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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至尊主播-第64部分

小说: 至尊主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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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玺?盗墓里的?」

  「是的!!!七星鲁王棺里面的鬼玺!!!当初我看着一哥在那里拿到手的!!!」

  「我了个去,当时还没觉得有什么,竟然是真的鬼玺啊啊!!真的可以召唤阴兵啊啊啊啊!!」

  「那些阴兵看着好有气势!」

  「一哥叼炸天,竟然可以召唤阴兵!!!」

  「表示最近才进直播间,看来错过了许多精彩的直播啊,哭晕在厕所。」

  「错过+1。」

  「哭晕+2。」

  「……」

  「你们都没注意到,这是杀人了吗???不怕吗??」

  「怕个蛋,哪个电视剧里不死人啊!早看习惯了!」

  「直播当电视剧看啊?66666」

  「一哥杀人了,本人已经报警了!!!」

  「2333你让警察叔叔穿越过去找一哥吗?」

  「报警?逗我呢?」

  「毕竟是杀人了啊!国家会不会关闭一哥的直播间!!」

  「别想了,世界顶级的黑客都没用!一哥那可是神仙下凡!!!直播间早被施法保护了!!!」

  「哎!看到鬼玺!想起小哥了啊!!」

  「好想念我的小哥啊!!没想到那竟然真的是小哥!!难怪那么帅!!!」

  「一哥,求回盗墓的世界,我想要小哥!!!」

  「要看小哥+1!」

  「要看小哥+2!」

  「……」

  「凉心有梦送给主播1314棒棒糖×18——鬼玺太牛逼了!瞻仰中!」

  「东皇太息送给主播520棒棒糖×66——阴兵帅气!」

  「大苹果送给主播188棒棒糖×10——一哥,这是我一个月的纸巾钱,贡献了!不谢!」

  「奇人异举送给主播66钻戒×10——话说一哥是神仙下凡,竟然还要礼物?不差钱,拿走不谢!」

  「飞血独云送给主播66香水×10——又开始圈钱了啊!」

  ……

  看着礼物与弹幕霸屏,林逸也乐了起来,这个时候,他被刘琦的贴身侍卫们围着,之前所做出的一切动作,也没有人发觉。

  在来之前,刘琦已经给这些贴身侍卫打过招呼,一切都在计划中。

  现如今,蔡氏与刘琮已经伏诛!

  大厅内。

  刘琦战战兢兢地道:“父亲,那些是什么东西?”

  他的害怕,一小半是装的,一多半却是被那些阴兵们给吓得。

  刘表摇了摇头,脸色恢复了平静,但闪烁的目光,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强作镇定道:“我也不知,来人啊……”

  刘表当即下令,让人把蔡氏与次子刘琮的尸体,妥善处理,并下令所有人对这件事情保密。

  蔡氏死了,次子刘琮也死了,刘表已经顾不上悲伤,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确立长子刘琦,日后能够继承荆州之主的位子。

  而其中最不稳定的因素,就是蔡家,以及掌管荆州兵马大权的蔡瑁。

  为了刘琦能够坐稳荆州之主的位子,刘表不得不对蔡瑁下手,他可不会坐视荆州之主,落入外姓之手。

  至于刘琦的才能是否足够,以及今日的诡异事件等等,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如此诡异的事情,想破头也想不明白,只能不去想。

  “父亲,孩儿先告退了!”

  刘琦看了看蔡氏与刘琮的尸体,忍不住有些兴奋,向刘表告辞。

  这些神色落入刘表的眼里,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让刘琦退下。或许蔡氏与刘琮的死,对于琦儿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吧!

  刘琦走出大厅,与林逸以及贴身侍卫们一起,回到了自己府中。

  刚刚回到府中,刘琦便向林逸拜谢道:“多谢先生相助。”

  对于林逸神鬼莫测的手段,刘琦已经打心底信服。

  林逸微微一笑,道:“公子不必多礼,倒是要恭喜公子,不久将要成为荆州之主。”

  “等刘琦成为荆州之主,先生有何需求,刘琦都会尽力满足的。”刘琦也没有矫情,两人也算是“同谋”,他也知道父亲刘表已病入膏肓,不久于人世。

  也就是说,不久之后,他就要继承荆州牧的位子。

  林逸淡笑道:“若猜的不错,接下来,荆州将会有所动荡,公子只需静观其变即可。”

  “刘琦会听从先生的意思。”刘琦点了点头。

  果不其然,接下来,刘表悄无声息的开始对蔡家动手,第一个,便是掌管荆州兵马大权的蔡瑁。

  刘表这些年荆州牧的位子,也不是白做的,也是一个极有手段的人。他将蔡氏与刘琮的死,秘而不发,召见蔡瑁。

  而后伏下刀斧手,直接将蔡瑁给杀了!

  接下来,刘表做了一系列的安排,将荆州兵马大权交到了几个心腹手里,这才将蔡氏、刘琮、蔡瑁之死,宣布与众。

  并且声称,自己百年之后,立刘琦为荆州牧。

  刘琦如今已是独子,又是嫡出,名正言顺,足以让荆州的民众与百姓们信服。又有掌管荆州兵马的心腹将领支持,倒也坐得稳这个位子。

  只是蔡家日后会不会有什么举动,就不是刘表可以控制得了的了,蔡家在荆州根深蒂固,即便是刘表,也无法将其连根拔起,剪除后患。

  与此同时,一则传闻在荆州的酒肆、大街小巷间,开始流传。

  传闻荆州蔡氏、蔡瑁,以及刘表的次子刘琮,因为想要谋夺荆州牧的位子,引来了上天的责罚。

  自古立嫡不立庶,天佑刘琦。

  天降神兵,让蔡氏等人伏诛!

  一时间,刘琦在荆州极具神话色彩,声望大增。

  这一切,当然是林逸让刘琦命人偷偷宣传的,在这个时代,舆论还是很好引导的。

  

第一百一十章 “神器”红薯

  不久后,早已病入膏肓的刘表病逝,刘琦贡献的“琼浆玉液”,只是现代高度白酒,并没有他说的那种功能,可以延缓刘表的病情。

  刘表病逝,刘琦顺理成章的成为荆州牧。

  林逸与孙尚香也在荆州城住了下来。

  刘琦拜林逸为荆州别驾,被林逸拒绝,他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可处理不来荆州的大小事务。

  别驾这个官,地位极高,因其地位较高,出巡时不与刺史、州牧同车,别乘一车,故名“别驾。”

  别驾为州府中,总管所有事物之官,也可以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林逸没有搭理整个荆州事物的才能,他对汉代的朝政等等一窍不通,拒绝之后,刘琦又拜他为幕僚。

  看得出来,刘琦对林逸那神鬼莫测的手段,极为信服,尽管已经成为荆州牧,却还是想着抱大腿。

  刘琦也明白,曹操的虎狼之师,早晚会犯境,他自身能力不够出众不说,身边也缺乏能人。

  林逸在他眼里,无疑是一位极有能力的神人。

  这一次,林逸并没有拒绝,幕僚这个角色,他认为以自己的能力,还是可以胜任的。

  既然做了幕僚,就应该为刘琦出谋划着。

  这一日,荆州牧的治所,也就是之前刘表的府邸,如今已经归刘琦所有。

  大厅内。

  刘琦、林逸、孙尚香围桌而坐,桌子上,早已摊开一张地图。

  林逸指着地图上面的“荆州范围”,淡淡道:“自古以来,荆州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曹操手下的谋士郭嘉、荀彧,皆是过人之辈,他们自然知道,想要一统天下,必将先夺荆州的道理。”

  刘琦点了点头,对于林逸所说的话,有种自然而然的信服。

  孙尚香却惊奇道:“那东吴呢?曹操为何不会先攻东吴?”

  作为东吴的公主,她对东吴的事情自然是很关心的。

  刘琦已经知道了孙尚香的真实身份,对于林逸拐走东吴公主的本事,又是一番佩服。

  林逸淡笑道:“若曹操率先攻打东吴,到时,东吴只需休书一封给我荆州。荆州与东吴率军前后夹攻,曹操腹背受敌,必败无疑。”

  孙尚香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是,尽管荆州与东吴乃世仇,但到了生死存亡、唇亡齿寒之际,双方自然会罢手言和,共同抗敌。

  刘琦并不笨,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若有所思道:“既然如此,若曹军来犯,是否要休书一封,请东吴发兵来援?”

  林逸摇了摇头,淡淡道:“孙权是不会发兵的,若曹操率军来犯荆州,他巴不得荆州数十万大军,与曹操的百万大军,拼个两败俱伤。东吴坐拥长江天堑,高枕无忧,正是坐山观虎斗的好时机。”

  刘琦与孙尚香皆恍然的点了点头,孙尚香心想,依哥哥的性子,应该如林逸所说,到时候是不会发兵相助的。

  刘琦不禁问道:“请先生教我,何以抵挡曹操大军?”

  林逸微微一笑,道:“击败曹操,却也不难。”

  刘琦与孙尚香一听,纷纷不信,世上最大的诸侯,统一北方的曹操,击败他,竟然不难?口气也太大了!

  话锋一转,林逸将此事略过不提,又道:“曹操与我荆州之间,必有一战,这一战不可避免,虽曹操气势如虹,但我荆州也不是不堪一击,大可放手一战!”

  顿了顿,又道:“但国之根本,在于农业,只有农业稳固,人口才会兴旺,军队才会强大。

  当今世上,曹操采用屯田之法,便是取胜之道。

  纵然此次击败了曹操,但曹操只需回去修整几个月,或者一两年,便能卷土重来。但我荆州却没有这个机会,如若败了,只有灭亡一途。

  而且久而久之,荆州军绝不是坐拥整个北方的曹军对手,必败无疑。”

  “那可怎么办?”

  刘琦与孙尚香都觉得林逸所说,极为有道理,但两人又想不到对抗曹军的办法。

  两人对林逸的头脑不禁佩服不已,他们只想着如果曹操来犯,能否抵挡得住的问题。

  而林逸,已经想到击退曹操之后的长久问题,大家的眼光与远虑,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林逸笑着道:“我有一件神器,可以帮助公子发展农业,让荆州的百姓们丰衣足食,增强荆州整体国力。”

  他只称呼刘琦为公子,即便做了幕僚,却也没有称呼其为“主公”的意思。

  在林逸眼里,刘琦只是他扶持的一个诸侯,他可是连千古一帝秦始皇都忽悠过的主,区区刘琦,又怎么配做他的主公。

  刘琦也不介意,反而对林逸极为恭敬,几乎是面对老师一样,执弟子之礼。

  他的才能虽然不怎么样,却胜在敦厚,放得下架子。

  林逸说着,手掌一翻,便出现了一个椭圆形的事物,在二十一世纪极为常见,红薯。

  刘琦与孙尚香,对于林逸这种无中生有,凭空变出事物的本领,满是惊叹与佩服。此刻,都在小心翼翼的看着这件所谓的“神器。”

  “先生,这是块石头吗?”没见过红薯的刘琦,有些纳闷的问出了声。

  林逸一乐,好笑的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这是一种粮食,叫作红薯,比起小麦与大麦,极为容易耕种,只需要埋在土里,就可以存活。而且就算是贫瘠的土地,也可以生长,其产量,是小麦的数倍。”

  “产量是小麦的数倍!”

  刘琦与孙尚香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当今世上,百姓与士兵们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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