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丧尽天良-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寂寥的黑夜,黯淡的天色,两只小蝙蝠迎着月色飞掠而去,留下阴森恐怖的氛围。
从叶烨几人离开到警车到来,时间只过去了十来分钟,可是短短时间之内,在废弃大楼里的尸体全身的血液都已经被吸食干净。
因为血液被吸食干净而略显苍白且枯瘦的尸体脖颈处,都有两个血洞,那是两颗獠牙留下的痕迹,只不过那血洞的大小根本不是两个小蝙蝠可以留下的。
……
夜魔侠马特在半路上就和叶烨三人分开了,因为不堪叶烨的骚扰。
就马特那逃命似的架势,仿佛后面有恶狗追击一般,让叶烨极为无语,他没想偷袭拿下Billy,只不过想让马特和明迪父女拉拉家常,叙叙感情,乘机让他教授一下明迪父女战斗经验。
然而一直防备这叶烨的马特根本没有给叶烨开口的机会就自己跑掉了。
叶烨跟随明迪和达蒙?麦克里迪一起到了明迪家里。
回到了家里,明迪取下了紫色面罩和紫色假发等超杀女套装,换上了寻常家居服。
明迪重新显露出了精致而可爱的容颜,金色的短发,一双眼睛晶亮的眸子宛如星辰般明亮,玲珑的琼鼻,薄如蝉翼般的粉嫩薄唇晶莹透明,可爱至极!
紫色的T恤配合简单的发型以及清新的妆容让人如夏日海风吹过来的清凉,既凸显明迪的清纯靓丽,又极富时尚感。
可是明迪表情肃穆,晶莹的眸子死死的盯着叶烨,一直不曾移开。
自从那栋废弃大楼出来,叶烨便发现了明迪的眼神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
可能先前由于夜魔侠的存在和要赶路的原因,明迪还有所掩饰,可是回到家之后,明迪连掩饰都没有了。
那冷冷的小眼神让叶烨心底都不住的发虚,干咳了几声,道:“明迪,这么看我干嘛?”
“没什么。”明迪面无表情,略带冰冷的问道:“你怎么会认识马特先生的?”
此时达蒙去换衣服去了,大厅内只余下叶烨和明迪两个人。
叶烨面不改色,故作羞涩的笑了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突然的,一股杀气袭向叶烨,只见明迪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蝴蝶刀,面无表情的似乎随意的把玩着那把小巧精致的蝴蝶刀,银亮的刀影不停的翻飞,吓得叶烨心惊肉跳的,因为他不知道明迪会不会“一不小心”脱手了,那……
叶烨嘴角抽了抽,不自然的讪笑了笑,不敢在敷衍,斟酌了一下用词,道:“有天晚上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抢劫,是马特先生救了我,所以我们就认识了。”
“就这么简单?”明迪的声音里充满了怀疑。
“要不然呢?夜魔侠可是地狱厨房的守护者,我就是一个普通人,你想想我们能够怎么认识?”叶烨没好气道,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仿佛因为明迪的怀疑而有些生气了。
“可是我感觉你们很熟悉啊!你们之间的事肯定不止马特先生救了你那么简单!”明迪脸色稍缓,继续问道,只是语气温和了很多,也是害怕叶烨生气了。
以退为进,这招叶烨玩的贼溜!
对于生气的女人,一味的哄反而会让她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如果占据道德制高点,将自己反过来塑造成弱势的一方,就能让女人消停点了。
出于以往征战情场而炼出来的对付女人的经验,叶烨要对付一个小女孩还不容易?
这叫做,先发制人!
“当然不止了,那是因为夜魔侠先生‘看’到了我对敌时候用的形意拳,他就觉得我的拳法很有成长性,现在因为我的力量速度等因素根本没有发挥出这套拳法十分之一的威力,不过等到我习炼到一定程度,那就是远超一般人的力量,所以他是想作为一个引路人指引我走上正确的道路,正确的使用这股力量,而不是沦落为黑帮打手之类的人物。”
“他对我讲述了一下自己童年经历和心理蜕变,述说了黑帮的罪恶,我们的关系也就在慢慢的接触中变的熟悉了。”叶烨耐心解释道。
对付女人,一味的强势自然也是不行的,过犹不及,该软的时候还是要软。
“那昨晚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跟着夜魔侠先生去了那栋废弃大楼?”明迪依旧面无表情的冷漠,可是如果仔细注意的话,便会发现明迪此时眼睛闪烁过不为人知的慌乱之色。
正戏来了,就是不知道明迪此时的眼神,叶烨也能猜出明迪问话的目的。前面的一切都是在为此刻做铺垫,如果叶烨一个回答不好的话,明迪手中的蝴蝶刀……
“说到这事,我也还气愤呢!昨晚我明明睡得正香呢,马特那老混蛋突然出现在我的家里,说带我去见见世面,就把我从被温暖窝里拎出来到外面吹冷风。”叶烨气愤道:“要不是我打不过他的话,我肯定打得他满地找牙!”
叶烨此时仿佛影帝附身,演技爆棚,那慷慨激昂的样子让人根本看不出一点斧凿的痕迹,叶烨不去做演员,真的是人才的浪费!
叶烨悄悄瞥眼去看明迪,只见明迪没有再直直的冷漠盯着他了,微微低头,似乎在是思考叶烨的话是不是真的?
叶烨悄然舒了一口气,这关应该是过了,要不然很有可能被灭口啊!
去放置枪械并且换了一身衣裳的达蒙出现在客厅。
“叶,你怎么会认识夜魔侠?”达蒙面色庄重严肃,沉声问道。
作为十多年老朋友的遗孤,达蒙绝对不想叶烨和夜魔侠搅在一起,因为那意味着威胁!
在达蒙眼里,叶烨太脆弱了,仅凭小有所成的形意拳还不足以去对抗罪恶!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尸骨脉秘术
明迪从小接受父亲达蒙的近身枪击、徒手战斗、刀械枪支等训练,加上带着她四处打击犯罪,小小年纪便累积不少实战经验,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顶尖杀手。
以实力论,明迪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达蒙本人,所以达蒙才敢带明迪去插手与大型黑帮的战斗,可是叶烨从来没有经受过训练,光凭才练了没几天的拳法,这点本事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叶烨没有获得尸骨脉,或许达蒙的看法是对的,可是当叶烨获得尸骨脉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叶烨此时的实力绝对不会逊色于夜魔侠分毫!
至少夜魔侠根本没有杀他的本事!
除了奇异博士、黑凤凰、绿巨人浩克、雷神托尔、X…教授查尔斯、万磁王等这些超级大佬,叶烨需要忌惮的人也不过金刚狼、死侍、黑豹几人。
尸骨脉虽然强,但叶烨估计还是挡不住艾德曼合金和振金铸造的兵器,所以金刚狼和死侍、黑豹能够对叶烨造成死亡威胁。
诸如美国队长、冬日战士、蜘蛛侠、毁灭博士等人,或许能够伤害到叶烨,但绝对杀不了叶烨。
而尸骨脉堪称火影世界近战最强利器,无限制的随意操控骨骼,如果两人在近身战斗的时候,对方身上突然刺出锐利的白骨,只要反应稍慢一点,肯定会被串糖葫芦似的穿透身体,横挂空中。因此叶烨觉得就是和金刚狼死侍打斗,输赢也还是两说,早蕨之舞的厉害绝不是说说而已!
火影世界中,当五代风影我爱罗和木叶十二小强之一的小李与君麻吕对战的时候,要不是我爱罗使用沙漠浮游之术,他和小李早就被君麻吕的早蕨之舞刺死了。
如果没有尸骨脉傍身,叶烨傻了才跟夜魔侠马特走在一起,拉仇恨也不是这么拉的!
叶烨将编给明迪听的故事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再次向达蒙说了一遍,那诚恳的模样让达蒙这个老江湖都没有看出破绽。
“叶,今晚也被你发现了,我也就不瞒着你了,或许你有时也会奇怪我自从丢了警察的工作之后为什么没有再找工作,那是因为我和明迪化名大老爹和超杀女四处打击罪恶。”
“在打击犯罪活动的时候,得到一些黑钱也就作为了我和明迪的生活费用和购买枪械以及训练器材,这也是为什么我很久没有工作却不缺少钱财的原因所在了。”
“但是叶,可能处于你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会对英雄充满了崇拜的心理,都会幻想自己作为英雄的样子,认为那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可是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要告诉你,我绝对不会允许你出去当超级英雄的!”达蒙面色极其严肃的对叶烨说道。
叶烨愕然,愣愣的看着达蒙说不出话来,自己当不当超级英雄好像轮不到达蒙来管吧!虽然叶烨本来也没有出去当超级英雄的意思。
“叶,你知道吗?明迪从五岁到现在一共训练了七年,并且还是因为明迪本身就是战斗天才的缘故,她才拥有了如今的实力,近身枪击、徒手战斗、刀械枪支等方面都拥有了不俗的造诣,所以我方才敢带明迪去与那些穷凶极恶的杂碎战斗。”
“而你从来没有经受过专业的训练,仅凭你现在的力量可能连一个从军队出来的士兵都打不过,所以你想去做超级英雄,一场小规模的枪战,就很有可能让你死在其中。”
达蒙紧紧盯着叶烨的眼睛,沉声道:“如果你非要跟随夜魔侠去做超级英雄也不是不可以,但你必须达成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战胜明迪,不然我绝不会同意!”
虽然不知道达蒙是哪里来的自信,认为叶烨会听他的话,但是看在明迪的面上,叶烨没有多想,立即保证道:“达蒙叔叔,你放心,其实我根本也没有去做超级英雄的意思,我知道其中的危险。”
“其实马特先生也就是警告我不要用超越普通人的力量去做违法的事情,最好是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将自己的力量用于帮助别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但是他并没有要求我一定跟着他去做超级英雄,我也没想着做超级英雄,我只想完成课业,最后继承父母的事业,做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说到最后,叶烨的声音略微带了点感伤。
叶烨无耻的盗用了本叔叔的名言,因为叶烨觉得此刻用上它会增强夜魔侠对他教导过的说服力,不然这么有哲理性的话语,不是历经沧桑拥有足够人生智慧的人是说不出来的。
包括叶烨后来提及父母那略带感伤的语气,也是为了增强自己话语的说服力。因为这个谎话必须变成真的,不然明迪会杀了他的!
至于继承父母的事业去做医生,当然是叶烨说着玩的。不说凭借未卜先知的能力乘奥斯本集团、斯塔克集团、汉默工业股价动荡之机去赚钱,就是凭借他现在拥有的尸骨脉的力量,躺着等到神盾局组建复仇者联盟的时候插入一手,拥有神盾局和托尼·斯塔克两大金主,工资什么的,会少吗?虽然叶烨只想,吃他的、喝他的,就是不给他办事!
至于依靠获得的力量去抢劫什么的,叶烨不敢!
不说神盾局等政府组织的打压了,也不提复仇者联盟里的绿巨人浩克、雷神托尔,万一不小心碰到野生的恶灵骑士强尼,叶烨恐怕连灵魂都得被恶灵骑士给送进地狱,被地狱的恶魔吞噬!
恶灵骑士强尼可是能够和绿巨人对拼而丝毫不落下风的超级人物,叶烨绝对不是其对手!
更何况,只要完成惩罚者的任务,得到了赌神高进的赌术之后,叶烨想象不出自己以后还会缺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