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6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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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知道,我是不希望你走的。”齐布琛看着胡雨霖所在的牢房,说道,“这一次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才让你出手,其实,你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只是时机不到,王爷一直没有动手的打算而已,并不等于说他不再需要你了。”
“王爷大恩,我自然不会忘记,可我的确有些厌倦了,不过,王爷和齐先生你的恩情,我是必须要报答的。”她郑重其事的说道,“我归隐也只是暂时的,说白了是避避风头而已,王爷和齐先生一旦需要我,我随叫随到,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我知道你会的。”齐布琛笑了,“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齐先生,就此别过。”她向齐布琛抱了抱拳。转身离去。
齐布琛目送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了夜幕中,看了看手中的小册子,望着胡雨霖所在的牢房,发出了一声冷笑。
“如此一来。事情就好办了……”
当齐布琛回到敬王府,向敬亲王禀报了详情并将小册子呈上之后,敬亲王一向‘阴’郁的脸难得的现出了满意之‘色’。
“这事儿能如此解决了最好。”敬亲王一边翻看着小册子,一边说道,“此人办事真是不错。原本是我打算用在那个时候的,这一次提前让她出手,不知以后会不会影响到……”他叹息了一声,没有再说下去。
“只要不向皇太后说明这胡氏窖藏之址是如何得来,便没有人会知道她的存在。”齐布琛答道。
“是啊,只好如此了。”敬亲王抬头看着齐布琛,说道,“不过,最好还是尽快将窖藏发掘一处,确定胡氏未做欺诳之言后。再将其正法。”
“王爷所言极是。”齐布琛恭声答道。
“事不宜迟,老齐,这一次还得你辛苦一趟。”敬亲王对齐布琛说道。
“王爷放心,我立刻去办,按其所供之最近藏银处发掘,半月之内,定有消息。”齐布琛答道。
“这样一来,左季皋的事儿,也可一并解决了……”敬亲王遥望着天空中的一轮明月,眼中闪过灼灼的光芒。
冰盏胡同。贤良寺。
贤良寺本是大乾初年王公贝勒的府邸。荣方年间,这里成了怡亲王云祥的王府,荣方八年云祥死后,尊其遗愿舍宅为寺。于荣方十二年建成。寺名由荣方皇帝钦赐,取名“贤良寺”。全隆年间,贤良寺迁建于冰盏胡同路北,之后贤良寺便成了外省的朝廷重臣进京朝见的住处。
此时进京述职的陕甘总督左季皋,正居住于此。
“当家的……公子,看!出来了。”
一身男装坐在茶馆里的朱雪雁轻轻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她装作不经意的向远处的高墙大院儿瞥了一眼,刚好看到两个人急匆匆的从一处角‘门’溜了出来,其中一人牵了一匹马,另一人身上斜斜的背了一个包袱,牵马的人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背包袱的人个子不高,面庞黑瘦,但顾盼之间显得甚是彪悍。
两个人瞅了瞅街上,背包袱的人翻身上马,向街口缓缓走去,牵马的人则退回进了院子里,飞快的关上了‘门’。
“身上没硬货。”
“马是好马。”
“身上带着家伙,上马也利索,是个练家子。”
“脸上有刀伤,是硬爪子。”
陪着朱雪雁坐在一桌的两个书僮和三个伴当,此时用细微的旁人根本听不见的声音嘀咕起来。
一个书僮凑得离朱雪雁近了些,压低声音说道,“当家的……”
“说什么呢!”朱雪雁秀眉微蹙,瞪了那他一眼,书僮顽皮地吐了吐舌头,咧了咧嘴。
“公子,咱们是不是……”书僮清了清嗓子,恭敬地问道。
“走吧。”朱雪雁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茶碗,书僮随即招呼店小二结帐。
朱雪雁当先走出茶馆,向街口望去,此时那个骑马的人已经行得有些远了,一个伴当牵过马来,朱雪雁翻身上马,缓步追了上去。几个伴当和书僮也接连上马,跟了上来。和远处的骑马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祁四——那个从贤良寺出来的骑马人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盯着他,他本能地回过头望了一眼,看见一个面目清秀的年轻文士正和几个下人骑着马,不远不近的跟在自己身后,他感到有些不妙,暗暗催动座下的马加快了速度,走了一会儿,他又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对方并没有加快速度跟上来,才松了一口气。
出了城‘门’不远,祁四便开始纵马狂奔。
此时,恩公左季皋左大人的话,又在他耳边响起。
“……祁四,自从你来到府里,本相待你如何?”
“……这封信,务必要‘交’到潘大人的手里,除潘大人之外,绝不可让别人看见,明白否?”
“……祁四,我左家满‘门’的‘性’命,可就全‘交’到你的手里了!”
一想起左季皋对自己说的最后那句话,祁四就感到全身的血似乎都变得热了起来。
祁四早年是一名独行大盗。有命案在身,后来为躲避官府的追捕,转投左季皋的楚军,因作战时悍不畏死。屡立战功,又曾击杀圣平军刺客,因而颇得左季皋的信任,成为其干办亲随之一。
作为一个曾经整天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的人,又跟随左季皋征战多年。他对这种送信的任务并不陌生。
但这一次左季皋让他送给潘祖荫的这封信,却让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沉重。
他现在还记得,恩公把信‘交’给他时,那一脸郑重的神情。
祁四正在那里想着,突然,已经成了他身体一部分的那种野兽般的本能告诉他,似乎有危险临近!
“吁!——”祁四猛然勒住了狂奔的马,这匹曾是左季皋本人座骑的大宛马猛地嘶鸣了一声,四蹄一收,扬得地面上一阵烟尘飞扬。
祁四警觉地望了望四周。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他摇了摇头,再次打马飞奔。
临行之前,左季皋便叮嘱过他,当心有人中途拦截,是以他不走大路和人多的地方,而是专‘门’捡偏僻和人烟稀少的地方赶路。
而且他为了不为人发现,又恢复了当独行盗时给自己定下的规矩:中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在客店人家投宿。
又向前行了一阵,远处出现了一条小河,他知道。那是他休息的第一站,不由得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是满意。
祁四纵马来到了河边,飞身下马,他蹲在河边。双手掬水抹了把脸,他的马则开始就着河沿喝起水来。
河水浸湿了他的脸,流到了颈下,让他感觉到烈日炎炎下的一丝清爽,他又掬了几捧水淋到了头上,突然间。他的动作停了下来。
因为他感觉到了,身后有人!
祁四闪电般的蹿到了马前,一把‘抽’出了一支短管马枪,以马身为掩护,推弹上膛,将枪架好,指向前方。
没有人。
尽管没有看到任何人,但祁四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他“职业生涯“的直觉告诉他,威胁就在身边!
祁四保持着预备‘射’击的动作,目光四下逡巡,注视着周围的风吹草动。
尽管还是没有发现敌人,但祁四的本能却一直在提醒他,危险正越来越近!
祁四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前方,本能告诉他,危险似乎就在那棵树周围的草丛中。
突然间,草丛中似乎有什么亮亮的东西闪了一闪。
祁四双目死死的盯着那里,正当他调整枪口准备瞄向那里的时候,只听“砰!”的一声,草丛中闪过一道细弱的火光,紧接着祁四便觉得胯间一热,象是有一团火烫的东西从‘裤’裆里面穿过。
尽管他的马是左季皋当年的战马,久经沙场,没有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枪而受惊,但祁四却感到双‘腿’间一阵火辣辣的刺痛,双‘腿’一软,身子不由自主的向后摔倒。
祁四看到自己的‘裤’裆此时已经被鲜血染红,心下大骇,禁不住躺在那里,大声的惨叫起来。
此时草丛当中几个人一跃而起,几步便来到了祁四的面前,他们每一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柄梅‘花’手枪,对着祁四,只有为首的一位年轻文士手里拿着的,是一支长枪,只是这支长枪和他见过的有所不同,枪身上方多了一个黑‘色’的类似千里镜的长筒。
祁四认出了他们就是自己一出‘门’碰到的那拨人,心下更是惊慌。他刚想伸手去掏腰间的短枪,却被一个书僮上前一脚踩住了手腕。
书僮俯身轻车熟路的将祁四身上的短枪和匕首还有一筒袖箭都搜了出来。祁四知道今天自己遇上的是硬手,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叫苦。
“当家的!瞧!你打的这地方……”一个伴当模样的人上前,对着祁四已经被血染红的‘裤’裆轻轻踢了一脚,祁四立时杀猪般的大声惨叫起来。
“当家的,你这枪法,简直太准了!一枪就把他那玩意给敲了啊!”
“我看看,哎哟哟,兄弟,你以后怕是只能进宫里去当公公了,不过倒也好,免得给你净身!哈哈哈——”
“不光是当家的枪法好。还有大当家的设计的劳什子,指哪打哪,那叫一个好用啊!”
朱雪雁强忍着脸上的笑意,喝斥道:“别扯嘴皮子!赶快给姑‘奶’‘奶’搜信!大当家的急着要呢!”
两个伴当答应一声上前。七手八脚的在祁四身上搜了起来,可除了搜出一些‘鸡’零狗碎的小玩意儿之外,并没有任何的书信类的东西。
“说!信藏哪儿了?”书僮上前一拳击在祁四的脸上,祁四只感觉半边脸一麻,满眼金星直冒。接着是钻心的刺痛,让他险些晕了过去。
“什么……我……没有……”祁四口齿不清的说道。
“不说?定是吞了!把这厮肚子给姑‘奶’‘奶’剖开!”朱雪雁的一声断喝让祁四魂飞天外,他怎么也想不出来,面前这个‘女’扮男装的清秀‘女’子,竟然一身的匪气,浑比自己当年还要威风。
祁四哪里能想到,眼前的这个被众人称为“当家的”的年轻‘女’子,是当年天地会的大师姐。当年他们“黑吃黑”抢劫那些打家劫舍的盗匪的时候,往往有舍命不舍财的家伙把金银珠宝等物吞到了肚子里,而他们当然知道这一手。把这些不愿‘交’出金银财物的人开膛破肚,也就是家常便饭了。
“好咧!”一位伴当大声应和着,手一翻,‘抽’出了一把雪亮的牛耳尖刀来。
“列位饶命!饶命啊!东西……在这里……”祁四一边没命地叫着,一边张大了嘴巴。
朱雪雁一眼便看到拴在了祁四牙齿上的一根细丝钱,她得意的一笑,将手中枪‘交’给了身边的书僮,上前一把扼住祁四的下巴,使之不能活动,然后用手指轻轻拈住丝线。缓缓的向外‘抽’动,将一个用牛肠内膜包着的小囊扯了出来。她笑了,笑容很灿烂。
“把人带走!”
“是,当家的!”
……
“主公!朱姑娘回来了!”
听到手下忍者的报告声。房间里的林逸青立刻站了起来,他刚想出去迎接,朱雪雁已经大步流星的冲了进来。
“热死了热死了!”朱雪雁几下将自己的男装衣帽从身上扯了下来,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