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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妇女受暴 口述实录-第64部分

小说: 妇女受暴 口述实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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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碰的应该是烫着腿或者脚,不会烫到肩或者后背。一会儿又说是两个人抱在一起打碰倒了壶,人家说,那应该两个人都有伤,为什么你没有伤。又说是我自己伸手打壶,把壶打侧了水流出来了。就说是我自己打的,只能烫前面,不能后背上全是。反正他说的理由都和伤情不一致,法院没有听信他的,他到现在还说是我冤枉了他,公检法全冤枉了他,回来要报复我。
11月16号,区法院第一次开庭,11月25号第二次开庭。这期间就找我那个帮工小黄作证人。公安局四处找小黄,找到他之后,录了他的证词,他就是把那一天看到的情况说了一下,他说,他把我扶起来后,翁新平还把壶里剩下的开水浇在我腿上,这是他亲眼看到的。法院判了翁新平5年有期徒刑。
把他抓起来时,他家人都不理他,他让队长给我打电话,还是我送衣服给他。往监狱送时他们家人都来了,他大哥说了一句话:“小向,我看了电视,知道你说的是真言。我妈在世时就说,她不在了让我看住三伢子,不然小向要吃亏。我们也不能总看着他,他去坐牢我不怪你。”但是他们几兄妹还是有想法的,他妹妹就认为我不该让他去坐牢,离婚可以,他们同意离婚。他们认为是我说了很多的坏话才让他坐的牢。我说,不是我说他坏话,是翁新平自己做的事让他坐的牢。我这后半辈子就是残废人了,以前都是别人上门请我去做事,现在去找人家人家都不要了。去年还是有人请,一个月给800块钱,但我不敢去,怕拿了人家的钱做不好事。中午餐馆客人多,出菜要快,慢了客人不满意,我的手臂举不起来,炒菜不行了。翁新平的事上了电视,我原来在五里排的老板娘看了电视跑到我家哭了一场,她也说让我回去做,我说不行,我做不好,你再请个人不合算,我要为人家着想。现在我在这一家做,就是收收碗,洗洗碗,开始说一个月给我300块钱,不管吃。我跟老板说,我给你打个商量,让我的孩子在这里吃饭,我不要你的钱。人家答应了。现在妇联和居委会给我和儿子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两个人有360元,供孩子上学,我吃药。可是儿子学习不好,他说,他的爸爸在监狱里,同学们瞧不起他,他老不愿去上学,前几天老师还叫我到学校去谈话。
翁新平被抓起来后,我申请离婚,法院判离,孩子判给了我,房子也判给了我。他到监狱之后,我收到了他7封信,每一封信都是让我给他寄吃的,要花生米,要油炸辣子,要我去超市给他买腊肠,要我给他送衣服、送鞋,他好像不在乎我已经和他离婚,还认为我是他妻子。我给他寄过几次。
再有3年他的刑期满,他就要出来了,别人说,他出狱后没地方住,还是得回来。如果他说这里有他儿子,要来住,我也没办法。再说,他也真是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肯定还是回这里来,我不知道到时候我该怎么办。






他为什么对妻子下毒手
叙述人翁新平,男访谈人范爱莲张捷明
访谈时间2002年3月10日
访谈地点湖南茶陵监狱录音整理范爱莲
文稿编辑宋美娅
问:在长沙我们见到了你的前妻向敏华,听说了你和她的事情,也看到了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现在我们来到这里就是想对你进行访谈,请你从头给我们讲讲。翁:我叫翁新平,是湖南长沙人,1957年出生,我的父母都是工人,建国初期我父亲就患了肺病,不能做事,我家的经济很困难。记得那一年我8岁读书上一年级,家里连学费都交不起,我妈妈又生病住院动手术,是单位给出的钱。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全国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就开始乱了起来。就这样我就没有读书了,所以我的实际文化水平是连小学毕业也没有。我是家里的老二,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一个弟弟。1971年我就参加了工作,当了林业工人。开始我的工作的积极性很高,头一个月单位发给了15元钱的生活费,第二年又给长了点儿钱,发给了21块钱,第三年又给长了一点儿,发给了29块钱。1973年我又做了建筑工人,一次干活,我从四楼掉了下来,受伤了,手骨都摔断了,就在家休息。伤好后,因为原来的工作做不了了,我就找原来的区委的同志,他们就把我分到电器开关厂,搞了食堂的炊事员工作。后来,有些干部把那个厂子搞垮了,我也就失业了。我就到我们芙蓉区办的集贸市场上租了一个摊位,卖起了水产,就是卖鱼,干起了个体。
在农贸市场最早我还卖过水果。1985年的时候我认识了向敏华,当时她是在一个饭馆里给人家打工。我们俩人的老家都是在湖南常德,我当时看她个子不大,人很勤奋,有时我们坐在一起谈谈,我发现她人不错,我想我找对象也是要找勤奋的。认识了几年以后,我们就结婚了。后来就生了一个儿子,一家子就喜欢的很。我们结婚的时候她还是农村户口,婚后我们就打些短工维持生活。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打架是去她老家常德谋生时,那里有一个供销社的房子要出租,我们就租了那儿的房子,做起了饭馆生意。在开小饭馆时,也存在了不少的矛盾,我们当时跟供销社的人签合同租房子,后来和我们签合同的那个人调走了,供销社的人就不按合同办事了,就对我们不利了。在这时,向敏华就很生气,就怨我了,当时我也很生气,她埋怨我说我不该签这个合同。当时想着去她老家谋生是她提出来的,她老家还有个弟弟,我就去看了。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认为还行,可是因为没有开过饭馆,也没有经验,就把合同签了。开始头一个月生意还可以,马马虎虎,后来就不行了。有时我把饭卖的便宜了,比如说该卖8毛钱,我卖成了5毛钱,她就不同意了,我一急就骂她。她还有一种想法,认为我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认为我去了那里后就不爱她了。我当时有一部买菜用的小三轮车,有个妇女总搭我的车,她知道了,说我们有男女关系,这样我们就开始吵架。我就动手打了她,她也还手,她当然打不过我的。我们就是这样每天瞎吵架,每天动手打架。这就是我们婚后发生的第一次大的矛盾,也是我第一次动手打她。后来她就回长沙了,那时我妈妈还在世,她就带着孩子向婆婆告状,她跟我妈妈的关系还可以。我继续在常德经营那个小饭馆,她走了之后,我那个小饭馆又开始有了好转,保持了营业额没有亏损。一个月后,她又回来了,我妈妈劝了劝她,儿子就由我妈妈给带着。后来生意不好,我们就不干了,我们在那里总共干了有一年。我们又回到了长沙,我就又干起了水产买卖。后来我妈妈生病了,没有治好就去世了。我的父母去世后,我们就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房子总共有60多个平方,这时我们就在家里做盒饭,拉出去卖,又请了一个帮工。问:你认为向敏华怎么样?
翁:她人挺能干的,也很勤劳。后来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好转,也开始置办了一些电器,买了彩电、冰箱,还安装了一部电话。这些钱都是我们干活挣的,那时长沙的经济发展得很快,我们每天早上都要进300斤的货物,每天早上3点起床开始干活。可是有次我干完活回来,发现她在家没有干活,在跟别人说话,我就很生气,就动手打她。她讲我经常打她、骂她,她很怕我。其实我这个人心里也很苦,我打她骂她都是有原因的,我认为她比我读的书多,有文化有见识,比我懂道理,但我做的事也没有越轨的事,都是为了这个家好。包括开这个小饭馆,也是我的老妹,她在商场做服装生意,对我说:“那里的人要吃家里做的饭,你们就给他们做吧。”之后我们每个月就给他们做盒饭。生意很好,他们都喜欢吃,因为我们两个人都会做,不用请师傅。可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经常打架。比如我买菜回来晚了,她就说我,我买的东西多了,她也说,我的心里就烦了,就动手打了她的嘴巴,我嫌她的嘴巴像老太婆一样啰嗦唠叨。
问:你们有没有闹过离婚?翁:有过一次。向敏华对妇联对政府都讲我虐待她,讲我一无是处,我个人认为我是脾气暴躁。反正我们在此之前也闹过一次离婚,那时是在我母亲去世时,我小孩七八岁了,她总是对我不放心,我就跟她急了。我写了离婚报告书,交给了办事处,我就出门干我自己的活儿了。她一气之下就跑回了娘家,孩子我只好交给我哥哥他们帮我带。后来我才知道,她不愿意离婚,她跑到办事处把我写的离婚报告和我交的离婚手续费都拿了回来。
问:你记得你当时在你的离婚报告书上的离婚理由是什么吗?
翁:就是因为双方的性格不合,但是这次没有离成。另外,她总说我在外面有了女人,我就动手打了她。我们结婚13年了,我今年40多岁了,我觉得她应该了解我。我在监狱里给她写过7封信。她认为我是惨无人道,残酷地迫害她,还认为我没有改造好,顽固。问:那么她认为你伤害她是怎么一回事?






问:你是怎样用开水烫的她?
翁:当时我们打到了厅里,厅的面积很小,只有7个平米,还生着一个火炉,炉子上有一个开水壶。我和向敏华就打得滚到了地上,就倒在了火炉的旁边,由于双方扭打在一起,我的手碰倒了开水壶,水流出来烫伤了向敏华。向敏华被烫后就跟我回到房间给我老妹打电话,要我老妹送她去医院。当时我妹和我妹夫都来了,我老妹就骂我说:“你怎么搞的?你用开水烫她?”我就说:“我没有用开水烫她,是碰倒了开水壶。”
问:向敏华被开水烫伤,你送她去医院了吗?你去看过她吗?翁:当时是这样的,我老妹和我妹夫把她送去医院,当时我是喝了不少的白酒,觉得头疼头昏,就回到床上昏睡过去了。我老妹晚上12点钟后回来了,她跟我说:“你把她烫的浑身都是大泡。”第二天我起了床,因为还要做生意啦,我就说:“我不去医院看她了。”结果她就出院了。
问:是不是她没有钱了?
翁:去看病时带了1000多块,当时她不在医院里住,她妈妈来了,她妈妈一看,这个烫伤怎么都包起来了,全部包起了伤口,里面都发烂了,这样就不行了,她妈妈就让她出院了,也不让她回到我家来,于是回到了她妈妈那家里去了。过后我就到了她妈妈家里去了一趟,还有别人给我的土方药,我也带去了。问:你看她被烫的那么厉害,那么可怜,你怎么想?作为丈夫你就不心疼吗?
翁新平对实质性的问题的回答都是避重就轻的。
翁:当时我看到她,她就对我放声大哭,我就对她说:“你放心,这个事情我一辈子都帮助你治好。”我就把这个药给了她。问:她烫伤以后,你就没有让她回到你们自己的家里去住吗?
翁新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很慌乱,而且是所答非所问。
翁:你听我说,她用的那个药不行,没有用,反而更加不好了,许多地方都烂了。问:为什么烫伤后不去住院治疗,你有没有给她治病用的钱?
翁:去过一个武警医院的烧伤科治疗,她的整个治疗方法不行,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后来她妈妈找了一个私人医生治疗,跟我要2000块,我跟那个私人医生见了一面,我讲钱不能一次给你。
问:她在烫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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