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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嫡女之一寸灰-第56部分

小说: 嫡女之一寸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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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我见主事的,我没有时间跟小喽啰废话。”华滋说着,轻蔑地盯了那个军官一眼,就不再开口。
  
  华滋发现自己不再害怕,毫无畏惧,因为心内笃定,她突然觉得这个结局在自己手中。因为不再有所求,她反而变得强大,强大到似乎能与天争。
  
  有人上来搜华滋的身。她心里似乎漏跳一拍,迅速后退一步,躲开了那几只脏手,眉毛一拧,脸上是毫不遮掩的厌恶。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枪,却没有扔掉:“不用搜,我来到这里,自然需要点防身的东西,这东西我也不可能交给你们。”
  
  她直直盯着桌案后的那个人,穿一身整齐军服,要上挎着弯刀,脸上几道褶皱,看上去四十多岁。他的手压在刀柄上,一双细眼眯着盯住华滋,后背似乎微微拱起,似乎随时都能发起攻击。他朝那几个士兵摆了摆手。士兵们顺从地后退,掩上门,出去了。
  
  他恨极了梧城人。他从未想过这小小一座城竟然如此难以攻下。他的一兵一卒一颗炮弹都是远涉重洋带过来的,可是折损在这里,一天天减少。
  
  那些蛮横的山里人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他们不怕死,他们的眼睛里只有奋勇向前。
  
  这个场景让他无比恼火,像是陷入了泥沼里,不知何日才能出去。
  
  他在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到底还是有个叛徒。这个孟华滋,他一早听季老板提过,季老板亦承诺过会说通孟华滋,让她与之合作,为攻城时提供方便。可是那么久,却没有丝毫回应,现在倒跑过来了。
  
  他一双眼睛眯得更细,似乎想看透下面那个女人。
  
  “我不仅仅要梧城的鸦片生意。我有地、有鸦片,我不需要季老板,你们支持我在省城做生意。”华滋接着说。
  
  “水路生意是两家合开,我要吞并。”
  
  她轻轻一笑:“当然,由我一家执掌,于你们也是好的。”
  
  果然是个鸦片贩子!他不禁想到,卖过鸦片的,自然不可能有何气节,拖这么久,只不过是更贪心罢了。
  
  他温文一笑:“孟小姐果然是女中豪杰,识时务,又有胆色。”他自小学习中文,对这个国家颇为了解。他知道很多古时贤人,为历代赞颂,伯夷叔齐不食周粟,有明一代,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可是这个国家历史太长了,长到人们都忘记了历史。他们的气节在无休无止的人斗中朽烂了。也许崖山已是绝唱。
  
  他按刀的手更重了些。
  
  华滋感受到一些轻蔑和危险。那种轻蔑不是自上而下的可怜,而是夹杂着喟叹,惋惜的洋洋自得。这种轻蔑让那个人甚至懒得怀疑华滋的话,好像华滋天生就是应该跪在他面前,卖城求荣。当然,也有危险,有杀气,这杀意是对低贱种类的憎恶。
  
  “我的船停在河上,我有更多的船,足以帮你们进入梧城。”华滋接着说,看上去心平气和,没有仇恨,只有j□j裸的利益算计。
  
  他迅速思索起华滋这番话的可信度和可行性。看梧城士兵的架势,不战至最后一兵一卒誓不甘休,这样下去,这场攻城战何时才到头,战事胶着对于他们来说百害而无一利,更何况因为这边牵制了大部分兵力,省城那边也是久攻不下,甚至有兵败的趋势。梧城这里必须速战速决。
  
  若是派一队先锋跟着她进城,前后夹击,定能一举夺城。
  
  “明晚你带船过来。”他终于说道。
  
  华滋的背挺得笔直,密密麻麻一层汗湿了衣裳。
  
  他走过来,朝华滋走近了些。身上的军服笔挺,整洁,黑色靴子上纤尘不染。他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看上去和暖些,眼睛里闪着柔光。
  
  华滋的鞋子上沾了不少泥土,想来到达这里应是不容易。她只身前来,倒是诚意十足。
  
  更近了些,他清楚看到华滋的脸,眼珠微微动了一下,面色有些苍白。
  
  他伸出手:“孟小姐,合作愉快。”
  
  华滋亦伸出手,瞥见手上有些泥土,脸上顿起尴尬之色,赶紧转过身,掏出手帕擦了擦。销紧葡萄紫丝绢手帕上绣着白色云纹,下面模模糊糊映着一层金属色。
  
  她有些慌乱,又赶忙回身,伸出手。手绢的一角从口袋里露出来,是这身男装上难得的温柔。
  
  她在心里数,五、四、三、二、一。
  
  轰鸣声起,火光炸响。只是一瞬间,她想自己应该会飞灰湮灭。
  
  扯开炸弹的一刹那,华滋没有任何犹疑,心跳得平稳,手也不抖。她没学过兵法,不懂如何领兵,可是有一句老话,擒贼先擒王。少了这个人,所谓军队不过是一盘散沙。
  
  她想的很简单,我去不了战场,我找不到你。若你下了黄泉,那我来陪你。若你还在这世上,那我为你争取一点点时间。以后这人世风景,你替我看看就可以。
  
  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木石倾圮,灰尘泥土扬起,爆炸声掩盖了惊呼声、哀嚎声。夷寇士兵四处奔走,脸上满是惊怖之色。火借风势,河水又远,整个夷寇营地开始烧起来,有人在火中打滚,有人在火外惊呼。
  
  越烧越烈,火光冲天,倒地的树木发出毕剥之声,被烧着的武器发出更大的爆炸声。
  
  梧城营地里的将士看到了这红艳艳的火光,连梧城里的百姓也都一个个披衣而起,看着遥远处的点点红光。
  
  “那是夷寇的营地?”
  
  “我们胜啦?”
  
  杀声起,来不及穿衣的梧城士兵抓起武器朝夷寇营地包围而去。枪声混乱,人仰马翻,夷寇士兵奔逃在梧城周围的深山里。
  
  “啊!”宋致朗一声大叫,满头大汗,从床上惊坐而起。他一手压胸,只觉胸膛里那颗心脏如同碎裂一般地疼痛。梦中大火,有个人在火中对他盈盈而笑。
  
  有人马上跑进来,扶着他,语带惊喜:“你终于醒了!”
  
                      
  这应该算是大结局了,还有一篇尾声就全文结束。




☆、惘然

  梧城士兵连续发动进攻,夷寇的炮火越来越稀疏。
  
  不过五日,夷寇士兵尽数撤走,留下漫山尸骨和惊惶俘虏。
  
  穿着破败衣衫,带着满身伤痕的梧城将士凯旋而归。夷寇的仓惶撤退让他们也莫名其妙。
  
  阖城居民奔走相告,迎接凯旋的英雄,祭奠已逝的英灵。他们落着泪欢欣鼓舞,看着归来的人,想起回不来的梦里人。
  
  夷寇撤走,全城大庆后十日,宋致朗才拖着受伤的腿走到宋府门口。
  
  管家揉了揉眼睛,跑上去,摸了摸宋致朗的胳膊:“大少爷,真的是你!”一边拍手,一边叫:“来人呐,大少爷回来了。”
  
  宋夫人摇着的拨浪鼓骤然停了,宋念之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又盯着宋夫人,等着拨浪鼓再次响起。可是他突然被宋夫人抱起来,在宋夫人怀里飞快地朝外移动。空气摩挲过他软嫩的脸,他咯咯笑起来。
  
  宋致朗靠在椅子里,几个丫头聚过来,红着眼眶,绞着手绢,却不敢上前。
  
  他撑着椅子站起来,唤了一声:“娘。”宋夫人的眼泪刷地落下,伸出手搂住宋致朗,又是哭又是笑,心里满是失而复得的庆幸与欢喜:“我要去佛前上柱香……我只当你不得回来了……”
  
  宋致朗看见宋夫人怀里的小小幼儿,满心奇怪:“念之怎的在这里?华滋在家里?”他的一颗心提起,好像下一刻华滋就会突然出现,笑盈盈地问他:“怎么样?我聪明吧,就知道你要回来,所以一直在这里等你。”
  
  他就要往后院走,却听见:“孩子是华滋送过来的,但是那之后就没了她的消息。”
  
  宋致朗心里白茫茫一片,他尽量不让脑子转动,不想任何事情。“那我出去一趟。”他跌跌撞撞朝外走,那条从小走到大的,从宋府到孟府的路。
  
  孟府诸人欢天喜地迎回了华旻,却始终没有华滋的任何消息。茜云带着人将华滋的卧室、书房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什么都没有带走,衣服在,首饰在。什么也都没有留下,连个字都没写。”
  
  宋致朗跨进房间,看见几欲燃尽的蜡烛。
  
  “小姐可能是一晚没睡,第二天我进房间的时候就发现蜡烛快燃完了。”
  
  宋致朗的心沉沉地落下,像跌进了深渊。
  
  “她知道我失踪了?”
  
  茜云点点头。
  
  宋致朗走得急,腿上传来钻心一般的疼痛,没多久,血浸透纱布,在墨兰的裤子上染开。
  
  司令府门口,他狠狠揪住一个人的衣领:“带我去关押俘虏的地方,找个听得懂鸟语的跟着。”他手上的青筋根根暴起。
  
  俘虏大都是前线小兵,说起兵败的那晚,只知道火烧山林,只知道四处奔命,其余也问不出来。宋致朗的眼睛阴沉地要滴下水来。
  
  一直走到监牢深处。两个士兵正往外抬一个人,胳膊被炸断了,伤口已经腐烂,猩红的血肉中长出虫来,恶臭冲天。
  
  抬着的两人一脸不耐烦,嘀嘀咕咕:“早扔了早完事,当初谁俘虏了这么个半死的人过来。”
  
  “听说是从夷寇司令部抬回来的,还以为是个大官,结果一直哼哼唧唧,什么有用的都没说过,带累我们哥俩给他收拾。”
  
  宋致朗一瞥,那个人圆睁着双眼,似乎死不瞑目的样子,手指尚在哆嗦。他拦住那两个士兵,扯过翻译:“问问他,兵败那晚,司令部发生了什么?”
  
  那个人发出桀桀的笑声,整张脸扭曲,几句话说得模糊又断续。
  
  “说是来了个女的,见了司令,后来发生了大爆炸,再然后火光四起,整个司令部陷入火海。”
  
  宋致朗的手慢慢握紧,眼前的一切似乎在扭曲。咿咿呀呀,是听不清楚的声音。
  
  她,不是该好好等着他么?
  
  他往外冲,好像周遭人世与他再无关联。里巷中飘来食物的芬芳,大街上有人在讨价还价,刚刚扎起头的小孩儿手里拿着面人,一阵欢呼。这个明亮而靡靡的世间,突然灰暗了。
  
  山风呼啸,焦黑的土地上浸了一层又一层的黑褐色,血腥气经久不散。碎石,枯木,断壁残垣。
  
  宋致朗跪倒在地上,指缝里全是黑泥,鲜红的血从他的指尖低落。他双手撑地,头突然低垂,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
  
  为什么,我连给你收尸都做不到?
  
  风扯着云散开,山林之中发出哗啦啦的树叶摩擦之声。
  
  孟华滋,尸骨无存。
  
  第二日,宋家的人找来山上,将左腿上鲜血淋漓的宋致朗抬了回去。
  
  后来,宋致朗的左腿完全废了。
  
  他在房前种了一株桃树。细幼的树苗在风雨中格外让人提心吊胆,可是也活下来了。春天时,满树嫩绿,枝头轻红。
  
  一个戴着面具的中年人经常过来看望他。
  
  也就是第一次见的时候,宋致朗的眼中冒出些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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