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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部分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6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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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林之中出没的基本都是动物,动物不仅耳朵尖,鼻子更尖,稍微有点异样就瞒不过它敏锐的洞察。

    没等他们站稳脚跟呢,顺着荒草间的缝隙一看,前边林子里竟然出来一头狼,那狼的个头可不小,就跟头小狮子似的,浑身的毛发锃亮锃亮的,一看就没少吃肉。

    “不就是头山狼吗?一枪崩了算了!”无双没当回事,小声嘀咕说道。他从腰间就抽出了枪,却被马丫按住了。

    “嘘!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这不是普通的山狼,这狼又叫狈眼!顾名思义,就是狈的眼睛!你别动,千万别出声,咱们再看看。”马丫小声嘱咐无双说道。

    无双半信半疑看了看马丫,又看了看白毛黄皮子,现在就连白毛黄皮子也不再是那么嚣张了,也跟着马丫俯身若在灌木丛中偷眼观瞧着。看来还真有好戏上演。无双耐住性子压低身子潜伏在草丛中也没敢动弹。

    那个被叫做“狈眼”的山狼大摇大摆地走近,先是用鼻子贴在地面上嗅了嗅,它好像也闻到了人的气味。糟了,他们可以不出声,但身上的气味却是难以掩盖的。这么下去肯定要被发现。

    噗……噗……噗……这时,小白突然崛起屁股放了个大臭屁,顿时,一股昏黄的气体从这小家伙毛茸茸的大尾巴下喷了出来,那才叫个鲜美呀!熏的无双和马丫脸都绿了,只好强忍着捂着鼻子暂时收了呼吸。

    狈眼顺着无双和马丫留下的气味就追寻了过来,可没走几步竟然闻到了黄皮子的臭屁。气味断了,它只好无趣地又退回了树林中。

    “你个小畜生,你想熏死老子是不是?不是跟你说不许放屁的吗?”无双又拍了下小白的脑袋。

    “小爷,别说话,它没走远!”马丫捂住了无双的嘴,又把他按进了灌木丛中。

    马丫不愧是憋宝传人,岭子里的动物都什么习性她太了解了。只见那头狈眼退回去没多长时间,又露头出来了,这次跟上次不一样,这健壮的山狼背上多了一个东西。它的后背上竟然驮着一只稍微柔弱些的老狼,那老狼老到啥程度?脑袋上的毛都掉光了,身上的毛本来就不多,就这么几根秃毛还乌突突的。

    那老狼好像天生残疾,两条后腿十分短小难以**行走,别看这狈眼长大凶神恶煞地,倒是甘愿做它的双脚把它背在后背上。

    是它?这头瘸狼不是别的,正是无双他们上次在********大草原上遇到的那头聪明的老狈!这狈还没等靠前,无双就已经在它的那双老眼中看到了聪慧的精光。这家伙如果是人的话,绝对是三国的孔明,大明的刘伯温了!几次都是靠着它的大智慧,狼群才幸免遇难,生生从无双的手掌心里逃走了。

    没想到,这次竟然在兴安岭里又遇到了它?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无双暗自把手搭在了腰间就准备抽枪。现在它们的距离还太远,自己的视角又不好,只要它们再往前靠前,无双就能解决掉它。

    狈眼很健壮,驮着老狈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停住了。那狈的一双眼睛就跟狐狸似的贼溜溜直转,它迟疑了片刻,用残疾的两条后腿磕了下狈眼的背脊,那健壮的山狼赶紧转身驮着它跑开了。

    “咱们暴露了吗?”无双问马丫。这头老狈实在是狡猾无比,几次三番地从无双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

 第1330章 围猎

    “应该不会。”马丫也十分诧异。“小爷,你看,看没看见树丛中藏着的那双绿色眼睛,它们也藏起来了,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二人也没敢大声说话,也学着两头狼的模样藏了起来。不出一分钟,突然就听荒野间传来了哗啦啦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啃噬着青草。那声音越来越近,无双和马丫的心也跟着悬到半空。

    哗啦……一只硕大的犄角从树叶间顶了出来,我的天,那家伙的一对犄角错综复杂地缠绕在一起,就跟树根似的,它在最前端留了两个较为尖锐的犄角顶,马丫看着这家伙犄角上的纹路判断,1000年的修为都给人家算少了。

    紧接着,一头健壮的雄鹿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这家伙太大了,说它向鹿,倒不如说它像马,尤其是那四只健壮的大腿,估计要让这家伙踢一脚肯定没命了。

    这家伙身体上的毛发很咋,啥色都有,不过身上可是油光锃亮的,它的营养挺好,也很挑食,无双看它低头不停地在草坪上来回拱,好像是在寻找什么,它可不吃那些普通的青草,而是在寻找一种四瓣叶子的小草,并且,只吃这种植物的嫩芽。

    是通天蕨,这种蕨类植物属于活化石了,远古时期就有了,现今仅有我国兴安岭秘境中可以寻到些许。这种通天蕨含有剧毒,但刚刚生长出来的时候口感极佳,并且毒性也没有那么强。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飘香,这股香味无双闻不到,只有所有雌性生物才可以嗅到它的特殊意味,其中也包括女人。

    马丫嗅到这股香味儿后就觉得浑身燥热不堪,心里七上八下的,也说不清那是个啥感觉。她赶紧从腰中掏出个小瓶子,打开盖子闻了闻,这才强把那香味压了下去。

    哗啦啦……树丛中又晃动了起来,这次,是从那头老狈躲藏的方向传来的。麝鹿王很机警,立刻抬起头来盯着那边的灌木丛做好了战斗准备。它的两条后蹄子不停地刨土,而且还在地上撒了泡尿,它在用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告诉对方,这里是自己的地盘,不容其他野兽入侵。

    突然,一个黑影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竟然就是那头狈眼!那狈眼也十分健壮,长着尖牙利齿,它站在麝鹿王面前呲牙咧嘴不停地咆哮。相对比,这两个家伙旗鼓相当,谁也不愿后退。

    无双心想,这老狈狡猾无比,怎么只派了一头狼王来捕猎麝鹿王?这家伙可是灵兽之王,没那么好对付。一头狼再凶,对于麝鹿王来说那可是以卵击石了。

    嗷……嗷……嗷……狈眼仰天长啸,发出一声声令人胆寒的嚎叫。紧接着,从它山后的灌木丛中,竟然蹭蹭蹭连续窜出来七八条凶猛的豺狼。这些豺狼立刻把麝鹿王团团围住,张开爪子就打算冲上去扑咬。

    “这些山狼死定了!”马丫断言道。

    “死就死吧,狼是群居动物,捕猎时候一般都是群狼一齐围猎,不管遇到多可怕的猎物他们总能仗着凶猛的狼性战胜对方。虽然这麝鹿王修为高,不过遇到群狼也够它喝一壶了,咱们就在这儿看热闹,待它筋疲力竭时再坐收渔翁之利。”

    疙瘩瘩……疙瘩瘩……灌木丛中传来野兽磨牙的动静,这是那条老狈正在向群狼发进攻命令。

    群狼早就跃跃欲试了,它们气势凶猛,阵型也很整齐,仔细去看会发现,它们围住麝鹿王这个圈子只有一个方向有一个小缺口,麝鹿王如果不敌群狼只能从那个方向突围而逃。如果无双没猜错的话,那狡猾的狈这么安排也是故意的,麝鹿王从这边突围出去后,必定又会遭遇其他豺狼的袭击。

    这麝王是兴安岭中的灵兽之祖,它常年生活在野生环境下按理来说肯定也识得狼性,可它却毫无畏惧,依旧站在原地圆瞪着双眼不曾退却,仿佛在它眼中,这群兽性大发的豺狼与自己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面上,它们是兽,而自己是仙!

    嗷……所有豺狼同时扑了上去对它发起猛攻!

    就见那麝鹿王低下头,后腿发力,瞅准了一个方向直接顶了出去,它冲的这个方向也有一头健壮的豺狼与它面对面扑咬过来,恰好那家伙高高跃起扑上来,麝鹿王奔跑的速度又快,这家伙竟直接在半空中就撞到了麝鹿王的犄角上。

    嗷……额……一声凄惨的嚎叫,刚才还凶猛异常的豺狼转瞬变成了一只受了委屈的狗儿般呻吟惨叫了起来。它被麝鹿王的一对鹿角刺穿了肚皮,鲜血和肠子洒了出来,当场毙命。

    嘭嘭……麝鹿王杀死这只豺狼后没有动,原地撅起两只后蹄子猛踹了一脚,身后的两头狼又被它踢中了脑门,登时脑浆迸裂,这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来。

    猩红的鲜血染红了麝鹿王光滑的皮毛,它抖了抖,狼血从它背上滑落而下。

    狼是动物界最凶残最凶狠的动物,没有之一!但这群狼却被麝鹿王的霸气彻底吓怕了,这下可好,再没有一只敢轻易靠近麝鹿王了。它们由功转守,都惊恐地看着这只不可能捕捉的猎物。

    三只豺狼被麝鹿王杀死后,又有三只从灌木丛中窜了出来补充位置,它们好像是在白一套很简单的阵法,不是为了杀死麝鹿王,而是为了把它围住,逼它从这阵法的缺口逃走。而这个缺口,也正是那老狈隐藏的方向。

    “这头狈到达在打什么如意算盘?”无双诧异道。

    狼是万万敌不过麝鹿王的,但狼群却从不轻易言弃,它们明知道自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依旧不肯散去,麝鹿王再厉害,可却无暇分身只能朝着一头狼攻击,狼也学聪明了,你追,我就跑,等你回去我再围上去,反正这个圈只能有一个缺口!

    别看这里只有不到十头狼,但是,无双可是还记得,当初在********大草原上遇到狼灾时候的可怕场景,这群狼可都是穿越远东西伯利亚而来的,它们少说也有数百头之多。

    。。。

 第1331章 后宫佳丽三千

    麝鹿王不可能不知道这点,所以,这大家伙也学聪明了,见群狼不好惹,只好慢慢后退,从群狼中间找到了一个缺口,然后撒腿就跑。|【 】

    群狼在身后狂追,这时,其他方向又冲出来二三十头狼,分别从左右翼包抄了过来,但是,却没有着急冲上去扑咬,一直跟这巨大的猎物保持一个水平距离,既不会让它跑了,又不至于被它攻击到。

    无奈,逼的麝鹿王只好朝着那唯一的方向狂奔起来。

    “花耳说的没错,这家伙智商看来不高,估计它要中那头狈的圈套了。”无双和马丫也赶紧跟了上去,只是这次不能跟的太紧了,毕竟前边有狼群,无双身上的子弹又不多。

    突然,前边传来了一声悲鸣,是麝鹿王的叫声,难道……难道它真的被狼群抓到了?这也未免太荒谬了?它好歹也是灵兽之祖呀!就这么点能耐?

    无双和马丫不敢太靠前,只好爬上一棵树的树梢观瞧。

    “要这家伙真被那头狈降服了咱们倒省事了。”无双说。

    “鹿全身的精华都集中在鹿茸里,如果让那头狈喝了它鹿茸里的茸血那它可真要成精了。到时候这畜生既聪明又凶狠,加上麝鹿王的千年修为,还不得成为咱们最大的敌人?整个兴安岭都得被它搅得鸡犬不宁。”马丫说。

    二人爬上一棵老树十来米高的树杈,往前一瞅终于明白这头狈到底为什么要把麝鹿王引过去了。原来是这家伙不知从岭子里何处叼来几个捕兽夹子,把捕兽夹子藏在了这片荒草中。麝鹿王跑过来也比较急,没留意,刚好踩中一个。

    兴安岭里边啥大家伙都有,猎户们布的捕兽夹子一般都不小,有的连狗熊都能给掐住,何况一头巨鹿?

    麝鹿王趴在地上,回头用舌头****着伤口,那巨大的捕兽夹子的锯齿都夹进了它的血肉中让它疼痛难忍。这也就是它,若是换成人,估计这条腿肯定是废了。

    可别看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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