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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明月夜初晓-第41部分

小说: 明月夜初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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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亦低下头,不敢正视他。

“哦?抬起头看着我,你心中的另一人又是谁?”他声音有点冰冷。

虽然有点难以启齿,但我不想隐瞒他,于是抬头直视他冷峻的面容:“在我放弃你的那段时日,我曾试图用一个人来代替你,后来那人恨我恨得想要掐死我。”

“呃,我知道了。你还有没有招惹上其他人?”他表情冷淡。

“没了,真的没了。表哥,对不起,我总是给你惹麻烦。”

“我既然认定了你,就没怕过麻烦。”他虽如此说,但心情看起来并不很好。

“表哥,你真好!”我抓过他右手,用食指指尖轻轻在他掌心划着。有次无意中发现,他掌心很敏感。

他身体轻颤,瞪了我一眼,目光中带有明显的宠溺之意。

“表哥,我们以后要生孩子吗?你怕不怕和芸香一样生出不健康的小孩?”

“近亲生育遗传遗传病的几率并不高,仅与高龄产妇的遗传几率相当。就算真的遗传了,我们也要继续生下去。难道我们会不如芸香有勇气?”

“嗯。”若真生个不健康的,我可能会狠心将它掐死,免得它日后长大痛苦。

“羞也不羞,居然在谈生孩子。”哥哥抬起了头,撇了撇嘴说道。

我们大窘,方才把不吭声的哥哥当成透明人了。

我们回到侯府时,奶奶等人已入座。姐姐容颜依旧,只是看起来有点清冷淡漠。林叔看起来一如往昔的健壮,只是我没有见到林乙。向奶奶说明情况后,我们亦入座。大概因为明煦今天刺激初晓的话,他心中有愧,脑袋总是低着,闷不吭声。我给他夹了不少菜。

席间,我问起林乙。林叔说,林乙已满十五,放他闯荡江湖去了。

“纵马江湖、快意恩仇,很是逍遥,真令人艳羡!将来有一天,我也要笑傲江湖!”我大发豪言壮语。

“江湖,遍布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是男人们明争暗斗的战场。你一个女孩子家凑什么热闹?”林叔泼我冷水道。

“性别歧视!女孩子哪里不如男孩子了?”我挑起秀眉,心里很是不甘。

“你连我三招都接不了,那点功夫还想行走江湖?”哥哥讥笑道。

“那可未必!”

不管是内力的精纯度还是剑法的熟练度我都远不如哥哥,全赖初晓教得好,我用飞天剑法在哥哥剑下走了三十余招。

第四十三章 练舞

周年祭后的第二天。

早餐时,奶奶对我说,从今天开始练舞。

我苦笑不堪。鸭子,终于要被赶上架了。

众人皆满脸笑容地望着我。就连因被施法变得冷冰冰的姐姐,脸上也浮出一丝难得的笑意。

早餐完,休息了一段时间。初晓、奶奶、姐姐陪我来到回风阁。早前奶奶已将此处修整一番,辟作练舞专用之静室。授舞的舞姬,据奶奶说,是从轻舞坊请来的,现在应该已经到了。

轻轻推开门,一名上着湖绿色罗衣,下着浅绿色绫罗湘裙的妙龄舞姬带领数名女子,迎面款款走来。

我和初晓瞬间石化。此姝并非别人,正是碧珠。她怎么成轻舞坊的了?那丽春院呢?该不会是破产倒闭了吧。但是有金玫坐镇,有那种可能吗?

碧珠浅笑盈盈,纤腰一折,道了万福,一双杏眼瞟向了我们。她面上除了职业性的微笑外,并无探究或讶异的表情,实在看不出她是否已经辨认出我们。见她并未把目光多作停留,我们心下稍安。看样子,就算她认出来,她也不会说的。她朱唇轻启,声若黄莺:“请问老夫人,是改教这位小姐?”

“嗯。”奶奶应道。

“还教《麻姑献寿》吗?”

“先教着试试看,杯盘舞难度颇高,我对她不太乐观。实在不行,可以改教《天女散花》,长绸舞稍稍容易些。”

“好。我先舞一遍。请小姐,仔细观摩。”

阁内,喜庆的乐声悄然响起。碧珠身如轻燕,挥舞长袖,扭动细腰,伴随阵阵声乐,翩然起舞,甚是婉转动人。舞到□之处,站立一侧的侍女,将手中杯盘接连向她抛去。碧珠边接边舞边抛,如此反复有一盏茶之久。待最后一只盘子抛出,一个华丽的转身,碧珠结束独舞,接过侍女手中一盘“寿桃”,款款捧上前,献给奶奶。这《麻姑献寿》压根就一舞蹈和杂技的综合版,精彩绝伦至极,令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对我来说,学会这样高难度的舞蹈,真是天方夜谭!

“太难了!我就算花上三年两载,都未必能练得出来。那个《天女散花》想必也不会有多容易。若真要我表演,我就来段《飞天剑舞》吧。”

初晓瞪了我一眼,似乎在责备我胡乱改名字。

“剑舞?皇宫之中岂可随意携带兵器?这《麻姑献寿》你先练着吧,可能未必有你想象的难。”

“哦。”

奶奶离开了回风阁。

“怎么办啊?”我忧心忡忡地望着初晓。

他似乎遗忘了先前的尴尬,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你先跳着试试看吧。”

“你就想看我笑话!”我瞪了他一眼,手指轻掐他胳膊。

“没有。”他温柔地笑着。明眸里的潋滟水光,令我情难自禁,一时间,竟忽略了周围人的存在,几乎想要偎进他怀中。

“请小姐先换上舞衣吧。”碧珠说。

“哦。”。

我平日穿着并不花哨,奶奶为我量身定做的华丽舞衣在我眼里有点艳俗了。上身是极鲜艳的桃红色罗衫,金线勾绣着如意云卷纹,胸前佩戴着五色璎珞;腰间系上黄丝绦,悬挂着羊脂玉佩;下身是绯红色拂地长裙,银丝线勾绣着百蝶戏花纹;脚下是粉色软缎花鸟纹绣花鞋。满头青丝则被高高挽成宫髻,中镶一朵富丽的牡丹绢花,左侧插着四蝶金步摇,右侧则是摇垒丝金凤钗与双凤镏金银钗。额上被贴上绚丽艳红的梅花花钿,她们还打算给我涂脂抹粉,被我严词拒绝。我很怀疑,穿得这么隆重,可以跳舞吗?这长裙比我平日的要长,我担心会踩到脚下绊倒自己,提起裙子从更衣室走出来。

众人眼睛皆一亮。

我缓缓走到正中,即兴做出一个高难度的拉腿拗腰瑜伽动作。初晓是看惯了的,倒不惊讶,其他人均目瞪口呆。脑中灵光一闪,这动作和某女星跳《看我XX变》很是相似呢。于是,我按照记忆里的印象和自己的临场发挥,边唱边跳起来,长裙没有成为问题。我模仿着她,极力扭动柔软的腰肢,搔首弄姿、卖弄风情,对着初晓大放媚眼、极尽□之能。在古代大跳现代舞,我亦不能免俗。

众人一脸黑线状,多半以为我正在发羊癫疯呢。

初晓脸色忽红忽白的。终于,他忍不住爆发了,一个飞身将我从地上拉起,怒道:“跳什么呢!”

“其他的我不会啊。”我一脸无辜。

“一步步学吧。”

“那舞蹈没意思,我只对扔盘子感兴趣。”

瓷盘落地之声,清脆悦耳,宛如仙乐,甚是好听。我怎么感觉自己腐败得就像那喜欢听裂帛之声的妹喜?瓷盘一只接一只地摔碎,面色越来越阴沉的,不是初晓,却是冬阳。他似乎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愤怒。

“你想说什么,请讲吧。憋坏了,可不好。”

“你知不知道这些瓷盘,每只值多少钱?”

“做练舞道具用的,能值多少?”

“这些瓷盘虽非极品,亦是上品,每只至少得花两三两银子。”

“那又怎样?”

“这样一只盘子足够一户普通人家生活一个月了。你数数你今天扔坏了多少只!”

少说也有二十来只吧。“是有点浪费。不练了。以后让奶奶换些次品吧。”

下午,只有初晓依旧陪着我练舞,我勉强学会了开始的简单动作。我仍没敢询问碧珠是否已认出我们,尽管内心极其渴望知道。

晚上。

“表哥,你觉得碧珠怎样?”

“什么意思?”

“她的样貌、身体是否会让你产生性幻想?”

“性幻想?”

“就是让你想入非非。”

“没有。”

“有没有骗我?正常的男人应该都会对她这样的有性幻想。”

“非我所爱,再美,我视若无物;是我所爱,再丑,我视若天仙。”

“表哥,你真好。我真幸运,此生能有你相伴。”我偎依进他怀中。

“与你相伴,亦是我此生的幸运。”他轻柔地抚摸着我的秀发。

在他怀抱中沉溺很久,我抬起头说:“表哥,舞蹈我想换个新的。这《麻姑献寿》虽然极好,但毕竟是传统舞蹈,没有新意。我想起了一支舞,动作不算复杂,但是需要多人配合。它在我的前世,曾经轰动了天下。”

我画出舞台效果图和全套服装。初晓觉得上身着装太暴露,亲自动手帮我修改成了保守版。

第二天,我向奶奶提出了我的构想,把图样给她过目,并建议招募二十名和我身高相若的少女舞者。她说太后信佛,此舞甚好。

老实说,虽然那舞蹈很是冲击我视觉,但毕竟距离我观看它已隔数年,伴乐和大部分的动作我都记不起来了。碧珠领会我的精神后,替我们重新编了一套舞蹈动作。初晓则给我编了一曲清新典雅、空灵脱俗的伴乐。他真是全才。筹备十日后,一切走上正规。

碧珠应该早已认出我们,不过她装聋作哑、从未提及。她既不挑破,我自然不会主动开口询问她丽春院到底发生了何事。

郑宽这小家伙长得是越来越可爱了,白白胖胖,肉嘟嘟的。开始时,不太看得习惯他的眼睛。渐渐地,我觉得粉色的瞳孔亦有一种特别的美感。满月时,我一时兴起,说愿意收他为义子,遭到哥哥冷嘲热讽,只能打消念头。

第四十四章 丽春

十一岁了,只是个闲生日。

早上,初晓用一根朴实无华的羊脂玉簪给我挽了个高高的螺髻。离及笄尚早,除了第一天练舞,头发被挽成高髻外,平日里都是少女的丫型双髻。

“我想不出送什么礼物好,这只白玉簪是我十五岁束发时用的,聊表心意。”

“嗯,谢谢,我很喜欢。只是现在挽髻是不是早了点?”

“不用谢。虽早了点,但我很想看你挽髻的模样。”

“噢,只要你喜欢。”

早餐时,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发髻。

“现在挽,太早了。你们并未成亲。”奶奶严厉地看着我们。

“嗯,我知道。不过,表哥喜欢,就挽着吧。”

“哦。”

奶奶放我假,不必练舞。天气甚好,有种逛街的冲动。我缠着初晓陪我一起逛街。他看起来忧心忡忡,可能在担心会遭遇明煦纠缠。但他终究不忍拂我之意,答应下来。今天他还特地携带上平时很少随身带的傲天剑。

我宽慰他:“明煦要上学,不可能总是翘课的。我们应该不会碰到他的,你过虑了。”

“我今天总觉得心绪不宁,担心会发生什么事。”

“哦。应该没事的。他翻不出什么花样。”

不知不觉,马车驶到安平街,离同乐街甚近,我提议去丽春院看看。初晓很是反对,驾车的冬阳亦抗议道:“上次老爷已经替你们隐瞒了,难道你还想去惹事?”

“现在是上午啊,妓院又不营业。我只是想问问到底丽春院发生了何事。平白无故地,碧珠她怎么会到了轻舞坊?”

“你还真爱多管闲事!”冬阳说。

“你们不去,我自己去。”

“好吧。我陪你去。不过我们得略作乔装。”他暗暗念动咒语。

发型已还原成丫型双髻,我于是成了冬阳口中的“满脸雀斑、扫帚眉、厚嘴唇的乡下丫头”。初晓则变成了一位黑麻子脸、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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