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浪漫言情电子书 > 心字难书 >

第49部分

心字难书-第49部分

小说: 心字难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他说得那么认真,别人还以为就是那个意思。可是,只有我明白,就算钻石再闪亮,依然不及那个太朴素的戒指。他不过是,不肯让我戴而已。那枚戒指,从来都不离他身边,出车祸后醒来,他第一句话就是:‘戒指呢?’戒指早已变形,染上鲜血,我拿去修,拿回来的时候,坐在车里,我看了又看,觉得很普通,可是,那么普通,我还是想戴上。我戴上了,连你都说很好看,可是,他说,我不能。”
  丁宁吸了一下鼻子,仰起脸,笑道:“我早就发过誓言,决不为错的男人流眼泪。所以,我是不会哭的。”


☆、第十四章【全世暖】五

  心书只是无语。听她平静后继续说。
  “第一次见他,是在‘芳时易度’酒吧,我的同学说,‘丁宁,你快看,那边一个人喝酒的酷酷的男人就是慕东企业的老总!’早听说过他的花名,几位师姐都曾栽在他手里,听说他一个月可以换一打女朋友。朋友说:‘丁宁,你不是说过遇见他一定给他好看的吗?不如打个赌,看看你能不能打破一个星期的记录?’谁怕谁呢?我丁宁从来就没有栽过!”
  “可是,别说一个星期了,我连一天都未成为他的女人。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他其实,已经不是原来的风流大少。我去搭讪的时候,他正看着那枚戒指,眼睛连抬一下都没有。我装酒醉倒在他身上,他只是招来酒保,留下一叠钱,让他送我回家。
  “如果这就认输,就不是我丁宁的个性了。我去他公司应聘,甚至舍弃我设计总监的位置。才知道他纪律严明,可是我偏要明目张胆追求他,偏要飞扬跋扈行事。可是,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只是等闲视之,漠然视之。后来,我升了组长,也有机会与他同席共酒,谈论公事,我随性而为,他也没有制止,竟然容忍那样的暧昧,任公司流言漫天飞。会纵然我的撒娇,会偶尔开玩笑,会表达关心。
  “别人都以为我胜利在望,可是只有我知道,我有多委屈。我们,从来不曾靠近过,我却爱上了他。直到那天在商场门口,他摇下窗玻璃,带着淡淡的笑意,我看见你就坐在里面,他的眼神那样温柔,是我从来不曾见过的。我才知道,原来传言是真的。
  “不是我不够好,不是我不够努力,也不是我不够爱,只是因为,我不是他心里的那个人。可是,我还是飞蛾扑火一样,在他需要我出现的时候在他身边,让他心里的人以为他的恋爱。
  “那天,在果园,看到何志南家的花圃,我才明白,他家里种的那么多盆的雏菊,原来是为一个人而种。谁能想象,那样挺立严峻的男子,竟然种了那么多的花,开得那么好。那晚我们拼酒,你醉了,哭得一塌糊涂,连我看着心疼了。你不断地说着周佑之、何志南,他问你:‘你的心里真的只容得下他妈吗?’我站在不远处,月光下,看不见他的表情,可是竟然看见你点头后他渐渐寂灭的眼神,月光那样亮,可是他的眼光那样暗,他说:‘心书,不要哭,有我在。’
  “你睡着了,他跑去找何志南,过了很久,他才出来,脚步轻得像个幽灵,我上前扶住他,他竟然笑了,说:‘这下,终于好了。’那是我看见他笑得最灿烂的一次。我永远也忘不了,月光下,那样的笑。因为,那时我觉得我再看不到那样的笑容了。心里总是莫名的担心,果然,两天后他出了车祸,肩胛骨骨折了,上了铁板,脸上也满是伤口,可是他还是说:‘不要让心书知道。’”
  丁宁收回虚无的目光,看着心书,目光渐暖:“心书姐。我并没有暴露狂,我才不想别人知道我吃瘪的囧样,我希望这段事别人永远都不知道,我就还是那个天下在手的丁宁。可是,我还是要对你说。”
  “知道你要结婚的时候,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反复问医生,可不可以尽快出院。医生说,不可以。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可是我想了想,天已经全黑了,我还是来了。没想到,半路上,倒是老何给我打电话了,要我来。
  “老何说,爱一个人,就要他幸福,至于是谁给的,并不重要。我早就明白了,从我赶来的那刻起,我唯一要做的,就是为他的幸福做一点点努力,因为,时雷他值得幸福,虽然我给不了。但是,那又怎样?心书姐,我愿意祝福你们,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了,你们实在太苦,我忍不住要帮一把。”
  这么长的话,她说得很慢,心书却觉得时间过得那样快。
  窗外,竟然开始麻麻亮了。就像天要黑的时候一样,淡淡的白。
  心书笑了一下:“我们两个,这样忍住不流眼泪,你不觉得很难受吗?”
  丁宁也笑了一下,可是眼泪还是流下来,她气道:“真是的,我发过誓,不能哭的,你自己哭也就罢了,干嘛还要招惹我让我陪你一起哭……”
  心书揽住她的肩,轻轻地抱住她,眼泪滴在她的肩头。
  一切,都乱了。
  很久,心书推开她,说:“天要亮了……”
  “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混乱的事,竟然给了自己一个没有新郎的婚礼。丁宁,你说,怎么会这样呢?”
  丁宁抹了把眼泪,道:“可是,我看你家人都来了,等一会儿黎歌他们应该也会来的。”
  “我的学生们,这会儿应该也已经出发了。我都忘了打电话。”心书靠在床头,望着窗外,淡淡的白中,模模糊糊可以看见那片花。
  仿佛下来决心,她的语气有些任性:“来就来吧,我当我请大家过七夕了。”
  “可是,婚礼……”
  “什么婚礼?不如给爸妈举行一场纪念婚礼好了。”
  丁宁愣住了:“合着我在这说了半天,一点效果也没有啊?你是铁石心肠吗?还是,仍然固执到让人发指?”
  心书望着她,低下头去,很久,叹口气:“这两天发生那么多事,说实话,我很混乱,可是也慢慢清醒。或许,我错了,是该考虑一下,到底该怎么面对现实。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可是,我和时雷的事并不是眼前就需要解决的。摆在面前的,是婚礼。”
  “难道你还想要和何志南举行婚礼?”
  心书笑了一下:“恐怕不可能了。难道要我去逼婚?何况,在知道了他不是佑之,知道了这些后,也不可能了。这些天,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样,一点也不真实,其实,现在我就想我若是能消失就好了。丁宁,你说我是不是很幼稚很糊涂?”
  “你自然是很幼稚很糊涂!”丁宁忽然笑得神秘,“可是,你糊涂,不代表你身边的人都糊涂,我看何志南就很聪明很清醒,他可说了,今天婚礼,如期举行。”


☆、第十四章【全世暖】六

  心书吓了一跳:“怎么?”
  “难道除了他,天下就没有男人了吗?”丁宁说,“我刚才还痛洒热泪告别的人可比他好百倍。既然,都到了这地步了,心书姐,你就勇敢一点,换换新郎又如何?何况,恐怕只有你以为是何志南,我们大家早知道不是他了。不信,你问黎歌他们,还有你父母。”
  心书真糊涂了:“你说什么?什么意思?”
  “不要管什么意思了。天亮了,马上要来不及了!”丁宁推她,“快去梳洗!我可是学了一天的新娘盘头和化妆,不让我试试身手我跟你没完!”
  心书扭过头,一脸地迷茫:“到底怎么回事?”
  丁宁一面逼心书梳洗,一面搬出自己的工具,说:“你好好想想,何志南都决定要告诉你他是谁了,为什么还要答应给你一场婚礼,还要接你父母来?还不取消婚礼?”
  心书愣愣的:“为什么?”
  丁宁白她一眼,恨铁不成钢:“你当年是怎么做成第一秘书的啊?你就没想过,他其实是想安排你跟别人的婚礼?”
  “别人?……”
  “就是我家董事长啦!我看就只有你们两个当事人不知道。唉,这也算我长这么大,见到的最乌龙的婚礼了。”丁宁看看表,“也不知道黎歌他们把董事长从医院里偷出来没有?”
  心书几乎要流汗了,任丁宁拉她坐下,开始在她脸上涂涂抹抹。
  过了很久,她似乎忽然明白过来,一把抓住丁宁的手,声音怪异:“今天,是我,跟时雷的婚礼?大家都知道?只有我们俩不知道?”
  丁宁一面在她的每一个问句后面点头,一面拉下她的手,继续作案。
  “不行的……”心书皱着眉头,拉她忙碌的手。
  丁宁“嘶”的一声:“不要乱动!我给你说,如果你敢破坏了今天的婚礼,我们所有的人都不会原谅你!包括你那群学生,我听说他们应该已经到了。你看,他们都在摘花了!”
  心书往窗外看去,果然,何青曲瑞还有几个人都在拿着剪刀在花圃里忙碌着。
  心书又气又怒:“天下怎么有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人!”
  她闭了闭眼睛,让自己平静下来。
  她一向是慢性子的人,不逼到极点,不会发飙。做事也一向稳妥,这一回,却离谱到了极点。可是她的脑子还很乱很乱,有点六神无主,理不清个所以然。她只觉得,她到了一个死胡同,不知该怎么走出去。
  就这样,当她还在死胡同里拼命寻找出路,理清心绪的时候,忽然听到黎歌的惊叫声:“天啊,丁宁,我真的小看你了啊!”
  心书睁开眼,看见黎歌易芳时他们纷纷围上来,惊艳地看着她。她往镜子里看了一下,一时没有认出来,镜子里的女子略微有些吃惊地瞪着眼,粉面红唇,乌发盘得高高的,只有鬓边的一绺头发垂下来,越发显得三分妩媚。
  心书一时有些发呆。
  丁宁开始把黎歌手里的头纱卡到她头上,然后,开始脱她的衣服。
  心书这才清醒过来:“丁宁!”
  黎歌道:“不想我们脱,你就自己赶快脱了换上。”
  是那件试穿过的婚纱。心书磨蹭了许久,终于穿上,黎歌在她身后帮她拉上拉链。
  众人都不说话了。镜子里,是白色婚纱的心书。是天底下最美的人,她的名字叫,新娘。
  不知怎么,这样美,黎歌他们却觉得眼睛酸涩,这样的时刻,对心书来说,多么多么不容易。
  还是易芳时说:“时候不早了,心书,还要教给你一个重要任务。”
  黎歌这才“啊”一声:“对了!差点忘了最重要的,雷子我给你带来了,但是,他是新郎的事,还是你去告诉他吧!”
  心书看着黎歌,易芳时,夏语,丁宁,她们每个人都微笑着,对着她点点头。
  心书低下头。
  黎歌握住她的手:“去吧,心书,我们每个人都在等着。”
  心书被她们推着,来到最右面的房间,她站在门口,心里莫名的紧张,也极为的焦躁,她觉得她还在做梦一样混乱,脑子里闪着各种奇怪的镜头,这些年,实在经历的太多。
  终于,她抬起手,轻轻推开虚掩的门。
  时雷就坐在那里,正在抽着烟。烟雾中,他穿了一件西装,背对着光而坐,脸上的疤痕还在,只是淡了很多。只有眸子里的光很深很深。
  他不常穿西装,都是在最庄重的场合才穿,她从来都没有说,其实他穿西装打领结最好看。
  清晨的光淡淡的,心书一袭婚纱,微微地蹙着眉头,她的脸却那样醒目,仿佛是晨光中最鲜艳的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