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子建文集-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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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接受灯的那和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叙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干粮也蒸完了,各种吃食采买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回家过节。所以,不管我身在西安、北京还是哈尔滨,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朝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
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就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捎)了些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就叩头对父亲说:
“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
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他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周围都是雪,还有树,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鸟鸣。太阳极端明亮。
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姐姐家来了。我们都喜欢姐姐家的孩子小虎,他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非常漂亮。
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
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当夜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
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
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
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端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
早饭后,母亲穿戴好后推起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
母亲哄孩子一般地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
我心想:这回母亲要把父亲丢了,一定是丢到街上的酒馆了。
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了个安稳觉。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咕噜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东看西看的,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愿意请他回来,而永远不希望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朝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撕日历的日子
撕日历的日子
又是年终的时候了,我写字台上的台历一侧高高隆起,而另一侧却薄如蝉翼,再轻轻翻几下,三百六十五天就在生活中沉沉谢幕了。
厚厚的那一侧是已逝的时光,由于有些日子上记着一些人的地址和电话,以及偶来的一些所思所感,所以它比原来的厚度还厚,仿佛说明着已去岁月的沉重。它有如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压在青春的心头,使青春慌张而疼痛。
发明台历的人大约是个年轻人,岁月于他来讲是漫长的,所以他让日子在长方形的铁托架上左右翻动,不吝惜时光的消逝,也不怕面对时光。当一年万事大吉时,他会轻轻松松地把那一摞用过的台历捆起,随便扔到什么地方让它蒙尘,因为日子还多得是呢。而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看着那一摞摞用过的台历,也许会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沧桑感。
于是想到了撕日历。
小的时候,我家总是挂着一个日历牌,我妈妈叫它“阳历牌”,我们称它“月份牌”。那是个硬纸板裁成的长方形的彩牌,上面是嫦娥奔月的图画:深蓝的天空,一轮无与伦比的圆月,一些隐约的白云以及袅娜奔月的嫦娥飘飞的裙据。下面是挂日历的地方,纸牌留着一双细眯的眼睛等着日历背后尖尖的铁片插进去,与它亲密的吻合。那时候我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撕日历。早晨一睁开眼,便听得见灶房的柴禾噼啪作响,有煮粥或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来。这基本上是善于早起的父亲弄好了一家人的早饭。我爬出被窝的第一件事不是穿衣服,而是赤脚踩着枕头去撕钉在炕头被架子一侧的月份牌,凡是黑体字的日子就随手丢在地上,因为这样的日子要去上学,而到了红色字体的日子基本上都是星期天,我便捏着它回到被窝,亲切地看着它,觉得上面的每一个字母都漂亮可爱,甚至觉得纸页泛出一股不同寻常的香气。于是就可以赖着被窝不起来,反正上课的钟在这一天成了哑巴,可以无所顾忌地放纵自己。有时候父亲就进来对炕上的人喊:“凉了凉了,起来了!”
“凉了”不是指他,是指他做的饭。反正灶坑里有火,凉了再热,于是仍然将头缩进被窝,那张星期日的日历也跟了进来。父亲是狡猾的,他这时恶作剧般地把院子中的狗放进睡房,狗冲着我的被窝就摇头摆尾地扑来,两只前爪搭着炕沿,温情十足地呜呜叫着,你只好起来了。
有时候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先撕过了,于是就很生气,觉得这一天的日子都会没滋味,仿佛我不撕它就不能拥有它似的。
撕去的日子有风雨雷电,也有阳光雨露和频降的白雪。撕去的日子有欢欣愉悦,也有争吵和悲伤。虽然那是清贫的时光,但因为有一个团圆的家,它无时不散发出温馨气息。被我撕掉的日子有时飘到窗外,随风飞舞,落到鸡舍的就被鸡一轰而啄破,落到猪圈的就被猪给拱到粪里也成为粪。命运好的落在菜园里,被清新的空气滋润着,而最后也免不了被雨打湿,沤烂后成为泥土。
有会过日子的人家不撕日历,用一根橡皮筋勒住月份牌,将逝去的日子一一塞进去,高高吊起来,年终时拿下来就能派上用场。有时女人们用它给小孩子擦屁股,有时候老爷爷用它们来卷黄烟。可我们家因为有我那双不安分的手,日子一个也留不下来,统统飞走了。每当白雪把家院和园田装点得一派银光闪闪的时候,月份牌上的日子就薄了,一年就要过去了,心中想着明年会长高一些,辫子会更长一些,穿的鞋子的尺码又会大上一号,便有由衷的快乐。新日子被整整齐齐地装订上去后,嫦娥仍然在日复一日地奔月,那硬纸牌是轻易不舍得换的。
长大以后,家里仍然使用月份牌,只是我并不那么有兴趣去撕它了,可见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待到上了师专,住在学生宿舍,根本没日历可看,可日子照样过得一个不错。也就是在那一时期,商店里有台历卖了,于是大多数人家就不用月份牌了。我自然而然地结束了撕日历的日子。
我在哈尔滨生活的这几年才算像模像样过起了日子,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翻台历,让它由一侧到另一侧。当两侧厚薄几乎相等时,哈尔滨会进入最热的一段日子。年终时我将用过的台历用线绳串起,然后放到抽屉里保存起来。台历上有些字句也分外有趣,如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记载着“不慎打碎一只花碗”;而二月二十八日则写着“一夜未睡好,梦见戒指断了,起床后发现下雪了”;八月二十八日是“天边出现双彩虹,苦瓜汤真好喝”!
到了一九九四年的一月十九日,是腊月初八的日子,东北人喜欢这天煮“腊八粥”,我在这天的日历上记着:“煮八宝粥。材料:大米、小米、绿豆、小楂子、葡萄干、核桃仁、大枣、花生”。三月三日写着“武则天墓被万人践踏,只因为她践踏了万人”。而七月十一日是“德国队以1:2败给保加利亚队。保加利亚用火一样的激情焚烧了陈旧的德国战车”(好像引自一位体育评论记者之言)。
台历有意无意成了我的简易日记本,当然就更加有收藏价值了。
不管多么不愿意面对逝去的日子,不管多么不愿意让青春成为往事,可我必须坦然面对它。当我串起一九九五年的台历、将一九九六年散发着墨香气的日子摆在铁皮架上时,我仍然会在上面简要抒写一些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感的。如果能把幼时已撕去的日历一一拾回,也许已故的父亲就会复活,他又会放一条狗进我的睡房催我起床,也许我家在大固其固的那个已经荒芜了的院落又会变得绿意盈门。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的就成为回忆。
可它毕竟深深地留在了心底。当我年事已高,将台历的日子看花了,翻台历的手哆嗦不已时,嫦娥肯定还在奔月。
周庄遇痴
周庄遇痴
未见周庄,先就喜欢上了它的名字。文人总改不了“望文生义”的虚荣毛病,所以一厢情愿地认为周庄一定是个古朴、宁静。平和的有种夕阳西下安闲情调的小镇。
从苏州到周庄,乘车大约要一个多小时。那天是周日,阴雨。同行者说这日子游局庄不好,因为上海离周庄很近,每逢双休日,周庄便人潮蜂拥,到处都是“阿拉”声。我便暗暗祈祷雨下得再大一些,那样“阿拉”声也许便会退潮。可是乌云并不偏袒我满含自私情怀的游兴,它很正直地从天庭撤退了。我第一眼望见的周庄,便是一带青砖灰楼顶上跳荡着的一轮湿漉漉的白太阳。
周庄旧名贞丰里,开始只是个小村落,到了元朝中叶,它才逐渐发展起来。一个地方的迅速繁荣,必定与商业活动有关,而商人中的巨富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庄也不例外。是江南富豪沈祐由湖州南浔迁徙至周庄,才仿佛在一夜之间给周庄下了一场白银大雪,使这里富得闪光。而沈祐之子沈万三又给这白银般的富庶涂抹了一层灿烂的金黄色,使它显出一派登峰造极般的辉煌,以至人们传说沈万三有一个聚宝盆。然而富庶极端了便有“招摇”之嫌,沈万三便因此而罹难。
据民间传说,明太祖朱元璋要修筑南京城墙,沈万三曾资助一万三千两白银,负责洪武门至水西门一段工程。后来工程超支,他又捐出一万三千两。但朱元璋贪得无厌,命沈万三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