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酒醒以后 by 九紫 >

第52部分

酒醒以后 by 九紫-第52部分

小说: 酒醒以后 by 九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卑不亢家教特别好,开始只当是攀龙附凤的俗人,没想到竟是来自那样的家庭,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半点不露。”她点点苏林的额头,“你呀,真要跟人家好好学学!”

  苏林失笑,“妈,你前些天还对年华意见大呢,现在又让我学她啦?”

  苏母气结,“我那是对她有意见吗?我那是对……”她啪一下打在苏林手背上,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没良心的丫头,你以为让你学人家什么?让你学学她的心机,藏的这么深,你呀,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苏林噗嗤一声就笑了,“妈,你说年华会卖了我?你是不了解她,对于她接受的人啊,就是把她卖了,估计她还帮人家数钱呢。”她顿了顿,“不过也只会帮人数一次钱,同样的错误她不会犯第二次就对了。”

  苏母想到沈家那样的家世,不知高了他们家多少,确实不会卖了苏林,不由又叹口气:“唉,这都是命,本来是是那个叫什么宁靖的,偏偏被那个人挖了墙角,还好朋友呢,你别以为苏遇是什么好东西。”他恨恨地警告。

  苏林也知道哥哥是母亲心头的一根刺,根本消不掉,也就不再劝,只是苦笑地陈述道:“妈,真要挖墙角,以哥哥的手段,那五年里多少机会不好挖?哥哥是在年华与宁靖分手之后才追年华的。”

  “哼,外面的人怎么说?谁看到不是说他挖自己兄弟的墙角?就你这傻丫头一个劲的为他说话,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名下产业全部转到沈年华那丫头名下了,吃里扒外!养不熟的白眼狼!”

  “妈,我不是还有你吗?我已经有了一定的股份,再说家里的这些,哥哥可是一分都没要,那些都是哥哥自己打拼的,你可不能这么说。”

  “你这丫头就是不知道好赖。”苏母无奈地戳着女儿的额头:“我会害你是不是?他连兄弟的墙角都能挖,保不准哪天把你骗了你就帮他数钱,还说沈年华,那丫头精着呢,手段可比你强多了,你瞧瞧你瞧瞧,不声不响的,苏遇那样的人都将产业都转在她的名下,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么?”

  苏林哭笑不得,“妈,外面这样的人家,谁会那么在意那点财产?”她抱着苏母的胳膊撒娇:“而且不是说了么,哥哥没挖宁靖墙角,是等他们分手之后才追的,不论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难道就因为别人的眼神和话语就不去追自己喜欢的人了?何必让别人的不了解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呢?”

  “那点财产?”苏母惊叫:“你真是从小泡在蜜糖里长大不知柴米油盐贵,那是一点财产吗?”

  苏母也不得不承认,苏遇确实很有能力,年纪轻轻,就独自创下这么一大片家业,可她就是见不得苏遇好啊,只要苏遇好,她就生气。

  她不由为女儿跟自己不是一条心而伤心,沉着脸坐在一旁背对着苏林委屈地不说话。

  苏林赶紧来哄母亲。

  她何尝不能理解母亲的心情?只是理解是一回事,赞同又是另外一件事,毕竟这件事,错的是父亲,不是哥哥。

  但她也知道,母亲向来就是这张嘴巴不饶人,真说要做点什么,那是从来没有的,至少这么多年,母亲从来都没有对苏遇做过什么不好的事,这也是父亲这么容忍母亲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她抱着苏母手臂,将额头靠在她肩上,“妈,哥哥都这么大了,你何不放过自己呢?”她有些难过地说:“你们都是我的家人,年华又是我最好的朋友,真的不希望你们有矛盾。”

  苏母别扭着脸没说话。

  苏林又劝道:“现在哥哥都要结婚了,也搬出去了,一般情况下一年都见不到几次,眼不见为净,妈,你这样累的是你自己啊。”她眼眶微红,“妈,我心疼你。”

  苏母眼眶顿时也红了,她外表强势,其实内心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渴望纯净感情的标准南方小女人,嘴巴那么坏,也不过是想让老公记住自己的委屈,这么些年她又何尝好过过?尤其是那孩子还一直活在她的眼皮底下。

  她恨苏父,你偷腥,有本事就瞒着她一辈子,让她一辈子不知道糊涂地幸福的活着,为什么还要把这个孩子带回来,破坏她的幸福,破坏她的家庭呢?还让这个别人生的种喊她妈,承认他苏家人的身份,这叫她情何以堪?她何如不怨?她也不是天生就这么刻薄啊!

  苏母抹着眼泪,一时间感伤委屈不已。

  她哭着说:“我也不想,可是我恨啊,阿林,我气不顺啊!他若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也就算了,可偏偏又是那么有主意有能力的人,若是他对你起了坏心……”她担忧地说:“偏偏你这丫头这么不省心,这么单纯,什么人都相信,我怎么能不担心。”

  “妈,其实我心里都有数,真的有数。”苏林跟苏母掏心窝地说着母女间的私房话,“妈,我不能一辈子靠你保护,你和爸爸养了我这么多年,也是轮到我孝顺你们的时候了,你就生了我一个,哥哥虽然同父异母,但毕竟血浓于水,将来与我相互帮衬的必定是哥哥,难道还能靠着外人吗?”她望着苏母深深叹口气:“妈,你要知道,家里只有我和哥哥是最亲近的,血缘关系是永远断不了的。”

  不得不说,苏林看的远比苏母远的多,这也是她为什么能继承苏家的缘故,她细节方面可能会差点,但大局观强,大方向上从来不会出错。

  这一点上,苏母就显得小家子气很多。

  她也明白女儿说的对,凶巴巴地说:“你有数个鬼!天天说有数有数,沈年华比你小好几岁呢,都要结婚了,你呢?什么时候给我把男朋友带回来?”她冷哼了一声,别扭地说:“你们的事我不管,以后只要他不来我的面前,我也懒得去找他们!”

  苏林知道苏母这是让步了,马上笑嘻嘻地抱着母亲,一记马屁拍过去:“我就知道妈妈最通情达理了!”

  苏母笑着嗔了一句:“马屁精!”

  第六十三章 弟弟弟弟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老公出轨,为什么苏母不离婚呢?

  这个问题苏林不会问母亲,或许她小时候也这样疑惑过,可长大之后她看到了很多的东西,也懂得了更多的东西,知道很多事情并非用是或非就能解释清的,很多事情并不是理智就可以解决的。

  就如母亲爱父亲,母亲爱她,爱他们这个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很多外在因素,他们这样的人家哪里会随随便便离婚?又有多少个人能像年华的母亲那样潇洒?

  沈年华的母亲出生跟苏母又不一样,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渔民出生,跟他们自小受的教育和接受的观念不一样,她自由奔放热情也大气洒脱,而苏母,只是个书香门第出生的江南小女人而已。

  订婚之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十一国庆节,沈年华的两个弟弟居然都分别从S市和A市跑到这边来旅游。

  金秋十月,正是Z市的旅游胜季,大片大片的桂花盛开,整座城市都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花香之中,金桂银桂丹桂纷纷绽放出属于它们的馨香,早上打开窗户,淡雅的清香扑面而来,世界都仿佛瞬间变得甜美起来。

  两人同一天过来,一个坐飞机,一个坐快铁,不同的地方,却几乎同时到达,沈年华和苏遇只好分别去接两人,因之前见过沈明华,就让苏遇去接他,而沈年华去接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陈哲仁。

  才到火车站,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目光桀骜的男孩子背着个单肩旅行包,耳里塞着麦靠在树边低低地哼着歌。

  他留着长长的碎发,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闪着金色,上身只着了一件暗色的T恤,□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如此大方平常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异常的亮眼,凡事走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忍不住回头再看他亮眼。

  当然,这脱不开他那英俊的外貌。

  他的长相完全遗传了他的父亲,刚毅尚有些婴儿肥的脸庞上镶嵌着两颗宝石般深邃黝黑的眼睛,纤长的睫毛如利剑一般笔直地排成一排,像沙漠边沿直立的一排排白杨树,眼睫垂下时长长的睫毛覆住那双明亮桀骜的眼,投下一片暗青色的阴影,□笔直的鼻梁下,是润泽的唇,不薄不厚,那么恰到好处,才十四岁的少年,已经可以想象出几年后该会惹多少女孩子热切的目光追随。

  沈年华走进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一抬眼,那慑人的目光就扫了过来,见到是她,眸子里才展露些温和,渐渐脸上绽放出一个灿烂的笑,声音低沉,“姐。”

  他正值变声期,本该是难听粗噶的嗓音,可在他叫出来却像大提琴的伴奏一般,带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沈年华伸手去接他身上的背包,却被他无声避过,揽过她的肩膀,非常潇洒地大步向前走。

  她知道他是体贴她,不让她拿东西,只是她从小温柔惯了,见到两个小她十岁的弟弟,不由自主的就想爱护。

  她侧头看向已高了她半个头的陈哲仁,这么快他都比她都高了,已经从那个白白软软的糯米团子长成现在这个帅气的少年了。

  幼时的陈哲仁长的非常好看,好看的雌雄莫辩,若不是他从小就皮的跟猴子似的,真会当他是女孩,她那时整天妹妹妹妹的叫着他,他才三岁,活泼的到处跑,跑起来的时候两个屁股蛋肉肉的左右甩啊甩,欢喜地抱着她要裙子穿,她妈也是个不靠谱的,居然真的给儿子买了件裙子。

  “你就一个人来了,有没有跟叔叔和妈妈说声?”

  “说什么啊,他们从不管我,再说我都这么大了还能丢了?”他将书包往车里一扔,很自觉地做到驾驶座上,洋洋自得地邀功,“姐,我给你选的这车不错吧?”

  他吹了声口哨,发动车子,马达发出唔~唔~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说他,车子唰一下就极速飞了出去,如跑马观花般打着S型的弯在马路上一路行驶。

  沈年华早已习惯了他的疯狂,不再像过去那样紧张,可还是忍不住提醒他:“开慢点,罚单开的是我的!”

  飚了一阵,他总算是爽够了,笑嘻嘻地停了下来,拍着方向盘,“太爽了!”

  沈年华无语地瞪着他,不知说过他多少回,从来不听。

  他小时候爬树摸鸟打架斗殴什么‘坏事’都被他做尽了,不知挨她妈多少顿打,十岁时就把家里的车开出去,把花园压的跟龙卷风卷过似的,他也一点不害怕,继续撞,后来又跑到一些赛车场开F1赛车,什么都玩,从小被大人们称作飞天蜈蚣,可见他有多调皮,可即使如此调皮,他学习成绩依然牢牢地占领着年级第一的位置,还跟老师学生们称兄道弟,左右逢源,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魅力。

  这几年大了些,终于不像小时候那么皮,但越发难以管教,陈叔叔只要限制了他每月的零花,谁知这小子居然跑去人家修车店打工,后来陈叔叔实在没办法,只要跟他拟定了协议,哪些事同意他做,哪些事是万万不能碰的,他唇角一勾,签了协议。

  他又不是傻子,有些原则性的东西当然不会去做。

  总之一句话,这个弟弟几乎是传奇性的长大的,几乎每一天都过的像电视剧一样精彩。

  车子开到沈年华和苏遇家的楼下时,恰好另一辆车也到了,衣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