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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神话搬运工-第33部分

小说: 神话搬运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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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霄喃喃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孩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今后定会有所机遇,飞上枝头变凤凰。”

  洛霄一跃跳到林芷云的宿舍楼屋顶,本想近距离观察一下,敏锐的他却发现林芷云的气运停止了增长,他一怔,又跳回原处,发现林芷云的气运又开始增长了。

  “难道是我影响了她的气运增长?”

  他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他什么都没做居然就影响了一个人的气运。

  不过气运这种东西,太过缥缈,哪怕是圣人也未必研究得通透,更何况是他。

  “若我再离远一点,她的气运会作何反应呢?”

  洛霄跳到更远的楼层上,回头一看林芷云的气运,那气运的增长速度果然变快了一分。

  也就是说,他真的影响到了林芷云的气运增长。

  这是为什么?

  难道是八字相冲?

  想也想不通,他只好叹一声:“有趣有趣。”

  “有趣?看到芷云落难,你认为这很有趣?”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饱含愤怒的声音,声音尖锐,一听就是女声,洛霄没有回头,便知来者身份,艾玲,林芷云的导师。

  洛霄早已感应到艾玲在附近,只是没怎么在意。

  艾玲指着洛霄的后脑大骂:“芷云为了你才失去魔力,你不仅不担心,居然还说‘有趣’,你还有没有良心?!”

  洛霄摇头:“担心?不,不需要为她担心,还应该恭喜她。”

  随着气运的增长,林芷云今后的成就,可不是以前的她能比的。

  “什么意思?”

  “跟你解释你也不懂。”洛霄转头漠然的看了一眼艾玲。

  在艾玲看来,那种眼神就是鄙视,“你——!”

  本以为洛霄有什么缘由,没想到等来的居然是这么一句话,气得她那硕大的胸膛起伏不定。

  最终,看着芷云的份上,艾玲还是压下怒火,道:“算了,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生气,芷云今后只能当一个普通人,你也不会有什么压力,虽然我从一开始就反对你们在一起,但现在也没办法了,希望你今后对芷云好一点,不要让芷云伤心难过。”

  洛霄却晃了晃头:“普通人?不,她当不了普通人。”

  以林芷云现在的气运,如日中天,想当普通人,简直难如登天。

  艾玲气得瞪大一双美目:“你说什么?洛霄,你连这都不愿意给芷云,你还是不是男人!”

  洛霄深以为然:“你说得对,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就像鸡同鸭讲般,两人的对话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但居然神奇的对上了。

  话毕,洛霄身化一道金光,飞向林芷云的宿舍。

  “这……”

  艾玲顿时呆在原地,洛霄、金光?不是说洛霄自小脑子就有问题,魔法武技天赋都不行,说是废材也不为过,可现在……他什么时候有这种能力?

  回过神来,洛霄已经出现在林芷云身前,艾玲心中一急,马上施展魔法飞过去。

  林芷云一脸错愣的看着面前的洛霄,没管洛霄为何能忽然出现在她眼前,只是看到洛霄平安无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顿时放下。

  “洛霄,你没事,太好了……”她喃喃道,说着就走向洛霄,张开手,似乎想抱住洛霄。

  “且慢。”

  洛霄抬起手阻止林芷云的前进,见林芷云的气运停止了增长,心中盘算起来。

  林芷云一怔,不明所以地停下脚步。

  “我听说你魔力全失了。”洛霄开口道。

  他紧盯着林芷云,确切地说是盯着林芷云的气运,在他说话的时候,气运没有变化。

  林芷云脸上浮现一丝苦笑:“是啊,不过没关系,只要你没事就好。”

  艾玲这时也飞到林芷云宿舍阳台,听到林芷云的话,叹息一声:“傻丫头……”

  洛霄没有在意艾玲的到来,静静地开口道:“那也就是变成废人。”

  林芷云面色一变,艰难的点了一下脑袋。

  艾玲皱眉道:“洛霄,你怎么……”虽然事实如此,但就不能换个委婉的说法吗?

  洛霄见林芷云的气运在他说出废人这个词的时候,就有所增长,心中了然,继续用古井无波的声音说:“我要一个废人干什么?”

  林芷云猛地抬头,难以置信的看向洛霄。

  “你在说什么!”艾玲也是惊讶的看着洛霄。

  这个人难道想……

  “废物没资格跟在我身边!”

  此言一出,林芷云和艾玲也都看出了洛霄的意图,前者低下脑袋看不清表情,后者面色铁青,双目仿佛要杀人。

  洛霄无视两人的表情,继续道:“芷云,你我夫妻一场,我看你也不容易,洛家的养育之恩也不用你报了,那场婚礼就当没发生过,我们彼此之间也都没有损失,大家好聚好散,今后就当个普通朋友吧。”

  见林芷云的气运一涨再涨,眼看就要气运化形了,洛霄心中一笑,又补了一句:“当然,最好是连朋友都别当。”

  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林芷云的气运登时如同火山爆发般成长起来,眨眼间从一条“巨蟒”变成一只“巨龙”,张牙舞爪,好不威武!


第五十四章,洛霄的爱好

  气运化龙,所谓天命主角,也就是这样了。

  洛霄本想再加一把火,看看林芷云的气运还能不能再涨一涨。

  但在那之前,身为林芷云老师的艾玲都看不下去了,她指着洛霄大骂:

  “洛霄!你也太过分了!就因为芷云失去了魔力,你就要抛弃芷云?你难道不知道芷云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你这样怎么对得起芷云对你的付出?”

  太绝了!

  太无情了!

  简直是人渣!

  事到如今,洛霄却仍然平静地说道:“哦,这个我会找机会补偿她的。”

  “你……”

  艾玲还想骂几句,不,骂几句根本不够。

  “不用了,我不需要补偿。”

  林芷云抬起头,擦掉眼角的泪水,双目仍然通红,充满血丝。

  “那更好,省得麻烦。”洛霄道。

  林芷云心中一痛,咬了咬朱唇,露出一抹凄凉的笑容:“那场婚礼,我不会当成没发生过,所以……所以我要一封休书。”

  变了。

  洛霄变了。

  她早该明白,婚礼时洛霄变聪明了,再也不是她熟悉的弟弟。

  他变了。

  他可以变成一道金光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这种力量,就算是鼎盛时期的她也比不上,他不再是废材,不再是傻子。

  他注定成为强者!

  而她注定是累赘。

  曾经是她将成为强者,是他被视为累赘,现在身份对调了,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

  一切的起因都是她在那时选择追击杀手,选择要为洛霄“报仇”,如果她当时选择不去追击,这一切都会不一样,但她并不后悔当时的选择,再来一次的话,她还会这样做。

  唯一让她耿耿于怀的是——

  ‘曾经我没抛弃你,如今你却不要我了。’

  面对这种事,若说心中没有怨气、愤恨,那是不可能的,但林芷云控制住了自己心中的怨恨。

  她想得很清楚,再怎么愤怒,再怎么怨恨,都没有意义,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她只能选择接受,愤怒和怨恨只会给她带来更大的痛苦。

  对洛霄会有影响吗?

  没有!

  她应该努力变强,找回属于她的力量,变得比洛霄还强,让他感到后悔,这比任何愤怒、怨恨都要强。

  林芷云的变强之心,这才是洛霄要的。

  没什么是比创造出一个强者更有成就感的。

  至于后悔?不存在的。

  求道之路艰辛无比,洛霄只有一个爱好——创造,这个爱好在普通人看来有些奇怪,但却可以给他带来无穷乐趣,克隆神兽、炼器、炼丹、建筑等,都是他的自我实现,都会让他感觉到莫大的满足感。

  把一个普通人改造成绝世强者,也是同理。

  待强者林芷云睥睨天下后,洛霄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很开心,就像许愿神龙一样,这是他的“作品”,当作品经过精雕细琢、千锤百炼而出世之后,会给他带来无穷乐趣。

  休书么,洛霄琢磨了一下:“……没问题,过两日给你。”

  话毕,洛霄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金光离去。

  ‘连一刻都不愿意多待吗……’林芷云望着眨眼间就看不到影的金光,下意识攥紧拳头,指甲嵌入肉里,疼痛反而让她清醒不少。

  艾玲把林芷云拥入怀中,温柔地说道:“想哭就哭吧,无论如何,老师永远支持你。”

  林芷云抿着嘴,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不要……我了……洛霄……他不……要我了……”

  这是她第一次嚎啕大哭,也是最后一次放纵大哭,美丽的脸蛋上涕泪横流,哭得就像一个失去心爱之物的孩子。

  使用纵地金光离开的洛霄仿佛听到林芷云的哭声,停下脚步回头一看。

  难道我真的太过分了?

  不,怎么会过分,这是成为强者的必经之路,只有经历悲伤与痛苦,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否则就算拥有再强的力量,终究只是温室里的花朵。

  ……

  回到东海城某酒店里,洛霄把自己关在房间,他抽出炎星宇的华丽之间,这剑材料上佳,但铸造之法却配不上材料,弄得这把剑徒有其表,只有剑的外形,没有剑的灵魂。

  前世仙界,在成仙之前,洛霄也当过一阵子剑仙,后来也有研究炼器之道,对剑的研究,谈不上古今第一人,但当世能与他相提并论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一把好剑,就和人一样,应该要有身体,有灵魂,即为剑身和剑心,剑身好铸,剑心却难成,但如果没有剑心,这把剑就是一把死剑,哪怕材料再好,也很容易折断。

  剑心未必需要铸造者赋予,剑主同样可以通过不断护养剑,将精气神注入剑中,让剑生出剑心。

  然而洛霄手里的这把华丽之剑,本是炎星宇所有,这把剑无论是铸造者还是持有者,都没有让剑产生剑心。

  握着这把连剑心都没有的剑,简直是对他的侮辱。

  若不是念在这剑的材料还不错,他根本不会碰这剑。

  所以,重铸此剑,势在必行。

  说做就做,只见洛霄右手握剑,左手召来一团金光闪闪的法力。

  此乃从神龙身上扣下来的法力,大概相当于神龙全部法力的十分之一,他控制着法力把华丽之剑包裹起来,先把剑中的杂质剥离出来,然后加热剑身,用法力凝成锤头,重新打造。

  经过半天的千锤百炼,剑身重新凝聚,比起之前变瘦了一些,约三指宽,三尺长,剑刃锋利,花纹朴实,已经完全看不出华丽之剑的影子了。

  落日余晖落在剑刃之上,反射到墙壁上的光竟然变成七色彩虹。

  洛霄看到这一幕,灵光一闪,便道:“虹光剑,这剑从此便叫‘虹光剑’。”

  宝剑得名,嗡嗡作响。

  酒店里,也有十来个带剑之人,他们发现手里的剑不知为何竟颤抖起来。

  一剑眉星目留着山羊胡的男子望着手里颤抖了几下的佩剑,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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