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中兴-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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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僧修炼上乘佛法。
贺惟一心中舒了一大口气,这个决议对于汉臣在朝中地位的提升,无异是非常大的帮助。
走出殿门,他恰巧与脱脱撞了个照面,刚要行个礼问个好,脱脱寒着脸,用鼻子哼了一声,满脸不屑的走进了轿子,在一帮卫兵的护卫下,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皇宫。
脱脱回到府中,照例摔了几个茶碗,把今天当值的倒霉的丫环痛骂了一顿。这是他的老毛病了,只要在朝中有了不顺心之事,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对下人发火。
可见越是位极人臣,心理压力就越大。可惜的是当时没有心理学家,不然肯定能在都城里面赚大钱,得有多少皇帝面前的红人下了班赶到他面前做心理放松的治疗啊!
“都给我滚出去!滚出去,一群不中用的废物!”脱脱把官服一扔,破口大骂。门外的侍卫们个个吓得小腿打颤,牙根子发冷。
“父亲,您又生谁的气啦?别这样嘛,您都这么大的官了,别跟那些小人物计较!”这时候,赶推门而入灭他的火的,就只有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了。
这女儿非他亲生,而是二十年前出游,从大都郊外拣来的孩子,当时仅是几个月大的婴儿,裹在一件薄衣之中,被扔在草丛中哇哇大哭,饿得小脸腊黄。想必是某对狠心的父母见她不是男孩,硬了心肠要舍弃了她。
脱脱登时动了恻隐之心,命人抱回了府,好生抚养。
因为是地位卑贱的汉女,本想养到七八岁就让她在府中做个普通的小丫环罢了,但这女孩越大就越可爱漂亮,待他散朝回来,经常搂着他的脖子不放手,亲热的叫他父亲。脱脱难逃一颗天生的慈爱之心,一咬牙认了她做自己的女儿,且给她起了个蒙名,叫做蓝朵儿。
对这娇柔可爱的女儿,脱母蓟国夫人亦是疼爱万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里怕被风刮跑了。又常带进宫找公主们玩耍,顺帝对其亦是喜爱,故而在她十六岁的生日之时,顺帝破例封她为德宁公主。
关于德宁公主的身世,朝中不少大臣都是心知肚明,但没人敢说破此事。所以每当脱脱在皇帝面前对汉官肆意贬压时,每个人心里都想对脱脱说这样一句话:妈的你这么瞧不起汉人,为什么要收养个汉人的女儿呢?还他妈的这么疼爱,捧成了皇室的公主!
脱脱见了宝贝女儿,气马上就消了,挤出了一脸的笑容,“蓝朵儿,又是你,怎么我一发火,你就像只小兔子一样的出现呢?”
蓝朵儿娇羞的脸上露出几分顽皮,伸着舌头,做着鬼脸,“因为我最了解父亲了,知道父亲大人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高兴,嘻嘻。”她跑到脱脱背后,很乖巧的替他捶起了肩膀。
脱脱惬意的享受着天伦之乐,望着蓝朵儿围着自己转来转去,他想起了皇帝交给他的任务,突然心中一动:既然朱云天成为朝中重臣、皇室贵族的事实已经不可改变,为什么不顺势把他拉到我的阵营中呢?
“蓝朵儿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也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如意郎君了。”脱脱微笑着对蓝朵儿道。
蓝朵儿一愣,随即害羞的说:“女儿不大,女儿才不要嫁呢,陪在父亲身边,多好呀!”话虽这样说,但她的脸上明显有男女之情的渴望一闪而过。
脱脱心中便有了数,随即打起自己的小算盘来。既然做了决定,要把朱云天招为自己的女婿,那么好多事都要提前安排。
既要为朱云天铺路,又得防范他被贺惟一等人所控制迷惑。那些汉臣笼络朱云天的招数,不用多想也能猜得出,无非是动之以情、说之以理的孔夫子的教条主义。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这招美人计保险。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四十八节 北上大都(上)
说点题外话:
有同志批评本书有种马情节,汗,小小的辩解一下,相比那种“专业”的种马书,我这算轻度的了,而且一直在尽量避免,实在冤枉。但说实话,古代有钱男人三妻四妾,一个普通小地主珍藏三五个女人都不算稀奇,更别说那些地位极高的货色,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若说朱云天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又身为三军统帅,有钱有人又有权,一个妞都泡不到,才算失败至极,您自己都不相信。
又有同志对朱云天能轻松混到蒙古贵族府上的总管这一情节强烈置疑其可行性,因为元朝汉人地位低下。我说点个人的见解,元朝新创及最兴盛之时确实如此,汉人排在蒙古人、色目人之后,为第三等人,南人(湖广、云贵地区的汉人)为第四等。但元未之时,蒙古人势微,对各行省已失去有效的控制,大量的汉臣、汉将被重用,用来对付起义军,亦是事实,贺惟一为元朝著名的汉臣,曾官至丞相,但元朝对此亦是有规定的,汉人做官一般只能做到参政,再往上就难上加难,而且贺惟一也算是个特例吧,被赐了蒙名太平。
大量的同志批评本书恶搞气息太浓,像徐达这么著名的军事家都被搞成了菜鸟。再汗一下,俺早在公告里声明了,此书纯属恶搞和娱乐,非严肃。而且此书的就是从这些人的菜鸟时代开始。
英雄主义的男主角们已被人们写滥了,俺不想跟风,亦不想改变自己的想法,俺虽没实力,但总得有点个性不是?
今天跟同志们交流一下,明天去爬崂山。欢迎加我的QQ:345181369,帮我提建议,不管写书还是看书,不都是大家一起乐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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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濠州宣读圣旨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蒙官,顺帝跟前儿的近臣。这厮身着红色锦装,棉袍玉带,他的随从亦是着了华丽异常的皇家侍卫装束,前呼后拥,派头极大,进了濠州将军府,朝前院的门台上一站,双手背在后面,脖子挺到天上。
他眼皮上翻,谁都不看,嘴角上斜,便扯着公鸡嗓子,高傲的道:“哪个是朱云天?”
院子里站了几名打扫卫生的小厮,听到这人如此没教养的大呼小叫,都对他置之不理,仍然低头扫地。这蒙官大怒,他本是番僧出身,佛名为砣性达赖,这最后二字说明了他在番僧中的地位极高。但他胸中无术,以各种巫术将顺帝哄得迷迷糊糊,最后当上了这御前近侍,行钦差、御史之职。他在宫中呼风唤雨,横行霸道,看谁不顺眼就背地里参上一本,轻则罚薪降职,重则打入大狱,灭门诛族,连脱脱见了他都要让上三分,不敢轻言得罪。
见无人搭理于他,这砣性达赖哪受过这种鸟气,怪叫一声:“你们该死的贱民!”从侍卫腰里抽出刀来,冲上去迎头劈下,就劈死了一名将军府的仆人。
这一刀不仅伤了人命,亦是为他惹了大祸,算是捅了马蜂窝了。其他仆人扔了扫帚,一哄而散,纷纷喊:“蒙古野狗杀人啦!”且这扫地仆人的惨叫之声引来了将军府大批的卫士,见到此情此景,哪能忍得住胸中怒气?个个便红了眼睛,呼啦一下全都拔出刀来,把这蒙官和他的十几个手下围在当中。
“哪个狗娘养的杀的人?快他妈的说!”一名当值的卫士班长怒目圆睁,高声怒吼,恨不得把这群蒙古人剥了皮,抽了筋,来拜祭那位不幸丧命的汉人兄弟。
这蒙官心下慌了片刻,但自恃钦差大臣的身份,哪会心甘情愿的在这群普通卫士跟前吃气,眼皮一翻,傲然的道:“人是本官杀的,你能如何?!快快把朱云天叫出来,本官要宣读圣旨了。”
班长哇哇大叫:“我操你妈!大帅的名字岂是你这狗辈能叫得的?!”说话间,人已经蹦了起来,飞起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胸口。
只听咯吧一声,这蒙官连一声叫都未及发出,身子便向后飞出了十几米,不幸又撞在了府墙上,重重的弹了回来,吧唧落地,腿脚抽搐了几下,随即毙命。
可怜这从大都辛辛苦苦赶了一个多月,方到达了濠州的钦差大臣,刚站到将军府的院子里说了几句话,发了一阵威风,就横尸当场。他在大都杀个把汉人跟踩死一只蚂蚁差不多,从来没有人敢如此的反抗他,甚至连顶撞几句都不敢。
长此以往,就养成了他骄纵蛮横的性情,以为到了这淮东之地,仗着钦差大臣的身份,没人敢把他怎么样。结果,他自寻死路。
圣旨还没宣读呢,钦差大臣就被人杀了,他的随身侍卫们一片惊呼,目瞪口呆,全都呆在原地,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以前哪遇到过这种事?钦差无论走到哪儿,还不是被当成神佛一样的供着,这刚进了大门就被干掉的钦差,今天还是头一遭碰到。
共和卫队的士兵们也是一阵骚动,那名动手的班长一脚踢出之后,心中已然后悔。这一脚运上了全身的劲力,不踢个半死,也得骨断筋折,但眼前的情景却让他大跌眼镜,这强壮结实的蒙官竟然这么不经踢,一脚便送了他的命。
共和军最近纵横中原,连打胜仗,现在总兵力已达五十余万。旗下的军士们亦免不了要心高气傲,对蒙古人根本不放在眼里。虽说这番僧一进门就嚷着宣读圣旨,摆明了是从京里来的钦差,但如此欺凌汉人的蛮横架式,让这些卫士们难以压住心头的愤怒。直到出了人命,大家的头脑这才冷静下来,知道闯祸了。
“出了什么事?钦差老儿到了吗?”陈京听到动静,便从前府客厅出来询问。他正跟将军府的新任管家下棋,顺便打听一下大帅最近的心情如何,有什么新的爱好,以便他投其所好,讨老大的欢心。
一名卫士快步走过来,趴在他耳朵上报告:“钦差到是到了,不过一进门就死了。”
陈京大惊失色:“怎么回事?”
那名班长手里仍握着刀,这时镇静的说:“陈队长,这事是我干的,这狗贼实在欺人太甚,您看,”他指着地上那汉仆的尸体,“无缘无故便杀了我们府上的兄弟,太他妈霸道了,我看不惯,所以抬脚踢了他一下,但谁想他这么不经踢,撞到墙上跌死了。陈队长,要杀要剐,这事儿我一人承担。”
说完扑通跪在地上,把刀一扔,头一低,听从陈京处罚。
陈京却另有一番计较,如此说来,这狗官确实该杀,换成他,恐怕也会忍不住要了这狗官的命。
他冷冷的望了一眼那钦差的尸身,再看那群京里来的侍卫,一个个呆若木鸡,表情凝固,显然都觉得事态严重。陈京眼睛转了两圈,已知这事儿绝不能走露风声,要做就得做得干净,便对卫士们使了一个眼色。
这群卫士长期跟着陈京办差,这种杀人灭口的事情已干下了不知多少,显然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向门口靠近几步,先堵住了出路,接着围逼而上,将钦差带来的侍卫们堵在墙角。
“动手!一个不留!”
皇家侍卫不知所措之时,那班长突然哟喝一声,冲上前去。顿时惨叫连连,这些从京里来的侍卫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全被杀死灭了口。
陈京心里也解了一道恨,满意的道:“把那圣旨拿出来。”
那班长翻过钦差的尸身,找出一个包裹,里面装了一个金色的锦盒,打开一看,果然是盖了大印的圣旨。于是交给了陈京。
他尤自不解气,回头又戳了钦差的尸身几刀,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