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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血族之我是帝王-第13部分

小说: 血族之我是帝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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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我神识一挥,又乐了。原来好吃的上门了,哈东西?巨龙!   
    但是这巨龙已经很久都不在地球上出现了,这只又是从那里冒出来的?行销能杀,跟着它到它的洞里边看看再说吧,这巨龙的财富可是不能少了啊!巨大的龙威压得我身边的两个小吸血鬼都要站立不吻了,我把一只手放在莉莉丝的背上,另一只手放在斯特诺的肩上,两人惊奇的发现自己竟不受龙威影响了。两人感激的看了我一眼,我亲了亲莉莉丝的额头,转过头对他们说:“你们先走吧,我随后就到!”   
    双脚一蹬马蹬,身化一道流光,向远方飞去。刚一升空,就看见天上有一个黑影。无颖,那就是那条龙了。我的神识非常强硬地侵入到他的识海之中,那条龙的精神力(也就是神识了)如何能比得过我?   
    一声哀鸣,从天上掉了下来。读到他识海中的记忆之后,我不禁冷笑不已。好,好,好。想不到龙族竟然打的是这个意!   
    原来上一圣战中也有龙族的分,但一场战争下来,在这个位面中的龙族也是死伤惨重。而且他们的“盟友”——教廷更是被灭了个干净,所以他们的龙皇又打开了一个通往这个位面的通道,送了五十条龙过来。再加上原来剩下的十多条龙,一共也有六十多条龙了。   
    当然了,那个正反通道也不是那么好开地,那龙皇孔雀过只是个地仙,长老最多是个渡劫期的。开一次正反通道就把龙皇给累了个半死,得养上千八百年的。以前的龙族都是他万来以来不断的送到这个位面的,可是几乎全都成了动辄灰了。至于现在,在他们的帮助下,教廷再次出现了,而且还在暗中积累实力。   
    虽然,现在他们还对我们黑暗协会构不成威胁,但是千年之后可就是未必了。哼,看来我不灭了他们是不行啦。教廷还不是威胁,可是他们这些龙是啊!   
    想到这里,先拿出了个玉瓶,手指连动向它打了十余个芥子阵。然后,弹出了两道指风,将龙的脖子上打出了两个洞,手中打了个“收”字决,将龙血全都吸进了玉瓶之中。龙的全身上下可全都是宝啊,虽然他们不是正统龙族,可是身上毕竟还有龙族血脉不是,要说这正统龙族那还得是东方神龙,他们不过是应龙的一个分罢了。所以,我毫不客气的把龙尸给收了。   
    完事之后,我便按照他的记忆向他们的聚集地飞去。飞行中,我不停地思考为什么龙族会帮教廷呢?看来是龙族和天堂达成了什么协议,要对付魔界了。而人间的黑暗生物则是魔界的根基,他们自然是要先断其根基啦。   
    正思索间,便来到了他们的聚集地。一看之下,我暗自冷笑,好啊,这帮家伙竟然全都在睡觉。如此一来倒是少了我一番手脚了。全都先用神识攻击他们的识海,将他们全都变成了白痴/之后放龙血,收龙尸,依法泡制。六十多条龙全都不声不响地丧命我手。之后我又将他们的财宝全都收了起来,更令我意外的是我竟发现了二百多颗龙蛋。   
    原来,直接送龙来到这个位面实在是太费能量了,所以龙皇这次只送了五十条龙过来,并让他们带了二百枚龙蛋。这样一来,千年之后根本就不需要再送龙过来了。我心想:他倒是打的好算盘啊。这些龙蛋在我的眼中可全是好吃的啊,每个蛋都快有我高了,整整两百枚这得吃到什么时间啊。   
    将龙蛋收了之后,便要走了,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自大了。还以为在人间真的就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了呢,所以才会不用守卫,虽然在我的眼里他们用不用守卫都是一个样地。正在这个时候,元神竟然传来了一阵波动。我一皱眉,难道这里也有先天灵材不成?因为我的元神是以先天灵材为引凝炼而成的,所以对先天灵材有一种特殊的感应。   
    我随着波动来到了洞外的一片树林,在这片树林中发现了一相映成趣看起来非常平常的果树。上面还未结果,这,这,这是五行灵株!   
    五行灵株可以自动吸收五行灵气,以五行之力蕴阴阳之气,最终会产生天地间最本源的混沌之力。到现在为止,能吸收使用混沌之力的只有元始天尊、通天教主等几位圣了。若是我也可以吸收混沌之力的话,那我不是就可以成就圣人之身了吗?而且,以我现在的进境,完全可以在两位年之内完成进境,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   
    而现在的我,不过是和轩辕一样的亚圣罢了,也就是仙人口中的神人。听起来跟圣人不过是一字之差,可是实际上的差别却是天差地别。五行灵株可是足以令所有人眼红的东西呀。   
    只是可惜他却是需要十万年堃和会结一次果,而一次也不过结五六个五行灵果罢了,当真是珍贵无比!其实,也难怪它只让人当成平常果树呢,你看它完全与平常果树无异。   
    这便是先天灵材与天材地宝的差别,天材地宝无一不生得惹眼之极,让你一眼便看出它的不凡之处,可先天灵材则更像是一位反朴最真的高手。就算是放在你的面前,你也别想认出它的来历,若非我的元神对先天灵有特殊的感应,我也绝对不会认出他来!   
    更让我意外的是,一阵阵生气从我脚下传来,仿佛大地有了生命,引得元神之中不周山碎片也是一阵阵的抖动。我闭目沉思,仔细地休会着脚下传来的感觉。元神向地下探去,可什么也没有。当我的元神搠触到树根的时候,我又是一阵激动。   
    息壤,竟然是息壤!今天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先是五行灵株,后是息壤。要说这息壤与五行灵株乃是同一级别的先天灵材,全是产生于天地初开之时。这息壤最是神奇不过,你若是把它放在土中,它便马上会与土融合在一处,而且,到时候就算是你种上一根萝卜它也能长成一根人参!你若是把它放到水里,那它马上就会在水中形成一个岛屿!想当初,王母的蟠桃园也不过是撒了二两息壤罢了,而这里最起码有十五斤息壤!   
    如果不是这树根紧紧地将息壤固定住的话现在它早就与土地融合在一起了,到时候就算是圣人来了也是没有办法了。哈哈哈……这可真是个人缘法啊。   
    我身前的土地一点点的开裂,随着一阵“哗哗”声,整棵先天灵株连带着一片土地升上了十米的空中。我一点点地控制着元神,将平常的土壤剥离树根。最后,便只剩下了树根包裹着的息壤了,而后,我又小心弈弈地收集息壤。只见息壤从树根上一点点的分离,并聚集到我的身前,形成了一个土团。土团一点点地变大,而树根上的息壤则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整个过程全是我以元神之力施为,其它的能量干不了这种细活。一不小心就可能会伤了先天灵株,那我可就亏大发了,还不哭死?随着整个“工程”的结束,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活可真不容易干啊,太累人了!倒不是消耗法力,而是精神累呀。   
    一挥手,将两样先天灵材全都收进了我的贮物空间中。先天灵株在那里也死不了,看来我得找个地方给它栽上了,而且我也有了息壤了,看起来和是找个时间建个园圃了。不仅要种天材地宝,还要种些果树,犹其是葡萄,这样就可以酿酒啦。   
    难道要种在御天堡?不行,不行,那地方还是小了点。那种哪里好呢?突然我眼前一亮,有了!嘿嘿嘿……昆仑仙镜再改建一下,再祭炼成一件法宝,应该能成吧?不用它能攻击,也不用它能防御。只要他能缩小、放大、隐形就成,这样也方便我把它带在身上嘛。嘿嘿嘿,到那时间我再建上一个轩圃,给园圃中放一个阵法,阵中千年等于阵外一年。到时候,嘿嘿嘿,想一想我都流口水啊!我要建一个比王母的蟠桃园还要牛的园圃!   
    这件事情还是要往后放一放啊。得等到了因诺塔城再说。   
    打定主意,便开始追赶莉莉丝他们,当我追上他们的时候发现这帮家伙真在战斗。竟然有人在半路上埋伏我们,莉莉丝和斯特诺根本都懒得跟他们动手。偶尔只是随手打出一根冰锥,这东西对付与自己等级相同的血族,在其有准备的情况下实在是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对付他们效果却是好得出奇。   
    很明显,那帮家伙对魔法根本就是接受不了,嘴里边一通叫,转身就想跑。刚接上火怎么能让他们跑了呢?所以帕达西一声令下,天命的那帮家伙全都飞身而上,把他们给拦了下来。一片刀光就带起一片血雨,实在差距实在太大,所以原本的突袭竟变成了单方面的屠杀,不过却是我们屠杀他们。在我的授意下,帕达西他们故意放走了两个人,让他们回去报信吧。   
    据我所知,在这片土地上也有几个神神秘秘的家伙,叫什么德鲁依。好像是也有点超能力,估计这次应该能让他们从树林子里爬出来了吧?嘿嘿……等我到了因诺塔再陪养一批巫妖,看你们到底谁厉害!只是一直以来也没有留意过他们到底有多少人,嗯,这次不杀光他们。   
    得留着点,要是杀光了地话以后的黑暗生物可就没有了敌人了,那样地话可不太美观啊。没有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嘛!   
    看到我回来了,莉莉丝第一个腻了上来,我对他们说:“大家继续上上路。”   
    “是,主人!”众人齐声答道。   
    在路上,莉莉丝跟我坐在一匹马上,问:“主人,那条龙呢?”   
    我说:“杀了呗,难道还留着它呀。”   
    众人彻底无语了,那可是啊,竟然让我给杀了,而且好像还很轻松,他们再一次为我的实力而震惊。   
    拿出了几件东西,随手扔给了帕达西,对他说:“这几样东西你们还能用,没准什么时候就能用得上。你们自己留着好了。”   
    “谢主人赏赐。”我挥挥手,算作是回答。   
    在路上又走了两天,终于到了因诺塔。现在因诺塔还只不过是一个城罢了,在它的周围还有很多小势力。他们都在虎视眈眈的盯着因诺塔呢,以前这里没有多少人,他们摸不清到底有什么实力,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但是现在看我们一共也没有多少人,甚至于,有些小势力的人都比我们的多,所以他们说不定哪天就会来袭击我们,要夺取我们的城了。   
    但是我现在还没有时间去理他们,等过了段时间我将昆仑仙境弄完了之后再来收收拾他们,在我的卧榻之旁岂容他们酣睡?   
    到了因诺塔先把他们都安顿好了,看着这些大房子,让这些一向只住山洞的家伙这个激动啊。心里对我更是五体投体,恨不得把命都卖给我,虽然现在他们的命已经都卖给我了。但是所有人的心里都说:跟着这样的人主实在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啊,当初先辈们的选择真是没错!对我自然是更加的恭敬,而我,从他们的眼中了解到他们的心理的时候自然还是高兴非常地。毕竟,笼络人心也算是一大成就了,让别人心甘情愿地为你卖命也不是那么容易地事。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欲望,因为某些欲望,他们甚至可以出卖自己的灵魂,更别说是对同类了。相比之下这些还不那么文明的人类心里就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了,自然更加的好控制了。   
    我先将城市的布防安排了一下,这种事情可放松不得,虽然我的人都是牛人,可是面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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