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高墙-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2004年3月23日 星期二 晴
新一年的第83天
几经努力,阳光下的第三次创业终于有了新开始。因为有了那样的经历,阳光下深知拥有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是不容易的,能自己创业更不容易。为此,阳光下真诚邀请您的加盟,共同创造新生活。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现诚邀以下伙伴:
1。业务跟单员 2名
要求:A。 性别、文化程度不限,28岁以下,有无经
验均可。
B。 自信,好学,吃苦耐劳,孝敬父母。
C。 有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的体验。
D。 有“前科”者优先。
2。行销企划 1名
要求:A。 性别不限,28岁以下,有营销经验,爱好文学。
B。 好学,爱思考,孝敬父母。
C。 能正确看待曾经犯的错。
D。 有“前科”者优先。
3。联系方式:
A。 预约面谈:0755…26492626
(20:00~22:00)。
B。 投递简历:ygx126@126。。
C。 网上留言:http://。yangguangxia。。
D。 工作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注:未约拒访,为所有应聘者保密。
2004年3月23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77节:网友江林的五封信(1)
2004年4月16日 星期五 雨
新一年的第117天
今天又收到了网友江林的信,算起来应该是第五封。当我看到“不知为什么收到你的邮件,我总有一种莫名的激动”这句话时,我有一种很想见他的愿望。尽管他说离我好远好远,但我感觉就在身边。
窗外下着雨。因快下班了,明天又是周末,我将江林的5封邮件都打印了出来。握在手中,一封接着一封地看。第一次,我为一个网友的来信而久久不能释怀。
第一封信:
阳光下:
我是江林,你的新朋友,自第一次到你网站后,一直没离开过,期望你有好的明天。通过你的文字,我知道你喜欢听到真实的声音。我来说几句:
你有大学文凭,多年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在深圳有一定基础,没有必要坦陈自己的过去,其实它(坐牢)没什么,你不告知并不代表你不诚实。
现实生活中有比坐牢更丢人的事,但那些人都没说。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不要让自己活得太累。
你建网站,记载自己的心灵历程,它有可能让你更难以忘记过去,走出昨日的阴影。
你在监狱写了400万字日记,你尽快将它整理出来,完成一个心愿,或许对你更有帮助。
你义务组织“阳光下12·4行动”,历时之久,工作量大,对你是一种损伤,它会让今后的路走得更为艰难。
普法宣传是一件好事,但它有专门的政府部门,个人的力量是不是显得有些单薄?其实你只要在某一个领域做出了一定成绩,你还是好样的,正如许多人以前做了许多见不得人的事,最后他成功了,具体说是赚了钱,很少有人说他过去的不好。
从你的文字看,你是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的人,责任心又强。你完全可以重新开始。合伙人骗你又怎样,钱没了你还有你自己;和女朋友分手了又怎样,感情的事不能勉强:这样你不是又多一些选择?
我知道你对她感情深,但一个男人太沉迷情感会丧失许多斗志。该放就放,有失就有得。
还有几篇文章中你提到对家人的内疚,已发生了的事没必要总抱怨自己,其实许多事最能原谅和理解的是家人。让自己的生活尽快走上正轨,她们就安心了,不是吗?
还有些别的想法,下次再说行吗?
江 林
2003年10月19日
第二封信:
阳光下:
谢谢你的信任!你的邮件早已收到,因工作有所变动,今天才给你回复,望谅解。
读了《行动有感》一文后,我感觉你的心态平和了许多,其实这也是我期望看到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不要太多的理由,至于那些虚头的东西,不要让它压抑了自己。
记得有这样一句话:蹲号子最可怕的不是十几小时的机械化体力劳动,而是怕把人关在那里什么都不让干。我知道你渴望的是心灵的沟通,其实你有时太在乎一些东西,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正常人看待。
《二十五岁生日礼物》一文中,你提到裤子小了,但你还不准备换,它让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魅力——我们要做的事有许多,让自己在行动中日趋完美才是我们该努力的。
我个人认为,这次行动应把主题放在个人旅游上,你个人的进步才能促进网站的最终目标的实现。否则让人有点演戏的味道。不过昨天我看你在留言板上的回复,让我对你的大智大勇产生了敬意——面对期盼已久的东西,不慌不忙。
有时候出去走走,能净化人的心灵,特别是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你感受的是一种原始的纯真。它能唤醒一个人的走失的梦。
有些睡意了,下次再聊……
江 林
2003年11月20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78节:网友江林的五封信(2)
第三封信:
阳光下:
元旦快乐!怎么没让我参加阳光下帮教协会?我知道你的个性,虽说刚开始它还不是太正规,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向拥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努力,再说摸索一条社会志愿帮教之路需要做一系列的尝试。我建议将首页“中国第一个为失足者鼓与呼的传媒机构”改为“中国第一个失足者帮教网站”,你接受吗?
与你相识有一段时间了,每次读你新的文章(观点)总有一种不同的感受,现在看原来我给你提的意见有些浅薄。尽管我们还没有见面,但我已感受到了我们坐在一起时那种激烈争论的快乐,因为你的一些语言已触动了我灵魂深处尘封已久的情感。
不知你看过《富翁共有的特质》一书没有?其中它讲到有智慧、有道德的人往往囿于理论,不善计谋,他们的“智慧”反而成为赚钱的障碍;不会追女朋友的人,赚不了钱。之所以选择这两条和你讨论是觉得有些东西出格才能征服对方。我虽没犯罪,但并不代表我没失足——什么叫“失足”?犯了较多人认为的错,那些还没形成规章制度的“错”也是“错”?因为法制有一个健全的过程,正如新《婚姻法》取消了婚检的限制,那是不是说新《婚姻法》没颁布之前人民的这项民主权利就不存在了呢?其实这一观点你在《我为什么要犯罪》一文涉及到过,我再提出来是想说我没犯罪记录,并不能说我就很“高尚”。
今年春节不回湖北,有什么安排吗?
若有帮教活动请通知我!
江 林
2003年12月28日
第四封信:
阳光下:
很久没有给你写信了,昨晚和一个朋友聊天谈起你,他说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你这样的人存在。于是我们一同打开了你的网站,当时我看到他眼中有泪光在闪动。
看了你2004年普法设想,我有一点担心它会不会影响你的生活?我知道一年过去了,你所有行动不再是为个人努力的,而是一个群体,但它会不会不时地把你带入一种伤心的境地?
你在招聘一些有“前科”的人,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他们会不会成为你行动的障碍?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另外你也该为个人前途想想了。
从一些文章中感觉你还是很平静的,这让我感觉高兴——和你相识以来,我一直把你当作一种精神力量,特别是遇到了一些不顺心事的时候。
昨天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没有受用一生的扶助,却有鼓舞终生的勇气和信心。因为每个人的路只有靠自己才能走完——你勇敢站起来了,可更多的人还生活在阴暗中!'奇‘书‘网‘整。理提。供'但愿社会对这一群体多一点关注,不要等到一个又一个杨新海出现才去思考我们对他们缺少了什么?还有马加爵悲剧发生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的教育存在了什么?
不知为什么,每次和你聊天总感觉是一种快乐,从你的思维中让我对一些问题的观察有了更深的思考。我的邮件不要忙着回,哪天有时间了,有心情了,有新感受了,想和一个人说话时再回。
认识你真好!
江 林
2004年4月5日
第五封信:
阳光下:
你的邮件早几天就收到,因忙着考试,没有及时回复,望谅解!其实我们之间没有必要有这么多的礼节。
如果不是考试,我和朋友约好五一去看你。真的,不知为什么收到你的邮件,我总有一种莫名的激动,我的朋友说也是这样。我想一定是你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的宽容感染了我们。
我在4月12日《法制日报》上看到了关于你的报道,这样的事你应该告诉我。读《宽容》一文后,我有一种顿悟之感,这是我在你写的其他文章中看不到的。它让我有点担心,那些都是较敏感的话题,相信有许多人知道,但他们都没有说。它会不会给你以后的帮教活动带来不便?
看完《高墙内外》的书稿,我觉得比以前的报道都真实一些,它让人感觉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一样,没有那些刻意的东西。而原来看案例报道,都是有意夸大什么,似乎只有那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其实,现在的人们辨别能力都很强,惟有真实的东西才能打动人。
我认为你应该在服刑和刑释人员权益保护方面做一些研究,这样的帮教会有更直接的意义,我相信你肯定在做努力。现实中这部分人总容易被人忽略,另因身份的特殊性,维权存在太多的局限性,他们的行为一般都是被动的,所以需要更多像你这样的人站出来。
预祝五一节快乐!
江 林
2004年4月16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第79节:“58”与“38”的区别(1)
2004年5月1日 星期六 晴
新一年的第152天
昨天晚上,我曾服刑的监狱的教育改造科汪科长打电话来说,为配合今年司法部服刑人员普法教育年活动,希望我能回监狱进行现身说法。我开玩笑说,服刑人员不用背“58条” 是不是许多人都叫好?相比现在的“38条”太容易了。
今天起实施的新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对比同时废止的1990年11月6日司法部第12号令旧规范,无论从陈述式的语言风格上,还是具体的内容等方面都彰显其人性化色彩,也更有利于提升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
新旧规范首先在条数和字数上有很大区别。旧规范6章58条,新规范只有5章38条,从服刑人员的行为、生活、学习和劳动四个方面进行规范;旧规范3000多字,新规范只有1200多字。此外,新规范中用“服刑人员”替代“罪犯”的称呼,把旧规范中随处可见的“不准”、“不得”等带有训诫口吻的用语改为陈述式的指引性语言等细则,显出对服刑人员的尊重和平等。
在对服刑人员装扮的规定上,旧规范规定,除一个月内出监的罪犯外,一律留寸发或光头,不准留胡须、长指甲;除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少数民族罪犯外,女犯一律留齐耳短发,不得过颈,严格禁止罪犯烫发、染发、戴假发、涂指甲、抹口红、戴首饰等。新规范中,这些禁止性内容均被删除。
在对服刑人员生活习惯的规定上,旧规范要求罪犯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按规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还对收看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姿势也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罪犯在收看收听电视和广播时要坐姿端正,不准从事其他活动,不准闲谈走动,不准擅自开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