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微信到地府-第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阎罗王解析
阎罗王,梵语yamaraja,藏语gsnrje。又译夜摩耶摩、焰摩、焰摩、琰摩、剡魔、阎摩、琰魔。另又能译作双、双世、遮上、静息、縳、深恶胜业,可布众,深能静息、平等。在梵语焰摩yama上,再加raja王,而成焰摩王、阎罗王、琰魔王、阎王魔、或阎摩罗社、琰魔逻阇、焰摩逻阇、阎魔罗、阎魔罗王。阎罗王又简称阎罗、阎逻、焰罗、剡王、阎王。或称焰摩天、死王。
阎罗王在中国神话中的地位
从佛教的六道轮回看,阎罗王属于天。从道教的神系划分,阎罗王属于神〈神比仙低一等,现在很多网络都认为仙比神烂,修了仙又去修神〉,实际在中国的传统神话里,神都是被仙和人册封的。
阎罗王与奉祀的关系
明清以来,十殿阎王之说盛行,以致有替代道教原有的东岳大帝主宰生死之势。但是民间少有专门奉祀十殿阎王的庙观。一般均在当地城隍庙内设阎王殿,奉祀十殿阎王。各王诞辰之日,虽然也有香火,但主要奉祀十殿阎王,当是在为亡魂举行超度科仪之时,以祈求各殿阎王开释亡魂,使其早日受度升天。
阎罗王的发展演变与古印度神话中的阎王
阎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当时,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开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区的统治,并在那里创造了吠陀文化的种姓制度,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语言写成吠陀经,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乐土,人死后的灵魂都要到那里去见耶摩神。耶摩神有两个使者,它们是两条狗。这两个使者经常在人间界巡游,当用嗅觉发现有人快死的时候,就把他的灵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阎王的最初来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发展出现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罗门教中被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变化。婆罗门教相信轮回,认为耶摩神是传说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后来,耶摩神从天界转入地界,被认为是专门监督死者生前的行为,并给与赏罚的神祗;进而发展成为地狱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狱的主宰者,拥有众多的下属。随着进一步的演变,耶摩神最后成为专门使死者受苦,凌辱死者灵魂的神祇。
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阎王的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民间传说中,“四大阎王”一说认为阎王有四位: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范仲淹和寇准。另一说则认为阎王有三位,分别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一是隋将韩擒虎,韩擒虎是隋初大将;据称他在13岁时打过猛虎;所以取名叫擒虎。在隋王朝统一中国的灭南陈战争中;首先渡江进入建业;由此立下了大功。李世民主持的《隋书》记述他病重临死前夕;"其邻母见擒门下仪卫甚盛;有同王者;母异而问之。其中人曰“我来迎王”。忽然不见。又有人疾笃;忽惊走至擒家曰“我欲谒王。”左右问曰“何王也”?答曰“阎罗王”;擒子弟欲挞之;擒止之曰“生为上柱国;死做阎罗王;斯亦足矣。”因寝疾;数日竟卒。"《二十四史》多讳鬼神;很少记有阴阳界故事;而韩擒虎死做阎罗王的传说;竟被记进本传;可见在初唐时;这条传说是颇见风行的。所以在晚唐敦煌变文《韩擒虎话本》;更是惟妙惟肖描述了韩擒虎在灭陈后;五道将军持天符请他出任阴司之主;韩应允;请假三天。隋文帝杨坚并举行了告别宴会。第三日;有一紫衣人、一绯衣人乘乌云前来迎接;自称"原是天曹地府;来取大王"上任。于是;他辞别朝廷君臣和家小;赴阴间当阎罗王去了。显然;仍是循《隋书》嬗变而来。
二是北宋名相寇准。寇准以秉直见闻于民间。唯刚正者;常能令人长相思;这大概是他得以从诸多文武大臣行列间选拔的一个原因。传说他的爱妾茜桃临死前说"吾向不言;恐泄阴理;今欲去;言亦无害。公当为世主者阎浮提王也"《涌幢小品》。"寇准卒;有王克勤者;见公于曹州境上;向从者;曰“阎罗处政。”"可见他生前已知己要出任阎罗王;而死后果然当了阎罗王了的。大概在他生前已经流传此说;所以当时就有人在驿舍侧;挂起寇准图像;上面写有"今作阎罗王"字样《通俗编》。
三是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也以清廉、正直著名;生前就以官声好誉为民间称道;因而在他死后;就有传说他"在冥间""见司生杀之权";"人死五七则见阎罗;岂非文正为此官耶"。《中吴纪闻》
四是北宋龙图阁直学士包拯。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正的化身。有的认为他死后成为阎罗王,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有的则认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阴间”,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则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接受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实是受人陷害,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地狱受罚。所以包拯死后出任阎王;在当时就有传说。"俗传包拯为阴司阎罗王;其说在宋时已盛;《宋史·包拯传》云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由此元明杂剧、平话多有包拯下阴司审案故事。石玉昆《三侠五义》还出现包拯扮阎罗审郭槐"狸猫换太子"情事。包拯的刚正直言、执法严峻;自然是人们理想意境的阎罗王最佳人选。东方传说文化是讲现世报的;阳世之冤;阴司必报;所以必须要有包拯做阎罗王;才能了结冤报也。
阎罗包含多重意义。一种为“双世”《长阿含经·地狱品》中有“彼于世中常受苦乐二报”这意;一种为“双王”,《玄应音义》中称,阎罗王兄妹都“作地狱主,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双王”。
阎王在中国民间影响很大,传说他是阴间的国王,人死后都要到阴间去报道,接受阎王的审判,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的阎罗王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在我国古代的民间信仰里面,人死后要去阴间报到,接受阎王的审判。阎王是阴间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轮回。阎王有一本生死簿,上面记录着每一个人的寿命长短,当某人阳寿已尽的时候,阎王就会派遣下属无常鬼去把人的魂魄押解到阴曹地府接受审判。阎王的判决取决于此人生前行事的善恶:生前积德行善立功的人,阎王会让他成为神仙,或者给他一个好的来世;生前行凶作恶的人,阎王会让他下地狱,接受各种惩罚,或给他安排一个不好的来世。这是因果报应、抑恶扬善等民间信仰在“阎王”观念上的体现。
传说很早以前,阎罗王是毗沙国的一个国王,他生性好战,而且从不服输。当时惟一能和他敌的是由维陀始生王统治的一个国家,军队同样也很强大。他们连年交战,兵戎厮杀。
由于毗沙王一味地穷兵武,国力渐渐不支,终于在一次大的战役中,毗沙国的军队被维陀始生王几乎杀得兵马殆尽。毗沙王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一个人落荒逃至一座山顶,他的十八个部队,纠集了百万人马,到山上来找他。他们先把毗沙王安慰一番,然后群情激愤,朝打败他们的维陀始生王所在的方向,对天起誓:“至死追随毗沙王!一定要惩治凶恶的仇敌,就是到了阴间地府,也要称王,血战到底!”接着,他们就在毗沙王的带领下,义无反顾地直入地狱。于是,毗沙王便成了威名赫赫的阎罗王,他的十八个部从分别做了十八层地狱里的判官,而跟随他的百万之众,也一个个变成了狱卒。
毗沙王的誓言终于实现了!生前他败在维陀生王的手下,死后当上了地狱之王,维陀始生王到期了地狱也真够他受的。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各式地狱,千奇百怪,应有尽有。什么八寒地狱、八热地狱、孤独地狱、泥犁地狱、刀山地狱、铁床地狱、寒冰地狱、剥皮地狱、畜生地狱、刀兵地狱、蛆虫地狱等十八层,每一层都有着残酷的刑罚,摆着血淋淋的刑具。
也许是后来阴地府的案子越来越多,一个阎王很难审理完,就一分为十。十王分别为秦广王、初江王、宋帝王、伍官王、阎罗王、变成王、泰山王、都市王、不等王、五道转轮王。他们各自在地狱十殿中审判押到自己殿上的鬼魂。因为阎罗王名气最大,所以居“十殿阎罗”之首。
十殿阎罗的排位传说
第一殿,秦广王蒋,二月初一日诞辰,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世间,男转为女,女转为男。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坏,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历,三月初一日诞辰,司掌活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寒冰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入到十六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二殿,加刑发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诞辰,司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满转解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剹血池地狱,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