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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新概念获奖者翘楚之作:盛于繁花-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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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想象力呢。卓必玉心中称赏。她从口袋摸出几枚硬币,放入〃雌雄同体人〃面前的铁罐子。
卓必玉在广场的椅子上坐了很久。暮色降临,卖艺人和乞丐们纷纷收拾他们的行头和装钱的罐子去吃晚饭。安静地看那个雌雄同体人认真地数钱,卓必玉发现自己所向往的流浪艺术家们的生活也不过如此,并不浪漫纯粹到哪里去。是艺术,也是谋生;是喜爱,亦有无奈;说不清是自己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自己。卓必玉一直以来自诩精神贵族、号称要献身艺术并由之产生优越感,这会儿她却在为自己小布尔乔亚式的幻想感到难为情。
在广场上播放的一支不知名的曲子里,卓必玉开始想家,想念她的爸爸妈妈,想念永远十岁的妹妹。或许,血脉相连的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纯粹的一样事物,最为安全也最为恒久。
(四)
水边的阿狄丽娜,一首钢琴曲的名字。卓必玉问起为何给画廊定下这么一个名字,成祖仑只是简单地答因为很喜欢这首钢琴曲。后来,卓必玉发觉事情没那么简单,店名背后一定藏有一个故事,与一个会弹钢琴的女人有关。
这天,成祖仑带卓必玉同去一家新开的西餐厅吃饭。
这家餐厅的食物精致味美,环境洁净幽雅,餐厅的中央还有衣装隆重的乐手演奏一架光可鉴人的黑色三角钢琴。卓必玉却认为现场钢琴演奏是餐厅的一大污点。不,应该这么说,被放置在吃喝场所服务于胃口大开的人,是钢琴和音乐的悲剧。如同胡笙说到公园门口给路人画像是一种巨大的堕落。
和其他食客一样,成祖仑与卓必玉把注意力放在自己面前的杯盘中,耳朵赋予共餐者的笑谈,钢琴声从耳畔经过却并不入心。

第74节:徐璐:念去去(6)

一支曲子响起,是《水边的阿狄丽娜》。成祖仑停下全部的动作,缓缓回头看向音乐奏响的餐厅中央处。
卓必玉清楚地看见成祖仑的眼睛惊奇地张开了一下。他一动不动看向钢琴,眼神专注至极,好似全然忘却了周遭的世界。
卓必玉也看过去,坐在钢琴前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裸肩晚礼服的长发女郎。看不清面孔,但可以判断皮肤白皙,身材窈窕,具有一种倔强而美丽的特殊气质。
一曲结束,长发女郎离开钢琴,换了另外一个男乐手演奏。直至长发女郎的身影完全消失,成祖仑才回过头来、回过神来。凭借女人准确的第六感,卓必玉敢肯定成祖仑认识这个弹《水边的阿狄丽娜》的长发女郎,而且,他们的关系一定不一般。但她没有多问一句,只是安静地陪着沉默的成祖仑吃完饭。
回去的路上,成祖仑一直沉默地开车,眉宇间凝有一丝凄伤的寂静,整个人显得格外的神秘和深沉。以前,成祖仑总是给卓必玉一种她是他的全部、他把她放在第一位的感觉;可今天,卓必玉发现成祖仑的内心深处有一片她永远无法涉足的疆域,藏有一个叫做〃过去〃的强大东西。
说实话,在成祖仑面前,卓必玉确实因为年龄而自觉优越。明摆的事,她手里还有大把的青春,不惧错过,这局散了还可洗牌重来;成祖仑已年近中年,越往后遇到好女孩的机会越少,她们爱他的钱定然比爱他的人要多。但是此刻卓必玉意识到,时间对所有人都一样的公平,或者说,一样的残酷。成祖仑剩下的时间是没有卓必玉多,可他经历的时间比她多,他已经拥有过了、失去过了、见识过了,他不但不怕散场,再也开不了场他都不怕。反倒是卓必玉应该担心才对:他是否在拿你和他曾经的她们比较呢?你能够超过她们吗?若她们回心转意,他会如何取舍呢?
想到这里,卓必玉心底升起些许寒意:所有的爱情都是在铤而走险,没有胜券在握的事。
轿车从一个桥孔经过,巨大的桥身隔绝了所有的光亮,阴影如一只收拢翅膀的蝙蝠囊括四面八方,沉重的黑暗贴着皮肤压了下来。仿佛孤身误入一个没有风景亦没有出口的阴森隧道,忽然间,卓必玉的心分外寂寞。
还是……还是亲情最安全最可靠。卓必玉心想。
将脸别向车窗外,卓必玉看到人行道上的一对情侣,男孩正背着女孩缓步前行。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能感觉到他们的快乐。那样的欢畅那样的肆无忌惮。好似一整条马路都是他们的。好似一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
卓必玉不由得想起一些往事:
大一时有一次她突发高烧,胡笙将她背去了校医院。伏在胡笙宽阔温暖的背上,卓必玉头脑恍惚迷糊,内心明澈幸福。
一次看完电影,走在路上吵架了,她闹脾气不肯回学校。胡笙左哄右哄哄不好,干脆采取野蛮手段,直接将她扛在肩上,扔进出租车。
还有一回,卓必玉走路走累了,撒娇要求男朋友背她。胡笙背起她,然后出人意料地将她放在垃圾筒上,自己走掉了。坐在垃圾筒上的卓必玉啼笑皆非……
回忆令胡笙的气息带着一种无可比拟的甜蜜萦绕在她的周围。卓必玉胸中涌起一股柔情来,她好想找到远在异国的胡笙,亲口对他说:或许我们的生命从此不再产生交集,但是,我要向你致谢,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多非同凡响的美妙回忆。
每一场爱情都带有其自身特有的温度和光辉。或许它经不起沧海桑田,或许终落得个劳燕分飞,但那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样的爱人、这样的爱,便形成了〃这般〃的而不是〃那样〃的风景,于是,它便〃这般〃的迷人了。也许,〃那样〃也会很精彩,可是,它偏偏就是〃这般〃了。这般度过了一段生命,其实,挺好。
想到此,卓必玉笑了,心说:我也是经历过许多时间的人,我也不必害怕。
(五)
爸爸正在书房内写毛笔字。
卓必玉走进去,看到爸爸写的是北宋词人柳永的名作《雨霖铃》:

第75节:徐璐:念去去(7)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写罢搁下笔,爸爸指着宣纸问:〃觉得怎么样?〃
〃好字,但不算好词。我一向不怎么喜欢婉约词,尤其受不了男人写这种酸溜溜的小情小调的东西。〃卓必玉说道。
爸爸笑着说:〃呃,不能这么说。小情小调没关系,只要是真情实感就是好的,就值得写出来。而且,如果能以一己之小,通古今寰宇之大,那便是真正的高格化境了。〃
〃什么叫以一己之小通宇宙之大?〃
〃你看这里,本来作者痛到无言,却没有再向内拓进、沉溺,而是放眼身外,看远处烟波苍茫、暮霭遮天蔽日;景入眼,人入景,情景交融天人交汇,小我之失便融会于天地的大悲痛之中。词境大为开阔。〃
爸爸说的似乎有点道理,但也很牵强。
不过,仔细一品味,卓必玉承认,整首慢词境界最阔大的确实是这一句: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碎碎念念回旋流转之际的一句慨叹,好似携来三生三世的风尘和来自远古的回响。
燕京以北,湘江以南
落草火子
A 湘南
暮色四合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应该拥有一座城堡,古色,斑驳,城墙上有青苔,阳光的影子照在上面,它们蔓延成一幅幅明灭涣散的画。
在这座城堡里,我要一个人居住,白天巡行,夜里打更。
当然,这只是幻想,幻想而已。可是想着想着我就会很开心,很开心我就会接着没完没了地幻想。我想我是无药可救了。
我18岁,大一,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幻想是黑暗里疯长的海藻,会逐渐占据我生命海洋里很大的一部分;时间则是海藻的养分,我们谁也无法抗拒。
我叫蔡湘南。我出生在湘江以南,一个弱小但美丽的城市。
我的名字很坦白,就像我的性格一样,不懂得隐瞒和躲藏,会意外地给人伤害。
有时候,我的确是凛冽而尖锐的。比如,我有一个哥哥,他很英俊,英俊得让所有男孩子嫉妒。他高中的时候开始带女孩子回家,我鄙薄这行径,于是用恶毒的语气赶他出去。终于,在某个夏天的午后,我们宣布分道扬镳。
常常是,他在屋子里忙他的事情,我沉浸在我的世界里。互不侵犯。那时候,我们都是任性而骄傲的孩子,无暇他顾,只懂得挥霍自己的青春。
时间长了,对我而言,这一个哥哥,有或没有,似乎都一样,我觉得无所谓。
何况,我还有一个很好的兄弟,和我哥一样,他也有咄咄逼人的英气,但他很善良,并且,有惊人且罕见的豁达。他总是能够容忍我的孩子气,然后微笑着说,湘南,我知道你是对的,可是你总要放人家一条生路啊。
听起来仿佛我就是魔鬼撒旦,我忍不住大笑,笑过之后心情就会变得很明亮很开阔,像大雨清洗过的天空,湛蓝湛蓝的。
有这么一个兄弟,我觉得比拥有一个哥哥要幸福一百倍。不,是一千倍,一万倍。
他叫燕北,燕京以北。燕北的血管里汩汩流荡着北方人的血液,豪爽、热情,可是外表安静,一点都不张扬。我喜欢和这样的男孩子在一起,那样不用担心轻易被伤害。
只是有时候,他也会落寞。看着他面容模糊神情恍惚的样子,我会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他,我只是安静地把手指插在衬衣口袋里,默默地陪着他走很长很长的路;或者,一起仰望天空,且听风吟。
幸好这种情况出现得不多,燕北总是会很快回过神来,脸上的忧伤转瞬即逝,然后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努力地微笑。
他知道我是心疼了。所以不快乐也要装作快乐,好让我开心。

第76节:徐璐:念去去(8)

可是他不知道这样我会更加难过。我常想湘南你真没用,你看燕北这么不开心,你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都是大学以前的事了。现在我们18岁,我在长沙,他在武汉。据说他那所大学是全国风景最美丽的大学,有好看的樱花和银杏树,还有一面很大的湖泊,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去看。
A 湘南
我至今都记得15岁那年与燕北的相遇。
燕北穿白色的棉布衬衣和米色长裤,落落无尘;身材挺拔,像白桦树;手指很长,似乎天生有做艺术家的天赋和气质。
燕北说纯正的普通话,字正腔圆,可是用他的嗓音说出来,有江南的湿润和柔和,一样地好听。
燕北微笑的样子最好看,淡定、干净、透明,远远瞧着,还有一点点离群索居的味道。你看了都忍不住想感染,想和他一样,有酷酷的笑容,做上帝的宠儿。
他还完全是个孩子,可是一举一动都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后来我才知道,燕北不是土生土长的湘南人,他来自燕京以北。燕北,一个在我们湘南土著眼里,有高大的人和建筑,听起来恢弘美好的城市。
知道这些,是在我们做了同桌之后,他给我讲他的家乡。那里有一座基督小教堂,每当做礼拜,人们的嘴里吐出鲜花一样芬芳的句子,那是祈祷;而墙角有白色和红色的蔷薇花在热烈开放。他说,他是喜欢鲜花的孩子,痴迷而执著。
我笑了。我相信他。不过我更愿意想象教堂的样子,我把它幻想成一座古堡,我在里面,肆意而自由地奔跑,从城墙的东面跑到西面,又跑到北面。我可以感受到汗水汹涌而出,在脸上淋漓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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