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木上苍 >

第12部分

木上苍-第12部分

小说: 木上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人来打扰我们,居然连娘和剑悔也没来,他不说原因,我也不问,想说自然就会说,不想说问了也是白问。
前些日子,娘说带我去逛扬州,可出了剑悔那件事,一直没什么心情上街,等到她想去时,已入了冬,我整天闷在房子里取暖,根本就没出去的意思。如今,到是有了十成的兴趣。不管他同意与否,拉着他的手就走。
他到也乐意,随我逛了大半个扬州城,顺带还去了画舫,听了扬州小调,我观察他看姑娘们的眼神,他到观察我,害我的小阴谋告败。
“老爷,岸上有宋兵。”一直随在我们身边的侍卫对他低语,我听了一点。
“馨儿,回去吧,天冷了,你扛不住。”
“唔。”我身上早已冻僵,顺口随他下船回去。
他没选择骑马,身行高大,再骑马,更显突出,引人注目,他选择了马车。
进了马车,我倚在他的肩上,听着他的呼吸,看着他紧锁的双眉,知道他有事,就没再闹他,自己找了个舒适的睡姿,渐渐入睡。
我知道,他这次来中原应该不光只为了我,肯定还有其他事,当然,我也不会自寻烦恼,觉得不是专程来找我就肯定心里没我。他从不把自己的另一面摆到我面前,他有他不能对我言的理由,就像我也有不能对他言的东西一样,有时候,坦白是件好事,有时候,不坦白也可能是种保护,此刻,我不想高呼什么爱我就不应该骗我,因为我明知道他是爱我的,又何必去计较其他?
迷迷糊糊间,感觉他亲着我的额头,搂着我的双手紧紧又松松,再紧紧,似乎是在庆幸又能搂着我入睡,我何尝不是呢。爱情这东西,只有在离开后,才知道何为猛烈,何为天长地久。
十八
    女大不中留,这话到是真得,端看我的表现就足以证明了,当然,也与我并不是真正的印子娇有些关系。
娘第三天才来看我,屋子里已经换了博尔术带来的侍卫,这让她有些拘束,我到无所谓,知道这几个人是博尔术的死士兼家臣,往日连睡觉都是他们守在外面,到可以能完全当空气。
“阿娇。”打量了我几圈,不觉婉尔,“没想到才一天就变了样。”理了理我耳后垂下来的碎发。
我知道自己变了,看铜镜里那双散着流光异彩的眼睛,也知道自己精神了许多,甚至脸色也变得红润,这要感谢博尔术带来的狐狸皮夹袄,又薄又暖,白色的皮毛在脖颈处攒成一圈,衬上白嫩的皮肤,肯定很好看,当然,这是我自己猜想的,不过肯定差不到哪儿去。
剑悔一直站在门口,没看我们,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的某一点。
“阿娇,他要带你走吗?”娘坐到我身边,真切的目光让人很难正视,这是一位母亲担心自己孩子的眼神,很难想出什么不伤她的词语来回答。
“阿娇……”望了望门口的侍卫,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话又不好说。
我看看门口那尊如雕塑一般站立的侍卫,没把握他会听我的话。
“你可以去休息了。”我用了蒙语,从没跟这几个人说过话,不知道他们懂不懂汉语。
向我微一躬身,直直地回避下去,一句哼声也没留下。
见侍卫离开了,她才坐近我身边,凑到我脸前,“铁木真灭了斡鲁朵,在蒙古称汗了,号成吉思汗……”
听到这,我的心不禁抖了一下,就再没认真听下去,铁木真既已成为成吉思汗,以下的事,可就热闹了,不管蒙古、大宋、还是大金,都跑不掉战火纷乱,虽然我只知道些歪史,可也清楚他的手腕有多极端,不给人任何的喘息机会,像是狼咬住了猎物就绝对不给它生的希望,那么,这当中,博尔术又充当了什么角色?我不知道,甚至有些害怕,爱与残杀之间,还是有些关联的,往日,我总刻意忽略掉他的身份,他也从不在我面前有什么表现,可死在他手里的人,仍旧是死在他手里的,每想到此,就会吓得不敢再想下去。
“阿娇,你的身份特殊,娘怕你回了蒙古……”紧紧抓住我的手,她的手冰凉的一点温度也没有。
苦笑,居然忘了阿娇还有金人的血统,如果下面的历史跟我知道的一样的话,接着要倒霉就会是西夏和大金,无奈地摇头,这真是戏剧化的矛盾纠葛,乱得像麻团。
“师傅,你放心,我想博尔术应该不会害阿娇。”剑悔兀自插了这么一句,语调轻缓,带着很肯定的意味,“就算他想,也不一定能做到。”后一句轻得几乎可以忽略。
一时间没人接话,屋子里静得有点压抑,还好,博尔术恰好进了院子,隔着老远就能看到他的笑脸。
胡茬子还没来得及刮,显得有些沧桑,脸型更见消瘦,看了会莫名地想哭。
娘和剑悔跟他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没再多留,他们前脚离开,他后脚就把我抱起来扔向空中,像是得了什么宝贝,非常开心。
“馨儿,想去哪儿?我可以陪你游遍整个江南。”胡茬子磨在我脸上,很痒。
“真得?”被他的快乐给感染了。
“真得。”
“好,那……我想去茅山看道士,想到西湖救白娘娘,想吃长江的刀鱼,想看秦淮八艳,想到夫子庙看会试,想去九华山拜佛,还要去花果山看猴子。”不管朝代对不对,也不管是不是江南,看他那个高兴劲儿,就想作弄他。
“……”果然,没一个是他知道的,“还有呢?”
“还有?……去泰国看人妖吧。”
我得到的不过是被狠狠地吻住而已,这种冷笑话对他来说就值得这么对待。
我选择完全忘了刚才的事,只觉得有他在身边就好,也许我的性格适合金老先生笔下的杨康,搞不好比他更没心没肺。
他一开心起来,似乎都不需要休息,睡觉前,他在看我,睡醒了,他依然保持这个姿势看我,我望望江面上,只有一丝泛白,连太阳都还没起床。
“你坐过船?”睁着惺忪的眼睛望着他的胡茬子。
“没有。”
“你不晕船?”记得昨天那几个侍卫吐得脸色发白的模样,到好奇他一点事也没有。
摇头。
“那你是不是晕睡?”
“……”不名所以。
“从昨晚就一直睁着眼,现在都快天亮了,不晕睡这叫什么?”扯了扯他的胳膊,找了块舒服的肌肉枕上去。
“就想多看看你。”眼睛里有几根血丝,但看起来并不疲惫。
我的鼻子突然很酸,眼睛也模糊起来,记得以前从军营里回来时,也总是看着我入睡,隔天趁我没醒就离开,半夜惊醒时,也总会看到他睁着眼睛看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越陷越深,最终到无法自拔。如果一个男人可以盯着你的睡容看一整夜也不烦,你就可以考虑嫁他了,这是以前上班时,同事总结出来的结论,我当时还觉得这个结论很荒谬,现在却是真明白了。
“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还不够你看?”把脸埋进他的臂弯里,让他的布袍稀释掉还没溢出来的眼泪。
“铁木真想打下这世上能见着腾格里的地方,我会一直跟随,看着你的时间就有限,一辈子也抵不上别人的半辈子,多看一眼,总不会吃亏。”
他的可恨之处,就是爱把别人的幻想打碎,一点余地也不留,然而,这却又是他的可爱之处,从不把不可能的事,让人当做幻想。我幻想他有一天能放弃一切,跟我生死相守,但也只是幻想,他却连幻想都不让我有。
他告诉过我,他跟铁木真一样,都是吃肉的,都是狼,狼要生存下来,只有一个方法——战斗,狼的死法也只有一个——死在猎场上。那么我呢?我是狼的什么?我这么问过他。你?你是狼不小心爱上的小羊羔。我生气,狼终归是要吃了羊羔的,如果他饿得快死了的话。不会!他给了我个肯定的答案,但狼会在饿死之前把那只小羊羔给咬死,却不吃她。为什么?我反问。因为他不吃,不代表别的狼不会吃,他想把她带到腾格里,在那里他可以永远得保护她。
他这套理论曾经把我绕得头疼,他让我知道,他虽是狼,却不会吃我,只这一点就足够我乐了,还想怎样?难不成让羊吃狼?
“等铁木真成功了,你会怎样?”
“如果我还没死的话,就去牧马,平原的马太过单薄。”
我用力戳戳他,再指指我,“那我呢?”
他呵呵一笑,“你当然跟我一起牧马。”
“嘁!转到最后还要跟你去做牧马婆,我的未来不是没想头了?”
“要有什么想头?”
“……”是啊?要有什么想头,跟自己心爱的人白头偕老还会有什么想头?
舒舒服服地躺进被子里,掀开布帘子,太阳正从江底冒出来,红彤彤的,江风吹来,虽寒,却不觉冷。
用尽脑子,想想这次江南要怎么才能玩得尽兴,就当是蜜月旅行好了,虽然迟了好几年。
十九
    江南鱼米之乡,自古就是个热闹的地方,地势便利,水运畅通,各色商贾络绎不绝,完全就是中原的经济和农业中心。这一点,是在中学历史课本上了解了的,具体哪一本,早就打包寄给老师了。
我不清楚在这种大时刻,博尔术怎么会有心情陪我逛江南,我的想法很简单,就像中体彩,既然中了,就先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然后再思考会不会有人绑架、勒索或打劫。
苏州我来过,不过是七百多年以后的苏州,眼前这座房舍低矮、人流穿梭的城市,很难与我心里的那个苏州合并在一起,不过,以古人的眼光来看,她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起码莺声细语的苏州话我就很喜欢,骨子里就透着柔媚。难怪人人都说江南女子柔媚无骨,我想这语言到是占了一部分原因。
摸着城墙上的新土和方砖,想着几百年后,它就成了古迹,那种奇怪的感觉很难用语言来形容。
博尔术与我并肩,穿着汉人的衣服,到有了些雅味,他其实并不很粗犷,只是穿上皮毛,跨上弯刀后,才有粗犷味,我抬手帮他整理斗篷上的系带,像个新婚的小妻子一样,欣赏自己的丈夫,为他的英武骄傲。
我肩上的红色斗篷与他的黑色搭配起来,让人看了暖心,我也乐意在一堆包袱里翻找两人的衣服,把两人的衣服弄混,弄成一团,就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那种亲昵感,很奇怪。
“博尔术,这种桂花酿很不错,你试试。”香甜的味道早已溢出瓶口。
我们坐在酒楼二层的临街位子上,几个侍卫刻意分散开,不想让人瞩目。
他喝了一口,不免皱眉,这跟蒙古的烈酒比,简直比水还淡。
“就是他们。”楼梯口一个人指着我们,向下面人小声回话。
几个侍卫望着博尔术,看他的意思,他则又倒了杯桂花酿放到我面前,状似
一点也没在意刚刚发生的事。
几个侍卫坐回原处,继续喝茶。
没一会儿,楼下上来一个淡青衣衫的年轻男子,拱手,“我家主人恭请将军过府一谈。”
博尔术仍旧没吱声,继续往我碗里放肉。
那人到是恭敬,一直低头拱手,没再动作,也不言语。
半天,博尔术才开口,“告诉你家主人,我陪内子出来游玩,只是过客,不必记挂。”
这是我见过最文雅的博尔术,不但用词准确,连语气都透着温和。
“是。”也不多话,躬身后匆匆离开。
我猜不出他的来历,知道博尔术来中原的,应该没几个人才对。
傍晚刚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就有人来拜访。
我还没来得及进内屋,人就已经到了客厅,我不得不站住迎客。
来人四十多岁,长相文雅俊俏,眼睛炯炯闪亮,年轻时一定迷惑了不少女子,本来笑呵呵的,见了我却怔住了,我暗想,他该不会碰巧认识阿娇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