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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部分

建设盛唐-第592部分

小说: 建设盛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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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甜现在的地盘是欧亚大草原的一部分,面积广阔,为涝原树丛(有水)和沼泽分割开来的干草原地带,牧草丰盛,极合适骑兵作战。

    匈人(游牧民族,可能是匈奴亦可能突厥人)先占据了此地,其首领阿提拉先后击败了东、西罗马,曾远征高卢,凭借着就是这里养育的马匹!

    欧罗巴往西的山地丘陵不少,马匹不容易得到足够的牧草,那些地方不能提供足够的马匹。

    在匈帝国瓦解后百年这片地域归由日耳曼人统治,接踵而来的是阿瓦尔人,他们的人丁不旺,但凭借着马匹,他们依旧守住这个地盘,直到唐军的到来!

    ……

    唐甜带着卫队,检视了这块地方,大为满意!

    草质不错,奔跑了一些时日的战马在畅开肚皮吃足草之后,能够不吃粮食就把先前瘦下来的膘给补齐了。

    马不一定要吃粮食才能够补膘,粮食的作用是在短时间内把膘补齐,马吃多一些草同样也可以补膘,有了膘才可以持久和跑得快。

    一眼望过去,草原上天高云淡,草茂马肥,牛羊成群,令人看了开心!

    牛马羊能够提供奶和肉食,为军队提供充足的力量,唐甜指示一些河谷处开辟了种地,其余地方保留草原。

    嗯,牛马羊可以提供肥料。

    种地面积不算很大,按其他人看来,连种地的农民都吃不饱。

    那时期科技不发达,欧罗巴人以已度人,

    但第二年一来看,谁都惊呆了!

    唐人把这庄稼种得简直是外星人下凡,亩产是别国的几倍,收成满仓。。。欧罗巴人总算明白了,唐人特色技是什么?

    就是“基建狂魔”和“种地达人”!

    现在,宝地在手,欧罗巴的天下我有!

    ……

    出动时带有粮食,第二年种地后收获粮食,为战马提供大麦、燕麦、大豆、小麦、干草、蒿和盐的的精饲料,马吃粮食养得好,再有是一人多马,提供充足的机动力。

    唐甜绝对不会浪费时间,立即派遣军队,象北地胡人一般攻打周边的国家和民族!

    看看,从北到东有摩拉维亚人、瓦赫河盆地斯拉夫人、波希米亚、巴伐利亚、伦巴德人、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的斯拉夫人、保加尔汗国、安特人等等,再往西是称得上“锦标”的法兰克王国……

    好多好多的国家和民族啊,那还等什么,立即出动战马,开始转一圈去攻打他们!

    向东,有草原,那里是“安特人”的故乡,最合适骑兵去打。

    这个部族是斯拉夫人,他们没有什么大城市,在他们的小城镇里中有10…40间建造于地下的房子、房子中间有壁炉、一些设防城镇的防御工事受到了东罗马人的影响,建立了不高的城墙,他们与拜占庭王国结盟,并肩作战。

    事实证明,拜占庭王国不是良朋,在唐军侵入了安特人的故乡时,拜占庭王国无法给予安特人援助。

    谁都帮不了安特人,他们倒霉的在于他们生活在草原上,而唐甜军队在草原上活动有加成,安特人倒霉的在于他们居然马匹不多!

    他们骑的是欧洲的大号马,遇到唐军的蒙古马那就是见巧成拙了!

 第九七三节 派酒叔来

    “又来了!”

    发出这个感叹的是一个大个子,脸色憨憨的,看上去象位邻家叔叔那么可亲。

    但是以为他会给孩子们发糖果吃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位仁兄是安特最大部族的酋长耶辛,他浑身是劲,可以与北极熊单p,力可撕狼虎!

    因此他统领足足有上三万勇士的部族,在草原上过着愉快的生活。

    他们的营垒坚固,壕沟宽敞。

    他们的盾牌结实,居然能够抗拒唐军弓箭。

    很不错,原来他们有力气举重盾,喜欢持重盾硬闯敌阵去尽情地厮杀。

    所以他们编制的盾牌是

    盾重,兵器亦重,他们的冶炼技术粗陋,但架不住兵器大啊,重重地打下,都是锤子,装甲再厚再坚实,挨锤砸了,也是难保。

    就象现代战争中坚固的钢盔,子弟是不能击穿钢盔,可是子弹巨大的动能打在钢盔上,它保护着的脑袋都被震碎了!

    他们手持巨大的兵器,大步迈进,在短距离内,居然不输于战马。

    有此能耐,无人敢打扰他们。

    他们闲暇时输出外劳,派出队伍去帮助拜占庭王国打仗,实际上就是充当雇佣兵去赚钱。

    斯拉夫人天性豪爽、好战,只要给他们一个良好的作战场地,他们就会很痛快地跟着盟友们一起去死。

    amp;bsp;一直以来耶辛的日子很好过,直到最近他遇到了烦心事。

    amp;bsp;从西面跑来的“唐人”,他们盯上了他的部族。

    来攻的唐人不多,只有区区三千人,很难吃下三万人。

    但他们实在讨厌!

    隔得远远的射箭,让人猝不及防,一不小心就吃上一箭!

    那箭又毒又狠,射中部族人不得都脱层皮。。。他们的身体素质相对较好,可是感染后发烧也是非同小可,很多人都挨不过去。

    amp;bsp;“这就是毒箭头!”

    amp;bsp;更讨厌的是他们还扔手榴弹,化学弹,就是点燃后扔过来,杀伤力不强,但巨讨厌!

    臭烟!

    生锈的铁钉!

    唐军骑兵分成十几个小队,每队数百人,他们仗着自己的速度比敌人快的特点,从四面八方围绕着部族人的阵营,在弓箭的射程内,朝他们射出一排箭雨,又或者近前投弹。

    当部族人大步冲出来时,唐骑迅速地后撤,绕到其它地方继续进行同样的事情或者对部族人远攻。

    三千唐骑在部族人眼里有如三千只嗡嗡鸣叫的大苍蝇,围绕着他们的地备胎不停地打着转,时不时地叮上一口,摸上一把,这种近似于无赖的游击作战方式让部族人几乎咬碎了牙齿!

    他们恼火,而负责进攻的唐庭芝也有点郁闷,他负责攻打东面部族,没想到对方如此棘手,尽管弓箭不停地射出,可是对方的盾有够结实,而且部族人别看他们个头大,却是相当敏捷,挡箭有天赋啊!

    中箭者不多,更厉害的是,他们居然身体强壮到抵抗住了破伤风!

    当他们冲出来时,唐骑发现要是不跑快一点,就会发生四条腿的跑不过两条腿的惨案,部族人的耐力虽说不强,但挨近时投矛,数十根长矛呼啸地出手,隔得老远的,唐骑中有个不走运分子可悲地被钉在地上,余众拼命射箭,把倒霉分子给抢回来。

    战争多年,唐骑已有默契,部分攻击,部分掩护,如此才没丢下自己人。

    看到他被一矛捅穿装甲,矛尖自后背伸到胸前,大家看得瞠目结舌,以后等部族人一出来赶他们,大家就夹起尾巴跑,有多快多远先跑了再说,然后小心翼翼地放箭攻击。

    ……

    大家都很郁闷,耗着呗,唐庭芝人少本钱不大,又没带着重炮,用箭难能取胜。

    而部族人则在发火,对方实在可恶,让他们无法杀个痛快,恼火!

    ……

    唐庭芝在营地里思忖着破敌良策,对方是个硬骨头,难占便宜,但时不我待,等到冬天,马匹不可乱用,只好暂时放过这个部族了。

    但好几万人呐,想想真是流口水,他不禁埋怨自己,来时带了一万兵,见到遍地的野蛮人,分散三部来捉,其余两部打得欢,俘虏一大堆,都无法来助他一臂之力。

    现在捉到鹿儿不会脱角,钓上大鱼无上拖上岸,唐庭芝不禁懊悔。

    “报告!”帐外有人到来。

    “什么事?”唐庭芝沉声问道。

    好消息,本国又有兵到!

    原来唐庭芝说发现了大鱼的报告送到了唐甜那里,唐甜派人来增援。

    唐庭芝心中一喜,问道“来了多少人?”

    来的只有区区一百人!

    唐庭芝大为失望,这顶得了什么事。

    “哈哈哈!贤侄,为叔来助你一臂之力!”爽朗大笑声中,一个老头出现在唐庭芝面前,他先是一楞,不禁大喜道:“千里叔来助我,应有胜算矣!”

    唐千里,唐家长老,乃唐甜之叔,此人无甚理政才能,却擅长穿针引线,穿凿附会,胡说八道,特能侃,号称千杯不醉,这种人最能迎来送往,做别人所不能做的大事。

    amp;bsp;他老实不客气地道:“舍我其谁!”

    ……

    接到了唐庭芝报告,说有大鱼,唐甜还是很重视,立即派人将唐庭芝上报的资料交给那些投降的部族酋长们来看个究竟,

    这一看就对了,保加尔人中有个酋长名叫做菲茨的,说他认识那里的尊长耶辛,与他在拜占庭城墙上并肩杀过敌。

    “耶辛非常厉害,很难对付,最喜欢就是喝酒!”菲茨说道:“他很能喝酒,我从来没见他喝醉过。而且,喝酒后,他的战斗力更是爆李!”(带有战斗民族不醉光环?)

    再问下去,就不甚了了,那时菲茨和耶辛地位不高,都在前线打仗,闲暇时两人喝着劣酒打p,不久后各归各家去打拼,之后也无甚联系。(那时期可没有邮政)

    之所以记得耶辛,是因为那家伙喝酒多,杀人有力,令人印象深刻。

    唐甜将情况给她的参谋部通报了,参谋们就动起脑筋来,怎么样加以利用?

    参谋部是西军特色,号称“集思广益”和“兼听则明”,不好的说法是“王爷想偷懒”,但不得不说,还真的有效。

    大家一琢磨,给出的意见是既然那位大酋长喜欢喝酒,就让他去喝个痛快呗!

    得,派最能喝的唐千里去,看看能不能在酒海里劝降耶辛。

    成功最好,不成功的话,顶多损失一个叔和一些酒而已!(唐千里:贤侄女,你就不怕你叔丢了性命吗?)

 第九七四节 借酒劝说

    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白酒的香气传遍营帐里,让旁边的侍卫都用力地吸着。 .

    而坐在酒桌前的四个人则喝个痛快!

    参与者:唐千里、菲茨、耶辛和他的副将皮格舒,旁边还有一个唐军带来翻译。。。顺便插一句,唐军进攻除了地图,还有翻译,大家能够交流,事情就好办。

    “敬酋长,干!”

    唐千里举起他从东方带来的高烈度的烧酒,一饮而尽,这可是大杯!

    东方有好酒!

    最好的酒出自东方,名为“东神酒”和“西海酒”,唐千里带来的是西海酒,是西北地方的酒,酒质烈到可以点燃,烧刀子!

    他凭借着菲茨的引见,见到了耶辛。

    见面也不多说,说上几句,菲茨拧开了酒瓶子,酒的香气传出,令人食指大动,大家即时吃肉喝酒!

    肉是耶辛的,酒是唐千里的。

    耶辛见对方豪爽,亦是一口干尽。

    他咂咂唇皮,感觉到其味浓烈,身体似火烧,够劲!

    过去喝的酒,都白喝了!

    耶辛喜欢喝酒,他除了满世界派人去买(如果对方有实力的话和路远的话)和去抢(弱小的近邻)的酒,还自己酿酒!

    只可惜,周边地区的酒都不好,大家都是野蛮人的出身,能酿造出多好的酒?

    东罗马的酒还不错,但很贵,而且出产量少(他们受战争压力大,不敢多酿酒),耶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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