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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樱桃街的礼物-第7部分

小说: 樱桃街的礼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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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乖巧地坐到他跟前,准备听他口中的故事。“我和哥哥自小都不亲密。”他说。

    “哥哥比我大五年,父母过身的时候他九岁我四岁,自此他便不大跟我说话,亦不愿意跟我玩。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们两兄弟是姨妈养大,我们的妈妈与姨妈都很富有,一直以来衣食无忧。哥哥自小已是音乐神童,五岁开始学钢琴,七岁已获得音乐奖项,父母过身后,姨妈更是积极地栽培他。相比之下,我便平庸得多。或许因为这样,我的童年生活比较轻松,没有什么压力,我喜欢运动喜欢一流的美食,一直都开开心心,但哥哥却非常内向沉默,不太喜欢说话,除了钢琴之外,他的世界便没有其它东西。”

    他顿了顿。“后来的事你一定知道,他十四岁入读茱利亚音乐学院,十九岁已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奏。”

    我点点头。

    “你也喜欢音乐吧!”他说。

    我怔了怔。难道要回答他我喜欢听《一千场恋爱》?只好说:“我最喜欢莫札特。”

    辛达明哼了几个轻快的调子,然后说:“非常快乐的糖心调子。你与哥哥的音乐品味不同。”

    我打蛇随棍上。“你听过黄耀明的歌没有?我喜欢他的《一千场恋爱》。”

    “是吗?”

    “还有Enya、SineadO…Connor和BryanFerry。”“我始终喜欢Sting。”

    “我喜欢木村拓哉!”辛樱站在书房门外说。

    “你干什么?”我问。

    “老师说休息五分钟。”

    “木村拓哉是谁?”辛达明走过去搂抱辛樱。

    “木村拓哉的样子很性感。”她沉醉着。

    我讶异:“我以为你迷恋礼服蒙面侠。”

    辛樱蹙起左边的眉毛,这样对我说:“礼服蒙面侠不是我这种质素的女孩子喜欢的。”

    “那你喜不喜欢LeonardoDiCaprio?”

    辛樱一脸疑惑:“是谁?”

    “美国的女孩子很喜欢他,觉得他神秘又野性。”

    辛樱很正经地回答:“没看过照片我不会随便说喜欢。”

    辛达明抬头问我:“香港有没有外国电影杂志?”

    “有的。”我回答。

    “明天给你正式介绍。”辛达明对辛樱说。

    翌日,我们一行三人走到旺角信和中心。辛樱显得很兴奋,左穿右插,频频说要买足一百张明星相。

    “这张木村拓哉的湿发相很帅!”她留连在海报店门前不肯走。“已经买了数百块钱。”我抱怨。

    “靓仔嘛!”她索性整个人伏到玻璃门上,死缠烂打。

    “好!买下来!”辛达明趋前付钱。那张一百五十元的海报便落入辛樱手中。

    “Leonardo不及木村拓哉有魅力。”这是辛樱的结语。

    在晚间时分,我们到北京馆子吃填鸭,辛樱更是少有的开朗活泼,缠着表演拉面的师傅不放。

    因着辛樱的快乐,我与辛达明的距离拉近了,态度也自然起来,望着他说话已经不是困难的事。

    他的眼神温柔而开朗,若果先认识他,说不定我会飞快地喜欢他。但是现在,怎样也不会吧。

    在吃填鸭喝菊花茶欣赏拉面表演的当儿,我觉得辛达维也在我们身旁。他抚摸辛樱的长发,替我加菜,与弟弟言谈甚欢。一定是这样。

    “王乳”“嗯?”我转头望向辛达明。

    他垂下头微笑。“我觉得你很适合我。”

    我呷了口茶,把嫩绿的小棠菜送到他的碗内,望着他摇了摇头。

    “你会屈服的。”他吸了口气,斜眼看了看我。

    我笑,不是不开怀。

    我把这事告诉芭比,她惊讶得不得了:“他真的喜欢你!”

    我把脚搁在沙发上,颇有点沾沾自喜。“但我拒绝了他。”

    “唉!为什么?”她一脸的不平。我合上眼睛,没有回答。

    “他的条件很差?”

    “五尺十寸高,体格强壮,高薪,有生活情趣,性格开朗。”

    芭比伏到我的身上,认真地端视我的脸,问:“你疯了?”

    我双手掩脸。“我喜欢了辛达维。”

    芭比呆上一回,然后尖声大笑:“呵呵呵呵呵。”

    “我觉得他无处不在。”

    “那只不过是你见鬼。”芭比说。

    我转身把脸压在沙发上。“有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

    芭比大力按住我的头。“癫婆!”

    我拚命争扎,几经辛苦才把脸从沙发上抽出来。“你妒忌我!”我说。

    “你甚至没有看过他的脸!”

    “已经没有关系了。”我说。

    我把目光停留在九楼B座的书房位置,在那漆黑的角落,我看到辛达维,他一定也在看我。

    一阵温柔的暖意涌上心头。我知道,错不了,我在恋爱。

    嘻嘻嘻嘻嘻。

    如是者日子平平安安地过去,我与辛樱愈来愈亲近,跟辛达明的关系则愈来愈暧昧。他一有机会便向我明示暗示希望我与他一同到美国,我愈是拒绝他,他便愈是起劲,誓不罢休。我怀疑自己负面地激励了他。而Raymond也在这时候辞了职。

    他把信交给我。“我赔了一个月薪金给公司,可以立刻离开。”

    我说:“另谋高就?”

    他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我,深深的。

    “是因为我?”我握着信封。

    他把面侧起来,淡淡地微笑。忽然,我心软了。当初在那个关键性的夜里,我就是被他哀伤的侧面轮廓迷惑了,沉沦在他的忧愁与美丽。我从来没有否认,因着他的懦弱细致,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屈服。他的漂亮,美化了我们的肉体关系。

    “我会非常挂念你。”顾不得办公室外人来人往,我上前拥抱他。

    熟悉的体香,充满感情的拥抱,我不会忘记他。

    他轻抚我的短发,轻轻推开我的双手,两眼满是不舍。

    “王乳,谢谢你。”

    我摇头,在他面前立得正正。

    “他日在街上碰见我,你可以不用跟我打招呼。”他对我说。

    “不!”我抓住他的衣袖,告诉他:“那不是我们的关系,我们是有感情的!”

    顷刻,我和他的眼眶都红了,而我,双肩不住微微地抖动。他在我身边擦身而过,我垂下头来,抱住抖震的双臂。

    转头望向他飞快走远的背影,我流下眼泪。我没有爱过他,从来没有。但我对他的感情,足以让我好好地哭一场。

    我不能爱得干净利落,我早该知道。一脸残妆地回到家中,看见辛达明与辛樱正在玩任天堂。

    辛达明见到我便问:“你怎么了?”

    “有同事离开公司,舍不得。”我如实说。

    “是男的?”

    我点点头。

    “是感情特殊的上司吧。”

    我笑了,一矢中的。

    “来,”他捉住我的手,把我带到睡房中。“我要告诉你我的故事。”

    “你有什么故事?”

    我和他坐到床沿,他抬头想了想,然后亲切地说:“五年前,我在一间规模较小的外汇公司工作,你知道,外汇公司都是一张张长桌子的,大家围着桌子和计算机,没有什么私人空间。”

    “那时候我还是初入行,对于如何减轻压力还没有应付妥当,手震失眠神经紧张时有发生,我那时候的teamhead又是紧张大师,大家围着一张桌子只有紧张斗紧张,于是,我很羡慕两张桌子以外的同事,他们的teamhead是个犹太籍女孩,时常笑,又擅于说笑话,工作气氛轻松但又productive,虽然她不算漂亮而且略胖,但不知不觉间,我便喜欢了她。

    “我一有空,就会把目光溜到她身边,看见她的笑靥,心里便自然地舒服起来。

    久而久之,她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一天看不见她,心情便会低落得很。

    “数个月后,公司安排了一次外展训练,大家齐集在一个湖边渡假区。趁此机会,我与她的接触多了。我在湖边告诉她我喜欢她,原以为她会听过便算,谁料她竟然提议我们接吻和拥抱,而且最后,我们还在树林内做爱。

    “她有个亲密男朋友,在大学当经济系讲师,感情每愈况下,然而拖拉了六年,却依然没有分手,感情的负担可想而知。

    理所当然地,我成了他们的介入者,而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会赢的那个,我一定可以令她快乐,把她带走。

    “可是,她始终没有跟我走,她根本没有爱过我,纵然痛苦,她爱的始终是他。”

    辛达明说罢,躺到床上把手枕在后头,眼睛望向天花板,嘴角依然还有一点点无奈的笑容。

    “是否仍然挂念她?”我问。

    “你说呢?”他斜眼问我,样子奸诈。

    “我怎知道!”

    “本来是,”他坐起来。“但看到你以后,我便不再挂念她。”

    我只好笑。又来了。始终不相信面前这个男人会这样轻易地喜欢我,我与他的气质丝毫不相衬,我看是兄弟情意结居多。

    过了一会,他又说:“办公室的恋爱就是这样:暧昧刺激天天新鲜,虽然实质不外乎拥抱接吻上床。”

    “我对他的感情没有你对那个犹太籍女郎深。”我说。

    “深与浅也是感情。”

    我想了想,也是的。“所以同样会伤心,是吗?”

    他双手握成拳头。“是的!就像我对你一样!”

    哎呀!我蹙起眉毛。

    辛樱走过来,问:“喂,今晚吃什么?”

    辛达明提议:“去西贡烧烤?”

    辛樱高兴得跳起来。“好呀!”

    就是这样,久而久之,辛达明把辛樱俘虏开去,我开始听到“Derek叔叔比爸爸好”,甚至是“不如你和Derek叔叔结婚”诸如此类的说话。

    有一回我忍不住对辛樱说:“别那样幼稚。”

    她竟然回答:“你才幼稚!一无所知!”

    我张大嘴,嬲怒了:“你知不知你一直都很没礼貌!”

    她居然面露鄙视的神色。“这叫做‘串’。”

    “辛樱!”

    “你别以为你真是我的妈妈,你对我父母的事一无所知!”

    没再与她争辩,毕竟她说得对。

    于是,当辛达明再向我示爱的时候,我便趁机问他:“辛达维的前妻是怎样的?”辛达明叹了口气,说:“怎么扯到阿芝身上?”

    “你说你喜欢过她,很熟悉她的吧!”

    “其实也不太熟悉,只相处过一段很短的时间。哥哥很早便结了婚,才二十二岁,阿芝比他大三岁,是命理家。”

    “命理家?相士?”我惊奇。

    “是的,她的气质像世外高人。”

    “噢。”我立刻有种给比下去的苦况。

    “但以我的审美标准来说,你比她漂亮,是有血有肉的漂亮,女人还是入世的好。”我不大相信辛达明的说话。

    “真的。”他强调。

    我拍了拍他的肩膊,说:“好吧,我信你,请继续说下去。”“阿芝生下辛樱后便离开哥哥,理由是她算出他俩缘分已尽。我后来与阿芝在纽约碰面,她告诉我当年与哥哥结婚,是她知道命中注定她一定要与这个男人结婚生孩子,于是她便实行了。”

    我咄咄称奇:“没有感情的吗?”

    “当然有,不过不是我们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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