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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和校花同居的日子-第6部分

小说: 和校花同居的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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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一样慢慢的并肩走着,间隔半米左右,就这样走了十几步之后,张窈大喊了一声停,然后大步流星的走到我们前面,很不满意的说:“你们这是逛街啊还是同赴刑场啊?间隔还这么大,用不用给你们在中间加个孩子啊?康健,亏你还算个风流人物,平时就这么领女朋友逛街的啊?诚心拆我台啊,重来!”于是张窈再次喊了一声开始,我和秦可一确仍然像两具僵尸,只是两个人的间距拉近了些。我们的愚蠢的表现使张窈几乎疯狂,于是歇斯里底的喊道“给我亲密点……”
  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张窈喊的什么内容的时候,秦可一忽然用双手挽着我的胳膊,并且把头也靠到了我的肩膀上。
  握着秦可一滑滑的、软软的手,感到全身所有的血管在都扩张,全身所有的毛孔都在变大,而秦可一的手却一直的在冒汗,看得出来她也很紧张。
  为了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更为了使拍摄效果达到真实,我觉得有必要和秦可一交流一下。
  “第一次牵男生的手啊?”
  “少瞧不起人了,看我像是有第一次的人吗?”可能是秦可一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不妥,说完以后迅速的脸红起来。本来想调节气氛,但却没想到使气氛更加尴尬,而我心里也忽然闪过一个念头:秦可一是处女吗?其实这个想法在男生的脑袋里产生是在正常不过了。经过我这么多年来的总结、归纳得出了个结论,当一位男生第一次遇到一位女生时,会产生以下若干想法,按顺序先后排列就是:好漂亮;有男朋友吗;是不是处女;要是我女朋友该多好。而完成这一系列想法的时间最快时就在几秒之内。
  经过短暂的磨合期后,我们开始渐渐入戏,两个人仿佛都找到了感觉,秦可一偶尔还会在喜欢的橱窗前停下,拉着我的手给我介绍她所喜欢的东西。如果没有闪光灯不时的闪烁,没有张窈喊的“停”,我甚至都忘了这是和秦可一在演戏,这种感觉好久没在心底出现过了……。
  第二组镜头是拍两个人在江边戏水,而且张窈还要求加一组我背着秦可一趟水的情景。当我带着惊讶的表情质问张窈为什么要加如此变态的镜头时,秦可一确带着得意的笑容和我说:“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我都没说什么,你还在哪唧唧歪歪的。”说完几步走到了江边,脱掉了鞋子和袜子,露出一双洁白细长的脚,脱鞋的动作和脚都那么的迷人。在水中趟了几步后,秦可一向我不耐烦的喊道“还愣着干什么啊,这水好冷啊,快点!”……
  经过张窈长时间的折磨,终于到了最后的拍摄地点——龙塔。
  “YoYo,这次拍什么?能不能快一点,我晚上还有事。”秦可一好像很着急的样子,我看到她今天不时的在看着表。
  “放心吧,这次的最简单,十分钟就能拍完,绝对不能耽误你。”
  “终于良心发现了,不折磨我了?拍什么,你尽管吩咐吧?”我有点迫不及待的说。
  “接吻。”张窈漫不经心的说道。
  我和秦可一又再一次很默契的发出惊讶的,我的惊讶是出于内心的喜悦,在来之前曾经幻想过有这么一幕,没想到实现了,而秦可一显然是没意识到还有接吻这么过分的镜头。
  “你看看你们,一点都没有为艺术献身的精神。别担心,不是让你们真的亲,是抓拍你们即将接吻的瞬间。”听到这句话我有点失望,秦可一的表情也轻松了
  “我喊开始的时候,你们两个的脸就慢慢的靠近,都要深情地望着对方,不喊停就不许停,你们先摆个pose,然后我就喊开始。”
  “怎么摆?”秦可一结结巴巴的问我,显然是很紧张。
  “像我这样。”我一把抱住了秦可一,一只手搂着她的腰,一只手放在她的背上,手指能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内衣带,使我的身体一瞬间有了轻微的反映,一种出于男人本能的反映。也就在我抱住秦可一的那一刹那,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微微的一颤,我知道这也是一种本能的反映。
  “手不许乱动!”秦可一显然是感觉到了我在她内衣带上的两根手指在轻轻的挪动。在犹豫了一下后,秦可一也抱住了我,使我的反映愈加浓烈。
  “好,开始。”张窈喊了一声。
  我开始深情地望着秦可一,但秦可一却瞪着两个大大的眼睛看着我。
  “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你和男朋友打啵儿也噔这么大眼睛吗?现在是让你扮我女朋友,不是让你演牛魔王。”
  “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当然找不到感觉了。”
  我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开始把嘴慢慢的挪向秦可一的嘴,忽然感觉到腰间一阵剧痛。“你干嘛掐我?很疼哎!”我故装痛苦的问道。“你要在敢把脸往前一步,我保证比现在还疼!”秦可一幸灾乐祸的说道。
  我并没有因为秦可一的威胁而停止挪动我的脑袋,渐渐我我和秦可一的脸无限的接近,我此时已经很清晰的感觉到秦可一的呼吸,粗重拌着急促,两个人的呼吸此时开始交错,我意识到不能再继续了,于是停止了挪动,两个人就这样近距离的僵持着,每过一秒,好似一年那么漫长,这也许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所介绍的美女效应吧。就在从秦可一的嘴和鼻子流出的气体交织着她身上的香气扑到我脸上的那一霎那,我的心理防线忽然间完全崩溃,于是,不顾一切的深深向秦可一吻了下去,不顾路上来回的行人和一些参观者,也不顾张窈她在一旁拼命的喊停……
  而秦可一显然没有料想到我会真的吻下去,两个大眼睛一直的盯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慌张和失措,双手很用力的把我推开。
  在我们分开的那一刹那,我恢复了点理智,但大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是站在原地粗重的喘着气,心里不住的问着自己该不该给秦可一道个歉。而此时的秦可一,脸红的像个番茄,两手不停的擦着嘴唇,一句话也不说,偶尔会瞪大眼睛看看我,但表情却让我捉摸不定。
  “可一,你没事吧?”张窈此时已经跑了过来。秦可一听到张窈的话后用力的摇了摇头。“YoYo,我晚上有事,我先走了。”秦可一轻轻的对张窈说了一句,然后看看我,匆匆的打车走了。而我的心里却还停留在刚才吻秦可一的那一幕,到脑中仍然一片空白,只是傻傻的看这秦可一上了车。
  “用不用擦擦嘴啊?人都走了,还看!”张窈有点幸灾乐祸的说
  “你说她会不会生气啊?”我有点内疚的问。
  “生不生气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某人开始春心思动了!”
  “开玩笑,我亲她不代表我就会喜欢上她,我那是处于男人本能的反映,要是你你也会把持不住的。”
  “你就死要面子活受罪吧!”


正文 第09章 老友回归
  回到家里有气无力的躺在了床上,强迫自己不去像今天发生的那些,但去总也控制不住,回想最多也就是吻秦可一的那一幕,最后手机铃声的打破了我的回忆。一看来电显示是马可。
  “喂,你在哪啊?”
  “我在家,你在哪啊?怎么那边闹哄哄的。”
  “我在张炜新开的酒吧,今天新开业,找你一起来庆祝哪。”马可在电话里兴奋的说道,显然那边肯定有不少美女。
  “啊?这小子开酒吧了?行啊!在哪啊?”
  “在和兴三道街,师大侧门这边,叫魔季酒吧,你快来吧。”
  “好,我马上到。”
  ……
  张炜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张炜小的时候家里很穷,父亲死的早,刚上学的时候,所有人都孤立他、欺负他,但却天生就不是受欺负的料,加上发育的比较早,所以渐渐的在我们那片打出了威名,而那时只有我肯和张炜说话,和他一起玩。因为在我眼中他能干出一些在我们那个年龄段的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闯女则所,比如和老师顶嘴,比如在校长家门口撒尿……,那是个崇拜英雄的年代,我那时曾幼稚的认为张炜就是一个英雄。
  由于我是张炜唯一的朋友,所以张炜对我比对他亲弟弟还好,那时如果他听到谁的嘴里说出关于我一句不好的话,他就会利马抄起砖头拍过去。记得上初中时,他迷上了三国演义,并且对“桃园三杰义”赞许有嘉,于是也想和我像小说里一样,也来个结拜,但苦于找不到第三个义气相投的人,而且我们东北这种苦寒之地也没有桃花,所以这件事到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和张炜在一起的最大收获就是学会了打架和性格中多了一点东北人曾引以为豪,但现在渐渐失去的彪悍。后来由于家庭负担不起,张炜高中就辍学去打工,但在他看来是件很幸福的事,因为一来可一赚钱养家,再来他讨厌上学。但我们仍然每周都聚一次。
  在我考上大学临走的前一天,和张炜喝了一天的酒,记不清摔了多少次碗和杯子,记不清哭了多少回,我只记得那时我和高中女朋友告别也不过就是吃了顿饭,说了两句伤感的话而已。没想到的是就在我到大学的第四天张炜给我打来电话,说由于舍不得我,并且怕哈尔滨人民欺负我,所以决定到哈尔滨来打工同时兼职当我的保镖,并告诉我在我们学校附近的一个加油站找到了工作,一个月700并供吃供住,于是就这样我和张炜在哈尔并继续着我们的兄弟情缘。
  没想到就在张炜到哈尔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了一件改变了他命运的事。一天晚上张炜值夜班,正在给一辆车加油,这时,忽然开来一了辆车,从上面窜出三个人,拎着刀不由分说的就向正在院子里闲逛的张炜他们老板砍去。当时在场的员工有三、四个,只有张炜一个人拎着一把板子,冲了上去。由于从小就身经百战,所以锻炼出了一套丰富实战的理论和经验,加上身体强壮,没多久就把那三个人赶跑了,而张炜胳膊上也挨了一刀。
  原来张炜的老板,是这一片小有名气的黑道人物,除了经营这家加油站外,还有一个规模很大的迪厅和一家网吧。由于感谢张炜的救命之恩,老板当场就给张炜5000元钱,后来又见张炜为人实在,并且出手不凡,干脆认了张炜当干儿子,还把迪厅交给张炜打里,分给张炜三成股份,张炜就这样糊里糊涂的加入了黑社会并迈向了小康生活。
  酒吧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打车只需要10分钟。从外面看,酒吧显得很时尚气派,进去以后小吃了一惊,里面装璜的很有文化素养,挂了很多幅油画,并且伴着轻柔的音乐,一个不大的舞池,一个长发女孩正抱着吉他深情的演唱,一点都不像张炜这种文化内涵的人开得酒吧。
  “怎么才来啊?”张炜看到我进来后,很高兴地走来。
  “塞车了。第一天开张生意就这么好啊。你小子行啊,没想到还是做生意的料。”
  “希望天天能这样,这得谢谢马可,离开张还有半个月的时候,他就找了几个美女在附近的几个学校发传单,又搞什么会员啊,打折之类的,我那懂这些啊。”
  “马可他们那?”
  “在二楼3号包厢,你先上去吧,我在下面招呼一下,然后再去找你们。”
  还没上到二楼,就听到马可如母狼嚎叫般的歌声,根本就不用看门上的号码,寻声就可以找到房间。推门进去才发现,不只是马可,还有五六个经常和我们在一起喝酒的狐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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