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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重启大明-第9部分

小说: 重启大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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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完了坑的天然呆坐在篝火边抹着汗,那对如柳叶般的眉将她映出许多的委婉,丁一真的很好奇,她是怎么能一路寻到容城而没被人拐走的?难道这世道真的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么?

“如晋师兄,填完了,主意呢?”

“你想给他脱罪?”

丁一方自应了一声,却不觉萧香莲移近了他身边,一股处子的体香让丁一隐隐觉得小腹发涨,或许还因为她动作之间,胸间起赴的波浪。却听她问道:“噢,要脱罪么?我还以为咱们杀过去,把官府的人全杀了,把师兄救出来就行了。”

这什么人!丁一实在受不了了,抬头对她说道:“要杀过去的话那还不简单?你不如弄把匕首塞在烧鸡里,给他送进去就是了。嗯,要是怕狱卒搜查,你就买两只烧鸡嘛,一个孝敬给狱卒,然后你黄师兄拿到匕首,就大杀四方,杀将出来不就得了?”

“有道理啊!”天然呆居然一拍大腿,如同听到绝妙的计谋一样,丝毫也没听出丁的嘲讽。

丁一看那些衣服都快烧尽了,又将边上的木铲也扔进了火堆,对萧香莲说道:“是啊是啊,要是匕首太小,你可以找个饭桶,塞把斧头!”

“师父说的果然不错!如晋师兄,还好我来容城找你!”

“那是,听说过专诸刺王僚吧?他用鱼肠剑,太短!不能穿透重甲所以失败了。他要是来找我,我教他杀只羊,烤全羊,弄两把长刀塞羊肚子里,指不定那事就成了……”丁一随口调侃着,跟哄小孩儿也似的。

谁知萧香莲听了却是说道:“如晋师兄真是大智慧!好,那我们就此别过,等我救出萧养师兄,再来跟如晋师兄聚首!回后有期!”说罢便向林外走去。【注】

丁一吓了一跳,这人不会是天然呆到这样吧?连忙想起身去拦她,谁知道这秀才的身躯实在太弱,跑了几千步,又杀了五个人,方才一直在活动还好,现时坐定急起,结果腿便抽筋了,等得丁一那抽筋劲儿缓过来,萧香莲早就不知去向。

“苍天啊,我不会害死这天然呆吧?”丁一苦笑着,捧了两把土熄了那火堆,但他实在没有时间去追那萧香莲,,事实上,他也弄不清这大胸妹到底往哪个方向去了,目的地是哪里。所以他只能往容城走了回去,毕竟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这回,刚抽筋的丁一,可真的就是一瘸一拐了。

回到家中,吩咐如玉打水沐浴,丁一终于就有时间,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例如说照镜子。

铜镜,相比于丁一前世的玻璃镜子,清晰度当然是远远不及,但正如唐太宗所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可见铜镜大致还是可以看得出衣冠端正与否的。事实上,铜镜的弧度,是有着严格制作规范,否则便成了“哈哈镜”。

但就算这样,依然无法达到丁一照镜子的目的。

他希望能从一面镜子里,看到另一面镜子里的影象,而至少丁一家里的铜镜,无法实现这一点。

于是他只能用手摸,仔细去感受。

因为丁一想要弄清楚的问题,是颈后八字是否相交。

宋代《洗冤录》里就提到:自缢伤痕八字不交……若勒喉上则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

若无彭樟彭敬先这位贤弟,步步催逼,丁一也许一时还没有起这个心思。毕竟丁一也是人,千古艰难唯一死,死后重生的兴奋与喜悦,不论怎么样,还是会对他有所影响的。但彭樟这位“知己”的行径,却逼使丁一不得不快速地冷静下来。

秀才公的死,自己的到来,会不会是那些要逼他去卧底的人,用武力吓唬他,然后失手呢?没有安排任何假身份,甚至还泄漏出去丁一要投入权阉门下,搞得他众叛亲离,老实说,丁一现在真是不惮以最深的恶意,以揣摩对方的心理了。

解开衣领撩起须发,丁一按压自己的下巴、脖子、后颈,疼痛的部位并非圈状的,也就是说,八字不是相交的。看来秀才公丁一的死,真是被逼到无奈自挂。如此说来,这要让丁一去卧底的幕后黑手,还是有最后一点节操,至少没有从**的暴力来强逼。

夜渐深了,丁家只有忠叔和剑慕、如玉仍陪留下来,硕大的院子,便显得有些孤清。

这年头的人们,晚间大约除了喝花酒和赌钱,唯一的娱乐也就是家里坑头上的造人活动了。县城里的灯火,除了倚红楼和赌坊之外,其他地方很快就变得稀疏。丁家除了照壁处留着的长明灯,仍在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其他厢房也都融入黑暗之中。

在围墙外传来几声低低的猫叫,把丁家护院的狗引了过去,几个下了药的炊饼从墙外扔了进来,过了一阵,那猫叫声又响起,院子里就没有动静了。两条人影从围墙上翻越了过来,只见那狗已被药倒在墙根,微微发出鼾声。

一根管子轻轻捅破了丁一房间的窗纸,却是江湖上采花贼的勾当:迷烟。

那两个黑衣人之中,身材魁梧的那个,咕噜着说道:“俺不会摆弄这个,要来你来!这丁秀才听说是好人,俺们这么干……”那个矮壮的黑衣蒙面人,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趁了上去,仔细把迷烟吹了进去。

然后但屈指默数着,半晌,那矮壮的夜行人点了点头,取出尖刀拔开门闩,示意那高大的同伴跟他进去,又等了一阵,大约是等那迷烟药效散去之后,仔细关好了门,方自拉下蒙面巾埋怨道:“你懂个屁!你听过双枪陆文龙没有?只有把丁秀才阉了,才跟王佐断臂一样啊,要不怎么取信于人?你想想那些被竖阉祸害的百姓和清官们,咱们这趟虽是下作,倒也是他娘的为国为民,入你娘的,别咋呼,好好把事办利索了!”

“还能有啥不利索?”那魁梧汉子有腔调里始终透着不屑,“这院子里,总共两个半大小孩、一个老头、一个秀才,一拳一个,俺这醋坛大的拳头,砸下去,也就他娘的四下,立马就倒了!”

“真的?”

魁梧汉子冷哼了一声:“操!这有什么好吹的?俺江湖上铁臂金钢仇岳的名号,又不是自个封的!”说话间突觉不对,只因方才那声音,跟他那同伴不一样,仇岳伸手去扯自己同伴,却觉扯了空。

这时却觉后脑一痛,仇岳踉跄了几步,撞翻了房里的桌子才站稳了,他也是江湖上有名的好手,顾不得捂住后脑伤处,赶紧拔出刀横在胸前,谁知道眼睛传来剧痛,然后他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点灯火燃起,丁一看着自己红肿的拳头,对这身躯的羸弱,真的有些无语。

不过,幸好丁一的前世是特种兵,而不是拳王,要不然说不好就真栽了。没有力量、速度的搏击运动员,要对上这种有绝对力量优势的敌人,还是以一敌二,除非武侠小说里,否则,一力降十会,十有**是没什么戏了。

但特种兵便不同了。

要知道若是上了擂台,正常来讲,除非原来是搏击运动员出身,要不然特种兵一个班轮着上,那大约会是轮流被ko的结局,毕竟散打王也好、拳击冠军也好,一辈子专业搞这个的;可是下了擂台,找十二个散打王、拳击冠军,进入特种作战的环境之中,例如丛林、雨林、沙漠等等,那就不是十二个拳王都被ko,没有这概念,有的只是十二具死尸。

夜战,恰也是特种作战的一项。

丁一用拳头击打这位铁臂金刚的后脑,力量太小,根本没法把这横练十三太保的仇岳击昏,那么,随手抄起一把篆刻刀,黑暗之中,听声音辨位,除非仇岳有本事把横练功夫练到眼睛的玻璃体上,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一击致命,这就是特种兵。

丁一走到那个被他砸昏的矮壮汉子身边,拔出这人身上的短刀,毫不犹豫,闪电般一刀斫下,已将对方手筋斩断,那人痛醒张口,一只木屐已塞进嘴里,将他要吼出的惨叫,硬生塞了回去。

然后是绝无迟疑的第二刀,全然无视对方眼中剧痛之下,忍不住流露出来的乞求神色,依旧斫了下去,斩断对方另一只手的手筋。

一个曾和毒枭周旋十年的特种战士,对于还有战斗力的敌人,想把自己阉割的敌人,丁一完全没有什么怜悯可言。

“秀才公!”那矮壮汉子看着丁一退开,吐出口中的木屐,傲然说道,“想不到身手好不止,还真他娘的有种!是,这鸟事,是老子们对不起你。但他娘的这桩事,一不为财,二不为名,你也别问是谁指使,操他娘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老子不悔!”说罢吐出一截东西,眼看呛咳起来,脸色渐变。

注:《双槐岁钞》卷第七:“南海贼黄萧养者,冲鹤堡人也……使人藏利斧饭桶中,破肘镣,越狱而出,凡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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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威胁(二)

丁一用刀去拔那滩对方吐出的物件,却是齐根咬断的舌头。

这时那矮壮汉子已脸色青灰,死得再无气息。却是没有了舌头,嘴里大量出血,血液涌入气管,造成的窒息死亡。

“不悔?”丁一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道,“你以为自己姓杨么?”

丁一望着房里两条死尸,这个局,看来已经不容他慢慢谋划了,已经有江湖豪客被人洗了脑,觉得把他丁某人阉了,是为国为民。再拖下去,下回来个七八人,装备了弓弩之类,他现在这身躯,又没一杆突击步枪在手,怕是扛不下的。

“忠叔!”丁一走出房间,大声地叫唤着老管家,先跑出来的是睡眼惺松的剑慕,却被丁一吩咐道,“回去睡你的觉,不叫你不许出来!”

“少爷,有些事也许该跟你交代一下了。”在丁一头顶的飞檐上,传来了忠叔的声音。

然后便见忠叔极为轻盈地从飞檐上纵身跃下,立于丁一面前的忠叔便是那个忠叔,但忠叔已不是那个老管家忠叔。

他的背不再佝偻,便是这年迈的骨架也足以看出忠叔昔年必是魁梧雄壮的体魄;他的眼皮不再半垂,他抬起头来,脸上深刻的法令纹使得尚未开口已然不怒自威:“少爷,老夫从他们给狗喂药炊饼时,就守在这里了。”

忠叔这么说,丁一自然明白他的意思,那便是这个过程忠叔都看在眼里,无须再去掩遮粉饰。

他不再自称老奴,因他本就不是奴仆。

要么不说,要么说实话。

丁一伸手一让,对忠叔说道:“请

。”

忠叔走进屋子里,并没有马上问丁一什么话,而是掌着灯,仔仔细细看了每个角落。

然后他坐下问了一个跟房间里两具死尸毫不相干的问题:“你把雷九天做了?”没等丁一开口,他便指着墙上挂着那刀,“老夫认得那把雁翎刀,三十年前雷九天的父亲跟大哥借了六十两赤金,才购得那把百炼秋水雁翎刀。雷九天但使一息尚存,这把刀便不会离身!

“为什么?”

丁一望着大马金刀踞坐在椅子上的忠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忠叔必定是杀过人的,而且还是杀过不少人,杀人多了便有杀气,或者说因为杀得人多的某些细微动作,会让敏感的人感觉到一种恐惧——正如狗见屠夫不吠——前世丁一接触过的那些毒枭、杀人犯身上的那种杀气,远远没有挺直了腰背的忠叔来得浓烈。

其实丁一早就觉得忠叔有问题,不必等到他老人家自言自语说漏嘴的那句:“纵横江湖……”丁一几乎很难查觉到忠叔的脚步声,方圆二十步内要躲过丁一这种人的耳朵,绝对不比蚊子躲过蜘蛛的网更容易。

“为什么?说!”忠叔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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