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副本系统-第5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试探攻击的几头野狼可就惨了,两只野狼被砸碎了脑袋,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而剩下的两头野狼紧跟着贴近,眼看就要咬到沈沐风,结果又是两锤子,直接砸在了野狼的腰上,嗷嗷惨叫几声,不到一会都没了生息。
就这数秒钟而已,沈沐风的豪气被彻底激发了出来:“敢打老子的主意,老子要你们的命!”
酒意上涌,沈沐风想到了武松,人家赤手空拳就干掉了一只老虎,自己还有两个大铁锤,那还怕什么,结果沈沐风拎着双锤冲向了狼群,狼群也没想到沈沐风会杀来,结果嘁哩喀嚓被砸死了几只,剩下的野狼纷纷躲避。
这个时候狼王的能力就突显了出来,在一声愤怒的咆哮声中,所有的野狼发疯似的向着沈沐风冲去,开始的时候沈沐风还占据了些优势,双锤轮的密不透风,然而渐渐地,随着被砸死砸伤的野狼越来越多,野狼也学聪明了,二十多只野狼围着沈沐风转,竟然轻易不肯上前。
沈沐风暗叫一声不妙,如今天色昏暗,自己能看到的只是狼影,但对野狼的影响反而要小很多。
更主要的是,轮动这两个大家伙可不是一般的累人,这还不到几分钟,就感觉有些撑不下去了。
“靠,老子失策了!”
冷静下来的沈沐风,飞快的分析着眼前局面,如果硬撑下去也不过三两分钟的事,而想要在三两分钟解决这些狼群,显然是不可能的,这些野狼如此奸猾,根本不近身,再打下去就成了拉锯战,到了筋疲力尽,自己可就成了这狼群的腹中餐了。
想要摆脱这种局面的方法不是没有,要么选择有利地形严防死守,这样能拖得久一些,而且也能消耗一些野狼,其次就是干掉狼王,狼群就会瓦解。
沈沐风一时有些迟疑,然而就是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大腿就被身后的一只野狼狠狠的咬了一口。
“我艹……”
沈沐风嗷的一声大叫,一锤子将野狼的脑袋砸了个稀巴烂,吸着冷气抬头四望,突然看到十来米外一头体型巨大的野狼,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沈沐风很冷静,酒劲早就退了,心里明白现在十分危险,现在受了伤,防守更加艰难,如今发现了狼王,距离竟然只有十来米左右,如果不拼一下,自己恐怕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一咬牙发了狠,顾不得大腿被咬了一口,抡着铁锤直接向着狼王冲去。
狼王的智慧要比普通野狼强的多,沈沐风的强大如何看不到,见到沈沐风那狠戾的眼神,又看了看沈沐风双手上的大铁锤,狼王顿时露出惧意,一转身竟然直接跑了。
滑稽的一幕出现了,一个跑一个追,而剩下的野狼都愣在了原地,狼是有一定的智慧,而在它们的眼里,王是无所不能的存在,然而在今天,这个无所不能的存在居然抛弃了它们。
狼是群居的动物,兼容性很强,一个狼群甚至是几个小狼群融合而成,个体实力只能说一般般,成年的猎人徒手干掉一只野狼也是常有的事情,不过毕竟是群居动物,也是分等级的,最大的是狼王,也是狼群中实力最强者,大狼群中还分为数个团体,这些团体的头目又称为头狼,最后才是普通的狼和幼崽。
一旦狼群中的狼王抛弃了狼群,狼王的地位就会受到狼群的质疑,尤其是头狼,它们恐惧狼王强大的同时,也希望自己成为狼王,所以狼王几乎没有逃走的情况发生,因为这对狼群的统治,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
然而这只狼王却是个意外,在狼王的世界,狼群只是它的附庸,狼群拼光了也没什么。
可关键是,沈沐风这个疯子直接奔着它来了,这么短的距离,哪里容得它考虑那么多,恐惧,狼王也会恐惧,所以狼王的逃走,只是潜意识做出的决定。
;
第86章 三家撤离【二更】
结果很显然,狼王的逃走致使狼王的威望彻底消失,狼群没有追击沈沐风便是最好的证明。
其实也是这头狼王倒霉,这又不是火器时代,少有什么能威胁到狼群的,就是狮虎猛兽遇到狼群也要退避三分,所以当普通的猎人一旦遭遇狼群,想的是如何逃跑,根本不会硬拼。
只是没想到,凶猛的狼群在沈沐风手里损失惨重,狼群中象征着霸主的狼王也被赶下了王位。
不过也就这样了,想要杀掉狼王,沈沐风的速度还是差了些,握着两把战锤疯狂的追了一会,沈沐风这才发现,身后的狼群并没有追上来,至于狼王,已经跑的就剩下一个黑点,而他的体力也透支的差不多了。
望着狼王的身影消失不见,沈沐风也不追了,将双锤放在地上,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浑身上下就如同被水洗了一般。
“嘶该死的,居然咬掉老子这么大一块肉!”
也许是刚刚太过于专心,根本没有感觉到伤口怎么样,可这一坐下来,流了不少血,也感觉有些头晕晕的,而且伤口被汗水沁过,火辣辣的,就仿佛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疼痛不已。
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沈沐风拿出金疮药就往伤口上倒,伤疤不伤疤的倒是无所谓,但这是狼咬伤的,感染了可就麻烦了。
不过让沈沐风没有想到的是,这金疮药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立刻就不疼了,凉凉的,说不出的舒爽。
“唉!一万声望果然不白花啊!还真是好东西。”
惊叹一声,其实想想也就是释然了,这可是系统货,和力量药剂,解毒药剂可是一个品级的东西,就算再差,也绝不是市面上那些普通货色可比的。
看了看天色,沈沐风决定还是继续赶路,如今受了伤,速度肯定要受到影响,当赶到县衙的时候,天边已经微微泛白,老柳头养的几只公鸡拼了命的打鸣,沈沐风看了看院落中无人,这才松了一口气,蹑手蹑脚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回到房间沈沐风就开始脱裤子,一路往回赶,虽然觉得痒点,倒也没有什么别的感觉,可是刚刚到家,顿时感觉到伤口处越来越痒,可露出伤口的瞬间,沈沐风就惊呆了,伤口已经结痂,痂的边缘已经微微翘起,翘起的部分露出鲜肉,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中恢复了。
“我靠,肉白骨啊”
事情暂时告于段落,然而刚刚过了几日的平静生活,万山县有了些传言,传闻有人竟然独斗群狼,以一人之力杀掉了数十头野狼,一时间大家纷纷猜测此人是谁,然而这个时候又有消息传了出来,有人说是万山县的,和黑风寨黄三是兄弟,说的是有鼻子有眼,不得不让人信服。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大家族可就坐不住了,尤其是张进酒,当年黄家覆灭就是张进酒干的,而且其他两家也是出了力的,如今得知有这么个人存在,怎么可能还睡得着觉。
于是刚刚过了初五,三家便聚在了一起商议了起来,商议的结果就是齐齐退出万山县,家业由下人打理,而三人决定全都去州府坐镇。
其实三人心里都明白,万山县如今算是完全落入沈沐风之手,加上沈沐风暗卫的身份,他们已经没有了反抗的能力,相对于万山县的收入,他们更在意州城的产业,仅仅万山纯酿,一年少说也有十数万两银子的进账,赚的这比他们巧取豪夺十几年来的还要凶猛。
什么当世豪族大家,算了吧!混个几年赚够养老的银子就离开这是非之地,至于说和沈沐风的联盟,也就是那么回事,还真当不得真。
当然,这是胡九指和张进酒的心里话,两人和张猛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有自知之明,而张猛不过是个莽夫,死不死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
三人商议好,第二天清晨就来找沈沐风,那场面别说多宏伟了,三百多人的护卫,三十口红木大箱子,知道的是送礼,不知道还以为搬家呢!
“嚯!你们这是?”
沈沐风当然知道这是来送礼的,却并不知道三人真的有搬家的打算。
三人对视一眼,张进酒上前说道:“大人,我等有要事与大人商议!”
沈沐风点了点头,将三人请到了大厅中,三人没有了往常那般气定神闲,反而是有些拘束,张进酒年长,加上明面上又是沈沐风的岳丈,所以也是最适合说话的人。
“大人,我等想专心打理州府的生意,请大人恩准!”
这可是沈沐风的老丈人啊!居然都用上了请,可见对沈沐风的忌惮到了何种程度,沈沐风微微一愣:“这是做什么?难道本县亏待了诸位!”
“大人您误会了,并非如此,而是我等也没有办法,大人应该知道,我等仇家颇多,虽一心想改善与百姓的关系,可有些事情终归是无法改变的,尤其是那黑风寨的黄寨主,和我等可谓是势如水火,今日听闻那黄寨主有一兄弟,可徒手宰杀群狼,实力深不可测啊!
如今此人极有可能就在万山县,我等自知罪孽颇深,愿追随大人一心赎罪,自认尽心尽力,而如今在劫难逃,蝼蚁尚且偷生,也只有出此下策,希望大人成全我等!”
思来想去沈沐风叹了一口气道:“唉!也罢!本县也不是不通人情之人,不过这万山县的根基是万万不能毁掉,这才是我等立足的根本所在,既然三位想走本县自然不好挽留,但三位要帮本县个忙,留下心腹之人,辅助本县治理万山,本县当感激不尽!”
三人只是想要暂时离开这是非之地,黄三良的威胁只是其一,其次就是有意疏远沈沐风,这厮可要比黄三良危险的多,至于说把万山县的基业彻底舍弃,三人眼下还做不到,毕竟还想多捞几年银子呢!
三人满口的答应,聊了一会便要离去,沈沐风挽留可三人哪有闲心留下来,还是早早离开这是非之地才是。
三人回去后便开始打理产业的人选,张进酒生性多疑,也没什么真正的亲信,思来想去决定将产业交给黄秋灵打理,毕竟张进酒并不知道,黄秋灵已经得知了事情真相。
而交给黄秋灵打理,一来这丫头这些年对他的话言听计从,而就算黄秋灵有意帮衬沈沐风,那便宜的也是沈沐风,算是变相相送,也就当赚人情了。
更重要的一点,张进酒知道沈沐风的能力,有这样能力的人吃相绝不会太差,如果是那种贪婪之辈,也不会费心费力做这么多。
不过这只老狐狸还是棋差一招,终年打雁还是被雁啄瞎了眼,当然,也可以说是恶有恶报。
胡九指离开选择看家的人选则是胡德财,胡九指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本想着和知县大人也连个姻什么的,可惜女儿太不过四岁,就算胡九指脸皮再厚,也不好拿四岁的女儿去换前程啊!所以看着张进酒,弄个干女儿就换来了一个岳丈的身份,着实是眼红不已。
至于看家的人选,胡九指则想的多一些,万山县如今是沈沐风的天下,自己两个儿子娇生惯养,一个比一个骄横,留下任何一个,恐怕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而胡德财这个侄子却不同,就算在疼爱有加,可和亲儿子比起来,侄子还是差了点。
而张猛则有些抓瞎了,开玩笑,张猛还不到四十岁,十多年前就是泼皮无赖,那时候哪有什么家啊!虽后来发迹,可大儿子如今不过十一岁,思来想去也只有交由下人去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