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危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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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作二婶的女人和蔼的上前拉着余燕的手:“是小宇那孩子糊涂,不懂得珍惜你,多好的姑娘啊。”
余燕被她说得也有些伤感起来,她笑:“二婶,快别这么说,这都是缘分,强求不得的。我会在黑井呆几天,有空来看你。”
二婶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她说:“燕妮子,你得空去看看大娘吧,最近大爹重病,才去世没多久,大娘伤心着呢,她一直都那么喜欢你的,老是在我面前念叨你。”她口里的大爹大娘是朱振宇的父母,当年,她和朱振宇结婚,在这古镇上大摆筵席,很是风光。
余燕听到这消息,鼻头一酸,眼泪忍不住哗哗的掉了下来。
朱振宇的父亲在镇文化馆工作,喜欢研究古文化,是那个年代上山下乡留在这镇上的知青,据说他母亲当年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美人,他父亲为了她,硬是放弃了返省城上大学的机会,在这古老偏僻的镇上扎了根,生下了朱振宇和他妹妹朱小旭。
刚结婚那会,她每年都会陪朱振宇回家住段时间,余燕性格活泼可爱,嘴又甜,很是讨二老喜欢,还和他妹妹小旭成了朋友,小旭非常喜欢这个阳光漂亮的城里嫂子。
“没想到,三年不见,他父亲竟然不在了。”
叶姗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只能对她说:“一会我们去看看老人家吧。”
安顿好住下,余燕让叶姗带着筱雨休息,她说她一个人去朱振宇家看看。叶姗也没坚持,叮嘱她早去早回。
第三十三章:酸涩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竟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余燕出门的时候忘记了带伞,她也懒得折回去了,就那样在细雨里走着,这里的巷子,她太熟悉了,到处都有曾经走过的气息。
细雨已经把青石板路淋湿,颜色变成了灰黑色,走在上面有点滑,没有声音,巷子两边是古朴的红墙,上面爬满了碧绿的爬山虎,雨水落在上面,晶莹剔透。
大二下学期,余燕和朱振宇如胶似漆,那时候朱振宇已经毕业,进入金钢工作,在金钢下属的一家科技公司当程序员,他学计算机专业,雄心壮志,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来。
暑假,朱振宇第一次带余燕回老家,那是余燕第一次来到黑井古镇,一下子就被它的古朴和宁静所吸引,他的父母和亲戚非常热情,当时,朱小旭还在上初中,羞涩,躲门背后对哥哥带回来的漂亮女朋友笑,充满了好奇。
余燕笑靥如花,把她拉了出来,很快,两个女孩子就成为了朋友。朱振宇带余燕去自家果园摘石榴,菜地里摘菜,去古盐坊做盐,小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她说和燕姐姐在一起玩特别开心。
那时候,余燕还跟着朱振宇妈妈和小旭学做当地美食,最简单的就是灰豆腐了,将白豆腐划成小四方块,放在油锅中炸皮起黄色,捞起后放在碱水中浸泡。煮的时候,用豆黄汤煮,放入炸好的豆腐块,汤中间舀了一勺厚厚的白芝麻油辣子,吃的时候夹起来看,颜色果然是灰色的,皮确是油豆腐的质感,酥酥脆脆的,但是一咬,皮破了里面的浆汁就流了出来,简直是包浆豆腐的惊喜,再一回味,又有股臭豆腐的香味,余燕特别爱吃,可总做不好。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要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突然吻她,余燕说他亵渎了神明,往往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整个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宁静而安详,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雨越来越大,这个季节的游客比较少,走在小巷里,几乎看不到别的行人,余燕加快了脚步,朱振宇家住在镇子的东头,需要横穿整个古镇,没什么游客,镇上的小店便显得有些冷清,店主悠闲的泡杯茶在店里看电视。
余燕手里提了盒在丽江买的普洱茶,几年没去了,总不能空着手去吧,也不知道他母亲喝茶不,记得当年,他父亲是很爱喝茶的,想到这,余燕隐隐有些后悔,提盒茶叶去,别又勾起老太太的伤感来才好。
镇子很小,横穿过去也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朱振宇的家需要上一截几十阶的石台阶,房子翻修过,已经不是以往的木质阁楼的模样,在他们结婚第二年修的,宽宽敞敞的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有个院子,种有几颗石榴树,现在正是石榴成熟的季节,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
刚到门口,还没敲门,门却开了,竟然是阿黄,阿黄是朱振宇家养的一只狗,很漂亮聪明的金毛,当年还是余燕在金沙市买了送过来的,宠物不能坐火车,刚拿驾照的她硬是偷偷开着父亲的车,和朱振宇一起跑了两百多公里送来,他的父母如获至宝,把阿黄当孩子一样养着。
如今阿黄已经有些老态了,但它却一眼认出了余燕,往她腿上使劲蹭,伸出舌头舔她,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像极了一个撒娇的孩子。
朱振宇的妈妈应声而出,惊喜的发现了余燕,她老泪纵横:“燕妮子,你终于想起来看我这老婆子啦。”
余燕迎上去,扶着激动的老太太坐下:“阿妈,我也常常想念你,想念这个地方。”余燕说的是实话,虽然,她曾经恨朱振宇过,恨之入骨,可是她却对两老人恨不起来,他们对她那么那么好,时常让她感动。
“可惜你阿爹再也看不到你了。”
“阿妈,你也别太难过了,阿爹这辈子能和你厮守这么多年,他已经很幸福了。”
回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威严,眼睛里却含着温和的笑,就和他生前一模一样。余燕心里难过,默默的走上前点了一炷香,鞠躬跪下,像是和这位慈祥的老人做最后的道别:“阿爹,对不起,我来晚了,没能送你老人家最后一程……”
接下来,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又是一顿唏嘘,彼此泪眼相望。最后终于平静了些,余燕问到:“小旭现在怎么样了?”
当年,余燕和朱振宇分开,小旭有误会,以为是嫂子绝情的抛弃了大哥,从此不再理她,她们再无联系。
“她早就大学毕业工作了,现在在省城打工,前段时间,孩他爹走了,两孩子都回来了,小旭说省城工作不尽人意,她大哥还说让她去金沙市来呢。”
余燕有些尴尬,她和朱振宇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了,已经几年了,彼此不再联系。
余燕干咳了一声,没有接话。
“燕妮子,我知道,当年,是我们家振宇对不起你……你多好的一个姑娘啊……他就是被猪油蒙了心……”
“阿妈,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我对他早已经没有了恨。”
“况且,现在他也有他的新生活,我也有我的了,只希望彼此都幸福吧。”
老人家深深的叹气。
“孩子,我心里就认你,喜欢你,不管怎样,你和我老婆子也有一段情分,以后有时间,多来黑井看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余燕点头:“我会的。”
从朱振宇家出来,已经夜里11点多了,老太太不放心,非让她留宿,可余燕想到那张床朱振宇曾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上面翻云覆雨过,心里依然有说不出的不适,便委婉的拒绝了。
雨已经停了,叶姗打电话说来接她,她说筱雨已经睡着了,余燕怕叶姗在小巷子里迷路,没让她出来,在凌晨时分穿过古镇,她心里却没有丝毫害怕,这镇子,此刻是如此的安静,偶尔墙角会窜出一只小猫,闪着碧绿的眼睛看着她。
赵帅打了个电话来,问他的小美人此刻在干嘛呢,他说自己才应酬完,刚到家楼下,上楼前给她打个电话。
雨后的夜晚,吹来一阵风,有点凉,余燕说:“我一个人在大街上吹风呢。”
赵帅以为她开玩笑,说了句宝贝早点睡,晚安之类的话便挂了电话。
站在龙川江边,余燕在深夜迎风而泣,一向开朗活泼的她,想起历历往事,也变得伤感起来……
第三十四章:余燕式理论
黑井确实是一个慢节奏的地方,需要静下心来慢慢游玩。叶姗只在街道上走了走,就爱上了这个小镇。
“燕子,它真的如你所说,像世外桃源一般。”
余燕带他们坐马车去盐井坊,见证古人的伟大奇迹。雨后,空气异常清新,路边的草丛中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声,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在头顶盘旋。筱雨第一次坐马车,充满了好奇,她说她要坐副驾驶位置。
赶车的是一位60岁左右的老大爷,高海拔地区特有的强紫外线,加上长期的室外作业,把他的皮肤晒成黝黑的古铜色,戴了顶破旧的草帽,笑容淳朴憨厚,他把筱雨抱到自己旁边坐下,叮嘱她坐稳,筱雨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尽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马儿脖子下都要挂一个口袋啊?”
“那是因为它们每天都在跑路,需要随时喂它们吃的,这样一伸脖子就可以吃了。”赶马大爷耐心的给她解释。
筱雨回头:“妈妈,我们每天也走好多好多的路,下次你也给我挂一个零食袋在脖子上好吗,呜呜,筱雨现在就饿了。”
早上,在街上吃的豆黄小锅米线,筱雨吃不习惯,只浅浅尝了几口。
马车上坐着的五六个游客都被筱雨的可爱模样逗笑了,还真有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拿出个蛋黄派出来,递给筱雨,她也不客气,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起来,友谊瞬间就在两个小小的心灵里滋生了。
乡间公路狭窄,可两匹马儿却在赶马大爷的吆喝声和鞭子下非常温顺,不疾不徐的跑着,跑中途的时候还一边跑一边源源不断的拉出温热的马屎,吓得坐副驾驶的筱雨尖叫声不断,捂着鼻子一边尖叫躲闪一边好奇,伸手去摸马尾巴,她说这太像人的辫子了。
到了盐井坊,筱雨跟着新认识的大哥哥一道,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动手做锅盐,盐饼压实之后可以在上面写字,然后再放火里烧制,她歪歪扭扭的写下:“我爱爸爸妈妈。”
余燕经过昨天晚上的放空和发泄,情绪已经调整过来了,又恢复了以往嘻嘻哈哈活泼开朗的模样,她说以前她每次来都会在这做一个锅盐,家里堆了好几个,刻的字乱七八糟,她只记得最后一个,是“再见”。
叶姗问了问朱振宇母亲的情况,她说:“我们还有几天的假期,要不就在黑井多住几天吧,你可以多陪陪她。”
“我也挺喜欢这里,住起来很幽静,感觉可以放下一切烦恼,让心归零。”
叶姗知道,朱振宇一直是她心底的伤,三年了,余燕尽管平时没心没肺嘻嘻哈哈的,可只要牵扯到朱振宇的话题,都会一不小心拨动她敏感的神经。记得有一次,一群朋友吃饭,到最后大家都喝得有点高了,一个朋友冒了一句:“你一天没心没肺的,没一点心机,难怪人家朱振宇最后选了田梅。”余燕当场翻脸,摔了一个啤酒瓶,说他不够朋友,在伤口上撒盐,要和他绝交,后来还真的几个月没理人家。
再后来,再没人敢在她面前提朱振宇和与朱振宇相关的一切。
关于他们三人之间的故事,叶姗知道的也不多,余燕讳疾忌医,不想对外人提起太多。她只知道,他们结婚不到三年,就闪电般的离婚了。可隐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