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韩非子 >

第5部分

韩非子-第5部分

小说: 韩非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由余圣人也,寡人患之,吾将柰何?”内史廖曰:“臣闻戎王之居,僻陋而道

远,未闻中国之声,君其遗之女乐以乱其政,而后为由余请期,以疏其谏,彼君

臣有间而后可图也。”君曰:“诺。”乃使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因为由余请

期,戎王许诺。见其女乐而说之,设酒张饮,日以听乐,终几不迁,牛马半死。

由余归,因谏戎王,戎王弗听,由余遂去之秦。秦穆公迎而拜之上卿,问其兵势

与其地形;既以得之,举兵而伐之,兼国十二,开地千里。故曰:耽于女乐,不

顾国政,则亡国之祸也。

奚谓离内远游?昔者,田成子游于海而乐之。号令诸大夫曰:“言归者死。”

颜涿聚曰:“君游海而乐之,奈臣有图国者何?君虽乐之,将安得。”田成子曰:

“寡人布令曰‘言归者死’,今子犯寡人之令。”援戈将击之。颜涿聚曰:“昔

桀杀关龙逢而纣杀王子比干,今君虽杀臣之身以三之可也。臣言为国,非为身也。”

延颈而前曰:“君击之矣!”君乃释戈趣驾而归。至三日而闻国人有谋不内田成

子者矣。田成子所以遂有齐国者,颜涿聚之力也。故曰:离内远游,则危身之道

也。

奚谓过而不听于忠臣?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管仲

佐之。管仲老,不能用事,休居于家,桓公从而问之曰:“仲父家居有病,即不

幸而不起,政安迁之?”管仲曰:“臣老矣,不可问也。虽然,臣闻之:知臣莫

若君,知子莫若父。君其试以心决之。”君曰:“鲍叔牙何如?”管仲曰:“不

可。鲍叔牙为人刚愎而上悍。刚则犯民以暴,愎则不得民心,悍则下不为用,其

心不惧。非霸者之佐也。”公曰:“然则竖刁何如?”管仲曰:“不可。夫人之

情莫不爱其身,公妒而好内,竖刁自獖以为治内,其身不爱,又安能爱君!”

公曰:“然则卫公子开方何如?”管仲曰:“不可。齐、卫之间,不过十日之行,

开方为事君,欲适君之故,十五年不归见其父母,此非人情也。其父母之不亲也,

又能亲君乎!”公曰:“然则易牙何如?”管仲曰:“不可。夫易牙为君主味,

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君所知也。人之情莫不爱其子,

今蒸其子以为膳于君,其子弗爱,又安能爱君乎!”公曰:“然则孰可?”管仲

曰:“隰朋可。其为人也,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

则可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

君曰:“诺。”居一年馀,管仲死,君遂不用隰朋而与竖刁。刁莅事三年,桓公

南游堂阜,竖刁率易牙、卫公子开方及大臣为乱,桓公渴馁而死南门之寝,公守

之室,身死三月不收,虫出于户。故桓公之兵横行天下,为五伯长,卒见弑于其

臣而灭高名,为天下笑者,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故曰:过而不听于忠臣,独

行其意,则灭其高名,为人笑之始也。

奚谓内不量力?昔者,秦之攻宜阳,韩氏急,公仲朋谓韩君曰:“与国不可

恃也,岂如因张仪为和于秦哉!因赂以名都而南与伐楚,是患解于秦而害交于楚

也。”公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将西和秦。楚王闻之惧,召陈轸而告之曰:

“韩朋将西和秦,今将奈何?”陈轸曰:“秦得韩之都一,驱其练甲,秦、韩为

一,以南乡楚,此秦王之所以庙祠而求也,其为楚害必矣。王其趣发信臣,多其

车,重其币以奉韩曰:‘不穀之国虽小,卒已悉起,愿大国之信意于秦也。因愿

大国令使者入境视楚之起卒也。’”韩使人之楚,楚王因发车骑陈之下路,谓韩

使者曰:“报韩君,言弊邑之兵今将入境矣。”使者还报韩君,韩君大悦,止公

仲。公仲曰:“不可。夫以实告我者秦也,以名救我者楚也,听楚之虚言而轻诬

强秦之实祸,则危国之本也。”韩君弗听,公仲怒而归,十日不朝。宜阳益急,

韩君令使者趣卒于楚,冠盖相望而卒无至者,宜阳果拔,为诸侯笑。故曰:内不

量力,外恃诸侯者,则国削之患也。

奚谓国小无礼?昔者,晋公子重耳出亡,过于曹,曹君袒裼而观之。厘负羁

与叔瞻侍于前。步瞻谓曹君曰:“臣观晋公子非常人也。君遇之无礼,彼若有时

反国而起兵,即恐为曹伤,君不如杀之。”曹君弗听。厘负羁归而不乐,其妻问

之曰:“公从外来而有不乐之色,何也?”负羁曰:“吾闻之:有福不及,祸来

连我。今日吾君召晋公子,其遇之无礼,我与在前,吾是以不乐。”其妻曰:

“吾观晋公子万乘之主也,其左右从者万乘之相也,今穷而出亡过于曹,曹过之

无礼,此若反国,必诛无礼,则曹其首也。子奚不先自贰焉。”负羁曰:“诺。”

乃盛黄金于壶,充之以餐,加璧其上,夜令人遗公子。公子见使者再拜,受其餐

而辞其璧。公子自曹入楚,自楚入秦。入秦三年,秦穆公召群臣而谋曰:“昔者

晋献公与寡人交,诸侯莫弗闻。献公不幸离群臣,出入十年矣。嗣子不善,吾恐

此将令其宗庙不拔除而社稷不血食也。如是弗定,则非与人交之道。吾欲辅重耳

而入之晋,何如?”群臣皆曰:“善。”公因起卒,革车五百乘,畴骑二千,步

卒五万,辅重耳入之于晋,立为晋君。重耳即位三年,举兵而伐曹矣。因令人告

曹君曰:“悬叔瞻而出之,我且杀而以为大戮。”又令人告厘负羁曰:“军旅薄

城,吾知子不违也。其表子之闾,寡人将以为令,令军勿敢犯。”曹人闻之,率

其亲戚而保厘负羁之闾者七百馀家,此礼之所用也。故曹小国也,而迫于晋、楚

之间,其君之危犹累卵也,而以无礼莅之,此所以绝世也。故曰:国小无礼,不

用谏臣,则绝世之势也。

孤愤第十一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

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

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

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且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

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途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途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

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

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

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途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因其

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

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

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

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

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数而又不得见;当途之

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

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

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

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

官爵贵之;其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

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

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

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

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主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

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

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

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

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

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

行于不肖,则贤智之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

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

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

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乱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

则修智之吏废而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参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

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

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

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

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

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故当世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

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

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

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途者之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

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

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

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於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说难第十二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

敢横失而能尽之难也。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

出於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所说阴为厚利而

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

显弃其身矣。此不可不察也。

夫事以密成,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