂掉了。
我拿着话筒发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林枫生气了!
“那个人真怪,是坏蛋吗?”健健用小手扯这我的衣服,仰这小脸问。
“不,他是个好人,大好人!是叔叔把他惹生气了。”我抱起健健,贴着他柔嫩的小脸,觉得自己如同他的小脸一样柔嫩的心,刚刚要痊愈的伤口又开始泣血。
真希望自己还是个小孩子,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哪有这么多问题呢?
第四章
林枫是我的同学,比我高一级,外文系的。
我们的相识缘于我在校报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绝域之花》。
当时我刚刚跨进大学校门,对学校对系别充满了失望,理想中的神圣殿堂失去了它神秘馨香的光环,重复的上课下课,熄灯起床,不同的是男女生可以公开的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寝室里的黄色笑话,课堂上的眉来眼去,处处散发着一股情欲的味道。
我寂寞,我孤独,我希望自己是开在无人可攀的绝顶之颠的一朵野花,傲视寰宇,孤芳自赏,不沾染人间的点点尘俗。我把林黛玉那句咏菊诗“孤标傲世携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狠狠批了一通,为什么一定要携谁隐,为什么要在乎开花迟,清清泠泠,孤孤冷冷,不也是一种美么?
我拚命地鼓吹尼采的“我就是太阳,我会给人间一切的光和热”,又为着身体的一点点不适而更加揽镜自怜,把自己想像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现在回头想想自己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荒谬而疯狂,真不知主编大人为什么会同意发表。
紧跟着的下一期报纸就在同样的位置刊登了林枫的文章“批《绝域之花》二三论”,言辞犀利,直击要害,把我文中流露出来的浓浓的颓废和病态的自美驳斥的七零八落,最后他引用了张楚的那句歌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看了两眼,随手就把报纸扔了,继续研究我亲爱的尼采。
隔了一星期后,我在教室上晚自习,同学喊:“丁宁,有人找!”他喊的特别大声,大概觉得有人找我实在是天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