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调女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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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女性:高雅女人生活秘录》
吴淑平自序:写这部书是偶然也是必然
写这部书,是偶然,也是必然。
我的耳朵似乎专听女性的声音,我的键盘似乎专敲关于女性的文字。
这些年来,我采访的女性不少于500人,其中近一半是单身女性,近一半是少妇。
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因为是报社的情感记者,推也推不掉;一方面也是因为一直在研究女性情感问题,年轻女性也乐意跟我探讨情感世界的话题。
自从我的长篇小说《放爱一条生路》出版后,因这部书首次支持女性的婚外真爱,我开始就被定位在“专写女人”的人。
2004年,我的《单身女性调查》出版后,多次上新浪、搜狐“超强人气榜”。这让更多的人把我定位为专写女性的作家。
后来,我在《深圳都市报》做情感版专栏,每周采写一位文化女性。因采访的对象有所选择,每篇文章见报后,都会收到好几十名读者发来短信或打电话沟通,这让我很感到意外,也很感动。
有的文章甚至见报当天就收到200多条短信,如《海归红颜情困深圳湾》、《我该不该嫁给乙肝男友》等,社会反响之大,在同行中极少见,让我非常吃惊,也感到责任有点沉。
有的人还专门从广州、东莞跑来找我,要我介绍他们认识文章里的主人公。
后来又发现,新浪、人民网每期都转载这些文章。此外,还有近100家网站也都经常会转载。
再后来,我转到《深圳晚报》工作,继续做情感版和纪实版记者、编辑,这让我采写格调女性充满信心。
本书有两个与众不同的特点:
一是真实性。因为受访者基本都是主动打电话找我的,她们都有一种不说不快的压抑感,所以比主动采访的更具真实性。
二是人性化。从人性化的角度写少妇和准少妇的内心世界,不加以任何指责和教条,只给予一点哲理性的分析。
人性的优点与弱点,往往在一个具体事例中能体现出来,读者可以自己揣摩。任何指责或教条都是一种错误。只能去引导,最多给予一点哲理分析。
我想,这是我做情感记者和研究情感问题多年之后,最深的感悟。
2005年3月8日于深圳
孩子出生后我们才去补办结婚证
姓 名:李永美
年 龄:34岁
职 业:自由职业
简 介:四川籍,大学本科,任过酒店楼面主管、会计、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等职。
我嫁给他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神不知鬼不觉地睡到他的床上,就算结婚了。而且等到孩子出生后我们才去补办了结婚证。
曾经,我们常常商量,等有空时去补一张婚纱照。没想到婚纱照还没补,就要离婚了。他这一走,以后连补婚纱照的机会都没有了,我以后将怎么跟孩子交代?孩子会不会长大后怀疑他是我的私生子?
作者手记:
6月12日凌晨零点15分左右,记者的情感热线电话突然响起,是个男人的声音,他支支吾吾了一下子,说声“打错了”,就挂了电话。过了不到一分钟,记者的电话又响了,来电显示,还是刚才那个号码,但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女人说:“是情感热线吗?刚才我老公不好意思跟你说我们的故事,我……”
在记者的鼓励和热心倾听下,女人终于断断续续地讲出了她跟老公发生在前不久的感人故事。她叫李永美。
爱情诞生于非常时期
我和老公都是1994年2月份来深圳的。我们本来并不认识,我是四川人,他是江西人,但我们在同一天进了同一家广告公司的同一个部门。
也许,冥冥之中,有点缘分。
这是一家刚成立的小企业,办公地点设在深南中路爱华大厦。我们的工资低得说出来会脸红。他是业务部经理,底薪才600元,其他收入靠业务提成。我是业务文员,月薪只有500元,比流水线工人的工资还低。
只有一个空架子的广告公司,很难抢到业务。他整天骑着一辆除了铃不响什么都响的破单车,记得单车的两个脚踏板都没有了,只剩下两根生锈的铁杆。
每天,他跟着3名业务员一起大街小巷地闯,但都没什么收获。有时4个人跑了一两个星期,也才拉到一个几千元的印刷单。
因为穷,我们每餐饭都是吃最便宜的快餐,一般每份3元左右。米是最差的变质米,菜是现在的宠物狗闻都不闻的黄菜叶。
但可能是因为年轻,那时我们并没有感觉难为情,我们打个盒饭,可以在路边的草地上边吃边讲几串故事,有时还觉得挺开心。
贫穷时的爱情是最真实的,我们相处两个月后就开始“相依为命”了。我的恋爱没有玫瑰、巧克力,没有花前月下的山盟海誓,没有酒吧夜总会的喧嚣,但我们爱得很彻底。
这种爱,是敢于为对方而牺牲自己生命的爱。我想,有过这种爱的人才有这种感受。
我敢诅咒,如果为了救他,我绝对会毫不犹豫为他送命。他也是如此。
有一次,我得了妇科病,周末他带我去深圳市中医院检查,所有的检查费得280元,我们俩的钱凑起来刚好是这个数,而离发工资的日子还有11天,如果交了钱,以后11天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
我坚持不治疗,他说为了我的身体,挨饿几天不算什么事,毕竟在深圳这个地方什么都能拖,就是病拖不起。因为得了病,没有人为你的医疗费和一日三餐买单。
从医院出来后,我们俩没有钱吃饭,相拥着去荔枝公园坐了一整天。
那天,我们都两餐没吃,但却不感到特别饿。偎依在他身边,我幸福得想飞,眼泪流了几轮。
那种爱,没有任何杂念,非常透彻。
第二天,是星期天,他骑车几十公里到南山区,向一位老乡借了100元,然后又马上赶回福田区牛巷村,买菜做饭给我吃,自己却累得吃不下饭。
爱情的真诚度往往跟金钱成反比,越穷的时候感情越深。有钱后,因为太容易得到感情,反而对感情不懂得珍惜了。
我一直很怀念10年前那段贫穷而幸福的恋爱生活。
婚姻诞生于孩子出生之后
1994年9月,我不小心怀孕了。医生说我贫血,又有妇科病,而且身体很虚弱,做人流对身体影响很大,至少要比别人多一两个月才能恢复身体,弄不好还有生命危险。我只好把小孩留下来,回老家养胎。
这样,他一人要照顾三个人的生活,更加辛苦了。
穷则思变。那年10月,他终于跳槽到观澜镇一家印染厂,任总经理助理,月薪2000元,我们的日子开始有了一点转机,但事实上还是属于赤贫一族。
1995年7月,我生下一个男孩。他回家看孩子,等小孩满月后,我们才去补办了结婚证。
我的婚姻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没有喜酒喜糖。更没有女人们为之梦想一辈子的婚纱。但我们的爱依然跟恋爱时一样真实而执著。
小孩满月后,我把小孩留给婆婆,便回到深圳找工作了。我们又开始了同甘共苦的日子。
我先后在深圳做过酒店楼面主管、会计,也做过私营企业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而他一直在那家印染厂,从总经理助理到副总,再到总经理。
几年后,我们有了一点积蓄,开始在梅林关外的滢水山庄买了一套房子。
那时的房价比较便宜,每平方米才2000元左右,我们只付了几万元首期,就搬进去住了。
有了房,我把小孩接过来读幼儿园,自己也辞职出来专门照顾小孩,平时有空也做点小买卖。我们的生活一天一天有了色彩。我们一如既往地恩爱着。
2003年11月初,我们又在福田区买了一套房,公司也给他配了一部车。
都说现代大都市是穷人的地狱,是富人的天堂,是中等人的战场,我们开始从地狱走向战场。
我全身心地支持丈夫的事业,一方面把家庭料理得很有条理,一方面又为了给他支撑门面,怕成为一个地道的黄脸婆,我去学健美操、去练瑜伽,经常做美容,企图把自己塑造得更有气质,希望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
我逐渐地过得舒适起来。那种提心吊胆过日子的感觉渐渐地没有了,但没想到丈夫这时候却悄悄地在转移爱的视线。
婚外情诞生于“战场上”
每天,我把家里整理得一尘不染,做好饭菜等着丈夫和儿子回家。每天,丈夫回到门口总能听到我弹出来的优雅钢琴声。
情到深处人孤独。我有时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或者钢琴前等候他们,等得发呆。等待他们回家成了我的生活方式,也成了我的一种幸福格调。
2004年3月的一天,我像以往一样,等待着丈夫和儿子回家吃饭。饭中,丈夫心事重重,神色很不正常,我以为他身体不舒服,赶紧帮他揉太阳穴。
丈夫趁儿子走开时,突然说:“永美,我们分手吧?”
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说:“好啊,分手不分脚。”
丈夫严肃地看着我,一脸认真地说:“我是说真的,我爱上一个女孩,原谅我吧,都是我不对。但事到如今,我没办法了。”
这种打击无异于突然在我胸口捅了一刀,我只记得我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掉个不停。其他的,一概记不得了,脑子一片空白。
我不相信深圳是个大染缸,我也不相信爱情这么脆弱,我更不相信10年的婚姻会突然土崩瓦解。但事实摆在面前,我不得不面对。
这晚,我极为恨他,我甚至想,如果不是有小孩,我拿一把刀把他杀了,然后自己也自杀。
第二天早上,我送走小孩,给一位知心好友打电话,她已经在上班,不方便跟我聊太久。我心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塌实感,平时有什么话都跟丈夫说,现在有话不知跟谁说。
我没有心思做早餐,这是我跟他结婚后第一次没有为他做早餐。我出去转了一圈,竟感觉没有地方可走,平时喜欢安静,在家里待惯了,想离开这个家,还真很不习惯。
我返回家时,他刚出门,我看到他眼眶也红红的。他说,我给你做了早餐。我不理他,心想,要离婚了,还装什么样子,去死吧。
我走进他的卧室,无意中发现他的枕巾也跟我一样,湿了一大圈。我突然想,他应该还是爱我的,否则一个大男人不可能哭这么久。我决定回老家一段日子,再考虑是否同意跟他离婚。
因为有小孩,我给他留了纸条,告诉他茶叶放在哪,他的袜子放在哪,小孩的衣服要天天洗,才放心出门。
那天到了飞机场,我还是不放心小孩,给他打了电话,要他一定去幼儿园接小孩。
婚纱照拍摄于离婚前夕(1)
我在四川老家待了几天,不敢告诉父母亲,他们一直知道我们很恩爱,也没有问我为什么突然回家。
我每待一天,心里就失落一天,总是找不到活着的感觉。我期待着他能回心转意,我可以原谅他。尽管我的心很痛!
第四天,他主动打来电话,我以为他是跟我承认错误的,没想到他却问我:“考虑好了吗?”我气得把电话一摔,下决心跟他离婚。
他说,他可以把什么都给我,以后还每月给小孩1000元抚养费。我想,既然他不爱我了,强扭的瓜不甜,离就离吧,好在我有儿子,可以陪我度过后半辈子。儿子即使以后跟他一样坏,也不可能抛弃母亲。
我回深圳跟他签了离婚协议。他收拾了一点衣服,除了两套他最喜欢的西装和一双从法国带来的空调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