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之星缘-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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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风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解释道:“助理就是把我的事当作你自己的事来做,寸步不离的跟有我身边,我有什么需求你立即满足。我的生活起居你要全面负责。”辰风贴近清远:“你做得到么?”
这到底是助理还是保姆?而且,还是有什么需要都要立即满足。呃,如果,是那方面的需求,是不是也要满足呢?
单纯善良的小书生却盈盈的笑了:“这又有何难,父母病重的时候,都是我在身边侍候着。公子若是不嫌弃学生粗笨,学生很愿意为什么效劳。只是,秋试时间一到,公子请务必送我回槐乡。”
听到秋试之后,辰风的脸上萧然一阵冷气:“怎么,你还怕我把你人扣在这里不成?”
小书生立即站起身来鞠躬抱拳的:“学生不是那个意思,公子请勿生气。学生,学生只是和文卿约好,一朝中第,共同孝忠朝庭。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和牡丹时常的聚一聚,也难为他柔弱的身子,每次都跑到槐乡看我们。”
这个文卿是谁?牡丹又是谁?看似一脸老实的小书生,杂七杂八的交情还不少。辰风的眼睛里冷气更重了些。
“作为助理,心里只能有老板,不许想着其他任何人。”说完他冷哼一声,甩下在一边眼角兀自含笑的小书生,甩手进房去了。
小书生的眼中写进了一点错愕,呆愣愣着望着辰风甩给他一个英挺的背影。荧屏上那个酷酷的,帅气的,高傲的华语流行音乐教父,新一代百花奖影帝,竟然会对一个陌生闯入者使小性子,还真是耐人寻味。
辰风的卧室简单而随意,不似任川,他的卧室的主墙面上永远会有一张他本人自认为最为得意的经典海报。而且他卧室的床是圆形的,用任川的话来说,他可以坐在中间,周围围着的全都是为他倾心的各色美人。一如他花花公子的性子,他说这话的时候唇角含笑,似勾满了他所有的风流韵事,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里也仿佛写满了风花雪月。
虽然辰风的房间简单,但是他对床的要求却是没有最大只有更大,他卧室里的那张床比市面上最大的king…size还要大出一个多来。好在他的主卧室足够大,他的一张床就差不多有别人的一个卧室这么大了。一梦醒来,已经是凌晨十二点,辰风拿起手机看了看,一条未读短信是任川发来的,说是不要误了明天的百花奖的颁奖典礼。
辰风把手机扔到一边,侧头望了望客厅,昏黄的灯光一直亮着,不知道那个小书生怎么样了。
随意抓起一件睡衣裹了裹,赤着脚朝客厅走去。地毯柔软的触感从脚底传来,这是他亲自挑选的地毯,雪白的关绒,没有一丝杂色。可想而知,辰风的洁癖有多么的严重。
日光灯下,小书生将青布衣衫铺在地毯上,只着了亵衣趴在上面,蜷缩成了一团。辰风眉头一皱,就算没帮他安排房间也不用直接睡在地上吧!好在地毯够厚,否则这春意犹凉的季节,还不把这个清清瘦瘦的身子冻坏了。
辰风走到清远身边蹲下,清远又把身子缩了缩,长长的睫毛在日光灯下投下一段剪影。闪着七彩的光,一杨颤一颤。再往下看,是水红色的唇,在微动的鼻息下紧抿着。
他睡的可真香。辰风轻笑,平日里一惯冰冷的脸上难得绽了丝丝暖意。做梦了吧!看他那酣甜的样子,还是个美梦,不会是春梦吧?辰风的心情大好,解□上的睡衣盖在清远身上,手指不经意碰触到他的唇。触感柔软,还带着丝丝水渍。
真是没出息,这么大了还流口水。
辰风端详着日光灯下清远唇角那丝淡淡的水渍,突然觉得像做贼一样心虚起来。深更半夜不睡觉,跑来欣赏睡梦中的小书生。自嘲的笑了笑,我一定是疯了。
但是他却鬼使神差的,用他自己都惊叹的速度弯身在那水色潋滟的唇上一啄。然后逃也似的奔回自己的卧室。直到重新躺回那张大床上,心脏还依旧在咚咚的跳个不停。
这不像他,真的不像他。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想说:这篇文一天最多更一章,如果还有显示更新的话应该属于改错字或修bug等伪更。。。希望们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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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子的助理 。。。
慵懒中透着沙哑的嗓音自听筒中传来:“喂,任川。”呃,看样子是刚睡醒。
听得任川心潮澎湃:“啧啧,不是我说,就你这个声音放到夜店,保管一夜能炒到几百万。比你当明星有前途哦~”说完还淫…笑一声。
这边的辰风看样子是完全醒了:“怎么,昨天晚上欲求不满?小心索求无度,谁都知道你任川身子单薄,为了后半生的性福,我建议你还是节制一点的好。”
任川听得一阵唏嘘,堂堂华语流行音乐教父,竟然如此牙尖嘴利:“阿辰,你知道我的手机可是有录音功能的,小心明天各大网站都是你透着慵懒嗓音充满诱惑的叫…床声。”
预料中,任川下一秒听到了是一阵嘟嘟的忙音,然后他手指优雅的在屏幕上打下一行字。
下午的百花奖颁奖典礼,呵呵,这个才是打电话的真正用意。
辰风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后,从通讯录里调出一个手机号播了出去。电话响了两声后被接了起来:“阿辰,我的大少爷,什么事。”汤米明显精神焕发的声音,肯定又是在星期八公园晨练。这是这个老妖精几十年来如一日所做的唯一一件坚持下来的事情。
呃,如果不包括照顾辰风的话。
今年,汤米已经光荣的的度过了第三个本命年,享年三十七岁。进入华宇整整十七年,带过大大小小不下百名艺人,而他在辰风身上的投入却是最多的。用他的话来说,辰风就像他亲手雕琢出来的艺术品,他要倾尽一生的心力去追随他。
只不过,辰风的才华来源于他自己,绝对和这个奔四的人还依旧装可爱的千年老妖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的他正穿着一身运动装在星期八公园打太极,和一堆老头老太太在一起,身材并不高大的他有点像初中生。
“汤米,帮我准备一套晚礼服,要浅茶色。”辰风磁性十足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传来,听的汤米酥了一把老骨头。汤米对辰风有一种护犊的心态,在他的心目中,谁都比不过他的辰风。相信这是圈内所有经纪人中最忠诚的一个。
“哎呀,知道了我的大公子,都帮你准备好了,晚上的颁奖典礼绝对不会出任何差错的。你就放心好了。在这之前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晚上好以最美的状态把那些庸脂俗粉的眼睛闪瞎哦。”说完他还闷骚的笑了笑,绝对对得起他老妖精的称号。
“我不是说我,礼服是帮别人准备的。”
别人?“难道还有别人和你一起参加颁奖典礼吗?人怎么没听说?”
“任川没跟你说么?我新找的一个助理,今天晚上会和我一起去。”
汤米低头沉思,助理?让他堂堂经纪人去帮助理找礼服?好吧!谁让他是辰风,只要他辰风一句话,让他汤米吃屎他都干。
“哦,那他的size是多少啊?”
辰风低头想了想:“比我小一个码就好了。”说完他挂断了电话,在落地窗前来回走了两圈,松松的睡衣慵懒的挂在身上,胸前粉色的两点若隐若现。
他推开客厅的门,想看看小书生醒了没有,却发现一个忙碌的身影在客厅里来来回回。清远拿着抹布,将整个客厅大大小小的角落全部都控拭得一干二净,虽然这个房间会有工人定时来清洁,可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不染纤尘过。
再看看沙发上小书生叠得整整齐齐的那件青色长衫,他可以看得出,清远也是个极爱干净的人。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清远看到辰风走了过来,他从忙碌中抬起头,一擦额头上的汗:“公子,您醒了。呃,那个,本来我想帮您弄点吃的,可是,我没找到在哪里生火。所以,所以。”
生火?差点忘了,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做饭应该是需要生火的。
清远想再说些什么,对上辰风清清落落的那张俊脸,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辰风向前走了两步,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说道:“天气这么热,怎么不开空调呢?”说着他拿起摇控器轻轻一按,一阵清凉舒爽的风便迎面吹来。
真是太神奇了,清远由衷的赞叹。
“公子,这是什么法器?怎么吹出的风这般清爽?”
辰风不理会他,自顾自走到冰箱前,伸手拿了一杯鲜奶喝了一口。又拿了一杯,递给小书生。
小书生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两只手愣愣的伸在那里。
“你不吃东西就没有力气干活,没有力气干活,怎么赔偿我的损失?”说着拿那双含着冷气的凤眼扫了一眼清远。
清远立即接过那杯鲜奶,直觉得公子的眼睛比那能吹冷风的法器来得更加冷些。
“今天晚上,有个宴会。去了以后你只管跟着一个穿黑白两色大约矮你半个头的男人就可以了,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做。多学多看少说话,以后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是在关心他么?一个古人突然穿越来现代,融入自然是最困难的事情,他不似现代人的头脑,精明懂变通。这个书呆子,肯定很难融入到现代这个纷纷杂杂的社会当中去。
书生点着头,唯唯诺诺。
“公子,你教我用厨房里的那些炊具吧!我看你厨房里什么都不缺,只是都闻不到任何油烟气,整日吃这些东西,身体会吃不消的。”小书生说的诚肯,辰风却冷冷淡淡,自顾自喝着牛奶。不答一句话。
清远只是低着头,偶尔不经意撇见他松松垮垮的睡衣下精瘦的腰身,脸上会不自觉的飞出两片红云。
“吃完饭会有人送礼服来给你,试试看合不合身。”说着,门外的门铃声就响了起来。
真不愧是华宇的金牌经纪人,办事效率快到没话说。
门刚打开,他那招牌式的声音就传了进来:“嗨辰公子,看我帮你准备的礼服怎么样?今天晚上我一定会让你艳惊四座的。呃,还有那个小助理的,比你小一个size的浅茶色礼貌。一起让他来试试吧!”汤米怀里抱着一堆的衣服,人还门进门就开始喋喋不休。当他抬起头时,却愣住了。一个身材修长的长发美人羞涩的站在客厅里,长发及腰,肤白如玉,尤其是那唇色,竟然像是透着潋滟的粉色。
“阿,阿辰,金,金屋藏娇?”汤米张口结舌,从不传绯闻、恋情的辰风,竟然金屋藏娇?一堆礼服,掉了个满地。
辰风喜欢在试装前将自己全身洗干净,不允许身上有一丝污渍沾染新衣,当然,不干净的衣服他绝对不会碰一下。
擦试着湿渌渌的头发,辰风冷然的撇了一眼汤米。汤米心里一哆嗦,立即将满地的衣服捡了起来:“呃,不好意思阿辰,我现在马上拿去干洗。放心,不会误了晚上的典礼。”
辰风摆摆手:“不用了,这地上比你的脸都还要干净。”是的,从来没有过的干净。他心里忍不住一暖,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脸上划过一丝笑意,息数落进汤米的眼中。
他竟然笑,是真的恋爱了吗?
辰风自汤米怀里拿过那件浅茶色晚礼服递给清远,冷冷的声调说道:“拿去试一下,不合适立即让他们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